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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康威视:对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0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现将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2023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13人,从业人员共5,774人,注册会计师共1,18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70人。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为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德勤华永参与审计工作的人员在业务执行过程中具有较好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合规,满足独立性要求。运用职业判断,与公司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要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德勤华永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及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对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表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执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还出具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和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经评估,本公司认为,德勤华永作为本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其履职过程保持了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了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在本年度审计过程中,德勤华永全面配合公司的年报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德勤华永就预审、终审等阶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就审计计划和审计完成情况与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有效沟通,充分听取并考虑了审计委员会的意见,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2024年4月18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认为德勤华永作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在审计工作中遵守职业道德、勤勉尽职,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履行了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并出具了审计报告。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

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德勤华永在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审计行为规范有序,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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