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舜禹股份: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2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禹股份”、“公司”或“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舜禹股份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聊城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聊城水务”)及其下属企业、寿县寿州舜禹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寿县舜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不超过4,000.00万元,交易类型为二次供水设备等产品销售、污水处理项目建设、运维等服务。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预计金额
向关联方提供产品、服务等聊城水务 及其下属企业销售二次供水设备等3,000.00
寿县舜禹污水处理项目设备销售、建设、运维服务等1,000.00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关联方一:聊城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聊城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5007409715154法定代表人:王吾雪公司住所:聊城市柳园南路7号注册资本:23,015.594491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02年4月25日经营范围:从事城乡涉水资产及事务的管理;伯阳牌矿泉水开发及其他相关产业的研究、开发;房屋、设备租赁;招标服务;担保服务(融资性担保除外);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不含消费储值卡业务)。(上述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聊城水务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聊城舜禹水务发展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聊城水务持有聊城舜禹水务发展有限公司30.0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与聊城水务及其下属企业的交易参照关联交易进行审议与披露。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

聊城水务不是失信执行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关联方二:寿县寿州舜禹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寿县寿州舜禹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422MA8PU6522R

法定代表人:吕德成

公司住所:安徽省淮南市寿县寿春镇宾阳大道宾阳大厦A座23楼001号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22年12月16日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环保咨询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寿县舜禹为上市公司的参股子公司,上市公司持有寿县舜禹49.0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双方构成关联关系。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涉及的交易对方寿县舜禹不是失信执行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交易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为交易对方提供或接受相关服务,交易价格参照招标价格、公司同类服务的市场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做相应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系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事项,交易各方根据实际情况就上述关联交易签订协议,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交易具体价格、款项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主要条款将在协议签订。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属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在公司日常的生产经营中,上述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关联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公允原则,

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相对于上述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保持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五、舜禹股份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聊城水务及其下属企业、寿县舜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不超过4,000.00万元,交易类型为二次供水设备等产品销售、污水处理项目建设、运维等服务。

(二)监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系日常经营正常业务范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关联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系公司日常经营正常业务范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事项。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舜禹股份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正常经营活动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周小金黄 嘉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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