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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鸣食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股票上市规则》《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着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权,凭借丰富的行业经验及专业审计、会计知识,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等方面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意见,在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就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为:董事李红艳女士、独立董事陈坚先生、独立董事邵帅女士,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邵帅女士担任,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会议,主要就公司审计报告、定期报告、聘任审计机构和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审议,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意见。具体如下:

召开日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2023年4月15日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与2023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3、《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4、《关于预计2023年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5、《关于申请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预计2023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6、《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7、《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一致审议通过

8、《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9、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报酬的议案》10、《关于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11、《关于平阳荣耀牧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牧场的议案》

8、《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9、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报酬的议案》10、《关于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11、《关于平阳荣耀牧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牧场的议案》
2023年7月29日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2023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3、《2023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一致审议通过
2023年10月14日1、《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一致审议通过
2023年12月28日1、《2023年年度审计工作计划》一致审议通过

三、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5年至今一直聘用的审计机构,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其工作细致、认真,工作成果客观、公正,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鉴于上述原因,同时考虑到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和完整性,审计委员会决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2024年度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

3、外部审计机构对接工作为做好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确保会计师事务所高质量地完成审计任务和在商定时间内出具审计报告,在审计进场前与审计期间内,审计委员会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审计重点等审计总体策略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了充分的沟通,认真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尽职尽责地进行审计工作,出具审计意见。在审计期间未

发现在审计过程中存在重大事项。

4、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通过与外部审计团队就相关事项的沟通与讨论,以及查阅其为公司提供的审计工作成果,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团队在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审计部的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审计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没有发现公司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制度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为依据,规范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及其配套指引、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等,组织开展了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内控实际情况,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符合规定。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就公司年度报告编制与审计相关问题进行沟通,听取年审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审计情况的汇报,针对审计过程、审计重点关注事项、审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讨论,提出合理化建议,通过事前、事中、事后充分沟通,督促

年度审计会计师保质保量完成审计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与公司管理层、审计部与外部审计机构及人员的沟通、交流,有效促进内部审计工作优化,共同发挥监督功能。

(六)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结合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总体评价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定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4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保证公司持续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9日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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