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21证券代码:
400092证券简称:
R天宝
主办券商:长城国瑞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说
明》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经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金州法院”)同意,拟定于2024年4月23日由出资人组对《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以下简称“《权益调整方案》”)进行表决。管理人于2024年4月2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关于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说明》,由于部分表述存在歧义,为避免争议,管理人披露的《关于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说明》需进行更正,现更正如下:
原为:
为引入投资人,防止天宝食品破产清算、原股东权益清零,同时满足投资人未来控股的要求,控制天宝食品重整后股本规模,且为早日实现重新上市目标,本次出资人权益调整所采取的措施包括整体缩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现更正为:
为引入投资人,防止天宝食品破产清算、原股东权益清零,同时满足投资人未来控股的要求,控制天宝食品重整后股本规模,本次出资人权益调整所采取的措施包括整体缩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原为: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如不能在规定的时间通过重整计划,或是不能在重整计划规定的期限内执行完毕,法院有权裁定终止重整并宣告公司破产清算。公司一旦破产清算,广大股东的权益将受到严重损害。同时,根据退市企业重新上市的相关政策规定以及天宝食品的实际情况,早日完成重整有利于天宝食品重新恢复上市工作的启动。
为了避免天宝食品破产清算,并早日实现重新上市的目标,管理人真诚希望广大股东积极支持公司重整工作,同意《权益调整方案》,共促公司重生。
现更正为: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如不能在规定的时间通过重整计划,或是不能在重整计划规定的期限内执行完毕,法院有权裁定终止重整并宣告公司破产清算。公司一旦破产清算,广大股东的权益将受到严重损害。
为了避免天宝食品破产清算、原股东权益清零,管理人真诚希望广大股东积极支持公司重整工作,同意《权益调整方案》。
管理人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