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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江股份: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

评估报告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所”)作为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和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公司对大信所在2023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大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其资质条件、质量管理水平符合相关要求,项目组成员满足独立性规定,具有必需的业务水平,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公允地发表意见,较好地完成了2023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1.基本信息

大信所始创于1945年,1985年重建,是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恢复重建后成立的第一家合伙会计师事务所。2012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大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22层,注册资本4,870万元。大信所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6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所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大信所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信所从业人员总数4,001人,其中:合伙人160人,注册会计师97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2年度业务收入15.78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居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22年“百强所”综合排名第十三位(本土所第九位)。2022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96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79.90亿元,收费总额2.43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二、执业记录

大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行政监管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7次。3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人次、行政监管措施27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3人次。

签字项目合伙人舒铭先生过去三年内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大信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证券业务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大信所建立了完善的服务

支持体系,拥有专业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内控、风险管理、财务管理、金融工具及可持续发展服务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签字项目合伙人舒铭先生,于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现已从事审计业务26年,2008年开始在大信所执业,2012年成为大信所首批合伙人,从事证券相关审计业务20多年,具备证券业务审计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5家。未在其他单位兼职。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才先生,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职业资质。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承做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李洪先生,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负责多个证券业务的质量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和新三板挂牌企业等,具有丰富的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四、质量管理水平

1.专业技术咨询

大信所制定了专业技术咨询规程,以便于业务执行过程中对相关问题进行专业判断提供参考依据,并设置了专业技术咨询部门,负责事务所层面的咨询活动。项目组层面的咨询,主要由项目合伙人及具备相应经验的人员负责。2023年度审计过程中,大信所对于与公司相关的重大会计审计事项等为公司提供了及时有效的咨询及可行的解决方案。

2.意见分歧解决

大信所制定了意见分歧解决规程,以解决不同人员之间存在的分歧,

包括:项目组内部、质量复核部内部、项目组与质量复核部及专业技术咨询部之间的分歧等。明确了解决分歧应遵循“质量优先、自下而上、担责者定、民主集中”的原则。质量管理委员会是重大事项分歧解决的最高决策机构。在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3年度审计过程中,大信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未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大信所项目质量复核实施分级分类管理。总所、各地区业务总部及分所,设置质量复核机构,质量复核机构需要对《审计业务项目分类管理办法》规定的A、B、C类业务项目实施独立复核,必要时,可以对所有业务项目实施独立复核。由总审计师领导项目质量复核工作。在项目组未将复核意见落实到位之前,不得签发报告。2023年度审计过程中,质量复核人员与项目合伙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讨论了重大事项,对重点问题、报告及附注披露问题等提出复核意见,项目组及时书面回复反馈意见,提供了落实情况的相关证据。

4.监控与整改

大信所为促进项目组不断提高业务质量,形成持续改进质量的组织文化,根据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5101号、第5102号的规定建立了全所范围内统一的监控和整改程序,对质量管理体系及业务项目质量进行日常评价和定期检查,确定监控检查发现的情况并识别存在的缺陷,评价已识别出的缺陷严重程度和广泛性,针对已识别出的缺陷,调查缺陷根本原因,设计、实施并评价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根据问责机制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2023年度审计过程中,大信所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没有识别出质量管理缺陷,项目组成员未因质量问题受到问责。

五、工作方案

2023年度审计过程中,大信所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识别主要业务风险和重要审计领域,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关联交易及固定资产与在建工程的存在、计价与分摊等。分别在计划、预审、终审、报告出具、工作总结阶段制定了详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并及时与公司管理层和审计委员会进行沟通。

1.审计计划阶段,通过对公司的了解,制定了2023年度的审计计划,包含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

2.现场预审阶段,提示公司可能对财务报告结果产生影响的风险事项及可能影响年报进度的事项等。就年报审计方案、总体时间安排等与公司做好沟通与衔接。同时,就重大会计问题、争议事项提出专业意见,并积极协调解决。

3.现场终审阶段,在公司形成未审报告后,审计项目组按计划进驻现场执行审计程序,获取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对涉及到的会计调整事项与公司进行现场沟通,编制审计报告初稿。

4.报告出具阶段,项目组整理审计工作底稿,履行事务所内部的独立质量控制复核程序后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5.工作总结阶段,收集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工作总结报告。

六、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大信所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大信所制定了《信息安全管理办法》《网络平台信息管理办法》等制度,专人负责信息安全工作。大信所的信息系统采用私有云部署方式,服务器架

设在境内,数据信息在境内存储,符合国家安全保密规定。2022年,大信所取得了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国家信息安全测评信息安全服务一级资质证书》。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大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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