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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致酒行: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0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全体董事勤勉尽责,不断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推进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2023年是充满挑战的一年,面对异常复杂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以及国内酒类消费品市场持续恢复,公司在董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紧紧围绕发展战略及年度经营目标任务,进一步巩固并深化了与国内外知名酒厂及酒商的长期合作关系,不断加强覆盖全国的全渠道营销网络布局,不断完善优质营销团队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并及时根据市场变化调整营销策略,稳步提高公司在酒水流通领域国内市场的领先地位。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1.21亿元,同比增长16.22%;实现净利润2.42亿元,同比下降

35.25%,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5亿元,同比下降35.78%。

二、2023年董事会主要工作

(一)规范运行,提高法人治理能力

报告期内,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公司规范运作管理制度,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组织领导作用,为公司发展提供科学决策。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9次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均正常有序运行,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加强信息披露管理,提高企业透明度

董事会严格执行监管规定,忠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高质量完成定期报告以及临时公告的披露工作,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确保广大投资者及时、公平、完整地获取公司重要信息,充分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三)加强内控,保障企业运营平稳有序

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为各项经营活动提供了制度基础,保障公司各项管理规范化、系统化、制度化,严格履行对公司内部活动的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职责,在所有重大、重要事项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公司管理效率和效果不断提高,运营平稳有序。

(四)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与广大投资者保持了良好的沟通关系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不断学习先进投资者关系管理经验,打造与形成了以服务投资者为核心的工作意识和诚信勤勉的工作氛围。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领导的证券事务部作为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具体实施机构,致力于以更好的方式和途径使广大投资者能够平等地获取公司经营管理、未来发展等信息,构建与投资者的良好互动关系,树立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主要工作如下:

公司证券事务部设置专线电话(010-56969898),由专人负责接听投资者来电,保证专线电话、专用邮箱(dongmiban@vatsliquor.com)等沟通渠道的畅通,广泛听取投资者关于公司经营和管理的意见与建议。公司在官方网站开办了“投资者关系”专栏,及时刊登信息披露文件,同时定期回复投资者关心的重要问题,与广大投资者保持了良好的沟通关系。

三、2023年度董事会运作情况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9次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规定。全体董事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未提出过异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序号会议届次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审议事项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年3月7日1.《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2.《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4月18日1.《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5.《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8.《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关于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11.《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12.《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议事规则的议案》 14.《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15.《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16.《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第五届董事2023年4月28《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会第九次会议

会第九次会议
4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3年6月21日1.《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2.《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5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8月30日《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6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年10月24日《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7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年11月24日《关于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8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3年12月12日1.《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2.《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5.《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6.《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9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3年12月22日《关于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接受关联担保的议案》

(二)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年度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筹备工作,确保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股东权利的正常行使。会后,董事会依法、严格、尽责地执行了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审议事项
1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3月23日《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22022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5月11日1.《<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5.《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7.《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8.《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的议案》 10.《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3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12月28日1.《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2.《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三)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职情况

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控及财务状况进行检查和监测,严谨履行职责,共召开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其中部分议案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1)《2022年度审计工作总结》;

(2)《2022年度财务报告》;

(3)《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8)《2022年度内部审计报告》

(9)《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10)《2023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报告》;

(11)《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12)《2023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报告》;

(13)《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14)《2023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报告》

(15)《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的议案》

2.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其中部分议案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1)《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2)《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3)《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3.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其中部分议案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1)《关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及2023年经营目标的议案》

(2)《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4.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其中部分议案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1)《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2)《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3)《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4)《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四)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内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不存在缺席的情形,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或组织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发表了明确意见,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项未提出过异议。在公司的制度完善和日常经营决策等方面提出了专业性建议,并被公司予以采纳,独立董事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对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公司股东大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其中

部分议案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1)《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2)《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接受关联担保的议案》

四、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在综合考虑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环境的情况下,公司将努力保持健康发展的态势,使各项经营指标争取持续增长,同时董事会还将推进以下工作:

1. 积极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做好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高效执行每项股东大会决议。同时加强董事履职能力培训,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和前瞻性。

2. 切实做好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透明度。

3. 进一步健全公司规章制度,建立并完善更加规范、透明的上市公司运作体系,继续优化公司的治理结构,提升规范化运作水平。同时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4. 加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学习及培训工作,积极组织参加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学习,提升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自律意识和履职能力,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及高效性,更好发挥董事会在公司的核心职能。

5. 全方位做好独立董事履职保障。全面贯彻落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意见,优化独立董事工作规则,完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加强独立董事履职支撑,推动独立董事权责更加匹配、职能更加优化、监督更加有力、选任管理更加科学,更好发挥独立

董事在完善公司治理、健全企业监督体系等方面的重要作用。2024年,公司董事会将在全体股东的支持下,团结奋进、锐意进取,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强有力的措施,开创公司发展的新局面。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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