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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祥科技: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0

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祥科技”、“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立场出发,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规范运作、重大事项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进行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现将2023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3年全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7项议案。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2023年公司监事会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会议日期会议届次会议审议事项
12023-04-23二届三次1、《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预算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3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9、《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审议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11、《关于2023年度对外投资额度预计的议案》。
22023-08-02二届四次1、《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 8、《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9、《关于制定<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32023-08-29二届五次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42023-10-27二届六次1、《关于审议2023年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52023-12-08二届七次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2023-12-15二届八次1、《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暂

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勤勉尽责履行各项职责,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对报告期内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法列席了2023年度所有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对以上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管和检查。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同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能够得到很好的落实,公司形成了较完善的经营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之间的制衡机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全面、审慎的检查,认真审阅公司的财务报表等资料,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各项费用提取合理。公司聘请了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审核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自身情况,制定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良好地贯彻执行,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合理、执行有效,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实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运行方面的重大缺陷,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需要监事会审核的重大关联交易。监事会认为: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属于正常经营往来,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场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五)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23年,公司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未发生各种违规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累计至2023年12月31日违规对外担保情况。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2023年,公司没有股权、资产置换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进行核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合理、规范的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监督情况

2023年,监事会对董事会讨论或者提交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和所作决议均无异议。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充分发挥了经营决策的核心作用。

三、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计划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将会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赋予的职责,强化监督职能,及时落实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防止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公司监事会将持续加强自身学习,积极参加监管机构组织的相关培训,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升自身专业业务能力和监事会的监督能力和水平,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要求,推动公司不断完善治理结构,提高管理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特此报告。

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4年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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