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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赛科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赛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全部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事项包括公司层面控制所涉及的组织架构、治理结构、企业文化、内部审计、人力资源、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资产管理、资金活动、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管理、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信息与沟通等管理控制方面。在此基础上,确定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募集资金、关联交易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税前利润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潜在错报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的50%≤潜在错报<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潜在错报<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的 50%

说明:本公司以税前利润的5%作为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发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重大舞弊; 2)公司更正已经公布的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重大错报的财务报表; 3)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5)一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后未加以改正。
重要缺陷1)合规性监管职能失效,违反法规的行为可能对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产生重大影响; 2)已向管理层汇报但经过合理期限后,管理层仍然没有对重要缺陷进行纠正。
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及重要缺陷以外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无。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媒体负面新闻频频曝光,对公司声誉造成重大损害,且难以恢复; 2)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且缺乏有效的补偿性控制; 3)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1)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且对公司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 2)重要业务制度失效给公司造成重要影响; 3)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及重要缺陷以外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3、一般缺陷的认定及整改情况

在日常运行中,内部控制可能存在一般缺陷,由于公司内部控制设有自我评价和内部审计的双重监督机制,内控缺陷一经发现确认即采取更正行动,使风险可控。

由于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如:经营管理人员对内部控制认识上的差异、公司开展新业务所面临的不可预见风险、社会经营环境的瞬息万变使得内部控制制度难以及时、全面地覆盖等,使得我们无法绝对保证不出现任何经营风险与错误,但这并不影响我们对已有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及完善。公司计划采取以下措施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1)随着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经营规模不断壮大,现有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中可能存在与公司发展内外部环境相脱节的情况,公司计划定期组织专门人员对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梳理,找出不能完全适应公司管理要求的内部控制制度中的相关条款,并进行修订完善,以保证内部控制制度框架体系更有效适应公司整体发展规划。

(2)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适当增加内部审计人员,进一步扩大内部审计范围和力度,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素质,及时发现和解决内部控制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障公司经营的安全性、稳定性,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3)进一步健全全面预算管理,由预算委员统筹安排采购、销售、生产、人力资源、行政及各子公司等业务部门的预算管理,使预算编制基础、编制依据和涵盖范围更为全面、充分。同时强化在实际执行中计划与实际的差异分析,更好地落实成本费用控制,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五、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容诚专字[2024]230Z1126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认为:福赛科技于2023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

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公司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出具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汪程聪 王家海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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