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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2023年,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了监事会的职权,保障了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现将报告期内监事会的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4次会议,共审议8项议案,公司全体监事均同意全部所审议案,无反对或者弃权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时间审议议案
1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暨2022年度监事会2023年4月22日1、《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第十一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2023年4月27日1、《关于审议<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第十一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2023年8月22日1、《关于审议<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4第十一届监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2023年10月30日1、《关于审议<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下列事项监督检查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开展监督工作,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

对外担保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与核查。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监督事项无异议。现就有关监督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列席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并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与决议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科学决策,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内部控制制度相对完善,“三会”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均能履行诚信、勤勉义务,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并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运作规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公司监事会认真检查了公司报告期内的定期报告,各期财务报告均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所聘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真实、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实施办法》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事项。

(五)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相关制度、体系得到了有效执行,有助于护航公司经营发展;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执行、监督及合规运行情况。

三、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计划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学习,拓宽专业知识和提高业务水平,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受侵害为己任,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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