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26 证券简称:杭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4-013优先股代码:360027 优先股简称:杭银优1可转债代码:110079 可转债简称:杭银转债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关联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2024年4月19日,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关联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关联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已于2024年4月18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4年第1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1次会议事前认可。
2024年4月1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非关联董事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于部分关联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楼未、章小华、洪小源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红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财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1、授信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1)企业类主要股东关联方
2024年,基于业务合作需求,公司拟给予4家企业类主要股东关联集团如下授信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单位:亿元
序号 | 关联方 | 2023年给予的预计额度 | 2023年末 实际用信额 | 2024年 预计额度 | 2024年 拟开展的业务 |
1 | 杭州市财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体 | 74.22 | 31.47 | 68.42 | 贷款(含贸易融资)、票据承兑和贴现、透支、债券投资、特定目的载体投资、开立信用证、保理、担保、保函、贷款承诺、证券回购、拆借贷款承诺及其他实质上由公司承担信用风险的业务。 |
2 | 红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体 | 44.80 | 10.01 | 44.80 | |
3 | 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体 | 258.03 | 95.51 | 210.00 | |
4 | 杭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体 | 255.35 | 49.37 | 205.34 |
注:单个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及其控制或可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组织,构成企业类主要股东关联方(简称“主要股东关联集团”)。
(2)公司控股子公司或公司可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法人2024年,基于业务合作需求,公司拟给予控股子公司或公司可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法人如下授信类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单位:亿元
序号 | 关联方 | 2023年给予的预计额度 | 2023年末 实际用信额 | 2024年 预计额度 | 2024年 拟开展的业务 |
1 | 杭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 80.00 | / | 80.00 | 基于理财业务的流动性应急准备,用信品种:回购、拆借;产品授信用于申购理财产品份额。 |
2 | 杭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60.00 | 13.00 | 70.00 | 主要用于同业拆借、同业借款、同业拆借等业务。 |
注:上表中“/”表示2023年度未预计该类型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或未发生该类型关联交易,下同。
(3)其他关联法人
2024年,基于业务合作需求,公司拟给予3家其他关联法人如下授信类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单位:亿元
序号 | 关联方 | 2023年给予的预计额度 | 2023年末 实际用信额 | 2024年 预计额度 | 2024年 拟开展的业务 |
1 | 杭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 60.00 | - | 75.00 | 贷款(含贸易融资)、票据承兑和贴现、透支、债券投资、特定目的载体投资、开立信用证、保理、担保、保函、贷款承诺、证券回购、拆借贷款承诺及其他实质上由公司承担信用风险的业务。 |
2 | 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 | 6.69 | 10.10 | |
3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33.998 | 294.94 | 主要用于同业拆借、同业借款、同业拆借、产品授信等业务。 |
注:1、上表中“-”表示报告期内发生过该等类型的关联交易,但期末余额为零,或报告期内非公司关联方,下同。
2、2023年7月1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八届董事会成员,原董事徐云鹤先生因换届离任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杭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和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均为原董事徐云鹤先生的关联法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2024年7月18日前,杭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和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仍为公司证监口径关联方。
3、2024年1月5日,公司独立董事洪小源先生辞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2025年1月5日前,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仍为公司证监口径关联方。
(4)关联自然人
根据2023年关联自然人授信余额及2024年业务开展需要,在不优于公司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条件的前提下,2024年度拟申请单户关联自然人授信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全部关联自然人授信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5亿元,主要用于个人贷款、信用卡透支、贷款承诺等。
2、资产转移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2024年度拟申请资产转移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5亿元,主
要用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自用动产与不动产买卖,信贷资产及其收(受)益权买卖、抵债资产的接收与处置等。
3、服务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2024年度拟申请服务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10亿元,主要用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因提供或接受服务产生的信用评估、资产评估、法律服务、咨询服务、信息服务、审计服务、托管服务、技术和基础设施服务、财产租赁以及委托或受托销售、房屋租赁费/支付或收取资产管理服务费、托管费、债券承销费等费用。
4、存款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2024年度拟申请存款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91亿元(发生额),主要为公司关联方存入公司的非活期存款类业务。
单位:亿元
序号 | 关联方 | 2023年度 非活期存款发生情况 | 2024年度 预计发生额度 |
1 | 杭州市财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体 | 22.51 | 30.00 |
2 | 红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体 | - | 3.00 |
3 | 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体 | 18.75 | 25.00 |
4 | 杭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体 | 14.75 | 20.00 |
5 | 浙江大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体 | 0.40 | 3.00 |
6 | 杭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 - | 5.00 |
7 | 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1.68 | 5.00 |
上表中“-”表示报告期内发生过该等类型的关联交易,但期末余额为零,或报告期内非公司关联方。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上述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及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请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关联方情况介绍》。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本次预计的2024年度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属于商业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定价遵循合理性和公允性的基本原则,主要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采用市场对标法,确保关联交易定
价与市场价格、同业价格相近,与市场上非关联方同类交易价格不存在明显偏离,不优于独立第三方,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
授信类关联交易主要按照公司相关业务管理办法中的定价方法进行定价,结合关联方客户的评级、风险等情况进行确定价格。对于公司优质客户,公司在发放贷款时严格遵循风险定价原则,根据借款人还款能力、信用状况、同业定价等方面综合分析后确定价格。
非授信类关联交易参照同类交易的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预计的部分关联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基于与相关关联方原有的合作基础,以及对关联方业务发展的合理预期,有利于充分发挥优质关联方客户资源优势,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求,不存在利益输送以及价格操纵行为,交易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1、《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关联方情况介绍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