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专项核查意见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用电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对通用电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40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040,000股,募集资金总金额为258,772,4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41,778,719.3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6,993,680.6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月1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报告文号:XYZH/2021NJAA20002)。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以及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由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安排调整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调整前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
1 | 电梯智能制造项目 | 267,320,000.00 | 267,320,000.00 | 160,193,680.62 |
2 | 技术研发中心和实验室建设项目 | 40,690,000.00 | 40,690,000.00 | 20,000,000.00 |
3 | 营销维保服务网络升级项目 | 36,850,000.00 | 36,850,000.00 | 36,800,000.00 |
合计 | 344,860,000.00 | 344,860,000.00 | 216,993,680.62 |
(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情况
2021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869,326.54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5,939,096.74元,共计10,808,423.28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置换金额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关于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XYZH/2021NJAA20006号)。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三)募投项目调整情况
2022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及《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电梯智能制造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和实验室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同意募投项目“营销维保服务网络升级项目”新增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实施主体并根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实际业务布局情况选择合适地点搭建网点分布及数量而变更实施地点;同意募投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和实验室建设项目”新增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为实施主体并调整技术研发中心实施地点。具体内容详见《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等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均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并分别与苏州农村商业银行七都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七都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盛泽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盛泽支行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3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人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 | 37120188000284010 | 7,422.53 |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盛泽支行 | 89180078801600000183 | 10,263,954.59 |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七都支行 | 1102022829008019009 | 18,310,981.33 |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 苏州农村商业银行七都支行 | 0706678191120100882548 | 33,953,448.07 |
苏州通用智科电梯服务有限公司 | 苏州农村商业银行七都支行 | 0706678191120100935226 | 403,151.45 |
苏州创通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盛泽支行 | 30390188000247381 | 773,510.00 |
合计 | 63,712,467.97 |
三、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结余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3月31日,本次结项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预计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含利息理财收益) |
1 | 电梯智能制造项目 | 180,000,000.00 | 160,193,680.62 | 153,393,613.63 | 14,541,956.57 |
2 | 技术研发中心和实验室建设项目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4,294,342.40 | 16,222,561.33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预计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含利息理财收益) |
3 | 营销维保服务网络升级项目 | 36,800,000.00 | 36,800,000.00 | 5,295,618.79 | 32,947,950.07 |
合计 | 236,800,000.00 | 216,993,680.62 | 162,983,574.82 | 63,712,467.97 |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节余募集资金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所处的电梯行业下游主要客户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近年来,受到房地产深度调控等因素影响,下游部分客户出现了流动性紧张的情况。公司根据市场变化情况,积极采取措施降本增效,优化募投项目的配置,尽量提高募投资金使用效率,争取结余更多资金以应对未来可能面临的市场竞争和挑战。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节余金额中,包括未使用的铺底流动资金,以及尚未支付的部分合同尾款、质保金等款项。因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及手续费。
具体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如下:
(一)“电梯智能制造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节约、合理及有效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
(二)“技术研发中心和实验室建设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2022年8月1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和实验室建设项目”新增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为实施主体并调整技术研发中心实施地点。将技术研发中心建设地点变更为苏州市吴江区太湖新城,利用了现有建筑,节省了原计划的建筑工程费用,形成了资金节
余。
(三)“营销维保服务网络升级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为更有效利用投资资金,更好发挥现有营销维保服务网络的作用,公司拟根据市场变化情况采用更加灵活多样的营销体系建设方式,在全国范围内持续建设和完善营销服务体系,拟不按原计划推进营销维保服务网络升级项目建设,形成了资金节余。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对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同时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6,371.25万元(含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铺底流动资金及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在上述募投项目节余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前,募投项目尚需支付的尾款将继续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进行支付,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节余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投项目尚需支付的部分合同尾款和质保金将全部由自有资金支付。同时,授权公司相关人员负责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事宜。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市场变化情况和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履行的审批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召开了专门会议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覃新林 卢文军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