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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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2418号
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强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正强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正强股份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正强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正强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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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正强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正强股份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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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45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7.88元,共计募集资金35,76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928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0,832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1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833.7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8,998.2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644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28,998.26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2,282.26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360.75 | |
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注1] | B3 | 8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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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2,543.75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219.95 | |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净额[注2] | C3 | 21,500.00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4,826.01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580.70 | |
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注1] | D3=B3 | 89.00 | |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净额[注2] | D4=C3 | 21,500.00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D3-D4 | 3,163.95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3,163.95 | |
差异 | G=E-F |
[注1]经公司第一届第九次董事会审议,并经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超募资金89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上述超募资金划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注2]有关情况详见本报告三(一)2之说明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1月25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及浙江正强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强零部件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18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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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户名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正强股份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 | 571903884310111 | 5,130,143.46 | 募集资金专户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萧山支行 | 95070078801900002534 | 3,568,994.39 | 募集资金专户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萧山支行 | 95070078801000002539 | 160,015.43 | 募集资金专户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萧山支行 | 95070078801400002540 | 2,161,123.21 | 募集资金专户 | |
正强零部件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支行 | 1205290029100006872 | 20,619,181.15 | 募集资金专户 |
合计 | 31,639,457.64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经公司第一届第九次董事会审议并经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募集资金最高额人民币不超过27,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经公司第二届第四次董事会审议并经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募集资金最高额人民币不超过27,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经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募集资金最高额不超过25,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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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金额为21,500.00万元,2023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序号 | 受托人名称 | 产品名称 | 投资金额 | 起息日 | 到期日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截至本报表日是否已赎回 |
1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 | 利多多公司稳利22JG3817期 | 5,200.00 | 2022-10-12 | 2023-1-12 | 1.3-3.05 | 是 |
2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 | 利多多公司稳利23JG3010期(3个月网点专属B款)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 5,200.00 | 2023-1-13 | 2023-4-13 | 1.30-2.95 | 是 |
3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发行 | 招商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022年第263期 | 9,600.00 | 2023-3-3 | 2025-3-7 | 3.50 | 否;[注2] |
4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支行 | 定期添益型存款 | 2,000.00 | 2023-3-14 | 2023-8-21 | 2.60 | 是 |
5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 | 招商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022年第350期 | 8,700.00 | 2023-3-21 | 2025-3-24 | 3.45 | 已转让2,000万元;[注3] |
6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2023年第0445期单位大额存单 | 5,200.00 | 2023-4-20 | 2026-4-20 | 3.20 | 否 |
7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支行 | 定期添益型存款 | 2,000.00 | 2023-8-29 | 2023-12-21 | 2.80 | 是 |
小计 | 37,900.00[注1] |
[注1]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赎回理财产品合计16,400.00万元,尚未赎回理财产品合计21,500.00万元
[注2]公司于2023年3月1日以自有资金赎回大额存单9,600.00万元,并于2023年3月3日以募集资金重新购入该大额存单9,600.00万元
[注3]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以自有资金赎回大额存单8,700.00万元,并于2023年3月21日以募集资金重新购入该大额存单8,700.00万元。随后,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22日和2023年7月17日转让大额存单1,000.00万元和1,000.00万元
3.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998.26万元,其中超募资金298.26万元。经2021年12月3日公司第一届第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经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超募资金89万元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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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上述超募资金划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本期无超额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为研发类项目,该项目的实施为完善公司技术中心硬件设施,不断加强企业产品自主研发及创新实力,促进公司销售收入和营业利润的持续增长,增强公司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信息化建设项目为建立信息化体系平台,该项目的实施为提高公司整体运营管理效率,降低公司管理成本,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这两个项目影响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企业整体盈利能力的变动往往由多个因素导致,故无法单独核算收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1.2022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因原募投项目“汽车转向及传动系统用零部件扩产建设项目”地处湖州市安吉县,为减少生产及用工的不确定性,尽快实现公司扩产增效,公司决定保留对“汽车转向及传动系统用零部件扩产建设项目”中的锻加工、部分热处理等前道工序的投资,在供应商配套、用工、交通等方面更具优势的杭州基地建设“年产4600万套万向节与2600万套节叉机器换人技改扩能项目”进行机加工等后道工序,调整后“汽车转向及传动系统用零部件扩产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为3,641.50万元,实施主体为正强零部件公司;调整后“年产4600万套万向节与2600万套节叉机器换人技改扩能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为19,358.50万元,实施主体为正强股份公司。新增募投项目旨在通过技术改进扩大设计产能,有效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资源合理配置,进一步扩大公司市场占有率。
2022年3月25日,本公司一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一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及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独立董事在审议相关材料后出具独立意见,同意本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及新增募投项目;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出具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及新增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对本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及新增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2022年4月11日,本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