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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先股份: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晓喆)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9

证券代码:430489 证券简称:佳先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安徽佳先功能助剂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晓喆)

本人作为安徽佳先功能助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朱晓喆先生,197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01年9月至2005年9月,任安徽财经大学讲师;2005年9月至2014年1月,任华东政法大学民商法教研室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14年1月至今任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4年7月至今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常务理事;2017年1月至今任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信托法研究中心”主任;2019年12月至今兼任上海市法学会民法研究会副会长;2020年3月至2023年2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不在佳先股份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佳先股份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佳先股份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经自查,报告期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满足出任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职期间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会前均认真审阅了会议材料,并在会上充分发表了专业、独立意见,不存在对董事会议案反对和弃权的情形,本人作出独立判断时,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和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个人的影响;作为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本人参加了所属专门委员会的会议,不存在无故缺席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应参加次数现场出席次数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110001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会议名称应参加次数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提名委员会1100

报告期,本人出席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委员的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于2023年2月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报告期履职期间,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会谈沟通情况

在 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与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等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五)发表独立意见及履行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事项

1、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发表了独立意见。

2、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未发生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未发生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在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时刻关注公司的发展情况,加强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积极主动向公司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切实有效地维护了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现场工作情况

在2023年度,除参加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外,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还通过现场考察、电

话等多种途径与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管理、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主动了解与监督。

(八)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我们了解经营管理情况的途径多样、方式灵活、渠道顺畅、沟通有效,知情权得到充分的保障,在履职过程中未受到任何干扰或阻碍。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关注了以下事项:

(一)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本人就公司承诺相关方的承诺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前期各项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

(二)独立董事提名情况

本人因学校安排担任副院长,根据学校相关要求,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对《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提名陈颖洲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补选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书面同意,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其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期限尚未解除的情况,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本人同意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等对公司现场实地考察,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安徽佳先功能助剂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朱晓喆

2024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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