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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晨股份: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2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切实履行公司及股东大会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年度工作,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治理,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现将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公司年度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核心管理层领导下,坚持以客户需求为中心、以数字化为基石、以智能仓储为载体,坚持科技创新、精益管理,积极应对市场挑战。努力实现2023年营业收入同比小幅增长。

2023年,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82,828.19万元,同比上升1.55%;实现归母净利润28,114.97万元,同比下降21.51%;实现扣非归母净利润22,376.85万元,同比下降14.46%。

二、 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共召开了六次董事会会议,公司董事均亲自出席了会议,不存在委托出席和缺席情况,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审议事项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会议时间通过议案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2-13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4-211、审议《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5、审议《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审议《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8、审议《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1、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参股子公司投资海发电子信息产业园项目的议案》;
13、审议《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3-8-251、审议《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审议《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5、审议《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6、审议《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4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10-111、审议《关于控股公司收购盟立自动化(昆山)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2、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5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10-241、审议《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制定<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4、审议《关于改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5、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6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12-61、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二)股东大会召开及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按股东大会的审议结果执行了决议。

(三)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定期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与执行情况,督促和指导内审部门对公司财务管理运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和评估,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报告编制进行沟通与交流。报告期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各期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利润分配预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财务决算报告、内审部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等议案,并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进行评价,向董事会提出续聘建议。

2、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两次会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时提出了重要、合理的建议,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一次会议,对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发放进行了审核,如实披露相关年度薪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与公司现阶段发展状况相符合。

4、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共召开了三次会议,结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对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

案》、《关于参股子公司投资海发电子信息产业园项目的议案》、《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关于控股公司收购盟立自动化(昆山)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等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审议相关事项,积极履行战略委员会的职责。

(四)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江苏证监局《关于做好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相关工作的通知》(苏证监公司字〔2023〕032号)的要求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了《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制度。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出席和列席了报告期内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重大事项发表了意见和建议,充分体现了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中独立地位,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五)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积极参与监管部门、保荐机构及咨询机构的各项培训,并在公司内部会议及日常工作过程中积极开展关于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的相关培训、宣导;公司持续关注资本市场规范化、法治化进程,密切跟踪监管转型和政策动态,努力提升公司治理效果和治理水平,切实保障公司所有股东的权益。报告期内,公司按时披露定期报告,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董监高变动、股份变动、对外投资事项及其进展、募集资金使用、银行授信情况、公司治理制度等各项临时公告,忠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更好的保障中小股东的权益。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积极参与资本市场互动,保持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召开年度业绩说明会向投资者解读公司业绩,

组织机构投资者线上和线下调研,通过互动易平台和投资者热线及时答复投资者问题,全面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便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确保中小投资者参与公司决策。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活动进行记录并披露,进一步提高公司信息透明度,保障投资者及时公平获取信息。

三、 2024年董事会工作重点

1、2024年,公司将坚持长期发展战略,持续提升研发创新能力,增强大客户开发力度,大力开拓海外市场,并坚持以业务为导向,提升市场份额,推动公司供应链物流业务板块及成长业务板块自动化设备业务齐头并进、快速发展。

2、持续深化组织变革,不断完善人力资源规划,激发组织活力,助推公司业务发展;加强优秀人才引进,优化研发人员结构,夯实未来人才储备;加强公司内部精细化管理,持续优化公司业务流程,推动数字化转型,不断提升公司运营质量和经营效率。

3、继续积极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风险防范机制,持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积极落实、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坚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密切关注监管环境和监管政策变化,严格遵循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进一步发挥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的作用,强化履职意识、提升履职能力,依法履行职责,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保持良好互动,提升公司资本市场形象和市场影响力,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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