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独立董事孙心意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人。全体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认真阅读公司提供的资料,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并详细了解有关情况后,经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从保障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后续资金需求的角度来看,该方案是客观、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有效执行,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风险作用,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23年度专项审计和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坚持以公允、 客观的态度开展审计工作,勤勉尽责,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很好地履行了审计责任与义务,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以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有利于激励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勤勉尽责,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规范治理。方案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提名、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查补选候选人姜佳秀的履历等材料,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其任职
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任的职位。同意姜佳秀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宜,遵循了谨慎性原则,计提方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能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独立董事:孙心意、张宝国、赵琳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