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达新材”或“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50,000万元整)购买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或国债)。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董事会召开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3年4月1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公司及子公司任意时间点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整),在不超过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授权作出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上市前审议)。
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50,000万元整)购买低风险
的短期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或国债)。在不超过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购买主体 | 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购买金额(万元) | 起息日 | 到期日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资金来源 |
恒达新材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游支行 | 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 | 6,000 | 2023/11/03 | 2023/12/28 | 1.5%-3% | 闲置自有资金 |
浙江恒川新材料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游支行 | 定益加存款产品 | 定期存款 | 2,000 | 2024/01/05 | 2024/07/05 | 2.85% | 闲置自有资金 |
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前,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取得理财收益184,589.07元,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为2,000万元,未超过股东大会对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批准额度。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与上述理财产品受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购买理财产品额度及期限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任意时间点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50,000万元整),在不超过前述额度内,同时在不影响公司业务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用小额、多次购买的方式,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投资品种为保本型、低风险、短期(最长不得超过半年)、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或国债。
(四)决议有效期
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总经理及其授权代表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有效期与上述决议有效期一致。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三、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经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实现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四、 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仅投资于保本型、低风险、短期(最长不得超过半年)、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或国债,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与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及其他正规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业务合作;
3、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内审部负责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五、 履行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好的回报。
(二) 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能够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加投资收益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好的回报。
六、 备查文件
1、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