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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斯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0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事会工作职责,监事会成员参加了股东大会,列席了董事会会议,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合规性进行了监督,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报告的编制进行了审查,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有效发挥了监事会职能。现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共审议通过了46项议案,具体召开和审议情况如下:

序号届次召开日期审议议案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3年3月7日1、《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2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议案》 7、《关于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8、《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9、《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1、《关于2022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12、《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3、《关于公司预计202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14、《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5、《关于部分首发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 16、《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4月12日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年8月10日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4、《关于2023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5、《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4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年10月20日1、《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 2.1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整体方案 2.2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方式 2.3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标的 2.4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 2.5 本次交易评估及作价情况 2.6 相关资产自定价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损益的归属 2.7 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2.8 业绩承诺及补偿 2.9 价款支付 2.10 本次交易有关决议的有效期 3、《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5、《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议案》 6、《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及不适用第四十三条、四十四条的规定的议案》 7、《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8、《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 (试行)〉第十八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议案》 9、《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规定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10、《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十条或者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11、《关于〈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2、《关于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交易文件的议案》 13、《关于批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及评估报告的议案》 14、《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15、《关于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公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议案》 16、《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的议案》 17、《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 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18、《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19、《关于变更首发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20、《关于申请新增授信额度的议案》
5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3年10月24日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6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2023年11月14日1、《关于公司签署<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2、《关于<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7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3年12月28日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无组织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履职情况

1、报告期内共召开了7次监事会会议,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了会议,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认真履行职责,对相关议案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并做出了相关决议。

2、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听取公司各项重要提案,了解公司经营业绩情况,监督公司各项重要决策的形成过程,履行了监事会的知情、监督、检查职能。

3、报告期内,监事会密切关注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决策实施监督,并就相关决策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规范操作。

4、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促进了公司财务管理行为的规范。

5、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在履行日常监督职能的同时,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并对公司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保证公司经营活动依法进行。

三、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通过对公司经营工作、财务运行、管理情况的督查,认为2023年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监事会未发现公司各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细致地检查和审核了公司的会计报表及财务资料,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遵守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等相关财务规章制度,2023年度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定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

3、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公司2023年度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审议程序规范、交易价格客观公平,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4、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募集资金的情况。本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5、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除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外,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6、对外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对外投资均按《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履行了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7、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捷力克剩余80%的股权,对捷力克实现全资控股。监事会已经对前述事项履行了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此外,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交易情况进行核查,公司未发生出售重大资产的情况。

8、实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9、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执行有效。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10、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经核查,2023年公司未发生相关内幕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违规股票交易的行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四、2024年度监事会重点工作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监事会的监督权和职责,始终保持独立性, 加强对公司财务状况、重大事项以及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

职责的合法合规性的监督力度,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依法督促公司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从而更好地维护股东的权益。在强化监督管理职能的同时,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培训,开展调查研究;跟踪监管部门的新要求,持续推进监事会的自身建设,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促进公司更加规范化运作。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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