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范关联交易的规定,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分公司(以下简称“无锡交通”)、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分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地铁”)2024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不超过30,000万元和10,000万元。公司去年与无锡交通和无锡地铁实际发生总金额分别为1,348.12万元和2,879.80万元。
公司关联董事顾小军回避了表决,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 | 截止一季度末已发生金额 | 上年实际 发生金额 |
向关联人提供工程技术、管理类服务 | 无锡交通 | 公开招标 | 30,000 | 339.74 | 1,348.12 |
无锡地铁 | 公开招标 | 10,000 | 23.8 | 2,879.80 |
注:含EPC总承包项目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 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向关联人提供工程技术、管理类服务 | 无锡交通 | 1,348.12 | 10,000 | 2.11% | -86.52% | 2023年4月22日,公告编号2023-015 |
无锡地铁 | 2,879.80 | 10,000 | 4.51% | -71.20%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2023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总金额未超过预计总金额,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主要原因为:公司在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时是以与关联方可能发生合同签订的上限金额进行预计的,预计金额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会因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变化而变化,并随市场波动、项目推进进度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会根据市场变化情况进行调整,从而使得预计金额与实际交易额产生差异。 |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与关联方可能发生合同签订的上限金额预计,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的原因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未超过预计额度,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需要,交易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刘玉海注册资本:574,546万人民币住所:无锡市人民西路109号经营范围:受托经营、管理市级交通国有资产,进行国有资产的收益管理和经营;对市级交通集体资产进行托管经营;从事交通运输及相关产业的投资;从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和资产经营管理;国内贸易;资产租赁;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3年上半年,无锡交通总资产711.93亿元,净资产232.18亿元,营业收入134.01亿元,利润总额2.67亿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无锡交通为公司控股股东,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无锡交通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均属于良好状态,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
(二)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张军注册资本:1,743,800万人民币住所:无锡市清扬路228号经营范围:对城市轨道交通的投资、建设、运营;工程管理服务;国内贸易;利用自有资产对外投资;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咨询和培训服务(不含发证、不含国家统一认可的职业证书类培训);对京沪高速铁路和沪宁城际铁路无锡段的投资建设;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3上半年,无锡地铁总资产831.04亿元,净资产301.98元,营业收入16.18亿元,利润总额0.73亿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顾小军为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均属于良好状态,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并签订合同,价格根据行业收费标准,结合市场价格水平,双方共同协商达成。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存在任何一方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利益的情形。
(二)协议签署情况
协议均暂未签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所必须的交易行为,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目标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的需求,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审查情况
独立董事前置审阅了本议案及相关材料,了解了2023年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情况和2024年关联交易预计的情况,认为公司2024年关联交易预计的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遵循了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其他文件。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