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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高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9

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2023年度任期内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王玉瑛、 独立董事王玉、非独立董事赵法川,其中召集人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王玉担任。审计委员会的全部成员均具有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暂未召开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对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年度财务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证券法》相关规定,

具备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2023年,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内部审计制度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三)审核与评估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2023年,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和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023年度,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发挥了审查、监督作用,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责任与义务。2024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依据监管要求和公司制度所赋予的责任和义务,持续关注公司审计工作、财务报告、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等重点事项,坚持勤勉尽责和审慎原则,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专业作用,为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提供专业化的支持,切实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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