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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拓股份: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2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42,625,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328,225.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

如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以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批。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情况说明

公司历来践行“与员工共享成果,为股东创造价值”的理念,积极通过现金分红、股份回购等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综合考虑外部经济环境、资本市场情况,公司拟2023年通过现金分红方式,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维护投资者对公司持续发展的信心。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经营成果情况,在充分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融资能力的基础上,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1,428,443.82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463,538,951.25元;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421,370.2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451,279,320.85元。

公司经审慎研究判断,认为进行本次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既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的施行,不会影响公司对半导体专用设备业务、电子装联业务等主营业务的研发创新、高质量发展相关的持续投入。

综上,在不影响公司经营发展和日常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拟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对资金的需要、股东回报,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拟定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体现了公司兼顾长期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原则;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可分配利润总额、资金充裕程度、成长性、可持续发展等状况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相契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风险提示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尚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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