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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培龙: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2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在全体董事的共同努力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董事会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现将2023年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回顾

2023年度,面对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市场需求下滑的市场环境,公司砥砺前行,聚焦传感器领域,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提高产品创新和交付能力,践行进口替代路线,实现了经营规模和扣非后净利润双增长的良好态势,资产结构更趋优化,行业和产品的融合发展成效明显。

2023年,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营业收入总体保持平稳上行。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46,570,941.52元,同比增长19.3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9,891,457.78元,同比下降10.5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3,136,191.32元,同比增长4.3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5,689,515.63元,同比增加759.48%。

二、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10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规范运作,审议事项均获得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召开时间会议届次审议通过事项
12023年1月1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3年度银行贷款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4、《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2023年3月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1、《关于同意报出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议案》;
2、《关于〈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3、《关于对公司2022年的关联交易进行确认的议案》。
32023年3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3年度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关于公司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10、《关于延长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11、《关于2023年金融衍生品操作计划、交易授权及2022年至今金融衍生品开展情况的议案》; 12、《关于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13、《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14、《关于同意签署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之承销协议的议案》; 15、《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42023年6月1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1、《关于同意报出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审阅报告的议案》。
52023年6月2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1、《关于同意公司与森萨塔科技(常州)有限公司达成和解及授权公司管理层签订和解及合作协议的议案》。
62023年7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1、《关于同意报出2023年1-6月财务审阅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战略配售的议案》。
72023年9月2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1、《关于同意报出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议案》; 2、《关于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3、《关于对公司2023年1-6月的关联交易进行确认的议案》;
4、《关于制定〈董事会印章管理办法〉的议案》; 5、《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6、《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82023年10月1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1、《关于公司指定募集资金专户并开通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92023年11月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1、《关于同意报出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审阅报告的议案》
102023年12月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1、《关于指定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议案》。

(二)董事召集股东大会及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1次年度股东大会、2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各重大事项进行了审议决策。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具体如下:

序号召开时间会议届次审议通过事项
12023年1月31日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关于公司2023年度银行贷款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2023年4月18日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1、《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3年度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关于延长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10、《关于2023年金融衍生品操作计划、交易授权及2022年至今金融衍生品开展情况的议案》。
32023年10月17日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1、审计委员会

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7次会议,全体委员均按时出席会议并对原始财务报告、关联交易、续聘审计机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事项进行了讨论和审议,充分发挥了审核和监督作用。

2、提名委员会

2023年度,提名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修订完善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3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审议了公司制定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切实地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陈群荣先生、李天明先生、柴广跃先生按时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或事前认可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独立董事通过现场、视频、电话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为公司经营和发展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五)信息披露情况

2023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忠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地保护了投资者的权益。

三、2024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4年,董事会将继续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地位,认真贯彻公司发展战略,密切关注市场前沿需求,结合公司经营现状,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董事会工作:

(一)围绕经营战略目标,提升经营业绩

公司始终以“成为国际领先的智能传感器企业”为愿景,重点围绕公司2024年度经营战略目标,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经营中的核心领导作用。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发展战略及市场供求情况,优化资源配置,稳中求进,努力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

(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培养与管理体系

为更有效地支撑公司战略布局和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将在现有治理结构的基

础上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加大对外引进和内部培养、激励人才的力度,扩大人才储备,满足公司多学科交叉人才队伍需求。同时公司将完善包括绩效考核制度、薪酬体系在内的各项人力资源制度,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积极性,增强公司凝聚力,有效保障公司长远发展。

(三)严格把关信息披露工作,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2024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加强信息披露管理,认真、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通过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培训,保证信息披露合规完整。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完善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内部控制体系,优化公司内部治理机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四)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联系,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稳定的友好互动关系,从而更好地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并树立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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