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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空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0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大华国际”)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2、人员信息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北京大华国际合伙人37人,注册会计师15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2人。

3、业务规模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54,909.97万元(含合并数,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42,181.7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33,046.25万元。审计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客户家数 59 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2023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鉴于执行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的团队已整体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加入北京大华国际,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决定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3年11月29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大华国际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能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改聘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2023年12月29日,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团队召开了审前沟通会议,就公司2023年度审计整体工作计划、工作安排、重点工作事项、关键审计事项等内容与公司进行了沟通。

3、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团队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包括审计工作时间安排、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保持密切沟通。2024年4月17日,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团队召开沟通会议,就2023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计定稿后基本数据、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内容进行了沟通。

4、2024年4月18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 整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北京大华国际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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