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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电梯: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利芳)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2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作为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参加公司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重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对公司的监督、建议等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现将 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出席公司会议的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5次,本人实际出席5次,均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形;2023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股东大会3次。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议案的讨论并发表合理的建议,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对出席的所有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有关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

1、2023年2月10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事项表示同意: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2023年4月26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事项表示同意:

(1)《关于公司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

(4)《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5)《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事项》;

(6)《关于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关于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说明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3、2023年8月25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事项表示同意:

(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关于2023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说明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4、2023年10月24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事项表示同意:

(1)《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5、2023年11月28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事项表示同意:

(1)《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遵守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分别就公司定期报告、利润分配、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审计机构续聘、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事项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提出了专业方面的建议,并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专业委员会的职责。

2、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遵守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选举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随时监督和核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任职资格情况,及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积极推动了公司持续快速的发展和核心团队的建设。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利用参加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等会议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情况等进行了解,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

2、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我们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起到应有的作用。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未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未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2023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汇报。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陈利芳

2024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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