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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飞数据: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2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飞数据”)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并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3年财务概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1,328,046.51元,母公司净利润为221,378,827.98元。根据《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2,137,882.80元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可供公司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34,119,792.90元,公司资本公积为1,164,464,626.44元。

二、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

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在兼顾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时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若以截至2024年4月17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962,272,406股为基数进行测算(总股本964,836,006股,回购股份2,563,600股),预计派发现金红利共计20,207,720.53元(含税)。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作出的相关承诺。

3、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度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当前在建或筹建的数据中心需投入大量资金的背景,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此外,该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公司更好地运用留存收益,促进公司快速发展,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从实际情况出发制定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仅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分红权益,兼顾了股东即期回报需求与公司借助留存收益促进未来发展。上述利润分配预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监事会同意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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