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投资”或“公司”)2023年度将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 鉴于公司2023年度业绩盈利但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数,
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八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901,767.95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财务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18,318,768.84元。
鉴于母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2024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长江投资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八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长江投资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