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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环境: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0

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3年度,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574.48万元,2023年度合并净利润74,962.28万元,2023年度母公司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91,676.42万元。由于公司不满足分红条件,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及资本公积转增。

二、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4年4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说明

依据公司章程第二百一十条规定:“(二)现金分红具体条件及股东回报规划---当下列条件同时成就时,公司以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发展需要及未来战

略布局,同时充分考虑公司现金流量状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3、公司正在积极筹划控股子公司向母公司进行利润分配的有关事宜,在达到利润分配的条件后,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争取尽快实施利润分配工作,积极回馈广大投资者。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并将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五、其他事项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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