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蕾)
本人作为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范性要求,谨遵忠实、勤勉的原则,恪守独立董事履职规范,谨慎、独立、客观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及义务。现将本人2023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拥有较丰富的金融专业知识和经验,并持有经济学博士学位和金融学教授职称,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任职情况如下:
陈蕾,女,1981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金融学专业。2006年7月至2006年12月,任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的国际结算部职员;2006年12月至2015年3月,任集美大学的财经学院金融系教师;2015年3月至2019年
10月,任集美大学的财经学院金融系副教授;2019年10月至今,任集美大学的财经学院副院长、教授。现兼任瑞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省金融监管局金融工作专家、厦门市资本市场工作专家。2023年6月15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也没有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出席公司的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各相关专门委员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发表独立意见,诚信勤勉,忠实尽责。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2次,召开董事会7次,本人亲自出席了任期内公司召开的2次股东大会,5次董事会会议,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未召开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不存在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细致审阅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并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多次沟通,认真听取、分析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确保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反映公司经营管理成果。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及对经营管理的现场调查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的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通过到实地考察、微信、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规范运作情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结合自身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升公司管理水平。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认真组织会议并传递相关会议文件,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充分保证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同时积极为独立董事现场考察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使独立董事能够在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情况的基础上,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合理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指导和监督作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等情形。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不适用。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五)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六)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
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改聘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同意增补林志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经2023年8月9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选举林志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人对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对审议、表决
和聘任程序进行了监督,我们认为上述人员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3年12月30日,公司披露《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进展公告》(详见公司2023-030公告),将经漳州市国资委最终考核确认,在任的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进展情况对外公告。
本人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情况进行详细审阅和分析,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规模以及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责权利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在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将继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协作,同时持续
提升自身履职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陈蕾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