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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恩斯: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丁方飞)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2

2023

作为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诚信、勤勉、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并保证行使职责的独立性,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丁方飞先生,生于1972年11月,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湖南大学会计学博士学历。1994年9月至2002年9月,任醴陵市第五中学教师;2005年4月至今任湖南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任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埃索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湖南明瑞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子公司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本人具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资格,在履职过程中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董事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姓名本年应参 加董事会 次数亲自 出席 次数以通 讯方 式参 加次 数委托 出席 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 次未亲自参 加会议出席股东 大会的次 数
丁方飞972004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审阅了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并对所需的议案背景资料及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沟通,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关于公司定期报告、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重要事项进行了审议,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并以谨慎的态度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上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3年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充分发挥会计专长的优势,勤勉尽责,与会计师保持良好的沟通,并就公司财务、内控审计工作、募集资金使用等重大关注事项提出专业意见,对公司的内部监督以及提高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起到了积极作用。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参加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学历、职称、工作经历等信息进行审核并对董事会人员构成提出相关建议;对高级管理人员推荐人选的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审核。

(三)表决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审议的议案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本人在对公司相关会议各项议案认真审议后,对全部议案投“赞成票”,不存在投“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四)现场考察、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3年,除了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外,本人也通过前往公司生产基地、听取公司内审部门报告等方式,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概况以及合规经营情况。此外,本人通过会议、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监察审计部相关工作人员保持沟通,积极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信息披露工作的执行情况以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掌握公司动态,

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同时,公司也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工作,为本人有效行使职责提供了便利条件。本人合计年度现场工作时间约11天。

(五)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对公司关联交易、利润分配、员工股票激励、聘任审计机构等可能影响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审慎客观审查,在董事会会议上发表专业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四、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进行了认真审核。本人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是结合公司实际业务发展情况及经营计划基础上进行的,是公司正常业务往来及正常经营所需。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异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严格根据《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审议担保事项,并在决议的授权范围内具体实施,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人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核实,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四)并购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并购重组的情况。

(五)股权激励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人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换届改选工作,本人对新一届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提名及选举或聘任程序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其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具备相关履职能力和条件,提名及选举或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本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决策程序、发放情况等方面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制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实施方案有利于发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发布了2022年年度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未发生业绩更正情形,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平等知情权。

(八)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在2023年度内,公司聘请天健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天健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和能力,在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尽职尽责的完成各项审计工作。

(九)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换届改选工作,通过了《聘任王朝晖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本人对新一届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提名及选举或聘任程序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其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具备相关履职能力和条件,提名及选举或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十)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本人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此次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十一)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在2023年度内,公司及股东恪守承诺,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未出现延迟履行或违反承诺的情形。

(十二)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等公司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客观公允的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现状,有利于帮助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状况,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权益。

(十三)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深入开展内部控制工作,积极推进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优化结构、岗位工作流程,合理防范各类经营风险,促使公司内部控制活动有效实施,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规范和有效进行,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四)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均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进行。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勤勉尽责,并提出专业意见,有利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五)本人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结合公司2023年度的整体情况,本人认为公司运作规范、制度健全,暂不存在需要改进的其他事项。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赛恩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

2024年,本人将继续重点关注公司的关联交易、股权激励等重大事项及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工作,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

独立董事:丁方飞

2024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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