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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大生物: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证券代码:688739 证券简称:成大生物 公告编号:2024-009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并作出决议。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莹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对本次监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全体监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的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3年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0)。

(五)审议通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该报告真实披露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等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1)。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向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向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理财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购买理财产品额度和时间范围内,决定理财事宜、签署或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与购买理财产品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期限内,理财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交易事项公允、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向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公司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八)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末对各项资产进行清查,根据谨慎性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应收款项及存货等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与年度审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各类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共计12,289.42万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系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作出的评价,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的真实情况,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编制指引》以及中国社会科学院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中心《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指南5.0 (CASS-ESG5.0)》等法律法规与报告指引的规范性文件,公司本着客观、规范、透明和全面的原则,详细阐述了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具体情况,在治理、环境保护、社会责任等多方面领域的理念、实践和成绩。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监事2023年度领取的薪酬符合公司薪酬计划及薪酬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是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及岗位职责的基础上发放的。2023年度,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确定薪酬待遇;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领取薪酬。

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2023]4号文)的相关规定, 公司原财务审计机构容诚所年限已满,2024年度需变更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聘任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并启动选聘工作,公司通过择优谈判的方式完成选聘工作,中选机构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以及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承接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应条件和胜任能力,能够满足

公司对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的要求,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公司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选聘工作与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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