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36 证券简称:帅丰电器 公告编号:2024-018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8月31日以证监许可[2020]2017号文《关于核准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52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2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55,008,000.00元,扣减应承担的上市发行费用人民币63,759,811.74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计人民币791,248,188.2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9月3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61444050_B01号)。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 目 | 金额(人民币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855,008,000.00 |
减:券商保荐及承销费 | 51,300,480.00 |
收到募集资金总额 | 803,707,520.00 |
减:2020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期间支付其他发行费用的金额 | 12,459,331.74 |
减:2020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期间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 | 244,772,383.73 |
减:2020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期间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 127,750,751.51 |
加:2020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期间理财产品收益 | 19,307,042.03 |
加:2020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期间扣除手续费的利息收入 | 8,825,814.60 |
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446,857,909.65 |
减:2023年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 | 113,141,049.19 |
加:2023年理财产品收益(注) | 9,226,563.09 |
加:2023年扣除手续费的利息收入 | 1,375,596.67 |
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344,319,020.22 |
注:本公司于2020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00.00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不超过12个月的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决议自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出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本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内容与上述议案一致;决议自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出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本公司于2022年12月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内容与上述议案一致;决议自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出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20,000,000.00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不超过12个月的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的权利。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出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在前述董事会授权下,于2023年度,本公司购买了如下理财产品: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中国建设银行浙江分行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金额合计人民币690,000,000.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到期收回了上述理财产品及上年末同类型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共计人民币946,460,975.20元;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中国工商银行定期添益型存款”理财产品,金额合计人民币100,000,000.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到期收回了上述理财产品及上年末同类型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共计人民币202,765,587.89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尚未到期收回的理财产品。本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投资额度。
本公司于2023年度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13,141,049.19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344,319,020.22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本公司
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分别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修订事宜。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本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按照上述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于2020年9月18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20年9月21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国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表所示:
开户行 | 账号 | 性质 | 余额(人民币元)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 | 33050165654609188888 | 活期存款 | 263,364,721.91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注) | 1211026129101777777 | 活期存款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 | 1211026129178888888 | 活期存款 | 80,954,298.31 |
合计 | 344,319,020.22 |
注:该账户已于2024年1月25日完成注销,详见“附表1: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注5。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本公司于2018年7月1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本公司于2018年7月26日召开的2018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算投资总额(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投资额(人民币万元) |
1 | 年新增40万台智能化高效节能集成灶产业化示范项目 | 97,100.00 | 53,124.82 |
2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20,141.67 | 15,000.00 |
3 | 高端厨房配套产品生产线项目 | 13,649.38 | 11,000.00 |
合计 | 130,891.05 | 79,124.82 |
2021年1月5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775.08万元。该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投资额 (人民币万元) | 本次置换金额 (人民币万元) |
1 | 年新增40万台智能化高效节能集成灶产业化示范项目 | 10,812.32 | 10,812.32 |
2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1,242.75 | 1,242.75 |
3 | 高端厨房配套产品生产线项目 | 720.01 | 720.01 |
合计 | 12,775.08 | 12,775.08 |
该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61444050_B01号专项鉴证报告鉴证。该次募集资金置换金额已包括在本公司2021年度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中。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度本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 | 类型 | 金额 (万元) | 起止时间 | 期限(天)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是否到期 | 收益 (万元) |
中国建设银行浙江分行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5,000.00 | 2022-12-13至2023-3-31 | 108 | 1.50%-3.00% | 是 | 221.92 |
中国工商银行定期添益型存款产品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9,000.00 | 2022-12-19至2023-6-21 | 184 | 0.25%-3.00% | 是 | 133.87 |
中国工商银行定期添益型存款产品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00 | 2022-12-19至2023-6-21 | 184 | 0.25%-3.00% | 是 | 14.87 |
中国建设银行浙江分行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3,000.00 | 2023-4-4至2023-6-30 | 87 | 1.50%-3.10% | 是 | 169.95 |
中国工商银行定期添益型存款产品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9,000.00 | 2023-6-29至2023-12-4 | 158 | 0.20%-2.95% | 是 | 114.89 |
中国工商银行定期添益型存款产品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00 | 2023-6-29至2023-12-4 | 158 | 0.20%-2.95% | 是 | 12.93 |
中国建设银行浙江分行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3,000.00 | 2023-7-3至2023-9-28 | 87 | 1.50%-3.00% | 是 | 163.07 |
中国建设银行浙江分行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3,000.00 | 2023-10-9至2023-12-4 | 56 | 1.50%-3.00% | 是 | 91.16 |
2023年度,本公司累计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人民币790,000,000.00元,累计到期收回上述理财产品及上年末同类型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共计人民币1,149,226,563.09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尚未到期收回的理财产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其他事项
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实际使用以及募投项目实施情况,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更符合公司
和股东利益,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年新增40万台智能化高效节能集成灶产业化示范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3年12月调整为2024年12月。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不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1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终止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高端厨房配套产品生产线项目”。本次募投项目终止事项是根据目前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决定,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及规划,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公司将原计划投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及其利息继续按照募集资金的管理要求进行存放和管理。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我们认为,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如实反映了2023年度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帅丰电器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中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特此公告。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表1: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注1) | 85,500.8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314.1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8,566.4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注2)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1)-(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注3)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年新增40万台智能化高效节能集成灶产业化示范项目 | 否 | 53,124.82 | 53,124.82 | 53,124.82 | 7,112.04 | 29,501.60 | 23,623.22 | 55.53 | 2024年 (注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否 | 15,000.00 | 15,000.00 | 15,000.00 | 2,357.61 | 15,357.14 | -357.14 (注4) | 102.38 | 2023年 (注5)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高端厨房配套产品生产线项目 | 否 | 11,000.00 | 11,000.00 | 11,000.00 | 1,844.46 | 3,707.68 | 7,292.32 | 33.71 | 2023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注6) |
合 计 | - | 79,124.82 | 79,124.82 | 79,124.82 | 11,314.11 | 48,566.42 | 30,558.40 | 61.38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详见注3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详见注6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于2021年度,本公司已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人民币12,775.08万元,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61444050_B01号专项鉴证报告鉴证。该次募集资金置换金额已包括在本公司2021年度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中。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本公司于2020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00.00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不超过12个月的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决议自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出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内容与上述议案一致;决议自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出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于2022年12月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内容与上述议案一致;决议自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出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20,000,000.00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不超过12个月的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的权利。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出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在前述董事会授权下,于2023年度,本公司购买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中国建设银行浙江分行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金额合计人民币690,000,000.00 元;本公司购买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中国工商银行定期添益型存款”理财产品,金额合计人民币100,000,000.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到期收回上述理财产品及上年末同类型理财 |
产品本金及收益共计人民币1,149,226,563.09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尚未到期收回的理财产品。本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投资额度。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详见注6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注1:募集资金总额系根据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计算得出,未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注2: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124.82万元。注3:受市场环境和消费需求等影响,近年来集成灶行业增速有所减缓。公司基于现有的产能需求情况,放缓了该项目的建设投入进度。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年新增40万台智能化高效节能集成灶产业化示范项目”已延期,详见本报告之“六、其他事项”。注4:“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中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超额部分人民币357.14万元系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注5:截止2023年12月28日,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进行结项。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对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并已完成相关注销手续。
注6:“高端厨房配套产品生产线项目”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智能洗碗机及橱柜生产线建设,该项目募集资金节余较多主要系洗碗机相关生产线投入较少。基于公司当前自主生产洗碗机产品的市场需求情况、自主生产成本较高、洗碗机款式更新迭代速度较快、洗碗机产品生产已较为成熟、市场上OEM生产厂商较多等因素,公司对自建洗碗机生产线的可行性重新进行了调研和评估,决定不再自建洗碗机生产线进行生产,而是采用OEM的方式生产集成式洗碗机与嵌入式洗碗机产品。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决定终止实施“高端厨房配套产品生产线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结存余额(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人民币8,095.43万元,详见本报告之“六、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