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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拓机械: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9

证券代码:873706 证券简称:铁拓机械 公告编号:2024-024

福建省铁拓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福建省铁拓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4月19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公司不存在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未分配利润为97,881,851.07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92,405,245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23,101,311.25元。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监事会意见

(三)独立董事意见

2024年4月18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024年4月18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对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经审阅关于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并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就业务、财务等情况的汇报,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等因素,兼顾了股东的合理回报与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决策程序及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公司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并提请董事会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2024年4月18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对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经审阅关于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并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就业务、财务等情况的汇报,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等因素,兼顾了股东的合理回报与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决策程序及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公司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并提请董事会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二条,对公司利润分配做了约定,内容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

1、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公司要根据公司利润和现金流量的状况、生产经营发展需要,结合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股东对利润分配的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情况,在累计可分配利润范围内制定当年的利润分配方案。

3、公司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通过多种渠道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

4、现金分红相对于股票股利在利润分配方式中具有优先性,如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二)公司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四、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或相关主体作出过关于利润分配的公开承诺,相关承诺未履行完毕。

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至少以每三年为一个周期,制订周期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七)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调整

公司可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有关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议案应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并且经董事会审议,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应当通过网络投票方式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独立董事应对股利分配政策调整的议案发表明确意见。公司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八)未分配利润使用原则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与经营业务相关的对外投资、购买资产、提高研发实力等重大投资及现金支出,逐步扩大经营规模,优化财务结构,促进公司的快速发展,有计划有步骤的实现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目标,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九)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年报、半年报中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若公司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应在年报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十)公司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应当扣减该股东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公司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北交所的有关规定。

一、为了建立健全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规划与机制,确保公司股利分配

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

五、其他

1、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预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将在决策程序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

(2)若因本人未履行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本人将在该等事实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作出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社会公众等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福建省铁拓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福建省铁拓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福建省铁拓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独立意见》

福建省铁拓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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