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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盛科技: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2

2023年度,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对2023年度公司主要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情况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监督,保障公司规范运作。现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运作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决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3年04月17日1、《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1、《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2、《关于公司<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13、《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15、《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3年04月27日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3年08月29日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3年09月27日1、《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3、《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3年10月19日1、《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2、《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年10月27日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3年12月11日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2023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内部控制情况、财务情况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通过列席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等方式,听取了公司各项重要提案和决议,对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决议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进行了有效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审议程序合法,决策合理,内部控制制度完善,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勤勉尽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情形,未发生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2023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认真细致、有效地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真实公允、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4、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除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的合理需要提供担保外,没有发生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情况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管理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6、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2023年度公司未发生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7、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完善,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没有异议。

三、2024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仍将忠实勤勉、严谨公正地履行《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各项权利,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准,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监督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对公司财务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推动内控制度建设,坚决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推动公司规范健康发展。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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