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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雅达: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0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审计工作规程》等相关要求,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2023年度勤勉尽责,认真履职,现将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2名独立董事及1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周昆先生因任期届满6年,公司选举陈为先生任独立董事,并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黄英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所有成员均具备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各项任职条件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两次正式会议,两次沟通会议。各位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听取汇报并对相关议题发表了专业意见。会议具体召开如下:

(一)2023年3月17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与审计会计师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报告的见面沟通会。

(二)2023年4月6日,召开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和《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2022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三)2023年8月10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公司财务人员有关2023年半年度报告事项沟通会。

(四)2023年8月23日,召开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审计委员会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审计委员会的职责要求,对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的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等多种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建言献策。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行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审计工作期间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计划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过程中,发挥监督和评估的职责,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重点审计事项等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确定了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并对审计的关键事项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确保了审计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

审计委员会经评估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建议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年报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履行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责。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执行。对内部审计工作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提高了内部审计工作效率。

(三)审阅公司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并检查了其披露情况,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或重大错报情况;在注册会计师审计期间,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委员们及时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和会计师事务所关注的问题,并反馈给公司相关部门,促使审计工作按照原定计划及时推进,保证了公司年报审计的进度和质量。

(四)评估内控制度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督促指导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岗位职责明确,权限和业务流程清晰,有效地加强了对公司经营各个环节的风险控制,实现了不相容岗位间的监督、制约,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合规开展。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通过会议、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交流,全力配合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确保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降低审计工作成本,同时有效地提升公司审计部门的业务素质和内部审计水平。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审计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特此报告。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4月18日

(本页无正文,为《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之签字页)

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名:

黄英陈为叶晖

签署日期:2024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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