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保荐人”)作为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新股份”或“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对宇新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关于同意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02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4,065,792股,发行价格为14.90元/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95,458.03万元,坐扣承销费用424.00万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95,034.03万元,已由联席主承销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剩余承销费、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1,264.18万元(含税)后,加回本次发行费用对应增值税进项税额94.23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3,864.0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2-42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募集资金净额 A 93,864.08
项目 序号 金额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B1 -利息收入净额 B2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C1 -利息收入净额C2 24.91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D1=B1+C1 -利息收入净额D2=B2+C2 24.91应结余募集资金E=A-D1+D2 93,888.99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94,263.65差异注
G=E-F -374.66注:差异系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373.79万元(含税)、应付未付发行费用95.10万元(含税)及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94.23万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保荐人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
余额
备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井湾子支行
66090078801700001612 94,263.6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滨海支行
2008022729200478152 -
已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暂未启用账号合计 - 94,263.65 -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是保证公司正常的运营,同时配套其他相关项目的流动资金需求,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 会计师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意见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2-174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宇新股份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宇新股份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 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宇新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93,864.0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00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00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
更)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1)
本年度投入金
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
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承诺投资项目
1.轻烃综合利
用项目一期
否 85,000.00 85,000.00 - - 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2.补充流动资
金
否 8,864.08 8,864.08 - - 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承诺投资项目
- 93,864.08 93,864.08 - - 0.00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无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无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继续用于投入公司承诺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