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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银行: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0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刘树浙)

作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本着科学审慎态度,参与公司董事会决策监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本人履行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具备履职所需的执业经验与专业特长,具体简历如下:

刘树浙,男,生于1957年,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

本人具备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政策规定的关于上市公司和商业银行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条件,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并获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任职资格核准。本人在公司及其子公司不拥有任何业务或财务利益(在公司领取薪酬除外),也不在公司及其子公司担任任何管理职务,满足监管规定关于担任独立董事的全部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2023年度,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

查情况提交董事会。

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1、现场工作时间情况

本人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会议,同时通过定期审阅公司经营管理情况报告,与管理层交流并听取相关汇报、对公司经营管理重点领域开展专题调研,实地考察公司分支机构,参加职业经理人选聘评选,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等多种方式履行职责。2023年度,本人现场工作时间为17个工作日。

2、出席会议及表决情况

2023年度,本人通过现场出席、视频连线等方式积极参加董事会及相关专业委员会会议,无委托或缺席情况。本人出席公司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2次;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9次,累计审议及听取议案90项;参加公司召开的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3次,提名与薪酬委员会5次,听取/审议议案和报告29项;根据实际情况,年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2023年度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表2.2023年度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相关专业委员会情况

独立董事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
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刘树浙3/39/93/35/5

注:1、表格中比例指“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

本人把准自身角色定位,聚焦公司战略执行、风险管控、资本补充、系统建设、内控审计等重点领域,认真研究论证各项议案。本人对董事会及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的决议事项无异议,不存在对审议事项投弃权或反对票的情形,亦不存在无法表示意见的情况。主要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①重视对操作风险、信息科技风险的防范,加强市场风险研判;

②聘请外部专业机构对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情况进行验证,加强对模型实施的有效监控;③在制定风险合规偏好整体纲领的基础上有所细化,完善管理模式和风控能力。

3、参加专题调研

(1)2023年10月,本人参加了对公司科创金融和信用小微业务的专题调研,深入了解公司科创金融和信用小微两大特色业务的经营模式、管理机制建设等情况。

(2)2023年12月,本人参加风险管理与管理交易控制委员会专题会议,重点了解公司信审队伍建设、大额授信风险排查和信贷结构调整机制以及科创金融风险管理等方面情况。本人提出如下建议:①应继续强化审批、审查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审查技术以适应市场整体发展需求;②强化机构业务人员的前期调查程序,将风险管理从事后、事中往事前移动等相关建议。

(3)2023年12月,本人参加了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专题会议,着重了解公司人员招聘的择优导向、薪酬考核的制度安排等内容。本人提出如下建议:①进一步提升培训体系的精准性、实在性和有效性,由注重培养频率、频次转向注重双商培养;②加强入职后的岗位适用性评估,促进员工合理流动和专长发挥,为全行推进战略实施输送优质的新鲜活力。

(4)2023年12月,本人参加风险管理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专题会议,调研公司授信审批管理体制机制建设情况。

(5)2023年12月,本人参加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专题会议,重点关注公司人才培养体系的运行模式、选人用人经验等内容。本人提出如下建议:①提升市场敏锐度和研判能力,适当调整员工结构;②优化员工职业规划,推进薪酬绩效改革。

4、参加履职培训

2023年度,本人通过现场与非现场结合的方式积极参加上交所、上市公司协会以及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认真学习公司定期发送的监管培训资料,重点把握银行业最新政策导向和监管动态,加深对独立董事履职规范的理解与认识,研究分析近期中央经济金融政策,以增强自身专业化履职能力。

5、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

2023年度,本人出席3次股东大会、2次业绩说明会,认真听取股东代表/市场投资者对公司经营发展、风险管理、资本补充等提问,并密切关注市场媒体对公司的报道评论和投资者关注的问题,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积极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6、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履职支持

公司积极回应独立董事履职需求,持续加强对独立董事的履职支持保障,通过多种方式增加闭会期间独立董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参与度。定期组织独立董事参加专题调研、分支机构考察等活动,通过听取专题汇报,与管理层沟通交流,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和风险状况。同时根据最新政策和监管要求,制定相应培训计划,强化独立董事对银行、上市公司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掌握;公司还健全独立董事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机制,探索持续拓宽独立董事对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保护的路径。

三、重点关注事项

1、关联交易

2023年度,本人听取关联交易报告,审查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指导公司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

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关联交易,对公司完善关联交易管理机制和关联交易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给予关注,同时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声明及独立意见。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正常经营范围内的常规业务,符合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利益输送、价格操纵、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且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

2、对外担保

2023年度,本人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并出具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对外担保业务是经过监管机构批准的常规业务之一,公司在开展对外担保业务时遵循审慎原则,高度重视担保业务的风险管理,制定并严格执行对外担保业务操作流程和审批程序,有效控制对外担保业务风险。2023年度公司该项业务运作正常,无正常业务之外的对外担保业务,未发现重大违规担保的情况。

3、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本人基于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的审查和论证,认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具备必要性与可行性,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本次发行有利于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稳健发展,增强风险抵御能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发行债券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拟发行不超过300亿元(含)资本类债券、不超过150亿元(含)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及不超过200亿元(含)金融债券共三项发债议案。本人经

审阅相关资料,全面论证发行方案的可行性和科学性,在审慎判断基础发表独立意见认为:①公司发行资本类债券有利于进一步提升资本实力,优化资本结构,增强风险抵御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强化支持实体经济的能力;②公司发行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有利于加强落实国家政策导向,缓解小型微型企业融资困境,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促进建立健全长期稳定的市场化负债融资体系;③公司发行金融债券有利于扩大中长期稳定资金来源,优化负债结构,增强支持实体经济的能力。

5、董事会换届选举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本人秉持独立客观的立场,认真审阅董事会换届选举方案及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等资料,并认真审查提名程序、听取公司董事会说明,确认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决策流程、任职资格等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及审议程序依法合规,董事候选人具备法定的任职资格及工作经验,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6、高管聘任和薪酬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行长及其他高管人员的相关议案。本人经审阅高管候选人的个人简历等资料并审查提名程序,认为高管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审议程序依法合规,高管候选人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条件,不存在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不得担任情形。同时,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业绩考核情况,审议批准了高管2022年度薪酬考核结果,并结合监管指导意见、经营管理目标、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制订了《杭州银行2023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管理实施细则》。本人

对高管2022年度薪酬考核结果及2023年薪酬绩效管理实施细则均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7、修订《公司章程》

2023年度,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对《公司章程》进行两次修订,分别为落实“党建入章”回头看相关工作要求及与最新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形成制度衔接,本人认为公司对《公司章程》的修订是合理且必要的,符合监管规范、公司自身战略发展和经营管理实际,夯实了公司治理的制度基础,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8、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自2019年开始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2023年度,本人对普华永道中天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的评估和考量,并结合普华永道中天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情况,认为普华永道中天能满足公司相关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9、利润分配方案

2023年6月16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

4.0元人民币(含税)。本人认真审核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认为该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既有利于保障内源性资本的持续补充以支持公司业务持续健康发展,同时还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要求,且不存在

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0、内部控制执行2023年度,本人高度关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高级管理层、外部审计机构就内部控制进行充分沟通和讨论,听取关于内部控制评价意见、改进建议和整改情况,审议并同意《杭州银行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适合当前经营管理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11、信息披露执行

2023年度,公司共计对外披露129份文件(4项定期报告、60项临时公告及65项上网披露文件)。本人认真履行对年报编制和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职责,重点关注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确保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督导公司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持续优化披露内容和形式,不断提高信息披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投资者准确、充分获取信息。

四、总体评价

2023年,本人依法合规出席会议,科学严谨行使表决权、审慎发表独立意见,持续关注银行监管新规、行业趋势及市场动向,聚焦公司战略发展、风险防控、资本补充等关键事项,基于专业判断献计献策,支持公司强化战略执行力、提升风险治理能力、实现高质量发展。2024年,本人将以落实独立董事新规为契机,坚持独立、客观、审慎原则,一如既往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为己任,积极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附件:《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发表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声明记录》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树浙

2024年4月19日

附件: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发表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声明记录

序号时间事前认可声明及独立意见出具人
14月24日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声明全体独立董事
24月24日关于部分关联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声明全体独立董事
34月25日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
44月25日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
54月25日关于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
64月25日关于部分关联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
74月25日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结果的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
84月25日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
94月25日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
104月25日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
114月25日关于公司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
126月26日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
136月26日关于拟发行金融债券及在额度内特别授权的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
146月26日关于拟发行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及在额度内特别授权的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
156月26日关于拟发行资本类债券及在额度内特别授权的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
166月26日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
176月26日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
186月29日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修订稿)的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
197月19日关于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
207月19日关于制定《公司202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管理实施细则》全体独立董事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唐荣汉)

作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本着科学审慎态度,参与公司董事会决策监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本人履行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具备履职所需的执业经验与专业特长,具体简历如下:

唐荣汉,男,生于1964年,经济学博士。现任上海禹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正在关怀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万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保险交易所独立董事。2023年度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本人具备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政策规定的关于上市公司和商业银行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条件,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并获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任职资格核准。本人在公司及其子公司不拥有任何业务或财务利益(在公司领取薪酬除外),也不在公司及其子公司担任任何管理职务,满足监管规定关于担任独立董事的全部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2023年度,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

查情况提交董事会。

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1、现场工作时间情况

本人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会议,同时通过定期审阅公司经营管理情况报告,与管理层交流并听取相关汇报,对公司经营管理重点领域开展专题调研,实地考察公司分支机构、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审计计划,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等多种方式履行职责。2023年度,本人现场工作时间为15.5个工作日。

2、出席会议及表决情况

2023年度,本人通过现场出席、视频连线等方式积极参加董事会及相关专业委员会会议,无委托或缺席情况。本人出席公司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2次;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9次,累计审议及听取议案90项;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2次,审计委员会3次,听取/审议议案和报告8项;根据实际情况,年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2023年度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表1.2023年度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相关专业委员会情况

独立董事股东大会董事会相关专业委员会
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唐荣汉3/39/92/23/3

注:1、表格中比例指“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

本人把准自身角色定位,聚焦公司战略执行、系统建设、内控审计、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重点领域,认真研究论证各项议案。本人对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决议事项无异议,不存在对审议事项投弃权或反对票的情形,亦不存在无法表示意见的情况。主要提出以下意见建议:①将ESG作为对理财产品专项审计的考量因素;②在金融产品端设计时融入客户

首位意识;③将金融为民理念融入消保管理工作各个方面。

3、参加专题调研

(1)2023年10月,本人参加了对公司科创金融和信用小微业务的专题调研,深入了解公司科创金融和信用小微两大特色业务的经营模式、管理机制建设等情况。

(2)2023年11月,本人参加审计委员会专题会议,听取了公司审计部有关重点审计项目审计情况的汇报。本人建议完善内部账户管理,加强对同业风险的监测与评估。同时,本人还参加了内部审计系统建设情况调研,观摩了审计系统如何实践应用,与工作人员开展了深入的沟通交流,本人建议积极利用外部先进技术充实审计力量,促进系统迭代更新,提升审计应用实效。

(3)2023年11月,本人对公司营业部开展消费者保护工作调研,参观了数字教育区、线下教育区、志愿教育区、沙龙教育区及专家教育区等特色金融专区,重点了解打造宣传品牌、深化枫桥经验、服务创先争优等方面情况。本人认可公司营业部在消保工作中以“客户为中心”的探索和实践,建议营业部持续创新,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模式。

(4)2023年12月,本人参加了审计委员会专题会议,听取了外审机构关于2023年度审计计划的汇报,与其就重点审计范围、审计策略及方法、审计时间承诺等事项进行了深入沟通。

4、参加履职培训

2023年度,本人通过现场与非现场结合的方式积极参加上交所、上市公司协会以及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认真学习公司定期发送的监管培训资料,重点把握银行业最新政策导向和监管动态,加深对独立董事履职规范的理解与认识,研究分析近期中央经济金融政策,以增强自身专业化履职能力。

5、与内外部审计机构沟通交流

2023年度,本人出席专业委员会会议,听取外部审计师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审阅报告汇报,与外部审计师就关注问题进行了积极讨论;审议内审工作情况等议案,监督审计应用效果,指导改良薄弱环节,规范行使职权对审计部进行年度考核评分。同时本人出席审计委员会专题会议,与内外部审计机构开展不同主题的交流讨论并提出相关意见与建议(详见前文)。

6、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

2023年度本人出席3次股东大会,认真听取股东代表对公司经营发展、风险管理、股价走势、资本补充等提问,密切关注市场媒体对公司的报道评论和投资者关注的问题,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7、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履职支持

公司积极回应独立董事履职需求,持续加强对独立董事的履职支持保障,通过多样化的履职方式增加闭会期间独立董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参与度。定期组织独立董事参加专题调研、分支机构考察等活动,通过听取专题汇报,与管理层沟通交流,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和风险状况。同时根据最新政策和监管要求,制定相应培训计划,强化独立董事对银行、上市公司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掌握;公司还健全独立董事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机制,探索持续拓宽独立董事对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保护的路径。

三、重点关注事项

1、关联交易

2023年,本人听取关联交易报告,审查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指导公司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关联交易,对公司完善关联交易管理机制和关联交易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给予关注,同时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声明及独立意见。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均

属正常经营范围内的常规业务,符合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利益输送、价格操纵、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且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

2、对外担保

2023年度,本人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并出具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对外担保业务是经过监管机构批准的常规业务之一,公司在开展对外担保业务时遵循审慎原则,高度重视担保业务的风险管理,制定并严格执行对外担保业务操作流程和审批程序,有效控制对外担保业务风险。2023年度公司该项业务运作正常,无正常业务之外的对外担保业务,未发现重大违规担保的情况。

3、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本人基于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的审查和论证,认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具备必要性与可行性,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本次发行有利于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稳健发展,增强风险抵御能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发行债券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拟发行不超过300亿元(含)资本类债券、不超过150亿元(含)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及不超过200亿元(含)金融债券共三项发债议案。本人经审阅相关资料,全面论证发行方案的可行性和科学性,在审慎判断基础发表独立意见认为:①公司发行资本类债券有利于进一步提升资本实力,优化资本结构,增强风险抵御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强化支持实体经济的能力;②公司发行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有利于加强落实国家政策导向,缓解小型微型企业

融资困境,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促进建立健全长期稳定的市场化负债融资体系;③公司发行金融债券有利于扩大中长期稳定资金来源,优化负债结构,增强支持实体经济的能力。

5、董事会换届选举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本人秉持独立客观的立场,认真审阅董事会换届选举方案及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等资料,并认真审查提名程序、听取公司董事会说明,确认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决策流程、任职资格等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及审议程序依法合规,董事候选人具备法定的任职资格及工作经验,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6、高管聘任和薪酬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行长及其他高管人员的相关议案。本人经审阅高管候选人的个人简历等资料并审查提名程序,认为高管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审议程序依法合规,高管候选人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条件,不存在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不得担任情形。同时,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业绩考核情况,审议批准了高管2022年度薪酬考核结果,并结合监管指导意见、经营管理目标、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制订了《杭州银行2023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管理实施细则》。本人对高管2022年度薪酬考核结果及2023年薪酬绩效管理实施细则均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8、修订《公司章程》

2023年度,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对《公司章程》进行两次修订,分别为落实“党建入章”回头看相关工作要求及与最新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形成制度衔接,本人认为公司对《公司章程》的修订是合理且必要的,符合监管规范、公司自身战略发展和经营管

理实际,夯实了公司治理的制度基础,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8、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自2019年开始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2023年,本人对普华永道中天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的评估和考量,并结合普华永道中天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情况,认为普华永道中天能满足公司相关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9、利润分配方案

2023年6月16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

4.0元人民币(含税)。本人认真审核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认为该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既有利于保障内源性资本的持续补充以支持公司业务持续健康发展,同时还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要求,且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0、内部控制执行

2023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高级管理层、外部审计机构就内部控制进行充分沟通和讨论,听取关于内部控制评价意见、改进建议和整改情况,审议并同意《杭州银行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适合当前经营管理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11、信息披露执行

2023年度,公司共计对外披露129份文件(4项定期报告、60项临时公告及65项上网披露文件)。本人认真履行对年报编制和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职责,重点关注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确保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督导公司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持续优化披露内容和形式,不断提高信息披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投资者准确、充分获取信息。

四、总体评价

2023年度,本人依法合规出席会议,科学严谨行使表决权、审慎发表独立意见,持续关注银行监管新规、行业趋势及市场动向,聚焦公司战略发展、风险防控、资本补充、系统建设等关键事项,基于专业判断献计献策,支持公司强化战略执行力、提升风险治理能力、实现高质量发展。2024年,本人将以落实独立董事新规为契机,坚持独立、客观、审慎原则,一如既往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为己任,积极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附件:《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发表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声明记录》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唐荣汉

2024年4月19日

附件: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发表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声明记录

序号时间事前认可声明及独立意见出具人
14月24日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声明全体独立董事
24月24日关于部分关联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声明全体独立董事
34月25日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
44月25日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
54月25日关于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
64月25日关于部分关联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
74月25日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结果的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
84月25日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
94月25日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
104月25日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
114月25日关于公司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
126月26日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
136月26日关于拟发行金融债券及在额度内特别授权的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
146月26日关于拟发行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及在额度内特别授权的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
156月26日关于拟发行资本类债券及在额度内特别授权的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
166月26日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
176月26日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
186月29日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修订稿)的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
197月19日关于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
207月19日关于制定《公司202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管理实施细则》全体独立董事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李常青)

作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本着科学审慎态度,参与公司董事会决策监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本人履行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具备履职所需的执业经验与专业特长,具体简历如下:

李常青,男,生于1968年,会计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厦门大学高级工商管理教育中心主任,兼任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

本人具备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政策规定的关于上市公司和商业银行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条件,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并获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任职资格核准。本人在公司及其子公司不拥有任何业务或财务利益(在公司领取薪酬除外),也不在公司及其子公司担任任何管理职务,满足监管规定关于担任独立董事的全部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2023

年度,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

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1、现场工作时间情况

本人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会议,同时通过定期审阅公司经营管理情况报告,与管理层交流并听取相关汇报,对公司经营管理重点领域开展专题调研,实地考察公司分支机构,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审计计划,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等多种方式履行职责。2023年度,本人现场工作时间为15个工作日。

2、出席会议及表决情况

2023年度,本人通过现场出席、视频连线等方式积极参加董事会及相关专业委员会会议,委托其他委员出席专业委员会2次,无缺席情况。本人出席公司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2次;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9次,累计审议及听取议案90项;实际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1次,提名与薪酬委员会1次,审计委员会4次,听取/审议议案和报告27项;根据实际情况,年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2023年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表1.2023年度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相关专业委员会情况

独立董事股东大会董事会相关专业委员会
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李常青3/39/91/11/24/5

注:1、表格中比例指“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

本人把准自身角色定位,聚焦公司战略执行、风险管控、资本补充、系统建设、内控审计等重点领域,认真研究论证各项议

案。本人对董事会及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的决议事项无异议,不存在对审议事项投弃权或反对票的情形,亦不存在无法表示意见的情况。主要提出以下意见建议:①加快数字化审计建设进展;②对年度审计重点要有所侧重,不简单追求全覆盖,并对相关审计项目增加ESG维度;③总结提炼风险管理具体经验,严防大额授信风险。

3、参加专题调研

(1)2023年11月,本人参加审计委员会专题会议,听取了公司审计部有关重点审计项目审计情况的汇报。本人建议公司加强审计对改善业务质量、提升管理水平的赋能作用。同时,本人还参加了内部审计系统建设情况调研,观摩了审计系统如何实践应用,与工作人员开展了深入的沟通交流,提出以下建议:①通过将业务逻辑与审计数据进行比对分析、人工辅助查验合理性等方式,持续检视系统性能与效果;②加强数据管理,通过对接核心业务、财务管理、整改问责等不同系统,为审计人员提供有效的决策支持;③强化安全保护,通过数据加密、访问控制、分级审批等方式,确保系统稳定与数据安全。

(2)2023年12月,本人参加了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专题会议,着重了解公司人员招聘的择优导向、薪酬考核的制度安排等内容。提出如下建议:①积极吸纳契合公司发展需要、认同企业文化的优秀人才;②注重对校招生入职后离职率的分析和复盘,提升雇主品牌口碑,建立长期稳健、动态优化的招聘机制。

(3)2023年12月,本人参加了审计委员会专题会议,听取了外审机构关于2023年审计计划的汇报。提出如下建议:①基于对同业的审计经验,总结提炼同业优秀做法,提出改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建议;②继续重点关注对村镇银行业务的审计。

(4)2023年12月,本人参加了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专题会议,重点关注公司人才培养体系的运行模式、选人用人经验等内容。本人提出如下建议:①鼓励员工了解并发挥各自相对优势,形成更为科学化、合理化的因材施教培养体系;②坚持落实“三化”政策,积极探索完善导师带教方式。

4、参加履职培训

2023年度,本人通过现场与非现场结合的方式积极参加上交所、上市公司协会以及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认真学习公司定期发送的监管培训资料,重点把握银行业最新政策导向和监管动态,加深对独立董事履职规范的理解与认识,研究分析近期中央经济金融政策,以增强自身专业化履职能力。

5、与内外部审计机构沟通交流

2023年度,本人出席专业委员会会议,听取外部审计师关于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报告、2023年半年度审阅报告的汇报,与外部审计师就关注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督促管理层推进审计发现事项整改,维护审计结果客观、公正;审议审计部提交的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内审工作情况等议案,监督审计应用效果,指导改良薄弱环节,规范行使职权对审计部进行年度考核评分。同时本人出席审计委员会专题会议,与内外部审计机构开展不同主题的交流讨论并提出相关意见与建议(详见前文)。

6、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

2023年度本人出席3次股东大会,认真听取股东代表对公司经营发展、风险管理、资本补充等提问,并密切关注市场媒体对公司的报道评论和投资者关注的问题,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积极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7、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履职支持

公司积极回应独立董事履职需求,持续加强对独立董事的履职支持保障,通过多种方式增加闭会期间独立董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参与度。定期组织独立董事参加专题调研、分支机构考察等活动,通过听取专题汇报,与管理层沟通交流,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和风险状况。同时根据最新政策和监管要求,制定相应培训计划,强化独立董事对银行、上市公司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掌握;公司还健全独立董事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机制,探索持续拓宽独立董事对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保护的路径。

三、重点关注事项

1、关联交易

2023年度,本人听取关联交易报告,审查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指导公司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关联交易,对公司完善关联交易管理机制和关联交易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给予关注,同时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声明及独立意见。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正常经营范围内的常规业务,符合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利益输送、价格操纵、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且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

2、对外担保

2023年度,本人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并出具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对外担保业务是经过监管机构批准的常规业务之一,公司在开展对外担保业务时遵循审慎原则,高度重视担保业务的风险管理,制定并严格执行对外担保业务操作流程和审批程序,有效控制对外担保业务风险。2023年度公司该项业务运作正常,无正常业务之外的对外担保业务,未发现

重大违规担保的情况。

3、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本人基于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的审查和论证,认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具备必要性与可行性,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本次发行有利于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稳健发展,增强风险抵御能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发行债券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拟发行不超过300亿元(含)资本类债券、不超过150亿元(含)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及不超过200亿元(含)金融债券共三项发债议案。本人经审阅相关资料,全面论证发行方案的可行性和科学性,在审慎判断基础发表独立意见认为:①公司发行资本类债券有利于进一步提升资本实力,优化资本结构,增强风险抵御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强化支持实体经济的能力;②公司发行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有利于加强落实国家政策导向,缓解小型微型企业融资困境,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促进建立健全长期稳定的市场化负债融资体系;③公司发行金融债券有利于扩大中长期稳定资金来源,优化负债结构,增强支持实体经济的能力。

5、董事会换届选举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本人秉持独立客观的立场,认真审阅董事会换届选举方案及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等资料,并认真审查提名程序、听取公司董事会说明,确认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决策流程、任职资格等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有关规定,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及审议程序依法合规,董事候选人具备法定的任职资格及工作经验,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6、高管聘任和薪酬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行长及其他高管人员的相关议案。本人经审阅高管候选人的个人简历等资料并审查提名程序,认为高管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审议程序依法合规,高管候选人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条件,不存在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不得担任情形。同时,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业绩考核情况,审议批准了高管2022年度薪酬考核结果,并结合监管指导意见、经营管理目标、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制订了《杭州银行2023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管理实施细则》。本人对高管2022年度薪酬考核结果及2023年薪酬绩效管理实施细则均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9、修订《公司章程》

2023年度,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对《公司章程》进行两次修订,分别为落实“党建入章”回头看相关工作要求及与最新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形成制度衔接,本人认为公司对《公司章程》的修订是合理且必要的,符合监管规范、公司自身战略发展和经营管理实际,夯实了公司治理的制度基础,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8、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自2019年开始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2023年度,本人对普华永道中天的执业资质、专业胜

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的评估和考量,并结合普华永道中天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情况,认为普华永道中天能满足公司相关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9、利润分配方案

2023年6月16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

4.0元人民币(含税)。本人认真审核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认为该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既有利于保障内源性资本的持续补充以支持公司业务持续健康发展,同时还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要求,且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0、内部控制执行

2023年度,本人高度关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高级管理层、外部审计机构就内部控制进行充分沟通和讨论,听取关于内部控制评价意见、改进建议和整改情况,审议并同意《杭州银行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适合当前经营管理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11、信息披露执行

2023年度,公司共计对外披露129份文件(4项定期报告、60项临时公告及65项上网披露文件)。本人认真履行对年报编制和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职责,重点关注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确保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督导公司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持续优化披露内容和形式,不断提高信息披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投资者准确、充分获取信息。

四、总体评价

2023年度,本人依法合规出席会议,科学严谨行使表决权、审慎发表独立意见,持续关注银行监管新规、行业趋势及市场动向,聚焦公司战略发展、风险防控、资本补充、系统建设等关键事项,基于专业判断献计献策,支持公司强化战略执行力、提升风险治理能力、实现高质量发展。2024年,本人将以落实独立董事新规为契机,坚持独立、客观、审慎原则,一如既往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为己任,积极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附件:《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发表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声明记录》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常青

2024年4月19日

附件: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发表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声明记录

序号时间事前认可声明及独立意见出具人
14月24日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声明全体独立董事
24月24日关于部分关联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声明全体独立董事
34月25日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
44月25日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
54月25日关于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
64月25日关于部分关联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
74月25日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结果的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
84月25日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
94月25日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
104月25日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
114月25日关于公司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
126月26日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
136月26日关于拟发行金融债券及在额度内特别授权的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
146月26日关于拟发行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及在额度内特别授权的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
156月26日关于拟发行资本类债券及在额度内特别授权的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
166月26日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
176月26日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
186月29日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修订稿)的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
197月19日关于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
207月19日关于制定《公司202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管理实施细则》全体独立董事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洪小源)

作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本着科学审慎态度,参与公司董事会决策监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本人履行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3年7月1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被选举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具备履职所需的执业经验与专业特长,具体简历如下:

洪小源,男,生于1963年,经济学/科学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国新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常务理事、香港特首政策组专家组成员。2023年度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

本人具备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政策规定的关于上市公司和商业银行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条件,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并于2023年10月31日获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任职资格核准。本人在公司及其子公司不拥有任何业务或财务利益(在公司领取薪酬除外),也不在公司及其子公司担任任何管理职务,满足监管规定关于担任独立董事的全部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2023年度,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

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1、现场工作时间情况

本人积极出席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会议,同时通过审阅公司经营管理情况报告、与管理层交流并听取相关汇报、对公司经营管理重点领域开展专题调研等多种方式履行职责。2023年度,本人现场工作时间为5.5个工作日。

2、出席会议及表决情况

2023年,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及相关专业委员会会议,无委托或缺席情况。本人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1次,审议议案8项;参加公司召开的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1次,审议议案和报告4项;根据实际情况,年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2023年度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表1.2023年度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相关专业委员会情况

独立董事股东大会董事会相关专业委员会
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洪小源0/01/11/1

注:1、表格中比例指“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

本人把准自身角色定位,聚焦公司战略规划实施、风险管控、资本补充等重点领域,认真研究论证各项议案。本人对董事会及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决议事项无异议,不存在对审议事项投弃权或反对票的情形,亦不存在无法表示意见的情况。本人建议进一步完善风险合规偏好陈述书,定性指标要尽量定量化,尽量引入一些横比指标,要从战略风险的角度来思考风险,引入一些结构指标,要增加对科技探索失败的容忍度,要以实现资本内生增长为最终目标,指导风险加权资产的增长速度。

3、参加专题会议/调研

2023年12月,本人参加风险管理与管理交易控制委员会专

题会议,重点了解了公司信审队伍建设、大额授信风险排查和信贷结构调整机制以及科创金融风险管理等方面情况。本人赞同关于公司关于强化授信审查审批队伍建设的相关举措,指出风险管理的关键在事前和事中,银行风险管理的底线是流动性和资产质量,建议要注意做好投贷联动业务的合规风险管理。

此外,2023年10月,本人任职资格获批正式履职前,就参加了对公司科创金融和信用小微业务的专题调研,以更快更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更好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4、参加履职培训

2023年度,本人通过现场与非现场结合的方式积极参加上交所、上市公司协会以及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认真学习公司定期发送的监管培训资料,重点把握银行业最新政策导向和监管动态,加深对独立董事履职规范的理解与认识,研究分析近期中央经济金融政策,以增强自身专业化履职能力。

5、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履职支持

公司积极回应独立董事履职需求,持续加强对独立董事的履职支持保障,通过多种方式增加董事会闭会期间独立董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参与度。定期组织独立董事参加专题调研、分支机构考察等活动,通过听取专题汇报,与管理层沟通交流,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和风险状况。同时根据最新政策和监管要求,制定相应培训计划,强化独立董事对银行、上市公司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掌握;公司还健全独立董事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机制,探索持续拓宽独立董事对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保护的路径。

三、重点关注事项

2023年度,本人履职时间为2023年11月至2023年12月,在此期间公司未发生需独立董事重点关注且应发表独立意见的相关事项,本人在此期间未发表独立意见。

四、总体评价

2023年度,本人履职时间共计两个月,期间依法合规出席会议,科学严谨行使表决权、审慎发表独立意见,持续关注银行监管新规、行业趋势及市场动向,聚焦公司战略发展、风险防控等关键事项,基于专业判断献计献策,支持公司强化战略执行力、提升风险治理能力、实现高质量发展。2024年,本人将以落实独立董事新规为契机,坚持独立、客观、审慎原则,一如既往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为己任,积极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洪小源

2024年4月19日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王洪卫)

作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本着科学审慎态度,参与公司董事会决策监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本人履行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满6年,本人于2023年3月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专业委员会委员职务。由于本次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1/3,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继续履职至新任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获得监管机构核准之日(2023年10月31日)止,因此本人在2023年度的履职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备履职所需的执业经验与专业特长,具体简历如下:

王洪卫,男,生于1968年,管理学博士。现任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联合国绿色智慧海绵城市国际咨询专家,上海链之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上海财安金融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张家港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新黄埔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内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

本人具备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政策规定的关于上市公司和商业银行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条件,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并获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任职资格核准。本人在公司及其

子公司不拥有任何业务或财务利益(在公司领取薪酬除外),也不在公司及其子公司担任任何管理职务,满足监管规定关于担任独立董事的全部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2023年度,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

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1、现场工作时间情况

本人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会议,同时通过定期审阅公司经营管理情况报告,与管理层交流并听取相关汇报,对公司经营管理重点领域开展专题调研,参加职业经理人选聘评选,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等多种方式履行职责。2023年度,本人现场工作时间为12.5个工作日。

2、出席会议及表决情况

2023年度,本人通过现场出席、视频连线等方式积极参加董事会及相关专业委员会会议,无委托或缺席情况。本人出席公司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2次;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8次,累计审议及听取议案82项;参加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2次、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1次,听取/审议议案和报告15项;根据实际情况,年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2023年度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表1.2023年度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相关专业委员会情况

独立董事股东大会董事会相关专业委员会
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
王洪卫3/38/81/12/2

注:1、表格中比例指“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

本人把准自身角色定位,聚焦公司战略转型、数据治理、消

费者权益保护等重点领域,认真研究论证各项议案。本人对董事会及战略发展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决议事项无异议,不存在对审议事项投弃权或反对票的情形,亦不存在无法表示意见的情况。主要提出以下意见建议:①加强信用小微事业部的大数据应用,包括大数据引流、风控以及贷后管理;②加快数字化转换进程,学习同业先进做法建立数字化风控机制;③银行金融产品研发应当结合产业转型综合考虑。

3、参加专题调研

2023年度,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偕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走访南京银行,了解学习其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交流探讨同业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践经验与心得,重点就消费者权益保护体制机制建设、内部控制考核、网点服务和文明创建、投诉管理等方面开展研讨。本人建议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要起到统筹、协调作用,健全机制体系建设,联合其他部门协同处置,积极发挥考核激励的指挥棒作用。

4、参加履职培训

2023年度,本人通过现场与非现场结合的方式积极参加上交所、上市公司协会、银行业协会以及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认真学习公司定期发送的监管培训资料,重点把握银行业最新政策导向和监管动态,加深对独立董事履职规范的理解与认识,研究分析近期中央经济金融政策,以增强自身专业化履职能力。

5、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

2023年度本人出席3次股东大会,认真听取股东代表对公司经营发展、风险管理、资本补充等提问,并密切关注市场媒体对公司的报道评论和投资者关注的问题,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

和主要股东的影响,积极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6、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履职支持

公司积极回应独立董事履职需求,持续加强对独立董事的履职支持保障,通过多种履职方式增加闭会期间独立董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参与度。定期组织独立董事参加专题调研、分支机构考察等活动,通过听取专题汇报,与管理层沟通交流,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和风险状况。同时根据最新政策和监管要求,制定相应培训计划,强化独立董事对银行、上市公司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掌握;公司还健全独立董事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机制,探索持续拓宽独立董事对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保护的路径。

三、重点关注事项

1、关联交易

2023年度,本人听取关联交易报告,审查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指导公司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关联交易,对公司完善关联交易管理机制和关联交易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给予关注,同时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声明及独立意见。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正常经营范围内的常规业务,符合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利益输送、价格操纵、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且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

2、对外担保

2023年度,本人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并出具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对外担保业务是经过监管机构批准的常规业务之一,公司在开展对外担保业务时遵循审慎原则,高度重视担保业务的风险管理,制定并严格执行对外担保业务操

作流程和审批程序,有效控制对外担保业务风险。2023年度公司该项业务运作正常,无正常业务之外的对外担保业务,未发现重大违规担保的情况。

3、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本人基于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的审查和论证,认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具备必要性与可行性,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本次发行有利于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稳健发展,增强风险抵御能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发行债券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拟发行不超过300亿元(含)资本类债券、不超过150亿元(含)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及不超过200亿元(含)金融债券共三项发债议案。本人经审阅相关资料,全面论证发行方案的可行性和科学性,在审慎判断基础发表独立意见认为:①公司发行资本类债券有利于进一步提升资本实力,优化资本结构,增强风险抵御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强化支持实体经济的能力;②公司发行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有利于加强落实国家政策导向,缓解小型微型企业融资困境,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促进建立健全长期稳定的市场化负债融资体系;③公司发行金融债券有利于扩大中长期稳定资金来源,优化负债结构,增强支持实体经济的能力。

5、董事会换届选举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本人秉持独立客观的立场,认真审阅董事会换届选举方案及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等资料,并认真审查提名程序、听取公司董事会说明,确认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决策流程、任职资格等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及审议程序依法合规,董事候选人具备法定的任职资格及工作经验,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6、高管聘任和薪酬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行长及其他高管人员的相关议案。本人经审阅高管候选人的个人简历等资料并审查提名程序,认为高管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审议程序依法合规,高管候选人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条件,不存在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不得担任情形。同时,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业绩考核情况,审议批准了高管2022年度薪酬考核结果,并结合监管指导意见、经营管理目标、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制订了《杭州银行2023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管理实施细则》。本人对高管2022年度薪酬考核结果及2023年度薪酬绩效管理实施细则均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10、修订《公司章程》 2023年度,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对《公司章程》进行两次修订,分别为落实“党建入章”回头看相关工作要求及与最新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形成制度衔接,本人认为公司对《公司章程》的修订是合理且必要的,符合监管规范、公司自身战略发展和经营管理实际,夯实了公司治理的制度基础,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8、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

华永道中天”)自2019年开始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2023年度,本人对普华永道中天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的评估和考量,并结合普华永道对中天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情况,认为普华永道中天能满足公司相关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9、利润分配方案

2023年6月16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

4.0元人民币(含税)。本人认真审核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认为该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既有利于保障内源性资本的持续补充以支持公司业务持续健康发展,同时还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要求,且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0、内部控制执行

2023年度,本人高度关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高级管理层、外部审计机构就内部控制进行充分沟通和讨论,听取关于内部控制评价意见、改进建议和整改情况,审议并同意《杭州银行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适合当前经营管理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11、信息披露执行

2023年度,公司共计对外披露129份文件(4项定期报告、

60项临时公告及65项上网披露文件)。本人认真履行对年报编制和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职责,重点关注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确保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督导公司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持续优化披露内容和形式,不断提高信息披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投资者准确、充分获取信息。

四、总体评价

2023年度,本人依法合规出席会议,科学严谨行使表决权、审慎发表独立意见,持续关注银行监管新规、行业趋势及市场动向,聚焦公司战略发展、风险防控、资本补充、系统建设等关键事项,基于专业判断献计献策,支持公司强化战略执行力、提升风险治理能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特此报告。

附件:《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发表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声明记录》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洪卫

2024年4月19日

附件: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发表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声明记录

序号时间事前认可声明及独立意见出具人
14月24日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声明全体独立董事
24月24日关于部分关联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声明全体独立董事
34月25日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
44月25日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
54月25日关于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
64月25日关于部分关联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
74月25日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结果的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
84月25日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
94月25日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
104月25日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
114月25日关于公司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
126月26日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
136月26日关于拟发行金融债券及在额度内特别授权的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
146月26日关于拟发行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及在额度内特别授权的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
156月26日关于拟发行资本类债券及在额度内特别授权的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
166月26日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
176月26日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
186月29日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修订稿)的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
197月19日关于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
207月19日关于制定《公司202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管理实施细则》全体独立董事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范卿午)

作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本着科学审慎态度,参与公司董事会决策监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本人履行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满6年,本人于2023年3月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专业委员会委员职务。由于本次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1/3,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继续履职至新任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获得监管机构核准之日(2023年10月31日)止,因此本人在2023年度的履职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备履职所需的执业经验与专业特长,具体简历如下:

范卿午,男,生于1963年,经济学硕士。现任富阳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劳雷影业有限公司董事长。2023年内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本人具备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政策规定的关于上市公司和商业银行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条件,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并获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任职资格核准。本人在公司及其子公司不拥有任何业务或财务利益(在公司领取薪酬除外),也不在公司及其子公司担任任何管理职务,满足监管规定关于担任

独立董事的全部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2023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

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1、现场工作时间情况

本人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会议,同时通过审阅公司经营管理情况报告、与管理层交流并听取相关汇报、实地考察公司分支机构、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等多种方式履行职责。2023年度,本人现场工作时间为11.5个工作日。

2、出席会议及表决情况

2023年度,本人通过现场出席、视频连线等方式积极参加董事会及相关专业委员会会议,无委托或缺席情况。本人出席公司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2次;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8次,累计审议及听取议案82项;参加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3次、审计委员会2次,听取/审议议案和报告14项;根据实际情况,年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2023年度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表1.2023年度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相关专业委员会情况

独立董事股东大会董事会相关专业委员会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范卿午3/38/83/32/2

注:1、表格中比例指“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

本人把准自身角色定位,聚焦公司战略执行、系统建设、内控审计、薪酬激励等重点领域,认真研究论证各项议案。本人对董事会及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的决议事项无异议,不

存在对审议事项投弃权或反对票的情形,亦不存在无法表示意见的情况。主要提出以下意见建议:①科学细致设置高管人员薪酬和绩效管理实施细则中的相关指标;②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制度,优化分层分类激励机制,重点强化对中层、基层和业务骨干的激励措施;③持续关注核心资本充足率,建议运用大数据等手段控制信用风险,探索设计新的产品平衡好风险和收益。

3、参加专题调研

2023年度,本人参加了对公司科创金融和信用小微业务的专题调研,深入了解公司科创金融和信用小微两大特色业务的经营模式、管理机制建设等情况。本人认可目前公司信用小微业务的差异化发展模式,建议关注人海战术、地推模式发展瓶颈;加强系统、科技和数据模型对业务发展和风控的赋能,通过人工和线上并行的方式进行展业,以加强信用小微业务的规模化发展提升战略发展的协同效应。

4、参加履职培训

2023年度,本人通过现场与非现场结合的方式积极参加上交所、上市公司协会、银行业协会以及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认真学习公司定期发送的监管培训资料,重点把握银行业最新政策导向和监管动态,加深对独立董事履职规范的理解与认识,研究分析近期中央经济金融政策,以增强自身专业化履职能力。

5、与内外部审计机构沟通交流

2023年度,本人出席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与外部审计师、内审负责人就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业务状况的关键审计事项、内部控制的管理建议等进行交流,重点关注外部审计的独立性、专业性及审计程序的有效性,维护审计结果客观、公

正,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6、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

2023年度本人出席3次股东大会,认真听取股东代表对公司经营发展、风险管理、资本补充等的提问,并密切关注市场媒体对公司的报道评论和投资者关注的问题,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积极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7、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履职支持

公司积极回应独立董事履职需求,持续加强对独立董事的履职支持保障,通过多种方式增加闭会期间独立董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参与度。定期组织独立董事参加专题调研、分支机构考察等活动,通过听取专题汇报,与管理层沟通交流,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和风险状况。同时根据最新政策和监管要求,制定相应培训计划,强化独立董事对银行、上市公司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掌握;公司还健全独立董事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机制,探索持续拓宽独立董事对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保护的路径。

三、重点关注事项

1、关联交易

2023年度,本人听取关联交易报告,审查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指导公司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关联交易,对公司完善关联交易管理机制和关联交易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给予关注,同时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声明及独立意见。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正常经营范围内的常规业务,符合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利益输送、价格操纵、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且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

2、对外担保

2023年度,本人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并出具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对外担保业务是经过监管机构批准的常规业务之一,公司在开展对外担保业务时遵循审慎原则,高度重视担保业务的风险管理,制定并严格执行对外担保业务操作流程和审批程序,有效控制对外担保业务风险。2023年度公司该项业务运作正常,无正常业务之外的对外担保业务,未发现重大违规担保的情况。

3、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本人基于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的审查和论证,认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具备必要性与可行性,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本次发行有利于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稳健发展,增强风险抵御能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发行债券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拟发行不超过300亿元(含)资本类债券、不超过150亿元(含)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及不超过200亿元(含)金融债券共三项发债议案。本人经审阅相关资料,全面论证发行方案的可行性和科学性,在审慎判断基础发表独立意见认为:①公司发行资本类债券有利于进一步提升资本实力,优化资本结构,增强风险抵御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强化支持实体经济的能力;②公司发行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有利于加强落实国家政策导向,缓解小型微型企业融资困境,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促进建立健全长期稳定的市

场化负债融资体系;③公司发行金融债券有利于扩大中长期稳定资金来源,优化负债结构,增强支持实体经济的能力。

5、董事会换届选举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本人秉持独立客观的立场,认真审阅董事会换届选举方案及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等资料,并认真审查提名程序、听取公司董事会说明,确认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决策流程、任职资格等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及审议程序依法合规,董事候选人具备法定的任职资格及工作经验,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6、高管聘任和薪酬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行长及其他高管人员的相关议案。本人经审阅高管候选人的个人简历等资料并审查提名程序,认为高管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审议程序依法合规,高管候选人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条件,不存在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不得担任情形。同时,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业绩考核情况,审议批准了高管2022年度薪酬考核结果,并结合监管指导意见、经营管理目标、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制订了《杭州银行2023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管理实施细则》。本人对高管2022年度薪酬考核结果及2023年薪酬绩效管理实施细则均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11、修订《公司章程》

2023年度,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对《公司章程》进行两次修订,分别为落实“党建入章”回头看相关工作要求及与最新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形成制度衔接,本人认为公司对《公司章程》的修

订是合理且必要的,符合监管规范、公司自身战略发展和经营管理实际,夯实了公司治理的制度基础,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8、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自2019年开始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2023年,本人对普华永道中天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的评估和考量,并结合普华永道中天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情况,认为普华永道中天能满足公司相关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9、利润分配方案

2023年6月16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

4.0元人民币(含税)。本人认真审核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认为该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既有利于保障内源性资本的持续补充以支持公司业务持续健康发展,同时还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要求,且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0、内部控制执行

2023年度,本人高度关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高级管理层、外部审计机构就内部控制进行充分沟通和讨论,听取关于内部控制评价意见、改进建议和整改情况,审议并同意《杭州银行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

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适合当前经营管理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11、信息披露执行

2023年度,公司共计对外披露129份文件(4项定期报告、60项临时公告及65项上网披露文件)。本人认真履行对年报编制和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职责,重点关注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确保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督导公司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持续优化披露内容和形式,不断提高信息披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投资者准确、充分获取信息。

四、总体评价

2023年度,本人依法合规出席会议,科学严谨行使表决权、审慎发表独立意见,持续关注银行监管新规、行业趋势及市场动向,聚焦公司战略发展、风险防控、资本补充、系统建设等关键事项,基于专业判断献计献策,为公司强化战略执行力、提升风险治理能力、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特此报告。

附件:《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发表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声明记录》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范卿午

2024年4月19日

附件: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发表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声明记录

序号时间事前认可声明及独立意见出具人
14月24日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声明全体独立董事
24月24日关于部分关联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声明全体独立董事
34月25日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
44月25日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
54月25日关于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
64月25日关于部分关联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
74月25日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结果的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
84月25日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
94月25日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
104月25日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
114月25日关于公司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
126月26日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
136月26日关于拟发行金融债券及在额度内特别授权的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
146月26日关于拟发行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及在额度内特别授权的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
156月26日关于拟发行资本类债券及在额度内特别授权的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
166月26日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
176月26日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
186月29日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修订稿)的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
197月19日关于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
207月19日关于制定《公司202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管理实施细则》全体独立董事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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