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53 证券简称:震裕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8债券代码:123228 债券简称:震裕转债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03人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701人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2人
最近一年(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2,896万元
最近一年(2022年度)审计业务收入:94,453万元最近一年(2022年度)证券业务收入:52,115万元上年度(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9家上年度(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3,684万元上年度(2022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涉及人员21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5次,涉及人员13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姓名 | 项目组成员 | 成为注册会计师时间 |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时间 | 开始在本所执业时间 |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间 | 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家数 |
刘成龙 | 项目合伙人 | 2013年 | 2010年 | 2013年3月 | 2023年 | 5家 |
魏敏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2018年 | 2016年 | 2018年5月 | 2023年 | 2家 |
金刚锋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010年 | 2008年 | 2011年10月 | 2022年 | 11家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100万元, 其中年报审计收费100万元。2024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及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次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查了拟聘请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相关信息,认可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因此,全体审计委员会成员一致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