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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奕帆:2023年度募集资金报告天健审〔2024〕2635号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2

目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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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2635号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奕帆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江南奕帆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江南奕帆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江南奕帆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江南奕帆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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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江南奕帆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江南奕帆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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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67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定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33.35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8.31元,共计募集资金54,423.64万元,坐扣承销费3,632.08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0,791.56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133.9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8,657.6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52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序号金额募集资金净额A48,657.67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B15,990.83利息收入净额B21,239.04本期发生额项目投入C11,4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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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序号金额

利息收入净额C2971.95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D1=B1+C17,413.42

利息收入净额D2=B2+C22,210.99应结余募集资金E=A-D1+D243,455.24实际结余募集资金F43,455.24差异G=E-F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28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惠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6个结构性存款账户和3个定

期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51090382111099923,621,236.38募集资金专户5109038211790003480,000,000.00定期存款账户5109038211790004880,000,000.00定期存款账户5109038211790005140,000,000.00定期存款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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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

5109038211780008640,000,000.00结构性存款账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811050101221888888812,049,339.23募集资金专户

811050111290233515830,000,000.00结构性存款账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惠山支行

554748296966103,794.97募集资金专户

4702797525706,569,000.00结构性存款账户

5482797532626,309,000.00结构性存款账户

53527977273657,950,000.00结构性存款账户

53657977001557,950,000.00结构性存款账户合计434,552,370.58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超额募集资金12,150.58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暂未确定具体用途且未使用。

3.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2023年8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39,877.80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2024年3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储能减速电机及房车减速电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5年3月。“储能减速电机及房车减速电机生产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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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募集资金总额48,657.67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422.59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413.42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1)

本年度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承诺投资项目

1.储能减速电机及房车减速电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否31,112.0331,112.03749.685,986.7219.242025年3月不适用[注]否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否5,395.065,395.06672.911,426.7026.442025年3月不适用不适用否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36,507.0936,507.091,422.597,4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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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投向暂未确定投向-12,150.5812,150.58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12,150.5812,150.58合计-48,657.6748,657.671,422.597,413.42----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1)2022年12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储能减速电机及房车减速电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4年3月。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主要因上述募投项目整体工程量较大,建设周期较长,项目投入实施后,因物流及人员流动受限,物资采购、物流运输受到一定影响,施工人员流动及日常工作也一定程度上拖延了募投项目的工程施工进度。上述因素综合导致募投项目建设有所延误。

(2)2024年3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储能减速电机及房车减速电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5年3月。“储能减速电机及房车减速电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延期原因主要系项目建设以来,因受国际贸易争端、宏观经济波动、行业内整体市场需求变化、上下游行业周期性变化等客观因素影响,2023年储能减速电机业务平稳,房车电机订单大量减少,出于对募集资金投入的审慎性考虑,为确保投入有效性、适应外部环境变化,且不产生额外的资源浪费,公司依据中长期发展战略,实行审慎投资策略,采用了谨慎使用募集资金、逐步进行项目布局的原则稳步推进本项目的实施,按客户订单情况合理布局产能建设。“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原因主要系因受到境内外宏观经济波动、市场环境变化等影响,公司为对项目建设形成更加成熟的考虑,控制项目投入风险,募投项目的采购调研、设备选型、项目建设等环节进度逐步开展,从而导致本项目的实施进度与原计划相比有所滞后。上述因素导致募投项目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无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公司超额募集资金12,150.58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暂未确定具体用途且未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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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7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223.7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置换明细如下:(1)储能减速电机及房车减速电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先期投入2,867.10万元;(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先期投入356.60万元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无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本年度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一)3之所述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未完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末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二(二)之所述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无[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储能减速电机及房车减速电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尚处于投入建设期间,暂未产生效益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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