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051 公司简称:鹿山新材债券代码:113668 债券简称:鹿山转债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汪加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嘉琪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艳红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86,309,851.97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42,541,432.01元。鉴于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负,同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决定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方式的分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因存在不确定性,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公司经营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具体内容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之“(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5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53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56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87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97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98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100
备查文件目录 |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 |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三、报告期内在上交所网站和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本公司、公司、鹿山新材 | 指 |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鹿山 | 指 | 江苏鹿山新材料有限公司,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鹿山先进 | 指 | 广州鹿山先进材料有限公司,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鹿山功能 | 指 | 广州鹿山功能材料有限公司,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盐城鹿山 | 指 | 鹿山新材料(盐城)有限公司,系公司之全资孙公司 |
鹿山兴邦 | 指 | 广州鹿山兴邦光学材料有限公司,系公司之全资孙公司 |
新加坡鹿山 | 指 | 新加坡海普科技有限公司(英文名为HIPER TECHNOLOGY PTE.LTD.),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马来西亚鹿山 | 指 | 鹿山先进材料(马来西亚)有限公司(英文名为LUSHAN ADVANCED MATERIALS (MALAYSIA) SDN. BHD.),系公司之全资孙公司 |
报告期 | 指 |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胶粘剂 | 指 | 通过粘合作用,能把同种或不同种的固体材料表面连接在一起的媒介物质,也可称为“粘合剂”“胶”“胶黏剂”,适用于不同材质、不同厚度、超薄规格和复杂构件的连接。 |
热熔胶 | 指 | 在室温下呈固态,加热熔融成液态,涂布、润湿被粘物后,经压合、冷却,在几秒钟内完成粘接的胶粘剂,在生产和应用时不使用任何溶剂,无毒、无味,不污染环境,被誉为“绿色胶粘剂”,特别适宜在连续化的生产线上使用。 |
热熔胶膜 | 指 | 通过挤出流延、压延等熔融加工方法获得的薄膜状热熔胶。 |
EVA胶膜 | 指 | 由乙烯-醋酸乙烯酯共聚物为主要原料,添加特种助剂,经特种设备加工而制成的一种粘接薄膜,由于在粘着力、耐久性、光学特性等方面具有的优越性,越来越广泛的应用于光伏组件以及各种光学产品。 |
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粘接树脂 | 指 | 由聚烯烃树脂通过接枝改性、物理共混、挤出造粒等生产工序而得到的具有粘接功能的环保型聚烯烃粘接材料。 |
复合建材热熔胶 | 指 | 公司主要产品之一,利用热熔胶的粘接作用,将金属、塑料等不同性质的材料粘合,形成复合材料,各种材料在性能上产生协同效应,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主要应用于复合板材(主要包括铝塑板、铝蜂窝板、装饰板等)和复合管材(主要包括给排水管道)当中。 |
油气管道热熔胶 | 指 | 公司主要产品之一,主要用于石油、天然气、成品油输送管道外层粘接与防护,起到防腐、保温等效果。 |
高阻隔包装热熔胶 | 指 | 公司主要产品之一,主要用于高阻隔包装生产的多层共挤复合工艺环节,用于粘接通用树脂与高阻隔材料,同时起到阻隔氧气及水分的作用,广泛应用于食品、药品、日化等领域。 |
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 | 指 | 公司主要产品之一,主要应用于太阳能光伏组件的封装,对光伏组件电池片起到粘接、封装作用,能够延长组件使用寿命、提高发电效率、抗紫外线防老化等效果。 |
热塑型光学透明胶膜、TOCF光学胶膜 | 指 | 公司主要产品之一,主要应用于各种尺寸的触控面板及显示模组的贴合封装,广泛应用于车载、媒体广告、教育展示、智能家居等平板显示领域。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鹿山新材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Guangzhou Lushan New Materials Co., 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Lushan New Materials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汪加胜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唐小军 | 唐翠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埔北路22号 | 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埔北路22号 |
电话 | 020-82107339 | 020-82107339 |
传真 | 020-82266247 | 020-82266247 |
电子信箱 | ir@cnlushan.com | ir@cnlushan.com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埔北路22号自编1栋、自编2栋、自编3栋、自编4栋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报告期内无变更 |
公司办公地址 | 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埔北路22号自编1栋、自编2栋、自编3栋、自编4栋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0530 |
公司网址 | http://www.cnlushan.com/ |
电子信箱 | ir@cnlushan.com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 www.cs.com.cn)、《上海证券报》(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www.stcn.com)、《证券日报》(www.zqrb.cn) 、《经济参考报》(www.jjckb.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埔北路22号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鹿山新材 | 603051 | 不适用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王首一、陶国恒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 | 名称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保荐机构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戴顺、彭立强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2年3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营业收入 | 2,950,571,492.58 | 2,618,231,014.10 | 2,618,231,014.10 | 12.69 | 1,693,205,534.42 |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 2,945,718,990.13 | 2,569,941,964.26 | 2,569,941,964.26 | 14.62 | 1,651,868,786.4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6,309,851.97 | 74,840,421.28 | 74,840,421.28 | -215.33 | 112,964,001.6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08,850,827.37 | 53,209,357.22 | 53,209,357.22 | -304.57 | 102,672,916.9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4,844,153.57 | -691,361,612.18 | -691,361,612.18 | 不适用 | 11,844,627.14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1年末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315,568,098.79 | 1,326,176,151.58 | 1,326,166,451.37 | -0.80 | 755,278,029.60 |
总资产 | 2,740,270,374.42 | 2,493,575,702.94 | 2,493,566,002.73 | 9.89 | 1,365,896,732.47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94 | 0.87 | 0.87 | -208.05 | 1.6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94 | 0.87 | 0.87 | -208.05 | 1.6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18 | 0.62 | 0.62 | -290.32 | 1.4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47 | 6.42 | 6.42 | 减少12.89个百分点 | 16.1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 -8.15 | 4.56 | 4.56 | 减少12.71个 | 14.69 |
均净资产收益率(%) | 百分点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下降215.3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下降304.57%,主要系:(1)2023年度,原材料EVA树脂的价格持续波动向下,公司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产品销售价格受EVA树脂价格影响不断下调,从而导致公司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产品毛利率明显下降。同时,公司太阳能光伏板块产能增加,为了迅速占领市场积极争取大客户订单,对价格进行了一定的让步,导致毛利率降低。此外,受原材料 EVA 树脂价格和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产品销售价格的影响,公司对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等存货计提了相应的存货减值损失。
(2)2023年度,公司销售规模及产能不断提升,公司在新产品研发、市场推广与营销、人才引入与培养等方面新增投入较大。(3)2023年3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本期计提了相应的财务费用。(4)由于本年度公司销售规模有所增长,营运资金需求亦相应增长,导致本期银行借款增加,从而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较大,主要系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和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3、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下降幅度较大,主要系公司本期净利润下降所致。
4、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公司执行该准则解释文件对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本报告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和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为调整后数据。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九、 2023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706,985,643.26 | 751,668,561.16 | 816,812,094.54 | 675,105,193.6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5,057,253.16 | -31,983,358.11 | 2,759,807.43 | -22,029,048.1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37,925,622.77 | -43,575,585.06 | 1,274,350.49 | -28,623,970.0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4,561,727.30 | -122,450,893.96 | 23,941,655.90 | 138,226,811.79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3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15,638.04 | -494,862.08 | -49,808.39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6,972,331.43 | 22,574,118.77 | 10,157,917.94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1,281,526.93 | 1,035,347.44 | 990,900.66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7,711,193.25 | 1,135,065.00 | 120,345.45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754,494.49 | 1,015,341.00 | 863,934.35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48,052.43 | 207,069.58 | 46,299.74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133,272.19 | 3,841,015.65 | 1,838,505.0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22,540,975.40 | 21,631,064.06 | 10,291,084.68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应收款项融资 | 124,713,607.72 | 249,595,459.04 | 124,881,851.32 | |
合计 | 124,713,607.72 | 249,595,459.04 | 124,881,851.32 |
十二、 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新一代人工智能迎来跨越式发展,电力需求与日俱增,在应对气候变化的背景下,全球各国高度重视可持续发展,大力支持绿色低碳能源转型,光伏产业作为新能源的“主力军”,保持着较快的增长速度。公司围绕战略规划笃定前行,以自主研发创新为核心,坚持新科技和绿色经济的策略,把握全球“双碳”战略与能源结构转型的历史性机遇,迎接未来经济发展增长的挑战。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51亿元,同比增长12.69%,其中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持续保持高速增长,出货量为21,742.9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83.55%,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粒出货量为81,782.81吨,同比增长11.48%,主要产品出货量均取得较好增长,充分体现了公司产品强大的市场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围绕“蓄势赋能,提质增效,促稳求进,全面布局”的战略方针,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产能有序提升,大客户开拓进展顺利
报告期内,公司以大客户开发为重点,大客户在公司业务量占比持续提升,带动公司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出货量持续保持高速增长。同时,随着公司IPO及可转债募投项目逐步投产,截至
报告期末,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形成4亿平方米/年的产能,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粒形成12万吨/年的产能。
(二)坚持研发创新,提升产品竞争力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技术与产品的创新,围绕核心技术加强产品研发与自主创新投入,提升公司产品的综合竞争力。在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领域,公司持续优化和迭代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技术。公司研发的黑色组件用高反射黑色胶膜已向N型电池异质结(HJT)及N型隧穿氧化层钝化接触电池(TOPCon)知名企业批量供货,同时在新型组件封装胶膜研发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主要包括:
1、N型TOPCon双玻组件封装方案和单玻组件封装方案已批量使用。
2、N型HJT封装胶膜在组件厂家持续出货。为了配合HJT组件厂家的降本需求,先后推出了封装承载一体胶膜及IFC承载膜用于无主栅组件,目前正在知名HJT组件厂家进行工艺匹配测试和可靠性测试。
3、背接触式电池(XBC)组件封装胶膜已完成测试并准备量产。
4、UV转光胶膜已批量出货,且具有优异的可靠性能,能使HJT组件的CTM功率提升2%。
5、在钙钛矿电池方面,推出了热塑性聚烯烃封装胶膜以及丁基胶。其中,热塑性聚烯烃封装胶膜可以实现钙钛矿的低温快速封装,具有高透光、高粘接以及高水汽阻隔性能,能够延长钙钛矿组件的使用寿命,目前这款胶膜已达到量产水平,在国内多家钙钛矿头部企业已进入测试导入阶段。此外,丁基胶产品已满足主要客户的性能要求,也在测试导入中。
在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胶粒领域,公司持续优化阻隔包装粘接材料、功能板材粘接材料等产品,开发了深拉伸高阻隔片材用粘接树脂、高温蒸煮膜用PP粘接树脂、PET/聚烯烃复合用粘接材料、ASA/金属复合粘接材料、PVC片材/金属复合粘接材料、激光封边胶、耐候粘接片材等多种产品,不断拓宽公司热熔胶粒产品在阻隔包装、管道防腐、家居建材等领域的应用。
报告期内,公司组建了高标准先进材料研发中心与测试平台,获得了CNAS实验室认可,可对外承接测试业务,对内服务各部门检测,逆向配方分析,公司研发与评价水平迈上新台阶。
(三)布局新市场,重点推进OCA光学胶膜、锂电池/固态锂电池、氢燃料电池等领域
1、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光学胶膜无尘车间和OCA精密涂布线的产线建设与验收工作,同步进行了第一批OCA样品的生产制备。前期样品主要集中在触摸屏用OCA、LCD用全贴合OCA以及偏光片贴合用NCF产品,并同步进行客户验证工作,客户反馈结果良好,能够满足消费类电子的通用性能要求,其中触摸屏用OCA和LCD全贴合用OCA逐步开始批量出货。
此外,公司在报告期内重点针对车载和折叠柔性OCA进行开发,其中折叠柔性OCA已在京东方和OPPO进行系统的验证,目前测试反馈较好,性能在国产产品中居于领先,有望实现量产供货。
2、在固态锂电池电芯内部关键材料方面,公司开发了固态锂电池用硅碳负极功能粘结材料(PAA)。硅是目前已知能用于负极的理论比容量最高的材料之一,并且储量丰富和成本较低,是提高锂电池能量密度的有效解决方案,被认为是适配高比能固态电池的理想负极材料之一。但硅负极材料存在体积变化大的缺陷,在循环过程中会产生较大的膨胀效应而导致电池循环寿命降低。公司开发的硅碳负极功能粘结材料(PAA)不仅具有良好的分散性和优异的粘接性能,而且具备出色的电化学动力性和稳定性,可有效抑制和解决硅基负极的膨胀效应,大幅提升硅碳负极循环寿命,可应用于液态和固态锂电池中硅基负极极片的粘结方案。以PAA在硅碳负极中的添加量为3%的情况下来计算,随着硅基负极的进一步发展,预计PAA材料市场空间前景广阔,市场容量巨大。
3、在锂电池粘接材料开发方面,公司推出了铝塑膜和电芯用粘接材料两大系列,可分别应用于锂电池铝塑膜以及锂电池电芯制造过程的复合粘接,产品具有极强的耐电解液、耐湿热老化和粘接性能。
4、在氢燃料电池、液流电池粘接材料开发方面,公司推出了系列产品,主要应用于膜电极和双极板等领域的粘接复合,产品具有良好的粘接性能、耐强酸电解液腐蚀性能、耐高温稳定性等性能优势。
(四)马来西亚设厂,加快推动全球化布局
报告期内,为满足公司主营产品在海外市场发展的需要,更好地贴近市场和客户、响应客户需求,公司在马来西亚设立工厂,项目拟投资1.5亿元人民币,用于建设光伏组件用高性能胶膜生产线和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生产线。项目分两期进行,目前第一期项目进展顺利,3条光伏组件用高性能胶膜生产线和4条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生产线进入安装调试阶段,预计7月份开始逐
步投产。项目投产后将有助于进一步拓展公司国际市场,加快全球化进程,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五)“鹿山转债”顺利上市,有效支撑公司发展战略
报告期内,公司发行的“鹿山转债”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代码“113668”,转股期起止日期为2023年10月9日至2029年3月26日。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4亿元,公司充分利用上市公司平台建立多层次融资体系,丰富了公司融资渠道,进一步满足公司资金需求,更好支撑公司未来战略的发展。
(六)坚定践行环保理念,积极贯彻绿色生产
公司积极响应《中国制造2025》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全面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报告期内,公司能源管理体系顺利通过GB/T 23331-2020/ISO 50001、2018RB/T 114-2014认证要求并获得《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5项产品入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绿色设计产品名单》,荣获“广州市绿色工厂”“广州市清洁生产企业”荣誉称号,江苏鹿山荣获“江苏省绿色工厂”荣誉称号。公司及子公司始终将“成为环境友好型领先企业的发展理念”融入到工厂建设、产品研发、采购、生产等运营的各个环节,坚持开发绿色环保材料,同时在提高能效、降低排放、节约资源等方面持续创新改进,推动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公司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公司主营产品为绿色环保高性能功能高分子材料,为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客户提供粘接复合与功能型产品及综合解决方案。热熔粘接材料具有粘接力强、耐候性好等特点,相比传统液体型胶粘剂具备更高的环保性能,适用于现代工业连续化、自动化、规模化生产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主要分为热熔胶膜行业和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粒行业。
1、热熔胶膜行业基本情况
公司热熔胶膜主要产品包括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和热塑型光学透明胶膜,各类产品主要市场情况如下:
(1)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
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是光伏组件的关键材料,对太阳能电池片起到保护作用,并能够提高组件光电转换效率,是决定光伏组件产品质量、寿命的关键性因素。
在应对气候变化的背景下,全球各国高度重视可持续发展,大力支持绿色低碳能源转型,在可再生能源技术突破和政策工具的驱动下,2023年全球光伏市场规模总体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于2024年2月28日发布的《2023年光伏行业发展回顾与2024年形势展望》报告显示,2023年度中国新增光伏装机216.88GW,同比增长148.1%;2023年度全球新增光伏装机390GW,2030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预计将达到512-587GW,继续呈现高速发展趋势。
全球光伏新增装机容量预测(GW)
数据来源:中国光伏行业协会(CPIA)
近年来,中国光伏产业发展迅速并保持国际领先。目前,全球光伏产业近90%的产能在中国;光伏组件全球排名前十的企业里,中国企业占7家。国际能源署在《2023年可再生能源》报告中表示,中国是全球可再生能源领域的领跑者。2023年中国风能新增装机容量比上年增长66%,2023年中国太阳能光伏新增装机容量相当于2022年全球太阳能光伏新增装机容量。预计到2028年,中国将占全球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60%,中国对全球实现可再生能源增加两倍目标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提出10周年。双碳目标背景下,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成为必然趋势。2024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强作《政府工作报告》,党中央对2024年"双碳"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李强强调:“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扎实开展‘碳达峰十大行动’。提升碳排放统计核算核查能力,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扩大全国碳市场行业覆盖范围。深入推进能源革命,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加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和外送通道建设,推动分布式能源开发利用,发展新型储能,促进绿电使用和国际互认,发挥煤炭、煤电兜底作用,确保经济社会发展用能需求。”除《政府工作报告》外,2024年1月31日、2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两次主持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都重点关注了绿色转型、绿色发展,足见其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中央政策号召下,全国各地积极响应,稳妥推进“双碳”工作,加快能源低碳转型。光伏产业作为新能源的“主力军”,在我国“双碳”战略的深入推进下将在未来迎来更大的发展机遇。
(2)热塑型光学透明胶膜
热塑型光学透明胶膜(TOCF)为公司自主研发的新型功能性胶膜产品。TOCF光学胶膜主要应用于各种尺寸的触控面板及显示模组的贴合封装,广泛应用于车载、媒体广告、教育展示、智能家居等平板显示领域,不仅具有良好的光学性能,而且具有优良的封装粘接效果,赋予产品优异的防爆性能及耐候性,改变了传统胶粘剂的屏幕贴合方式,具有高效率、高良率、易反拆等特点,在大屏幕应用场景中适用性更好。
此外,公司新产品OCA光学胶膜主要应用于手机、平板、智能穿戴、车载屏等终端产品。OCA光学胶膜具有高洁净度、高透光率、低雾度、高粘着力、无晶点、无气泡、耐水性、耐高温、抗紫外线等优点,并且其厚度均匀平整度高,与玻璃、PC、PMMA折射率接近,长时间使用不会产生黄化、老化、发雾、脱离被粘表面及发生气泡等问题,是目前触控屏最佳光学胶膜。
2023年8月,国家工信部、财政部联合发布《电子信息制造业2023—2024年稳增长行动方案》,方案提到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激发市场潜力,依托技术和产品形态创新提振手机、电脑、电视等传统电子消费,不断释放国内市场需求。1、推动手机品牌高端化升级,培育壮大折叠屏手机产业生态,从优化成本、改善技术、加大适配等角度促进折叠屏手机生态成熟。2、培育壮大新增长点,研究制定新一轮支持视听产业发展的接续政策,加快培育视听消费新增长点,促进车载视听、商用显示等新兴领域高质量发展,加快培育OLED TV、Mini LED、8K、75英寸及以上高端显示整机产品消费需求,引领彩色电视机新型技术发展,提升盈利水平。
自“十四五”以来,光学胶膜作为新型显示材料受到了国家多业项政策的支持和鼓励,五部门印发《关于推动轻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国工程院发布《面向2035的新材料强国战略研究》指出关键战略材料领域发展重点及发展方向,主要包括了高端光学膜、新型显示材料在内的新材料。
伴随着万物互联及智能化时代来临,触控显示行业也将迎来高速发展期,5G技术的发展和5G时代的来临将引发网络体系、通信体系、电子行业的变革,智能家居、智慧城市、可穿戴柔性、VR/AR产品的推广,万物互联的理念将给电子行业带来新的机会。
2、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粒行业基本情况
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具有粘接效率高、环保性能优良、运输仓储方便等特点,使其具备极其丰富的下游应用领域。通过配方设计和工艺调配,可实现功能性热聚烯烃热熔胶多种加工性能,除了高强度粘接功能外,还可实现复合材料的防腐性、阻燃性、阻隔性、耐热耐候性等功能,可满足下游多种行业的产品需求,在电子电气、新基建(5G)、新能源、医疗健康、绿色包装、互
联网快件袋、卫材、汽车、建筑及室内装饰、日常生活用品等应用方面形成新趋势,是目前胶粘剂行业技术和商业开发的主流产品路线之一。公司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粒主要产品包括复合建材热熔胶、油气管道防腐热熔胶、高阻隔包装热熔胶,各类产品主要市场情况如下:
(1)复合建材热熔胶
建材工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复合建材热熔胶利用热熔胶的粘接作用,将金属、塑料等不同性质的材料粘合,形成复合材料,各种材料在性能上产生协同效应,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公司复合建材热熔胶主要应用于复合板材(主要包括铝塑板、铝蜂窝板、装饰板等)和复合管材(主要包括给排水管道)当中。2023年5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水网建设规划纲要》,《纲要》提出,加快构建国家水网,建设现代化高质量水利基础设施网络,统筹解决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问题。发展目标是,到2025年,建设一批国家水网骨干工程,国家骨干网建设加快推进,省市县水网有序实施,着力补齐水资源配置、城乡供水、防洪排涝、水生态保护、水网智能化等短板和薄弱环节,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能力、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大江大河大湖生态保护治理能力进一步提高,水网工程智能化水平得到提升,国家水安全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到2035年,基本形成国家水网总体格局,国家水网主骨架和大动脉逐步建成,省市县水网基本完善,构建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的国家水安全保障体系。本规划纲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国家水网建设的重要指导性文件,有望在未来十几年内增加水网基础建设,拉动市政相关大型塑料管道需求。
随着我国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升、基础管道设施改造升级、建材产业结构的不断优化,新型环保塑料复合管材、板材等复合建筑材料逐渐得到了政策鼓励和普遍应用。根据2021年3月发布的“十四五”发展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我国将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推进建材等行业绿色化改造,推广绿色建材,高端绿色建材市场将迎来广阔增长空间。
(2)油气管道防腐热熔胶
油气管道防腐热熔胶产品主要用于石油、天然气、氢能、成品油输送管道外层粘接与防护,起到防腐、保温等效果。公司通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和产品实践,其自主研究开发的“防腐钢管胶粘剂”入选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防腐钢管胶粘剂-5R生产技术”入选国家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油气管道防腐热熔胶产品在国内及国际多个大型能源管道项目中得到广泛应用。
2023年3月,国家能源局印发《石油天然气“全国一张网”建设实施方案》,旨在细化落实中长期油气管网规划和五年期油气发展规划管道建设任务。2023年4月,我国首条“西氢东送”输氢管道示范工程被纳入《石油天然气“全国一张网”建设实施方案》,标志着我国氢气长距离输送管道进入新发展阶段,同时,我国多个省市出台的氢能专项政策中提出积极推进管道输氢技术研究和试点示范。2023年7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3年本,征求意见稿)》,氢能各产业链均被纳入鼓励类目录。氢能的快速发展将为氢能输送带来强劲市场需求,输氢管道的发展或将为公司油气管道防腐热熔胶提供新的潜在增长点。
(3)高阻隔包装热熔胶
高阻隔包装热熔胶主要用于高阻隔包装生产的多层共挤复合工艺环节,用于粘接通用树脂与高阻隔材料,同时起到阻隔氧气及水分的作用,广泛应用于食品、药品、日化等领域。目前,公司高阻隔包装主要产品为食品包装膜粘接树脂(主要应用领域包括食品密封包装、快递气柱包装袋等)、肠衣膜粘接树脂、化妆品软管粘接树脂等。
根据新思界产业研究中心数据,我国高阻隔膜市场供应对外依赖较大,进口总量占供应总量约45%。随着下游行业不断发展壮大,我国市场对高阻隔膜的需求持续快速上升,未来国内高阻隔膜中高端市场有望加快国产化进程,而作为国产供应商的发行人可在下游产品国产替代过程中获得较大的市场空间。
(二)公司所处行业相关政策
胶粘剂广泛应用于建筑建材、能源基建、新能源、交通工程、工程机械、食品医药、卫生卫材、电子电器、汽车制造等多个国民经济重要领域,涵盖了大部分需要粘接、密封的领域,是国家产业政策重点支持行业。
公司所处行业及下游应用领域的主要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情况具体如下:
时间 | 部门 | 法规政策 | 相关内容 |
2023年10月 | 国务院 | 《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 | 部署了7个方面的主要任务,其中一个重要任务就是“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增强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保供能力”,并将“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放在重要位置。 |
2023年8月 |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五部门 | 《电子信息制造业2023—2024年稳增长行动方案》 | 主要目标:2023—2024年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增加值平均增速5%左右,电子信息制造业规模以上企业营业收入突破24万亿元。2024年,我国手机市场5G手机出货量占比超过85%,75英寸及以上彩色电视机市场份额超过25%,太阳能电池产量超过450吉瓦,高端产品供给能力进一步提升,新增长点不断涌现;产业结构持续优化,产业集群建设不断推进,形成上下游贯通发展、协同互促的良好局面。 |
2023年3月 | 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 《关于组织开展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的通知》 | 指出能源产业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发挥可再生能源分布式创新发展的优势,加快推进农村能源革命,对保障农村地区能源安全、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
2022年12月 | 国家发展改革委 | 《“十四五”扩大内需战略实施方案》 | 提出要持续提高清洁能源利用水平,建设多能互补的清洁能源基地,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加快建设光伏基地。 |
2022年10月 |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 《关于促进光伏产业链健康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 | 扎实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纾解光伏产业链上下游产能、价格堵点,提升光伏发电产业链供应链配套供应保障能力,支撑我国清洁能源快速发展。 |
2022年8月 | 工信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 | 《关于促进光伏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发展的通知》 | 为优化建立全国光伏大产业大市场,促进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积极推动建设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引导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创新。 |
2022年6月 |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财政部 | 《“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 | 锚定碳达峰、碳中和与2035年远景目标,按照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20%左右任务要求,大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发电开发利用,积极扩大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规模。 |
2022年3月 | 国家能源局 | 《2022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 创新引领,改革赋能。增强能源科技创新能力,狠抓绿色低碳技术攻关,加快能源产业数字化和智能化升级。深化能源体制机制改革,加快能源市场建设,完善市场监管体系。积极培育新增长点、新动能。 |
2022年3月 |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广东省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行动方案》 | 支持光伏、锂离子电池产业发展,鼓励发展分布式光伏,推进海上风电发展,带动太阳能电池、风电装备产业链投资。 |
2022年1月 | 工业和信息化 | 《智能光伏产业 | 光伏材料、零部件与装备。开发高质量 |
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 | 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 | 封装胶膜、光伏玻璃和背板产品,开展高效封装用导电胶、异形焊带、智能接线盒等辅材辅料的研发与应用。推动新型高效电池用关键部件及关键设备产业化,开发柔性薄膜电池大面积均匀积沉技术。 | |
2021年10月 | 国务院 | 《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 | 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顺利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具体目标详尽覆盖电力、交通、工业等数十个领域。 |
2021年7月 | 广东省人民政府 | 《广东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 | 1、巩固提升现代建筑材料发展优势,支持发展新型绿色建材;2、支持发展高性能橡塑材料、高端碳纤维、高性能改性环氧树脂、高端电子化学品等化工材料,持续推进高性能复合材料及特种功能材料研发及产业化;3、到2025年,先进材料产业营业收入达到2.8万亿元,力争迈入世界级先进材料产业集群行列;4、大力发展核能、海上风电、太阳能等优势产业,加快培育氢能、储能、智慧能源等新兴产业;推进太阳能光伏发电,发展高效薄膜电池、光伏逆变器、薄膜电池等成套生产设备;5、加快天然气水合物商业化开采和产业化应用,优化省内天然气基础设施布局,提升天然气接收和储备能力;6、到2025年,新能源产业营业收入达到7,300亿元,非石化能源消费约占全省能源消费总量的30%,形成国内领先、世界一流的新能源产业集群。 |
2021年7月 |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 | 《关于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自建或购买调峰能力增加并网规模的通知》 | 为努力实现应对气候变化自主贡献目标,促进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大力发展和充分消纳,依据可再生能源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按照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和可再生能源消纳的相关要求,在电网企业承担可再生能源保障性并网责任的基础上,鼓励发电企业通过自建或购买调峰储能能力的方式,增加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并网规模。 |
2021年6月 | 国家发改委 |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21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 2021年起,对新备案集中式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和新核准陆上风电项目,中央财政不再补贴,实行平价上网。 |
2021年5月 | 国家能源局 | 《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 2021年,全国风电、光伏发电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11%左右,后续逐年提高,确保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20%左右。 |
2021年4月 | 国家能源局 | 《2021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 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研究出台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
2021年3月 | 全国人大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 1、新材料领域:推动高端新材料发展、加强生物基和生物医用材料的研发应用;加快茂金属聚乙烯等高性能树脂关键技术突破;2、光伏新能源领域:加快发展非化石能源,大力提升风电、光伏发电规模,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20%左右;3、油气能源基建领域:新建中俄东线境内段、川气东送二线等油气管道,建设石油储备重大工程,加快中原文23、辽河储气库群等地下储气库建设;加强重点盆地油气勘探开发、稳定老油区产量,建设川渝天然气生产基地、推进煤层气、页岩气、页岩油勘探开发,开展天然气水合物试采;4、建材领域: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推进建材等行业绿色化改造,推广绿色建材;对重点防洪城市和大江大河沿岸沿线城市,重点提升改造防洪工程、排水管网等防洪排涝设施。 |
2021年2月 | 国务院 |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 | 推动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坚持节能优先,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大力推动风电、光伏发电发展。 |
(三)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或季节性特征
1、周期性
热熔粘接材料行业的市场需求周期性与新能源、建筑建材、能源基建、交通工程、工程机械、食品医药、卫生卫材、电子电器、汽车制造等下游行业的周期性密切相关,采购成本且亦受上游石化材料行情周期性波动所影响。因此,热熔粘接材料行业受上下游周期性影响,存在一定的周期性。此外,热熔粘接材料行业的周期性与国家宏观经济发展的周期性密切相关,国家整体经济水平提升和“十四五”期间对行业的鼓励政策,将带动热熔粘接材料行业的持续发展。
2、区域性
由于热熔粘接材料行业下游应用领域广泛,广泛应用于新能源、建筑建材、能源基建、交通工程、工程机械、食品医药、卫生卫材、电子电器、汽车制造等多个国民经济重要领域,市场需求具有普遍性,因而整体上行业的区域性特征不明显。
3、季节性
热熔粘接材料行业的下游应用领域广泛,除受春节放假等因素影响,一季度行情相对较弱、导致上半年整体行情低于下半年外,行业整体上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
(四)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公司主营产品在行业中凭借可靠的产品质量和严格的技术指标,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热熔胶膜产品方面,公司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已形成较为完善的产品系列,包括透明EVA胶膜、白色EVA胶膜、EPE胶膜、POE胶膜及黑膜等,技术指标及品控水平已形成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具备与龙头品牌竞争的产品综合实力,产品获得比亚迪、晶澳科技、天合光能、晶科能源、东方日升、海泰新能、华晟新能源、一道新能源、正泰、横店东磁等知名客户的充分认可。
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粒产品方面,多种产品已逐步实现进口替代,其中复合建材热熔胶产品已应用于国内外多个大型工程,并应用于中国高铁列车车厢制造,市场影响力不断扩大;油气管道防腐热熔胶覆盖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宝钢股份、华菱集团、金洲管道等下游知名客户,产品已应用于西气东输工程、中亚天然气管道、沙特输水工程等多个国内外重大工程项目,在该细分市场占据竞争优势,并在国际市场上与国外知名厂商直接竞争;高阻隔包装热熔胶产品主要与三井化学、陶氏化学等国际巨头竞争,销售规模增速较快。目前,公司以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行业为着力点,在达到客户不断提升的质量标准的前提下,努力实现满足客户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积极在新能源、光电显示、轨道交通、智能家居、食品医疗等行业探索和开发,以求逐步发展为技术领先型的多元化绿色环保高性能功能高分子材料生产企业。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基本情况
鹿山新材是一家专注于绿色环保高性能功能高分子材料的高新技术企业,产品广泛应用于光伏新能源、平板显示、复合建材、能源管道、高阻隔包装等多个领域,是国内领先的高性能热熔粘接材料企业之一。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功能性胶膜及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粒产品。功能性胶膜产品体系主要适用于太阳能电池及平板显示领域,主要产品为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及热塑型光学透明胶膜;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粒方面,公司产品体系主要适用于复合建材、油气管道和高阻隔包装三大领域,主要产品为复合建材热熔胶、油气管道防腐热熔胶和高阻隔包装热熔胶。
图:公司主要产品及其应用领域
主要产品 | 主要应用领域 | 产品图例 | |
功能性胶膜 | 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 | 太阳能电池组件 | |
热塑型光学透明胶膜(TOCF) | 触摸屏、3D 电视面板、液晶显示屏等 | ||
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粒 | 复合建材热熔胶 | 给排水管道、铝塑板、铝蜂窝板、装饰板材等 | |
油气管道防腐热熔胶 | 石油、天然气、成品油等能源输送管道 | ||
高阻隔包装热熔胶 | 食品、药品及日化品包装、物流快递包装等复合包装 |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在具体的经营活动中,公司采购、生产、销售和研发模式如下:
1、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为石化树脂材料,包括PE、PP、EVA、POE等树脂材料,以及各类助剂。报告期内,公司对外采购模式包括直接采购和指定采购。
2、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部门结合销售计划、产能情况等因素,制定生产和物料需求计划,负责生产计划的
安排和实施,并对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确保按照订单交期出货。此外,公司结合主要客户的需求预测、市场供需情况、自身生产能力和库存状况进行库存动态调整,以提高交货速度,充分发挥生产能力。
3、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模式为直销。公司设有营销中心,负责市场推广及产品销售工作。公司通过展会、
网络、媒体广告、业内交流等途径接触客户并拓展市场,凭借公司在行业中二十余年的口碑积累及产品竞争力,形成了较高的品牌影响力。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不适用
1、技术创新优势
公司多年来通过不断完善平台架构与管理机制、引入高新技术人才及设备、推动产学研合作、加大研发经费保障、强化知识产权和成果保护等,建成了具有超强研发创新能力的科研平台。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已申请国家专利269项,拥有有效授权专利共计164项(其中发明专利116项、实用新型专利48项、日本发明专利1项);PCT专利10项;曾参与制定国家/行业标准7项。公司拥有“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鹿山新材/江苏鹿山)”“广东省博士工作站”“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广东省功能性热熔胶工程实验室”“广东省热熔胶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江苏省功能性热熔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广州市太阳能电池关键封装材料重点实验室”“平板显示功能膜与材料工程实验室”等多个科研平台。
公司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形成了“化学接枝+物理共混”两步法核心技术体系,用于生产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粒及功能性胶膜两大类热熔粘接材料产品。以该技术路线为基础,公司结合不同领域应用特点和市场需求,通过配方设计和工艺优化,满足不同复合加工工艺要求,生产出可适用于多种复合材料及制品的高性能粘接材料,使产品在不同市场应用领域中保持较高的产品竞争力和市场优势。公司主要核心技术经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专家组鉴定处于国际领先水平,经广东省科学技术厅技术成果鉴定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曾荣获“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中国专利奖银奖”“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科技进步一等奖”“中国石油与化学工业联合会专利奖优秀奖”“广东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广东省专利金奖”“广东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广州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国家重点新产品”“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广东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中国优秀民营科技企业”“广州市民营领军企业”“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多项国家、省市级奖励及荣誉。此外,公司董事长汪加胜曾荣获“国家特支技术创业领军人才”、国家“科技创业领军人才”(万人计划)、“广州高新区杰出人才”“广东省杰出发明人”及“金坛区优秀企业家”等称号。
2、产品应用开发优势
公司专注于技术与产品研发,同时紧盯市场需求和市场发展趋势,通过研发部门和销售部门紧密合作,深度挖掘全球市场需求并快速作出反应,能够深度结合客户生产工艺、产品性能需求,开发差异化产品,在满足市场与客户需求的同时,凭借产品特性及研发实力,持续开拓公司产品的应用领域。
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公司以热熔粘接技术为核心,持续拓展下游应用领域,从早期铝塑管热熔胶单一产品为主,先后开发了应用于建筑给排水管道、油气能源管道等领域的热熔胶产品;在粘接材料薄膜化技术发展的背景下,公司先后开发了应用于铝塑板、铝蜂窝板的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产品和应用于太阳能电池封装、平板显示等领域的功能性胶膜产品;随着接枝技术的升级及生产工艺的创新,公司开发了应用于食品、药品及日化产品包装等领域的高阻隔包装热熔胶产品。
此外,公司持续关注新材料领域的市场需求,积极开发在光电显示、锂电池/固态锂电池、氢燃料电池、液流电池等领域的新产品,不断开拓新的市场应用领域。
3、品牌和资质优势
公司专注于热熔粘接材料的研发和生产,曾参与多项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制定,已成为国内主要的热熔粘接材料产品生产企业之一,凭借良好的产品质量和性能,在国内市场形成了较高的竞争力,主要产品已逐步实现进口替代,在国际竞争中也取得了较好的品牌和市场优势。公司在业内已经营二十余年,形成了较为深厚的品牌和资质积累,“鹿山”品牌获广东省著名商标,“鹿山牌胶粘剂”获广东省名牌产品,通过了ISO9001、ISO14001、ISO45001、OHSAS18001等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公司通过了比亚迪、晶澳科技、天合光能、晶科能源、东方日升、海泰新能、华晟新能源、一道新能源、正泰、横店东磁、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宝钢股份、华菱集团等众多国内外下游优质客户的认证,是中石油“能源一号网”一级物资供应商,中石化“易派客”采购平台、中海油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等采购平台的合格供应商,产品应用于西气东输工程、中亚天然气管道、沙特输水工程、中国高铁列车等国内外大型工程及项目。综上,公司已形成较强的品牌和资质优势,具备较强的“鹿山”品牌效应,对细分市场下游客户有着较高的吸引力。随着公司主营产品下游市场的不断扩展,公司产品和品牌的知名度将会进一步提升。
4、人才团队优势
公司拥有一支由教授级高工领衔、多名博士和硕士组成的复合型人才队伍,涵盖高分子物理与化学、材料学、材料加工等多学科专业背景,在项目管理、产品研发、市场开发、制造工艺开发、知识产权管理等业务模块形成了较强的团队优势,团队人才先后获得广东省创新团队首席专家、广东省知识产权专家、江苏省知识产权专家、广州市产业杰出人才、广州市优秀专家、广州市珠江科技新星、广州市黄埔区“黄埔工匠”、广州市黄埔区优秀人才/精英人才/骨干人才、中国石化联合会优秀科技工作者、常州市青年科技人才、常州市龙城英才等荣誉奖励。
5、产能布局优势
公司已在广州及江苏建有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粒及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生产基地,位于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核心经济区,海陆交通便利。同时,为满足公司主营产品在海外市场发展的需要,加快全球化进程,公司在马来西亚设立工厂,用于建设光伏组件用高性能胶膜生产线和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生产线。待马来西亚项目投产后将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巩固公司现有市场地位的同时拓展全国及海外市场,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未来盈利能力。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74,027.04万元,较上年末增长9.8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131,556.81万元,较上年末降低0.80%;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5,057.1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6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8,630.9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15.33%。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2,950,571,492.58 | 2,618,231,014.10 | 12.69 |
营业成本 | 2,806,751,804.58 | 2,359,076,995.79 | 18.98 |
销售费用 | 43,904,338.12 | 29,709,869.14 | 47.78 |
管理费用 | 66,159,960.13 | 55,970,774.33 | 18.20 |
财务费用 | 37,613,393.97 | 18,027,034.32 | 108.65 |
研发费用 | 99,172,998.77 | 82,094,962.22 | 20.8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4,844,153.57 | -691,361,612.18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8,700,884.97 | -140,204,642.91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73,290,276.88 | 815,570,655.61 | -41.97 |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职工薪酬、客户推广费和业务招待费增加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借款费用增加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上期上市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增加所致。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5,057.1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3,234.05万元,同比增长
12.69%;营业成本280,675.1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4,767.48万元,同比增长18.98%。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 2,945,718,990.13 | 2,803,998,372.06 | 4.81 | 14.62 | 21.40 | 减少5.32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热熔胶胶膜 | 1,831,376,688.10 | 1,851,617,892.97 | -1.11 | 26.86 | 39.32 | 减少9.04个百分点 |
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胶粒 | 973,910,703.18 | 811,587,394.83 | 16.67 | 6.93 | 4.68 | 增加1.80个百分点 |
功能性新材料业务 | 87,621,530.90 | 90,654,188.46 | -3.46 | -46.83 | -42.16 | 减少8.35个百分点 |
其他(苯乙烯共聚物热熔胶、聚氨酯热熔胶等) | 52,810,067.95 | 50,138,895.80 | 5.06 | 3.92 | 3.26 | 增加0.61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国内 | 2,422,497,011.98 | 2,371,526,066.90 | 2.10 | 9.96 | 17.22 | 减少6.06个百分点 |
国外 | 523,221,978.15 | 432,472,305.16 | 17.34 | 42.58 | 50.98 | 减少4.60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直销 | 2,945,718,990.13 | 2,803,998,372.06 | 4.81 | 14.62 | 21.40 | 减少5.32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1、分行业:报告期公司的主营业务集中在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业务有所增长;
2、分产品:报告期公司的热熔胶胶膜板块销量较快增长;
3、分地区:报告期公司的主营业务在国内外均有较高的增长;
4、分销售模式:报告期公司的销售模式为直销。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胶粒 | 吨 | 80,200.22 | 81,782.81 | 5,327.32 | 3.47 | 11.48 | -25.23 |
热熔胶胶膜 | 万平方米 | 21,813.11 | 21,742.93 | 396.85 | 78.92 | 83.55 | -15.31 |
产销量情况说明本期公司的热熔胶膜产销量比上年增长较快,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粒产销量亦有所增长。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 直接材料 | 2,554,002,245.49 | 91.09 | 2,128,405,264.49 | 92.15 | 20.00 | |
橡胶和塑料制 | 直接人工 | 27,537,698.31 | 0.98 | 21,493,538.80 | 0.93 | 28.12 |
品业 | |||||||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 制造费用 | 177,866,452.14 | 6.34 | 119,941,137.73 | 5.20 | 48.29 | 销售规模扩大 所致 |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 运费 | 44,591,976.12 | 1.59 | 39,814,945.16 | 1.72 | 12.00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热熔胶胶膜 | 直接材料 | 1,715,586,434.24 | 61.19 | 1,241,059,334.54 | 53.72 | 38.24 | 销售规模扩大所致 |
直接人工 | 17,538,684.09 | 0.63 | 13,331,295.03 | 0.58 | 31.56 | 销售规模扩大所致 | |
制造费用 | 94,273,812.07 | 3.36 | 59,988,274.84 | 2.60 | 57.15 | 销售规模扩大所致 | |
运费 | 24,218,962.57 | 0.86 | 14,687,177.05 | 0.64 | 64.90 | 销售规模扩大所致 | |
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胶粒 | 直接材料 | 702,752,697.83 | 25.06 | 687,142,370.43 | 29.75 | 2.27 | |
直接人工 | 9,435,585.00 | 0.34 | 8,119,294.67 | 0.35 | 16.21 | ||
制造费用 | 81,142,581.56 | 2.89 | 57,024,350.52 | 2.47 | 42.29 | 销售规模扩大所致 | |
运费 | 18,256,830.93 | 0.65 | 23,001,728.87 | 1.00 | -20.63 | ||
功能性新材料业务 | 直接材料 | 89,747,959.36 | 3.20 | 155,635,270.81 | 6.74 | -42.33 | 功能性新材料业务下降所致 |
直接人工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制造费用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运费 | 906,229.10 | 0.03 | 1,021,976.44 | 0.04 | -11.33 | ||
其他(苯乙烯共聚物热熔胶、聚氨酯热熔胶等) | 直接材料 | 45,915,154.06 | 1.64 | 44,568,288.71 | 1.93 | 3.02 | |
直接人工 | 563,429.22 | 0.02 | 42,949.10 | 0.00 | 1,211.85 | 销售规模扩大所致 | |
制造费用 | 2,450,058.51 | 0.09 | 2,928,512.37 | 0.13 | -16.34 | ||
运费 | 1,209,953.52 | 0.04 | 1,104,062.80 | 0.05 | 9.59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无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88,813.92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30.10%;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0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00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60,760.38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69.29%;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0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00%。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费用
√适用□不适用
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一)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4. 研发投入
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99,172,998.77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0.00 |
研发投入合计 | 99,172,998.77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3.36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0.00 |
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119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4.76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4 |
硕士研究生 | 36 |
本科 | 42 |
专科 | 23 |
高中及以下 | 14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49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48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18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4 |
60岁及以上 | 0 |
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不适用
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一)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301,502,629.96 | 11.00 | 216,130,847.15 | 8.67 | 39.50 | 主要系本期销售回款增加所致 |
应收账款 | 693,027,060.47 | 25.29 | 450,933,096.96 | 18.08 | 53.69 | 主要系营业收入增长所致 |
应收款项融资 | 249,595,459.04 | 9.11 | 124,713,607.72 | 5.00 | 100.13 | 主要系年末在手 15 家银行票据增加所致 |
预付款项 | 25,964,063.99 | 0.95 | 44,143,856.07 | 1.77 | -41.18 | 主要系本期预付的款项减少所致 |
存货 | 368,405,659.53 | 13.44 | 626,691,065.09 | 25.13 | -41.21 | 主要系原材料和库存商品减少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24,967,001.08 | 0.91 | 53,606,004.95 | 2.15 | -53.42 | 主要系待抵扣的进项和预缴所得税减少所致 |
在建工程 | 62,385,458.07 | 2.28 | 45,932,727.60 | 1.84 | 35.82 | 主要系本期新增在建工程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1,880,438.70 | 0.07 | 842,639.96 | 0.03 | 123.16 | 主要系本期新增使用权资产所致 |
长期待摊费用 | 19,670,425.91 | 0.72 | 6,199,010.90 | 0.25 | 217.32 | 主要系园林绿化工程改造,装修维修工程,永久用电改造工程等项目增加所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2,308,750.97 | 1.54 | 18,130,486.70 | 0.73 | 133.36 | 主要系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可抵扣亏损增加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0,038,684.98 | 0.73 | 28,997,966.21 | 1.16 | -30.90 | 主要系本期预付设备及工程款减少所致 |
短期借款 | 338,125,479.26 | 12.34 | 505,232,585.88 | 20.26 | -33.08 | 主要系本期借款减少所致 |
应付票据 | 47,996,300.00 | 1.75 | 140,075,100.00 | 5.62 | -65.74 | 主要系本期应付票据减少所致 |
合同负债 | 35,293,860.28 | 1.29 | 20,645,566.78 | 0.83 | 70.95 | 主要系本期预收的货款增加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16,250,901.48 | 0.59 | 9,617,391.12 | 0.39 | 68.97 | 主要系本期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增加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28,584,699.02 | 1.04 | 44,420,248.18 | 1.78 | -35.65 | 主要系本期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减少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3,308,101.03 | 1.95 | 10,907,307.97 | 0.44 | 388.74 | 主要系本期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134,193,457.93 | 4.90 | 270,027,406.81 | 10.83 | -50.30 | 主要系期末已背书未到期的票据减少所致 |
长期借款 | 182,977,558.80 | 6.68 | 47,905,554.40 | 1.92 | 281.95 | 主要系本期保证借款增加所致 |
应付债券 | 447,683,816.20 | 16.34 | 0 | 0 | 不适用 | 主要系本期发行可转债所致 |
租赁负债 | 1,511,194.84 | 0.06 | 0 | 0 | 不适用 | 主要系本期新增租赁负债所致 |
其他权益工具 | 79,781,332.16 | 2.91 | 0 | 0 | 不适用 | 主要系本期发行可转债所致 |
库存股 | 25,952,704.00 | 0.95 | 43,668,240.00 | 1.75 | -40.57 | 主要系本期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所致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没有海外资产,公司于2024年开始在海外建设生产线。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4.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化工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行业基本情况
(1)行业政策及其变化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行业政策及其变化详见本节“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2)主要细分行业的基本情况及公司行业地位
√适用□不适用
主要细分行业的基本情况及公司行业地位详见本节“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2、产品与生产
(1)主要经营模式
√适用□不适用
主要经营模式详见本节“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调整经营模式的主要情况
□适用√不适用
(2)主要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产品 | 所属细分行业 | 主要上游原材料 | 主要下游应用领域 | 价格主要影响因素 |
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粒 |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 PE、EVA等 | 复合建材、能源管道、高阻隔包装等 | 原材料价格、市场供求情况 |
热熔胶膜 |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 PE、EVA等 | 太阳能电池、光电显示等 | 原材料价格、市场供求情况 |
(3)研发创新
√适用□不适用
研发创新情况详见本节“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二)坚持研发创新,提升产品竞争力”。
(4)生产工艺与流程
√适用□不适用
①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粒的生产工艺与流程
②热熔胶膜的生产工艺与流程
A.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
B.热塑型光学透明胶膜
(5)产能与开工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厂区或项目 | 设计产能 | 产能利用率(%) | 在建产能 | 在建产能已投资额 | 在建产能预计完工时间 |
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粒 | 106,536.48吨 | 75.28 | - | - | - |
热熔胶膜 | 30,120.00万㎡ | 72.42 | - | - | - |
生产能力的增减情况
√适用□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已形成4亿平方米/年的产能,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粒已形成12万吨/年的产能,产能迅速提升。
产品线及产能结构优化的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非正常停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原材料采购
(1)主要原材料的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主要原材料 | 采购模式 | 结算方式 | 价格同比变动比率(%) | 采购量 | 耗用量 |
PE | 直接采购 | 电汇、承兑 | -2.35 | 58,210.44吨 | 61,844.47吨 |
EVA | 指定采购 | 信用证 | -45.03 | 86,623.34吨 | 90,102.81吨 |
(2)主要能源的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主要能源 | 采购模式 | 结算方式 | 价格同比变动比率(%) | 采购量 | 耗用量 |
电 | 与供电公司固定协议 | 按照合同约定的账期结算 | 3.36 | 13,191.63万度 | 13,191.63万度 |
(3)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应对措施
持有衍生品等金融产品的主要情况
□适用√不适用
(4)采用阶段性储备等其他方式的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4、产品销售情况
(1)按细分行业划分的公司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细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同行业同领域产品毛利率情况 |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 294,571.90 | 280,399.84 | 4.81 | 14.62 | 21.40 | -5.32 |
(2)按销售渠道划分的公司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销售渠道 | 营业收入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直销 | 294,571.90 | 14.62 |
会计政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环保与安全情况
(1)公司报告期内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2)重大环保违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投资额 | 上年同期投资额 | 变动幅度 |
22,481.32 | 38,619.17 | -41.79% |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标的是否主营投资业务 | 投资方式 | 投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是否并表 | 报表科目(如适用) | 资金来源 | 合作方(如适用) | 投资期限(如有) |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进展情况 | 预计收益(如有) | 本期损益影响 | 是否涉诉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鹿山先进材料(马来西亚)有限公司 | 从事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及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粒的生产和销售 | 是 | 新设 | 15,000.00 | 100% | 是 | 自筹资金 | 已完成注册登记 | -64.85 | 否 | 2023年10月13日 | 公告编号:2023-065 | ||||
合计 | / | / | / | 15,000.00 | / | / | / | / | / | / | / | -64.85 | / | / | / |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募投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本年度投资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
1 | 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扩产项目 | 4,787.02 | 260.42 | 1,770.33 |
2 | 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技改项目 | 5,620.00 | 914.05 | 4,555.94 |
3 | TOCF光学膜扩产项目 | 7,253.69 | 160.02 | 2,673.86 |
4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585.00 | 271.22 | 1,224.74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30,000.00 | 0.00 | 30,000.00 |
合计 | 52,245.71 | 1,605.70 | 40,224.87 |
报告期内,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募投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本年度投资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
1 | 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扩产项目 | 35,929.90 | 5,496.68 | 5,496.68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15,378.95 | 15,378.95 | 15,378.95 |
合计 | 51,308.85 | 20,875.63 | 20,875.63 |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应收款项融资 | 124,713,607.72 | 124,881,851.32 | 249,595,459.04 | |||||
合计 | 124,713,607.72 | 124,881,851.32 | 249,595,459.04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子公司全称 | 业务性质 | 经营范围 | 注册资本 | 净资产 | 净利润 |
江苏鹿山新材料有限公司 |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 太阳能胶膜研发、生产、销售 | 30,000.00 | 83,881.38 | -8,843.14 |
广州鹿山功能材料有限公司 |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 原材料贸易业务 | 500.00 | 759.47 | -985.17 |
广州鹿山先进材料有限公司 |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 光学胶膜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17,500.00 | 18,306.61 | -1,494.09 |
鹿山新材料(盐城)有限公司 |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 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生产和销售 | 2,000.00 | -1,643.39 | -3,246.94 |
来源于单个子公司的净利润或单个参股公司的投资收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到 10%以上的说明:
单位:人民币万元
子公司全称 | 营业收入(万元) | 营业成本(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江苏鹿山新材料有限公司 | 183,594.30 | 184,835.00 | -8,843.14 |
广州鹿山功能材料有限公司 | 8,865.76 | 9,169.02 | -985.17 |
广州鹿山先进材料有限公司 | 25,896.08 | 24,408.61 | -1,494.09 |
鹿山新材料(盐城)有限公司 | 55,365.82 | 57,402.83 | -3,246.94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鹿山先进材料(马来西亚)有限公司 | 新设 | 无重大影响 |
新加坡海普科技有限公司 | 新设 | 无重大影响 |
广州鹿山兴邦光学材料有限公司 | 新设 | 无重大影响 |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不适用
内容详见本节“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专注于绿色环保高性能功能高分子材料的开发、创新和应用,努力发展成为“高分子功能材料领域具创新性、竞争性、受人尊重的国际知名企业”。
1、公司将以持续不断的产品创新为基础,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和人才引进力度,不断加码技术研发和自主创新水平,全面提升公司的产品创新、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能力。继续做强做大现有的功能性胶膜和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粒业务,把握全球“双碳”战略与能源结构转型的历史性机遇,通过IPO及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成投产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巩固行业地位,夯实公司的发展根基;顺应材料高性能化、多功能化、绿色化的发展趋势,在夯实现有业务的基础上,抓住太阳能电池从P型电池向N型电池升级迭代的战略机遇,配合客户在N型电池(TOPCon与HJT)太阳能封装胶膜的开发与批量应用。同时,公司积极开展钙钛矿电池胶膜、背接触式电池(XBC)的开发与研究,帮助提高钙钛矿电池、背接触式电池(XBC)的稳定性、寿命以及发电效率。
2、加强前沿新材料的研发布局及技术储备。现阶段,公司围绕新能源以及光电显示行业重点推进OCA 光学胶膜、锂电池/固态锂电池、氢燃料电池等领域,推动产业链延伸,实现公司经营业绩的持续稳步增长。
3、持续坚持国际化的目标。近年来,公司海外出口业务稳步递增,在不断夯实国内市场业务的基础上,公司将继续坚持国际化的发展方向,公司在中长期将持续扩大国外销售市场,持续拓展公司在全球市场的品牌影响力和综合竞争优势。同时,公司积极推进马来西亚基地项目建设,配合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和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粒在海外市场的发展需要,加快公司全球化战略布局。
(三)经营计划
√适用□不适用
2024年公司将重点围绕“练内功,稳发展,增利润”的经营方针,聚焦推进公司经营计划落地,公司持续提升方案设计、产品开发、生产制造、产品营销和售后服务能力,有条不紊实现公司2024年度各项经营目标。工作重点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1、加大技术研发投入,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公司推行差异化的产品战略,加大研发与创新力度,在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方面紧跟N型电池的发展趋势,同时积极开展钙钛矿电池胶膜和背接触式电池(XBC)胶膜的升级迭代工作,不断提高成本管控能力,为客户提供差异化的产品。在新市场方向,公司OCA光学胶膜已做好量产准备,接下来将全面开展市场推广工作。同时,公司将加大在锂电池/固态锂电池与氢能源燃料电池领域的功能新材料的开发力度与推广应用。
随着新能源发展态势愈发明显,公司紧跟新能源行业发展需求,不断钻研与提升,未来将会在更多的新能源领域推出优质综合解决方案,助力新能源前沿技术与制造高质量发展。
2、精益管理,稳中求进
把握全球“双碳”战略与能源结构转型的历史性机遇,横向拓宽现有产品的市场渠道,在现有赛道上升级品牌、技术和战略,组织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做好资源整合,优化采购策略,关注成本与绩效,落实行动,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业绩稳定前行。严控应收账款和回款周期,保障公司应收账款的安全性。公司还通过多渠道、长短周期相结合的多融资方式,增加企业资本金和资金储备,提升企业抗风险能力。
3、以人为本,全面发展
公司大力推动“菁英计划”实施,集聚+培优青年人才,发展公司中层队伍,确保人才“引得进、育得好、留得住”。积极搭建人才培训平台、人才发展平台、人才交流平台,挖掘公司内部的技术保障、人才保障和资源保障,引导全体员工共同参与到公司的管理创新活动之中,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4、持续推进国际化,加快全球化布局
公司继续坚持国际化的发展方向,持续扩大国际市场,拓展公司在全球市场的品牌影响力和综合竞争优势。同时,积极推进马来西亚基地项目建设,配合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和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粒在海外市场的发展需要,加快公司全球化战略布局。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1、产业政策变化和下游行业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中,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产品主要应用于光伏组件领域,复合建材热熔胶主要应用于下游建材领域,油气管道防腐热熔胶主要应用于油气能源管道建设领域。以上主要产品的下游应用领域受产业政策、行业周期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行业波动性,尤其是下游光伏装机、基础设施建设及建筑装修、油气管道建设等行业需求受政策变动、油价走势等因素影响可能存在一定的周期性波动。未来若国内外光伏、建材、能源管道等领域产业政策出现重大不利变化或周期性波动从而导致行业景气度下降、下游行业需求减少的情形,公司主要产品的营业收入将存在下降的风险。
2、产品研发及技术升级迭代风险
产品配方和工艺技术是公司功能性胶膜、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粒等热熔粘接材料产品的核心要素。由于不同客户因其产品差异对热熔粘接材料性能的要求不同,掌握和不断研发独特的产品配方和工艺技术是公司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关键。若公司未能把握住客户的需求变化或行业发展的新趋势,保持产品、技术的持续研发升级,则可能在市场竞争中失去优势地位,从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3、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为石化树脂产品,包括EVA、PE等,该等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受石油等基础原料价格和市场供需关系等因素影响,呈现不同程度的波动。报告期内,直接材料成本占公司主营业务成本较高,主要原材料的价格波动会对公司的毛利率及盈利水平带来一定影响。若未来上述原材料价格出现持续大幅上涨,且公司无法将原材料成本的上升完全、及时地转移给下游客户,则有可能导致公司产品毛利率下降,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不能持续的风险
2023年12月28日,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向公司核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344005126),有效期三年。2021年11月3日,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和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向子公司江苏鹿山核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132002681),有效期三年。若优惠期限之后公司及江苏鹿山不能继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将不能继续享受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以及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优惠,从而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5、规模扩张导致的管理风险
公司首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产、人员和业务规模较发行前将有大幅增长,从而在公司治理、人员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对管理层提出更高的要求,因此存在规模扩张导致的管理风险。
6、汇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境外销售客户和境外原材料供应商,并大多以美元进行结算,公司自签订销售合同和采购合同至收付汇存在一定周期。报告期内,公司与境外销售客户外汇结算相对及时,汇兑损益金额相对较小。但是,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境外销售也可能随之增加,如在未来期间汇率发生较大变动或不能及时结算,且公司未采取有效的对冲等措施,则公司将面临盈利能力受汇率波动影响的风险,对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的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建立并且不断完善了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确保了公司规范运作,充分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符合《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要求,主要情况如下: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平等对待全体股东,保证股东依法享有的知情权、查阅权、资产收益权、质询权、建议权、股东大会召集权、提案权、表决权等权利,积极的为股东行使权利提供便利,切实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以现场方式共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公司未发生“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也无“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无监事会、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形。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应由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大事项,本公司均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不存在绕过股东大会的情况,也不存在先实施后审议的情况。
2、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设5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2名,不少于董事会总人数的1/3。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专业结构合理。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委员均为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对各专门委员会的组成、职责作出了规定,并制定了议事规则,明确了各专门委员会的人员构成、委员任期、职责范围和议事规则等相关事项。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7次。公司董事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忠实、勤勉、谨慎履职,并严格履行其作出的承诺。
3、关于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监事,本公司目前共有3名监事,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本公司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召开监事会会议。所有监事熟悉有关法律、法规,了解责任、权利、义务,能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监事会会议,对所议事项充分表达明确的意见,能坚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报告期内,本公司共召开了6次监事会。
4、关于控股股东与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范自身行为,履行义务,通过股东大会行使股东权利,未发生超越股东大会及董事会而直接干预公司经营与决策的行为,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现象,也不存在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行为。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方面相互独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其它内部机构能够独立运作。
5、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工作勤勉、尽责,并定期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工作。
6、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始终将持续的信息披露作为主要责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积极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做好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并做好信息披露前的保密工作,确保所有股东都能平等的获得信息。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项,包括接待来访、回答咨询、联系股东,向投资者提供公司公开披露的资料等,并指定《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报纸和网站。
7、关于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建立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指定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并严格按照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积极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
公司治理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意识,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持续、健康、高质量的发展。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
体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度股东大会 | 2023年5月22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3-040 | 2023年5月23日 | 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薪资及奖金计划>的议案》; 6、《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薪资及奖金计划>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8、《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10、《关于不向下修正“鹿山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9月27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3-062 | 2023年9月28日 | 审议通过: 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
的议案》;
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的议案》;
5、《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
度>的议案》;
6、《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
度>的议案》;
7、《关于修订<广州鹿山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8、《关于不向下修正“鹿山转债”
转股价格的议案》。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汪加胜 | 董事长、总经理 | 男 | 53 | 2022.6.8 | 2025.6.8 | 34,111,601 | 34,111,601 | 0 | - | 121.48 | 否 |
唐舫成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54 | 2022.6.8 | 2025.6.8 | 2,268,277 | 2,268,277 | 0 | - | 101.41 | 否 |
杜壮 | 董事 | 男 | 38 | 2022.6.8 | 2025.6.8 | 30,000 | 30,000 | 0 | - | 78.74 | 否 |
龚凯颂 | 独立董事 | 男 | 59 | 2022.6.8 | 2025.6.8 | 0 | 0 | 0 | - | 9.60 | 否 |
容敏智 | 独立董事 | 男 | 63 | 2022.6.8 | 2025.6.8 | 0 | 0 | 0 | - | 9.60 | 否 |
钟伶俐 | 监事会主席 | 女 | 36 | 2022.6.8 | 2025.6.8 | 0 | 0 | 0 | - | 36.00 | 否 |
唐小兵 | 监事 | 男 | 49 | 2022.6.8 | 2025.6.8 | 0 | 0 | 0 | - | - | 否 |
林欣 | 职工代表监事 | 男 | 39 | 2022.6.8 | 2025.6.8 | 0 | 0 | 0 | - | 22.18 | 否 |
韩丽娜 | 副总经理 | 女 | 49 | 2022.6.8 | 2025.6.8 | 6,624,830 | 6,624,830 | 0 | - | 87.00 | 否 |
唐小军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男 | 46 | 2022.6.8 | 2025.6.8 | 360,000 | 360,000 | 0 | - | 93.28 | 否 |
郑妙华 | 副总经理 | 女 | 51 | 2022.6.8 | 2025.6.8 | 1,630,828 | 1,630,828 | 0 | - | 65.28 | 否 |
李嘉琪 | 财务总监 | 男 | 47 | 2022.6.8 | 2025.6.8 | 60,000 | 60,000 | 0 | - | 80.16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45,085,536 | 45,085,536 | / | 704.73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汪加胜 | 1997年至1998年,就职于广州市化学工业研究所;1998年至2009年,担任广州市鹿山化工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9年至今,担任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
唐舫成 | 1992年至1994年,在青岛市橡胶六厂一分厂担任工程师;1997年至1999年,于深圳绿维塑胶有限公司担任技术部长兼副总经理;1999年至2002年,于深圳佳致管业有限公司担任厂长;2002年至2009年,于广州市鹿山化工材料有限公司先后担任研发部经理、副总经理;2009年至今,于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研究院院长。2020年9月至今,唐舫成先生担任中国胶粘剂和胶粘带工业协会理事。 |
杜壮 | 2010年至今,于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技术研发中心研发经理、研发总监、研究院副院长。 |
龚凯颂 | 1988年至1991年,就职于天津市汽车刮水器厂;1994 年至今,就职于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现任副教授,兼任广东万昌印刷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天农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容敏智 | 1994年4月至今,就职于中山大学材料科学研究所,现任教授。兼任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省复合材料学会副理事长、中国硅酸盐学会玻璃钢学会理事、广东省给热供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广东省智慧城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广东省薄膜及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秘书长、广东省印制电路标准化委员会委员。 |
钟伶俐 | 曾任广东盈世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行政主管,2013年12月至今,先后担任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科技中心主管、科技中心经理。 |
唐小兵 | 2003年至2007年,任广州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行政部经理;2007年至今,任广州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办助理。目前同时还担任广州三晶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州市中崎商业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州海洁尔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董事和广州道仪节能技术有限公司监事。 |
林欣 | 2007年3月至今,历任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工程师、计划主管、计划室副经理。 |
韩丽娜 | 1998年至2009年,历任广州市鹿山化工材料有限公司行政经理、行政总监、行政副总经理;2009年至今,任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唐小军 | 2000年至2003年,任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空调技术部技术员、项目主管;2003年至2005年,任荷力胜(广州)蜂窝制品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2007年至2015年,历任博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海外部经理、生产副总监、营销总监、执行总裁、总裁;2015年至2016年,任深圳市家鸿口腔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副总裁兼深圳公司总经理;2016年至今,任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
郑妙华 | 2001年至2009年,历任广州市鹿山化工材料有限公司财务主管、财务经理;2009年至2019年,任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9年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
李嘉琪 | 2000年至2002年,任广东康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2003年至2006年,任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2006年至2010年,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2011年至2012年,任广州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2年至2016年,任广州市番禺创新科技园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7年至2019年,任广东赛达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9年至今任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韩丽娜 | 广州市鹿山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09年9月 | - |
杜壮 | 广州市鹿山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7年4月 |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广州市鹿山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为公司发起人之一。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汪加胜 | 广东萤火虫智慧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6年4月 | - |
汪加胜 | 珠海萤火虫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6年12月 | - |
唐舫成 | 中国胶粘剂和胶粘带工业协会 | 理事 | 2020年9月 | - |
龚凯颂 | 中山大学 | 副教授 | 1994年7月 | - |
龚凯颂 | 广东万昌印刷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5年2月 | - |
龚凯颂 | 广东天农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9月 | - |
龚凯颂 |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11月 | 2024年1月 |
龚凯颂 |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年4月 | - |
容敏智 | 中山大学 | 教授 | 1994 年4月 | - |
容敏智 |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年1月 | - |
唐小兵 | 广州三晶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4月 | - |
唐小兵 | 广州市中崎商业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7月 | - |
唐小兵 | 广州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总经办助理 | 2007年9月 | - |
唐小兵 | 浩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年3月 | 2024年1月 |
唐小兵 | 广州海洁尔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6月 | - |
唐小兵 | 广州道仪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3年7月 | - |
唐小军 | 广东萤火虫智慧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6月 | - |
唐小军 | 珠海向日葵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6年12月 | - |
李嘉琪 | 广东壹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5月 | - |
李嘉琪 | 朗肽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12月 | 2024年3月 |
李嘉琪 | 广州市丰华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年11月 |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的报酬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本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薪资及奖金计划>的议案》《关于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上半年绩效考评的议案》《关于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下半年绩效考评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做出考核及评价。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公司董事、监事年度报酬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报酬,分别由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经营业绩以及同行业、同地域高新技术公司管理者年度报酬水平等诸多因素综合平衡后确定。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固定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金待考核后支付。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704.73万元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3年03月22日 | 审议通过: 1、《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 2、《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
3、《关于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 ||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3年04月27日 | 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薪资及奖金计划>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8、《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1、《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1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13、《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4、《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5、《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6、《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7、《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8、《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3年05月10日 | 审议: 1、《关于不向下修正“鹿山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3年08月28日 | 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3年09月11日 | 审议通过: 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4、《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5、《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6、《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7、《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8、《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9、《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10、《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3、《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4、《关于修订<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15、《关于不向下修正“鹿山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16、《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7、《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五届董事会第 | 2023年10月 | 审议通过: |
十二次会议 | 12日 | 1、《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孙公司的议案》。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3年10月27日 | 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3、《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4、《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5、《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六、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汪加胜 | 否 | 7 | 7 | 3 | 0 | 0 | 否 | 2 |
唐舫成 | 否 | 7 | 7 | 3 | 0 | 0 | 否 | 2 |
杜壮 | 否 | 7 | 7 | 3 | 0 | 0 | 否 | 2 |
龚凯颂 | 是 | 7 | 7 | 3 | 0 | 0 | 否 | 2 |
容敏智 | 是 | 7 | 7 | 3 | 0 | 0 | 否 | 2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7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1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3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3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主任委员龚凯颂、委员容敏智、委员杜壮 |
提名委员会 | 主任委员容敏智、委员龚凯颂、委员汪加胜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主任委员龚凯颂、委员容敏智、委员汪加胜 |
战略委员会 | 主任委员汪加胜、委员唐舫成、委员容敏智 |
(二)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7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1月11日 |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 审议通过: 1、《关于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2、《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审工作总结及2023年度内审工作计划》。 | 无 |
2023年3月17日 |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 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 无 |
2023年4月17日 |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 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8、《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9、《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0、《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2、《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3、《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4、《关于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 无 |
2023年7月11日 |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 审议通过: 1、《关于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 无 |
2023年8月18日 |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 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无 |
2023年9月6日 |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 审议通过: 1、《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 无 |
2023年10月20日 |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 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3、《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4、《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无 |
5、《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6、《关于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1月11日 | 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审议通过: 1、《关于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下半年绩效考评的议案》。 | 无 |
2023年4月17日 | 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 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薪资及奖金计划>的议案》; | 无 |
2023年7月11日 | 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 审议通过: 1、《关于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上半年绩效考评的议案》。 | 无 |
2023年10月20日 | 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 审议通过: 1、《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2、《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3、《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无 |
(四)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3月17日 | 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 审议通过: 1、《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 无 |
2023年4月17日 | 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 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3、《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4、《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5、《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无 |
2023年10月10日 | 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 审议通过: 1、《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孙公司的议案》。 | 无 |
2023年10月20 | 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 审议通过: 1、《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 无 |
日 |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五) 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八、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332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474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806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4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336 |
销售人员 | 52 |
技术人员 | 119 |
财务人员 | 19 |
行政人员 | 280 |
合计 | 806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博士 | 6 |
硕士 | 54 |
本科 | 151 |
大专 | 134 |
高中及以下 | 461 |
合计 | 806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不适用
公司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发展规划,按照市场化原则,提供富有竞争力的薪酬水平。员工工资包括固定工资和浮动工资两部分,生产相关员工的浮动工资包含月度绩效工资、津贴、年终奖等;办公室人员浮动工资包含项目奖金、年终奖等。绩效考核周期:生产相关员工一个月,销售体系员工半年,其他员工一个季度;月度绩效根据员工的出勤、奖惩和绩效表现等个人因素确定,季度、半年度及年度绩效根据公司整体业绩及员工绩效评估结果确定。公司薪酬充分体现了竞争性、激励性、公平性和经济性的分配原则,实行薪酬福利预算管理,根据战略发展规划制定人员编制与人工成本预算,通过不断优化人员结构配置,提升人员效率,追求企业效益与员工收益双赢。
(三) 培训计划
√适用□不适用
公司重视员工的教育和培训,将员工自身发展与企业发展相结合,构建学习型企业,倡导全员培训。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培训体系,结合员工能力评价结果、梳理培训需求、制定培训计划、
实施培训、进行培训效果评价,通过各环节的有效契合实施,切实提升员工技能水平。通过岗前培训、师带徒培训、轮岗培训、专项培训、继续教育培训等多种途径来满足员工自身发展需求,同时不断加强内部讲师团队建设,为员工的能力提升与职业发展创造平台。在上市公司规范、专业技术、职业素养等方面开展培训工作,同时,组织全员读书活动,营造浓郁的学习氛围,提升员工的学习力,为公司发展提供持续动力,保障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在董监高履职培训方面,组织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由上交所等组织的各类线上、线下培训,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治理水平。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工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明确了公司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益,增加公司股利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利润的分配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并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同时,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盈利及资金需求情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三)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
1、现金分红的条件及比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分配股利,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2、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若公司有扩大股本规模需要,或者公司认为其他需要时,且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可以在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进行股票股利分配。
3、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实行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4、本章程中的“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3,000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四)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可以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过半数独立董事且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并经监事会
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相关事项的,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应当通过网络投票方式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为了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中关于股利分配的政策,增加股利分配决策的透明度,保护投资者利益,报告期内公司制定了《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
1、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1年度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公司的总股本92,01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6,804,000.0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28日。
2、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2年度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公司的总股本93,319,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7,327,600.0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6日。
3、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86,309,851.97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42,541,432.01元。鉴于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负,同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决定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方式的分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上述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和执行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独立董事履职尽责,充分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金分红政策的调整: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现金分红政策未发生调整。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22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 2022年9月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 2022年9月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2年11月3日,公司完成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手续。 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4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相关公告及文件已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 2022年7月23日 1、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2、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3、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4、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6、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7、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核查意见; 8、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9、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2年9月6日 10、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64); 11、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 12、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2年9月7日 13、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6); 14、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 15、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8); 16、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9); 17、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18、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19、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
20、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1、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2022年11月5日
22、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2-085);2023年10月28日
23、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
24、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
25、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
26、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7、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28、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
29、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鹿山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回购价格调整、首次授予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及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法律意见;2024年2月29日30、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31、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32、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鹿山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法律意见。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年初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元) | 已解锁股份 | 未解锁股份 | 期末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报告期末市价(元) |
唐舫成 | 董事、副总经理 | 60,000 | - | - | 24,000 | 36,000 | 36,000 | 34.73 |
杜壮 | 董事 | 30,000 | - | - | 12,000 | 18,000 | 18,000 | 34.73 |
唐小军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60,000 | - | - | 24,000 | 36,000 | 36,000 | 34.73 |
郑妙华 | 副总经理 | 60,000 | - | - | 24,000 | 36,000 | 36,000 | 34.73 |
李嘉琪 | 财务总监 | 60,000 | - | - | 24,000 | 36,000 | 36,000 | 34.73 |
合计 | / | 270,000 | - | - | 108,000 | 162,000 | 162,000 | / |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50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手续,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52.16万股。经考评,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唐舫成、董事杜壮、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唐小军、副总经理郑妙华、财务总监李嘉琪均满足本次解除限售条件。
公司针对高级管理人员建立了科学有效的激励和约束考评机制,每个高级管理人员的年薪基数在任职时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企业经营规模、所处行业、经营所在地,高级管理人员岗位级别、任职资格、经验及资历等因素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奖励薪酬与个人业绩考核、贡献度和公司效益挂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和薪酬支付公平、合理,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修订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14项治理制度。同时,公司还通过组织各部门修订和完善本部门的规章制度体系、开展内部质量安全大检查、建立子公司间交叉互检评审与内部审核机制等方式,改进公司管理体系。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结构合理,内部控制制度框架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等部委对于内部控制体系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的要求,能够适应公司管理和发展的需要。公司不断健全内控体系,内控运行机制有效,达到了内部控制预期目标,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关于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方面,公司董事会坚持以风险防范为导向,以提升管理实效为目的,增强内控制度执行力和内控管理有效性。公司通过建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子公司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对子公司在生产经营中的重大事项进行管理和约束,权责界定明确。根据上市公司的战略规划,协调子公司的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策略,督促子公司据以制定相关业务经营计划、风险管理程序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制定的《子公司管理制度》要求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重大信息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应当在知悉重大信息时,将该信息报告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并持续报告变更的进程;在流程管理上,公司子公司在日常经营、合同审批及重大事项经营决策方面,一般采用线上OA提报相应流程,OA流程均根据公司内控要求及公司组织管理架构设置,以便对子公司进行管控,确保各子公司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十六、 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1,987.57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排污信息
主要污染物:废气、固体废物、生活污水、厂界噪声。
①废气排放情况
废气特征污染物主要是生产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过二级活性炭吸附法处理后排放空气中的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等,均已达标。
②固体废弃物处置情况
公司一般固体废弃物由第三方单位回收进行综合利用处置;危险废弃物委托有资质第三方转移处置并严格实行转移联单报备。
③生活污水排放情况
公司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由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④厂界噪声
选用合格的设备,采取有效的消音隔音措施,厂界噪声均达标排放。
(2)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公司配套建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处理生产环节中的废气,定期维护保养,报告期内,公司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良好,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公司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的相关要求,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均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因素监测及验收,确保项目合法合规。并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申领排污许可证,持证排污。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生产实际情况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开展预案演练与培训,提高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避免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消除或降低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危害。报告期内未出现突发环境事件。
(5)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公司十分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为掌握公司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履行企业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确保自行监测满足环境管理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实施,定期报告执行情况。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职业健康安全方面:公司重视职业健康管理,定期进行工作岗位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加强生产现场职业防护,组织岗中职业健康体检,建立员工健康档案。
安全生产方面:公司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主导,全面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和安全承诺书。组织新员工入职“三级安全教育”和在职员工安全再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进行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定期维护各厂区消防控制系统,组织消防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应急能力,巩固加强安全标准化工作。
环境保护方面: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经营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各厂区环保设备运行正常。公司废气、废水、厂界噪声定期检测,各类排放达到标准。
员工关怀方面: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不断巩固和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和薪酬激励体系,重视人才结构和管理组织优化,组织骨干参加各类专题培训。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1,804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 | 公司及子公司依托产业优势在具备条件的厂房屋顶建设太阳能光伏发电站,减少碳排放。 |
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 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社会、环境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二) 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外捐赠、公益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5.00 | |
其中:资金(万元) | 5.00 | |
物资折款(万元) | 0.00 | |
惠及人数(人) | 不适用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汪加胜和韩丽娜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3、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人减持股份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 4、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将如实并及时申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 | 2022年3月 | 是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 | - |
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5、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亦遵守上述承诺。 6、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7、本人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减持程序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 8、在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9、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和投资者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造成发行人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损失。 | ||||||||
股份限售 | 公司董事或高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 | 2022年3 | 是 | 自公司股票上 | 是 | - | - |
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唐舫成、唐小军、郑妙华 | 有的公司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3、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人减持股份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 4、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将如实并及时申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5、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亦遵守上述承诺。 6、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7、本人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减持程序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 | 月 | 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8、在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9、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和投资者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造成发行人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损失。 | ||||||||
股份限售 | 公司股东鹿山信息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亦遵守上述承诺。 3、本企业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减持程序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 4、在本企业持有发行人股份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5、如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 | 2022年3月 | 是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 | - |
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企业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企业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和投资者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造成发行人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损失。 | ||||||||
股份限售 | 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杜壮、赵文操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将如实并及时申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亦遵守上述承诺。 4、本人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减持程序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 5、在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 2022年3月 | 是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是 | - | - |
6、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和投资者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造成发行人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损失。 |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韩丽娜近亲属胡庆华 | 自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以及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通过鹿山信息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鹿山信息回购该部分权益。 | 2022年3月 | 是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 | - |
股份限售 | 公司其他股东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人亦遵守上述承诺。 3、本企业/人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减持程序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 4、在本企业/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 | 2022年3月 | 是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是 | - | - |
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5、如本企业/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企业/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企业/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企业/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和投资者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造成发行人损失的,本企业/人将依法赔偿损失。 | ||||||||
其他 | 发行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的承诺: 公司发行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票第一次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即触及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发行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发生上述情形的最后一个交易日起10日内,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公告。 发行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及实施顺序如下: (1)公司回购股票;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 (3)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发行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接受公司董事会制定的稳定股价方案并严格履行。 公司董事会未在触发回购条件后15个交易日内审议通过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司承诺将延期向董事和高级 | 2022年3月 | 是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 | - |
管理人员发放50%的薪酬(包括津贴),董事同时担任公司其他职务的,公司延期向其发放除基本工资外的其他奖金或津贴,直至董事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方案之日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稳定股价方案生效后未按该方案执行的,未按该方案执行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向投资者公开道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稳定股价方案生效后未按该方案执行的,公司将自稳定股价方案期限届满之日起延期12个月发放未按该方案执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50%的薪酬(包括津贴),以及除基本工资外的其他奖金或津贴。 公司将要求未来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履行上述增持义务。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新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须先行签署本承诺,本承诺对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新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同样的约束力。 | ||||||||
其他 | 公司 | 关于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为降低首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本公司承诺将通过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业绩的方式,提升资产质量,提高销售收入,从而增加未来收益,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 1、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争取尽快实现项目收益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实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力争提前完成前期准备工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积极稳妥地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早日实现预期效益,扩大公司的经营规模和市场占有率,以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和整体竞争能 | 2022年3月 | 否 | 承诺函签署之日起长期有效 | 是 | - | - |
原因,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本公司的原因外,将向本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并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关于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亦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若中国证监会做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做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 2022年3月 | 否 | 承诺函签署之日起长期有效 | 是 | - | - |
其他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本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将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将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者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5、如果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将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 2022年3月 | 否 | 承诺函签署之日起长期有效 | 是 | - | - |
6、本人将严格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如果本人违反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将按照《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及自律机构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7、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已做出的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8、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愿意: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 (2)无条件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的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 (3)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 ||||||||
解决同业竞争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汪加胜和韩丽娜 |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及本人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公司及其他关联方没有从事或投资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或相近的业务,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公司及其他关联方不利用本人对发行人的控制关系进行损害发 | 2022年3月 | 否 | 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本人不再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日 | 是 | - | - |
行人及其中小股东、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合法权益的经营活动; (3)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公司及其他关联方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存在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及活动; (4)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产生同业竞争,承诺将促使本人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公司及其他关联方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产生同业竞争; (5)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若本人及本人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公司或其他关联方获得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机会,本人将尽最大努力,使该等业务机会具备转移给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征得第三方同意),并优先提供给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 (6)本承诺函一经签署,即构成本人不可撤销的法律义务。如出现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发行人及其中小股东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本承诺函有效期间自该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本人不再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日或发行人终止上市之日止。 | 或发行人终止 | |||||||
解决关联交易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汪加胜 | 1、本人/本企业按照证券监管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已进行了完整、详尽地披露。除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文件中已经披露的关联交易外,本人/本企业以及本人/本企业拥有实际 | 2022年3月 | 否 | 承诺函签署之日起长期有效 | 是 | - | - |
和韩丽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日信宝安 | 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公司及其他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2、本人/本企业及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公司及其他关联方将尽量避免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利益。 3、本人/本企业保证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业务规则及发行人制度的规定,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发行人的资金、利润,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如违反上述承诺与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进行交易而给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及发行人控股子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持5%以上股东汪加胜、韩丽娜 | 1、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前六个月内,本人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 2、若在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债券发行首日前六个月内本人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本人承诺将不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认购,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认购。 3、若在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前六个月内本人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本人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认购。若认购成功,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短线交易的相关 | 2023年3月 | 是 | 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至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 | 是 | - | - |
规定,即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至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及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4、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违规减持,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 六个月内有效 | |||||||
股份限售 | 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1、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前六个月内,本人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 2、若在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债券发行首日前六个月内本人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本人承诺将不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认购,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认购。 3、若在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前六个月内本人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本人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认购。若认购成功,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即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至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及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4、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违规减持,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 2023年3月 | 是 | 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至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有效 | 是 | - | - |
股份限售 | 独立董事龚凯颂、容敏智 | 1、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将不认购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并自愿接受本承诺函的约束。 2、若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违反上述承诺的,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若给公司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2023年3月 | 是 | 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至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六个月 | 是 | - | - |
内有效 |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汪加胜和韩丽娜 | 关于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 1、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承诺出具后至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另行规定或提出其他要求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 2023年3月 | 否 | 承诺函签署之日起长期有效 | 是 | - | - |
解决同业竞争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汪加胜和韩丽娜 |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及本人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公司及其他关联方没有从事或投资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或相近的业务,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公司及其他关联方不利用本人对发行人的控制关系进行损害发行人及其中小股东、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合法权益的经营活动; (3)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公司及其他关联方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存在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 | 2023年3月 | 否 | 自该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本人不再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日或发行人终止上市之日止 | 是 | - | - |
务及活动; (4)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产生同业竞争,承诺将促使本人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公司及其他关联方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产生同业竞争; (5)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若本人及本人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公司或其他关联方获得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机会,本人将尽最大努力,使该等业务机会具备转移给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征得第三方同意),并优先提供给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 (6)本承诺函一经签署,即构成本人不可撤销的法律义务。如出现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发行人及其中小股东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本承诺函有效期间自该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本人不再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日或发行人终止上市之日止。 | ||||||||
解决关联交易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汪加胜和韩丽娜 | 1、本人/本企业按照证券监管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已进行了完整、详尽地披露。除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文件中已经披露的关联交易外,本人/本企业以及本人/本企业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公司及其他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2、本人/本企业及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除 | 2023年3月 | 否 | 承诺函签署之日起长期有效 | 是 | - | - |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公司及其他关联方将尽量避免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利益。 3、本人/本企业保证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业务规则及发行人制度的规定,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发行人的资金、利润,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如违反上述承诺与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进行交易而给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及发行人控股子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所有激励对象 | 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 2022年9月 | 否 | 承诺函签署之日起长期有效 | 是 | - | - |
其他 | 公司 |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 2022年9月 | 否 | 承诺函签署之日起长期有效 | 是 | - | - | |
其他承诺 | 其他 | 汪加胜 | 自2023年12月8日起的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 2023年12月 | 是 | 自2023年12月8日起的6个月内 | 是 | - | - |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未达到√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五、40.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600,0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6年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王首一、陶国恒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2年、1年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00,000 |
保荐人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0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 | |||||||||
起诉(申请)方 | 应诉(被申请)方 | 承担连带责任方 | 诉讼仲裁类型 |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 | 诉讼(仲裁)是否形成预计负债及金额 |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科贝隆塑料机械有限公司 | 高聪华、柯丽莎 | 民事诉讼 | 质量问题,原告诉求:主张解除涉案合同并要求科贝隆公司返还已支付的1281.60万元及赔偿相关损失。 | 1,780万元 | 否 | 本案件于2023年4月7日执行完毕。 | 2021年9月29日,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粤06民终14048号),判决如下:1、解除涉案合同中原告未提取的7套熔喷布生产线的部分。2、被告返还鹿山新材货款907.8万元。 | 截至2023年4月7日,公司根据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粤0606执23557号之一收回了相应的执行款,本案件执行完毕。 |
(三)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1,028,000,000.0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353,136,781.40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353,136,781.40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26.84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50,000,000.0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50,000,000.00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银行理财 | 自有资金 | 20,999.98 | 0.00 | 0.00 |
注:上表中委托理财发生额为该类型理财产品单日最高余额。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委托理财资金额度范围内进行操作。
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 | 本年度投入金额(4)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
1) | 总额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3月22日 | 593,247,370.00 | - | 522,457,090.98 | 522,457,090.98 | 522,457,090.98 | 402,248,695.90 | 76.99 | 16,056,999.00 | 3.07 | - |
发行可转换债券 | 2023年3月31日 | 524,000,000.00 | - | 513,088,490.57 | 513,088,490.57 | 513,088,490.57 | 208,756,238.59 | 40.69 | 208,756,238.59 | 40.69 | -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是否使用超募资金 | 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 | 节余金额 |
(1) | 资金总额(2) | (%) (3)=(2)/(1) | 期 | 度 | 因 | 发成果 | 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
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扩产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3月22日 | 否 | 47,870,190.98 | 47,870,190.98 | 2,604,176.00 | 17,703,266.80 | 36.98 | 2024年5月 | 否 | 否 | 注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技改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3月22日 | 否 | 56,200,000.00 | 56,200,000.00 | 9,140,453.00 | 45,559,410.26 | 81.07 | 2023年10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2,466,737.87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0,745,768.44 |
TOCF 光学膜扩产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3月22日 | 否 | 72,536,900.00 | 72,536,900.00 | 1,600,200.00 | 26,738,602.84 | 36.86 | 2024年6月 | 否 | 否 | 注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研发 | 否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3月22日 | 否 | 45,850,000.00 | 45,850,000.00 | 2,712,170.00 | 12,247,416.00 | 26.71 | 2024年12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补充 | 补流 | 否 | 首次 | 2022 | 否 | 300,0 | 300,0 | - | 300,0 | 100. | 不适 | 是 | 是 | 不适 | 不适 | 不适 | 不适 |
流动资金 | 还贷 | 公开发行股票 | 年3月22日 | 00,000.00 | 00,000.00 | 00,000.00 | 00 | 用 | 用 | 用 | 用 | 用 | ||||||
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扩产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发行可转换债券 | 2023年3月31日 | 否 | 359,299,028.11 | 359,299,028.11 | 54,966,776.13 | 54,966,776.13 | 15.30 | 2025年3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否 | 发行可转换债券 | 2023年3月31日 | 否 | 153,789,462.46 | 153,789,462.46 | 153,789,462.46 | 153,789,462.46 | 100.00 | 不适用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技改项目于2023年10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此本年度仅核算2023年11月、12月效益情况。注2:鉴于宏观环境、下游行业需求、 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产能布局规划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扩产项目”和“TOCF光学膜扩产项目”进展有所滞后,存在延期风险。注3:截至2023年10月25日,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技改项目结余资金1090.44万元,2023年10月26日至2023年12月31日支付项目尾款及质保金
16.85万元,收到银行结息0.99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结余资金1074.58万元。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募投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9,717,361.41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①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项目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预先投入金额 | 置换金额 |
1 | 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扩产项目 | 359,299,028.11 | 17,956,795.38 | 17,956,795.38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153,789,462.46 | ||
合计 | 513,088,490.57 | 17,956,795.38 | 17,956,795.38 |
②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支付不含税发行费用
截至2023年4月25日,本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760,566.03元。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23年4月27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超过约定的使用期限。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70,316,000 | 75.35 | - | - | - | -26,457,705 | -26,457,705 | 43,858,295 | 47.00 |
1、国家持股 | - | - | - | - | - | - | - | - | - |
2、国有法人持股 | 2,756,277 | 2.95 | - | - | - | -2,756,277 | -2,756,277 | 0 | 0.00 |
3、其他内资持股 | 67,559,723 | 72.40 | - | - | - | -23,701,428 | -23,701,428 | 43,858,295 | 47.00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17,702,609 | 18.97 | - | - | - | -15,368,145 | -15,368,145 | 2,334,464 | 2.50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49,857,114 | 53.43 | - | - | - | -8,333,283 | -8,333,283 | 41,523,831 | 44.50 |
4、外资持股 | - | - | - | - | - | - | - | - |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 - | - | - | - | - | - | - |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 - | - | - | - | - | - | - |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23,003,000 | 24.65 | - | - | - | 26,457,841 | 26,457,841 | 49,460,841 | 53.00 |
1、人民币普通股 | 23,003,000 | 24.65 | - | - | - | 26,457,841 | 26,457,841 | 49,460,841 | 53.00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 | - | - | - | - | - | - |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 - | - | - | -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三、股份总数 | 93,319,000 | 100.00 | - | - | - | 136 | 136 | 93,319,136 | 100.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2023年3月27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流通数量为25,936,105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2、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50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2.16万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已于2023年11月3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
3、公司发行的“鹿山转债”自2023年10月9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共有人民币 8,000 元“鹿山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136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汪加胜 | 34,111,601 | 0 | 0 | 34,111,601 | 首发股 票限售 | 2025年3月25日 |
韩丽娜 | 6,624,830 | 0 | 0 | 6,624,830 | 首发股 票限售 | 2025年3月25日 |
广州市鹿山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2,334,464 | 0 | 0 | 2,334,464 | 首发股 票限售 | 2025年3月25日 |
广州日信宝安新材料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3,750,389 | 3,750,389 | 0 | 0 | 详见备注1 | 2023年3月27日 |
西藏聚兰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289,386 | 3,289,386 | 0 | 0 | 详见备注1 | 2023年3月27日 |
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 | 2,725,000 | 2,725,000 | 0 | 0 | 详见备注1 | 2023年3月27日 |
唐舫成 | 2,268,277 | 2,232,277 | 0 | 36,000 | 详见备注1和备注2 | IPO首发原始股份已于2023年3月27日解限,限制性股票激励授予的股份自2022年11月3日起三年内 |
广州海汇成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2,017,500 | 2,017,500 | 0 | 0 | 详见备注1 | 2023年3月27日 |
广州穗开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1,753,275 | 1,753,275 | 0 | 0 | 详见备注1 | 2023年3月27日 |
郑妙华 | 1,630,828 | 1,594,828 | 0 | 36,000 | 详见备注1和备注2 | IPO首发原始股份已于2023年3月27日解 |
限,限制性股票激励授予的股份自2022年11月3日起三年内 | ||||||
广州开发区广开知识产权运营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397,714 | 1,397,714 | 0 | 0 | 详见备注1 | 2023年3月27日 |
张忠民 | 1,090,000 | 1,090,000 | 0 | 0 | 详见备注1 | 2023年3月27日 |
万联广生投资有限公司 | 1,003,002 | 1,003,002 | 0 | 0 | 详见备注1 | 2023年3月27日 |
蔡志华 | 1,000,000 | 1,000,000 | 0 | 0 | 详见备注1 | 2023年3月27日 |
江兴浩 | 750,078 | 750,078 | 0 | 0 | 详见备注1 | 2023年3月27日 |
珠海融贯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50,025 | 750,025 | 0 | 0 | 详见备注1 | 2023年3月27日 |
新余邦华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750,025 | 750,025 | 0 | 0 | 详见备注1 | 2023年3月27日 |
邓超华 | 692,500 | 692,500 | 0 | 0 | 详见备注1 | 2023年3月27日 |
广州天泽中鼎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688,106 | 688,106 | 0 | 0 | 详见备注1 | 2023年3月27日 |
唐小军 | 360,000 | 324,000 | 0 | 36,000 | 详见备注1和备注2 | IPO首发原始股份已于2023年3月27日解限,限制性股票激励授予的股份自2022年11月3日起三年内 |
张立鹏 | 200,000 | 200,000 | 0 | 0 | 详见备注1 | 2023年3月 |
27日 | ||||||
杜壮 | 30,000 | 12,000 | 0 | 18,000 | 详见备注2 | 限制性股票激励授予的股份自2022年11月3日起三年内 |
李嘉琪 | 60,000 | 24,000 | 0 | 36,000 | 详见备注2 | 限制性股票激励授予的股份自2022年11月3日起三年内 |
非董事或高管核心员工激励对象(46人) | 1,039,000 | 413,600 | 0 | 625,400 | 详见备注2 | 限制性股票激励授予的股份自2022年11月3日起三年内 |
合计 | 70,316,000 | 26,457,705 | 0 | 43,858,295 | / | / |
说明:
备注1:2023年3月27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流通数量为25,936,105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备注2: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50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2.16万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已于2023年11月3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币种:人民币
股票及其衍生 证券的种类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 交易终止日期 |
普通股股票类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3月16日 | 25.79元/股 | 23,003,000股 | 2022年3月25日 | 23,003,000股 | / |
2022年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 | 2022年9月5日 | 33.36元/股 | 1,309,000股 | 见下述说明 | 见下述说明 | /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
鹿山转债 | 2023年3月27日 | 100元/张 | 5,240,000张 | 2023年4月27日 | 5,240,000张 | 2029年3月26日 |
说明: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自授予登记完成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2022年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50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2.16万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已于2023年11月3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发行的“鹿山转债”期限自2023年3月27日至2029年3月26日,票面利率设定为:
第一年0.40%、第二年0.60%、第三年1.20%、第四年1.80%、第五年2.50%、第六年3.00%。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因股票激励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情况详见本节“股份变动情况表”。导致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0,392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9,534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汪加胜 | 0 | 34,111,601 | 36.55 | 34,111,601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韩丽娜 | 0 | 6,624,830 | 7.10 | 6,624,83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广州市鹿山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0 | 2,334,464 | 2.50 | 2,334,464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唐舫成 | 0 | 2,268,277 | 2.43 | 36,0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广州穗开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0 | 1,753,275 | 1.88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郑妙华 | 0 | 1,630,828 | 1.75 | 36,0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广州开发区广开知识产权运营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0 | 1,397,714 | 1.50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 | -1,433,600 | 1,291,400 | 1.38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万联广生投资有限公司 | 0 | 1,003,002 | 1.07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成景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720,000 | 720,000 | 0.77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唐舫成 | 2,232,277 | 人民币普通股 | 2,232,277 | ||||
广州穗开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1,753,275 | 人民币普通股 | 1,753,275 | ||||
郑妙华 | 1,594,828 | 人民币普通股 | 1,594,828 | ||||
广州开发区广开知识产权运营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397,714 | 人民币普通股 | 1,397,714 | ||||
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 | 1,291,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91,400 | ||||
万联广生投资有限公司 | 1,003,002 | 人民币普通股 | 1,003,002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成景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72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20,000 | ||||
广州海汇成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688,890 | 人民币普通股 | 688,890 | ||||
广州天泽中鼎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688,106 | 人民币普通股 | 688,106 |
深圳前海和合易泰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合晨智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430,190 | 人民币普通股 | 430,190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上述股东未发现存在委托表决、受托表决、放弃表决的情形。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汪加胜、韩丽娜,两人为夫妻关系,韩丽娜为广州市鹿山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通过其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变化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本报告期新增/退出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 |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以及转融通出借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
广州日信宝安新材料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退出 | 0 | 0.00 | - | - |
西藏聚兰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退出 | 0 | 0.00 | - | - |
广州海汇成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退出 | 0 | 0.00 | 688,890 | 0.74 |
广州开发区广开知识产权运营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新增 | 0 | 0.00 | 1,397,714 | 1.50 |
万联广生投资有限公司 | 新增 | 0 | 0.00 | 1,003,002 | 1.07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成景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新增 | 0 | 0.00 | 720,000 | 0.77 |
注:截至报告期末,广州日信宝安新材料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和西藏聚兰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退出公司前十名股东,且未在公司前200名股东名单中,公司未知其期末持有股份情况。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汪加胜 | 34,111,601 | 2025.3.25 | 0 |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限售 |
2 | 韩丽娜 | 6,624,830 | 2025.3.25 | 0 |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限售 |
3 | 广州市鹿山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2,334,464 | 2025.3.25 | 0 |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限售 |
4 | 聂华斌 | 54,000 | 详见备注 | 0 | 详见备注 |
5 | 唐舫成 | 36,000 | 详见备注 | 0 | 详见备注 |
6 | 郑妙华 | 36,000 | 详见备注 | 0 | 详见备注 |
7 | 唐小军 | 36,000 | 详见备注 | 0 | 详见备注 |
8 | 李嘉琪 | 36,000 | 详见备注 | 0 | 详见备注 |
9 | 张好宾 | 24,000 | 详见备注 | 0 | 详见备注 |
10 | 杜壮 | 18,000 | 详见备注 | 0 | 详见备注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汪加胜、韩丽娜,两人为夫妻关系,韩丽娜为广州市鹿山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通过其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
备注:聂华斌、唐舫成、郑妙华、唐小军、李嘉琪、张好宾、杜壮均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其上表所持有的限售股份均来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2年9月5日,登记日为2022年11月3日,若达到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将分三期解除限售,解除限售的比例分别为40%、30%、30%,分别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后由公司统一办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2-085)。根据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已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50人,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2.16万股,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1月3日,聂华斌、唐舫成、郑妙华、唐小军、李嘉琪、张好宾、杜壮此次解除限售的比例为40%。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姓名 | 汪加胜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
姓名 | 韩丽娜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公司副总经理 |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姓名 | 汪加胜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姓名 | 韩丽娜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公司副总经理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 80%以上
□适用√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 转债发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0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5.24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根据发行结果,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发行数量5,240,000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4亿元。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设定为:第一年
0.40%、第二年0.60%、第三年1.20%、第四年1.80%、第五年2.50%、第六年3.00%。经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88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4月2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鹿山转债”,债券代码“113668”。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鹿山转债”自2023年10月9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起始转股价格为59.08元/股,转股期起止日期为2023年10月9日至2029年3月26日。
(二) 报告期转债持有人及担保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鹿山转债 | |
期末转债持有人数 | 10,255 | |
本公司转债的担保人 | 汪加胜、韩丽娜 | |
前十名转债持有人情况如下: | ||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名称 | 期末持债数量(元) | 持有比例(%) |
汪加胜 | 191,537,000 | 36.55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41,776,000 | 7.97 |
韩丽娜 | 37,198,000 | 7.10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澳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16,666,000 | 3.18 |
广州市鹿山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13,108,000 | 2.5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信永鑫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11,806,000 | 2.25 |
申万宏源证券-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产品-申万宏源和谐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10,000,000 | 1.91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信稳健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9,933,000 | 1.90 |
中金璀璨人生固定收益型养老金产品-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8,200,000 | 1.56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5,494,000 | 1.05 |
(三) 报告期转债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转股 | 赎回 | 回售 | |||
鹿山转债 | 524,000,000 | 8,000 | 0 | 0 | 523,992,000 |
报告期转债累计转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鹿山转债 |
报告期转股额(元) | 8,000 |
报告期转股数(股) | 136 |
累计转股数(股) | 136 |
累计转股数占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 | 0.0001 |
尚未转股额(元) | 523,992,000 |
未转股转债占转债发行总量比例(%) | 99.9985 |
(四) 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鹿山转债 | |||
转股价格调整日 | 调整后转股价格 | 披露时间 | 披露媒体 | 转股价格调整 说明 |
2023年6月6日 | 58.68元/股 | 2023年6月1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www.cs.com.cn)、 《上海证券报》(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www.stcn.com)、 《证券日报》(www.zqrb.cn) 、 《经济参考报》(www.jjckb.cn) | 因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而导致转股价格调整 |
截至本报告期末最新转股价格 | 58.68元/股 |
(五) 公司的负债情况、资信变化情况及在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
√适用□不适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7.40亿元,资产负债率51.99%。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出具了《2023年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3年跟踪评级报告》,本次公司主体信用等级评级结果为“A+”,“鹿山转债”信用等级评级结果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评级结果较前次没有变化。自成立至今,公司均按期、足额偿还了各银行的借款本金和利息,未发生到期未清偿借款的情形。公司业务保持持续稳定发展态势,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以保证偿付本次可转债本息的资金需要。
(六) 转债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信会师报字[2024]第ZL10107号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鹿山新材)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鹿山新材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鹿山新材,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
(一)收入确认 | |
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详情及收入的分析请参阅合并财务报表附注“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鹿山新材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热熔粘接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本期鹿山新材营业收入金额为295,057.15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金额为294,571.9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99.84%。 | 1、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测试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2、对收入和成本执行分析性程序,包括:本期各月收入、成本、毛利率波动分析,主要产品本期收入、成本、毛利率与上期的进行比较分析等分析性程序,判断收入和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 3、对于内销收入,以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销售发票、送货单、签收单和对账单;对于外销收入,以抽样方式检查销售合同、出口报关单、货运提单、销售发票 |
鹿山新材在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收入确认涉及鹿山新材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业务模式和预计对价的重大判断和估计,存在错报风险。 营业收入是鹿山新材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存在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 综上,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 等资料;4、结合应收账款函证,以抽样方式向主要客户函证本期销售额,并检查主要客户的期后回款情况; 5、实施截止测试,检查收入是否记录在正确会计期间; 6、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和披露。 |
(二)存货及存货跌价准备 | |
存货及存货跌价准备的会计政策详情及分析请参阅合并财务报表附注“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10、存货”。 2023年12月31日鹿山新材存货余额为37,644.78万元,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804.21万元,账面价值为36,840.57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13.44%。 鹿山新材的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由于期末存货金额较大, 且存货减值时涉及管理层重大判断,包括预计售价、库龄和税费率等因素的考虑,这些重大判断对存货的期末计价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具有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将存货及存货跌价准备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 1、了解与存货跌价准备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了解管理层对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及相关假设,评价管理层是否充分识别已发生跌价的存货; 3、对存货实施监盘,检查存货的数量及状况,并对库龄较长的存货进行分析性复核,分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 4、对于能够获取公开市场销售价格的产品,独立查询公开市场价格信息,将其与估计售价进行比较;对于无法获取公开市场销售价格的产品,将产品估计售价与资产负债表日的实际售价进行比较; 5、比较同类产品的历史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对管理层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进行评估; 6、检查与存货跌价准备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和披露。 |
四、 其他信息
鹿山新材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鹿山新材2023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鹿山新材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治理层负责监督鹿山新材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鹿山新材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鹿山新材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鹿山新材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首一(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陶国恒
中国?上海 2024年4月19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301,502,629.96 | 216,130,847.15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407,670,050.39 | 461,961,966.64 |
应收账款 | 七、5 | 693,027,060.47 | 450,933,096.96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7 | 249,595,459.04 | 124,713,607.72 |
预付款项 | 七、8 | 25,964,063.99 | 44,143,856.07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2,285,844.16 | 1,918,491.77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10 | 368,405,659.53 | 626,691,065.09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24,967,001.08 | 53,606,004.95 |
流动资产合计 | 2,073,417,768.62 | 1,980,098,936.35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494,929,774.37 | 387,341,668.14 |
在建工程 | 七、22 | 62,385,458.07 | 45,932,727.60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1,880,438.70 | 842,639.96 |
无形资产 | 七、26 | 25,639,072.80 | 26,032,267.08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19,670,425.91 | 6,199,010.9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42,308,750.97 | 18,130,486.7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20,038,684.98 | 28,997,966.21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66,852,605.80 | 513,476,766.59 | |
资产总计 | 2,740,270,374.42 | 2,493,575,702.94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338,125,479.26 | 505,232,585.88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47,996,300.00 | 140,075,100.00 |
应付账款 | 七、36 | 108,542,249.94 | 83,658,914.76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35,293,860.28 | 20,645,566.78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16,250,901.48 | 9,617,391.12 |
应交税费 | 七、40 | 3,831,552.32 | 4,607,816.45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28,584,699.02 | 44,420,248.18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53,308,101.03 | 10,907,307.97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134,193,457.93 | 270,027,406.81 |
流动负债合计 | 766,126,601.26 | 1,089,192,337.95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182,977,558.80 | 47,905,554.40 |
应付债券 | 七、46 | 447,683,816.20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1,511,194.84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七、51 | 26,403,104.53 | 30,301,659.01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58,575,674.37 | 78,207,213.41 | |
负债合计 | 1,424,702,275.63 | 1,167,399,551.3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93,319,136.00 | 93,319,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七、54 | 79,781,332.16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748,035,272.65 | 732,502,877.63 |
减:库存股 | 七、56 | 25,952,704.00 | 43,668,240.00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47,054,181.99 | 43,351,940.69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373,330,879.99 | 500,670,573.2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315,568,098.79 | 1,326,176,151.58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315,568,098.79 | 1,326,176,151.58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740,270,374.42 | 2,493,575,702.94 |
公司负责人:汪加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嘉琪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艳红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23,000,589.15 | 109,659,420.08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94,710,483.73 | 129,075,255.55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378,314,352.79 | 154,624,939.13 |
应收款项融资 | 127,470,297.94 | 33,716,754.63 | |
预付款项 | 22,677,965.37 | 10,404,758.26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12,601,695.20 | 19,929,594.30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17,354,028.77 | 211,913,603.89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727,894.78 | 6,499,555.84 |
流动资产合计 | 1,078,857,307.73 | 675,823,881.68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870,456,845.80 | 864,765,320.84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69,747,649.11 | 60,941,336.25 | |
在建工程 | 2,401,631.37 | 2,462,786.41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880,438.70 | 842,639.96 | |
无形资产 | 2,891,139.05 | 2,756,072.34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3,541,950.60 | 2,101,312.54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884,122.37 | 5,349,940.7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178,980.03 | 13,777,774.07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956,982,757.03 | 952,997,183.11 | |
资产总计 | 2,035,840,064.76 | 1,628,821,064.79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28,032,319.59 | 203,312,486.01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6,000,000.00 | 65,000,000.00 | |
应付账款 | 25,111,237.25 | 45,982,970.43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3,900,064.84 | 8,436,211.43 | |
应付职工薪酬 | 7,334,953.71 | 4,479,069.77 | |
应交税费 | 3,298,251.07 | 2,134,994.26 | |
其他应付款 | 36,889,520.97 | 43,972,869.93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941,501.03 | 907,307.97 | |
其他流动负债 | 73,217,125.85 | 74,798,617.63 | |
流动负债合计 | 295,724,974.31 | 449,024,527.43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447,683,816.20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511,194.84 | ||
长期应付款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6,141,428.60 | 7,742,098.76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55,336,439.64 | 7,742,098.76 | |
负债合计 | 751,061,413.95 | 456,766,626.1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93,319,136.00 | 93,319,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79,781,332.16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748,035,272.65 | 732,502,877.63 | |
减:库存股 | 25,952,704.00 | 43,668,240.00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47,054,181.99 | 43,351,940.69 | |
未分配利润 | 342,541,432.01 | 346,548,860.2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284,778,650.81 | 1,172,054,438.60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035,840,064.76 | 1,628,821,064.79 |
公司负责人:汪加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嘉琪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艳红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2,950,571,492.58 | 2,618,231,014.10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2,950,571,492.58 | 2,618,231,014.10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3,060,158,342.60 | 2,548,725,630.05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2,806,751,804.58 | 2,359,076,995.79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6,555,847.03 | 3,845,994.25 |
销售费用 | 七、63 | 43,904,338.12 | 29,709,869.14 |
管理费用 | 七、64 | 66,159,960.13 | 55,970,774.33 |
研发费用 | 七、65 | 99,172,998.77 | 82,094,962.22 |
财务费用 | 七、66 | 37,613,393.97 | 18,027,034.32 |
其中:利息费用 | 41,154,625.31 | 22,781,378.02 | |
利息收入 | 4,197,437.77 | 1,245,603.08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17,698,387.04 | 21,643,188.35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1,281,526.93 | 1,035,347.44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6,671,839.45 | -11,168,194.97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7,557,408.37 | -9,924,033.85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393,584.02 | -494,862.08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04,442,599.85 | 70,596,828.94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103,565.43 | 1,598,327.80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1,936,005.90 | 582,986.80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06,275,040.32 | 71,612,169.94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19,965,188.35 | -3,228,251.34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6,309,851.97 | 74,840,421.28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6,309,851.97 | 74,840,421.28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6,309,851.97 | 74,840,421.28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86,309,851.97 | 74,840,421.28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86,309,851.97 | 74,840,421.28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二十、三 | -0.94 | 0.87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二十、三 | -0.94 | 0.87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公司负责人:汪加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嘉琪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艳红
母公司利润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1,017,458,965.59 | 1,010,643,483.41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853,247,769.37 | 867,685,362.52 |
税金及附加 | 3,802,902.54 | 1,736,723.10 | |
销售费用 | 29,312,727.90 | 19,627,793.34 | |
管理费用 | 35,073,262.36 | 33,476,044.74 | |
研发费用 | 37,508,455.84 | 33,505,543.54 | |
财务费用 | 19,468,308.70 | 3,839,853.26 | |
其中:利息费用 | 23,827,037.82 | 7,505,618.51 | |
利息收入 | 3,126,712.13 | 827,579.43 | |
加:其他收益 | 7,486,275.11 | 17,038,832.86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1,197,569.05 | 880,246.24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
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17,991.69 | 429,523.80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064,349.28 | -762,774.18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5,080.70 | -423,446.90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3,162,122.77 | 67,934,544.73 | |
加:营业外收入 | 87,771.66 | 1,547,952.61 | |
减:营业外支出 | 1,642,293.94 | 457,677.30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1,607,600.49 | 69,024,820.04 | |
减:所得税费用 | 4,585,187.46 | 6,573,843.46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7,022,413.03 | 62,450,976.58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7,022,413.03 | 62,450,976.58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37,022,413.03 | 62,450,976.58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汪加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嘉琪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艳红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697,023,931.92 | 2,217,580,231.81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47,306,787.25 | 57,226,484.03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46,150,223.19 | 45,842,751.7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790,480,942.36 | 2,320,649,467.58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724,743,404.46 | 2,810,354,563.31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38,149,830.77 | 111,629,527.13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1,839,490.36 | 24,908,544.43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50,592,370.34 | 65,118,444.8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945,325,095.93 | 3,012,011,079.7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4,844,153.57 | -691,361,612.18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125,791,429.64 | 1,378,535,347.44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476,214.36 | 2,297,711.22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26,267,644.00 | 1,380,833,058.66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10,458,626.26 | 143,537,701.57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124,509,902.71 | 1,377,5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34,968,528.97 | 1,521,037,701.57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8,700,884.97 | -140,204,642.91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590,877,874.15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600,280,252.49 | 709,120,419.21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600,280,252.49 | 1,299,998,293.36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045,768,429.71 | 396,632,278.93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78,427,768.50 | 59,485,869.85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793,777.40 | 28,309,488.9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26,989,975.61 | 484,427,637.75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73,290,276.88 | 815,570,655.61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56,910.37 | -1,532,167.59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09,488,327.97 | -17,527,767.07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78,848,303.80 | 196,376,070.87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88,336,631.77 | 178,848,303.80 |
公司负责人:汪加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嘉琪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艳红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619,589,411.35 | 974,437,416.75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3,749,075.55 | 21,436,310.96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7,040,912.03 | 18,242,095.1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90,379,398.93 | 1,014,115,822.82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844,432,250.35 | 974,412,238.91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63,131,319.16 | 53,997,434.72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1,670,978.92 | 6,962,995.68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7,070,762.08 | 51,487,164.0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46,305,310.51 | 1,086,859,833.3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5,925,911.58 | -72,744,010.51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945,207,471.76 | 1,117,380,246.24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436,017.56 | 682,233.28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45,643,489.32 | 1,118,062,479.52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329,435.50 | 29,933,941.35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944,009,902.71 | 1,667,75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49,339,338.21 | 1,697,683,941.35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95,848.89 | -579,621,461.83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590,877,874.15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840,936,695.31 | 337,212,486.01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40,936,695.31 | 928,090,360.16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89,912,861.73 | 239,4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61,100,181.01 | 44,210,110.34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793,777.40 | 26,122,696.51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53,806,820.14 | 309,732,806.85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7,129,875.17 | 618,357,553.31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14,359.82 | -1,482,422.99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27,293,754.88 | -35,490,342.02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8,941,145.09 | 124,431,487.11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16,234,899.97 | 88,941,145.09 |
公司负责人:汪加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嘉琪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艳红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93,319,000.00 | 732,502,877.63 | 43,668,240.00 | 43,351,940.69 | 500,670,573.26 | 1,326,176,151.58 | 1,326,176,151.5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93,319,000.00 | 732,502,877.63 | 43,668,240.00 | 43,351,940.69 | 500,670,573.26 | 1,326,176,151.58 | 1,326,176,151.5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36.00 | 79,781,332.16 | 15,532,395.02 | -17,715,536.00 | 3,702,241.30 | -127,339,693.27 | -10,608,052.79 | -10,608,052.7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6,309,851.97 | -86,309,851.97 | -86,309,851.9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36.00 | 79,781,332.16 | 15,532,395.02 | -17,715,536.00 | 113,029,399.18 | 113,029,399.18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136.00 | 79,781,332.16 | 7,697.41 | 79,789,165.57 | 79,789,165.57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5,524,697.61 | 15,524,697.61 | 15,524,697.61 | ||||||||||||
4.其他 | -17,715,536.00 | 17,715,536.00 | 17,715,536.00 | ||||||||||||
(三)利润分配 | 3,702,241.30 | -41,029,841.30 | -37,327,600.00 | -37,327,6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702,241.30 | -3,702,241.30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7,327,600.00 | -37,327,600.00 | -37,327,6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3,319,136.00 | 79,781,332.16 | 748,035,272.65 | 25,952,704.00 | 47,054,181.99 | 373,330,879.99 | 1,315,568,098.79 | 1,315,568,098.79 |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69,007,000.00 | 180,303,625.87 | 37,104,974.14 | 468,862,429.59 | 755,278,029.60 | 755,278,029.6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1,868.89 | 16,820.05 | 18,688.94 | 18,688.94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9,007,000.00 | 180,303,625.87 | 37,106,843.03 | 468,879,249.64 | 755,296,718.54 | 755,296,718.5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4,312,000.00 | 552,199,251.76 | 43,668,240.00 | 6,245,097.66 | 31,791,323.62 | 570,879,433.04 | 570,879,433.0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4,840,421.28 | 74,840,421.28 | 74,840,421.2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4,312,000.00 | 552,199,251.76 | 43,668,240.00 | 532,843,011.76 | 532,843,011.7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4,312,000.00 | 541,813,330.98 | 566,125,330.98 | 566,125,330.98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 |
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0,385,920.78 | 10,385,920.78 | 10,385,920.78 | ||||||||||||
4.其他 | 43,668,240.00 | -43,668,240.00 | -43,668,240.00 | ||||||||||||
(三)利润分配 | 6,245,097.66 | -43,049,097.66 | -36,804,000.00 | -36,804,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6,245,097.66 | -6,245,097.66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6,804,000.00 | -36,804,000.00 | -36,804,0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3,319,000.00 | 732,502,877.63 | 43,668,240.00 | 43,351,940.69 | 500,670,573.26 | 1,326,176,151.58 | 1,326,176,151.58 |
公司负责人:汪加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嘉琪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艳红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93,319,000.00 | 732,502,877.63 | 43,668,240.00 | 43,351,940.69 | 346,548,860.28 | 1,172,054,438.6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93,319,000.00 | 732,502,877.63 | 43,668,240.00 | 43,351,940.69 | 346,548,860.28 | 1,172,054,438.6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36.00 | 79,781,332.16 | 15,532,395.02 | -17,715,536.00 | 3,702,241.30 | -4,007,428.27 | 112,724,212.2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7,022,413.03 | 37,022,413.0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36.00 | 79,781,332.16 | 15,532,395.02 | -17,715,536.00 | 113,029,399.18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136.00 | 79,781,332.16 | 7,697.41 | 79,789,165.57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5,524,697.61 | 15,524,697.61 | |||||||||
4.其他 | -17,715,536.00 | 17,715,536.00 | |||||||||
(三)利润分配 | 3,702,241.30 | -41,029,841.30 | -37,327,6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702,241.30 | -3,702,241.30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7,327,600.00 | -37,327,6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3,319,136.00 | 79,781,332.16 | 748,035,272.65 | 25,952,704.00 | 47,054,181.99 | 342,541,432.01 | 1,284,778,650.81 |
项目 | 2022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69,007,000.00 | 180,303,625.87 | 37,104,974.14 | 327,130,161.31 | 613,545,761.3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1,868.89 | 16,820.0 | 18,688.94 |
5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9,007,000.00 | 180,303,625.87 | 37,106,843.03 | 327,146,981.36 | 613,564,450.2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4,312,000.00 | 552,199,251.76 | 43,668,240.00 | 6,245,097.66 | 19,401,878.92 | 558,489,988.3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2,450,976.58 | 62,450,976.5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4,312,000.00 | 552,199,251.76 | 43,668,240.00 | 532,843,011.7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4,312,000.00 | 541,813,330.98 | 566,125,330.98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0,385,920.78 | 10,385,920.78 | |||||||||
4.其他 | 43,668,240.00 | -43,668,240.00 | |||||||||
(三)利润分配 | 6,245,097.66 | -43,049,097.66 | -36,804,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6,245,097.66 | -6,245,097.66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6,804,000.00 | -36,804,0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3,319,000.00 | 732,502,877.63 | 43,668,240.00 | 43,351,940.69 | 346,548,860.28 | 1,172,054,438.60 |
公司负责人:汪加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嘉琪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艳红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不适用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埔北路22号自编1栋、自编2栋、自编3栋、自编4栋
法定代表人:汪加胜注册资本:人民币9,331.90万元成立日期:1998年11月12日营业执照号码:91440101712452646Q行业种类: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经营范围: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材料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新材料技术开发服务;新材料技术转让服务;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主要业务及产品: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绿色环保高性能的高分子热熔粘接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包括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粒及热熔胶膜产品。
2、历史沿革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由广州市鹿山化工材料有限公司以2009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采取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2月7日取得广州市工商局核发的注册号44011200000119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4,650.00万元,股本为4,650.00万股。
2022年3月2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398号文核准,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300.30万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9,201.00万元,股本变更为9,201.00万股。
2022年9月5日,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议,公司向员工授予限制性股票160.0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138.00万股(实际授予130.90万股)。
2023年3月27日,经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50 号文核准,公司发行的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鹿山转债”52,400.00万元,转股期限自2023年10月9日至 2029年3月26日止,截至2023年12月31日,“鹿山转债”转换成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量为 136 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为9,331.9136万股。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19日批准报出。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九、合并范围的变更”。本公司子公司的相关信息详见本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2. 持续经营
√适用□不适用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下列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未提及的业务按企业会计准则中相关会计政策执行。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 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 营业周期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在建工程项目 | 金额大于等于 1,000.00 万元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金额大于等于 50.00万元 |
本期重要的应收款项核销 | 金额大于等于 50.00万元 |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 金额大于等于 100.00万元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计量。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控制,是指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2、合并程序
本公司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予以抵销。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
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2)处置子公司
①一般处理方法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该多次交易事项为一揽子交易: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
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详见本附注“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估计19、长期股权投资”。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公司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不适用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提示:若采用此种方法,应明示何种方法何种口径)折算。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1. 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以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本应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和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金融资产的控制。本公司与交易对手方修改或者重新议定合同而且构成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资产,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资产。
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
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工具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上述应收款项外,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余金融工具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等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如下:
项目 | 组合类别 | 确定依据 |
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 | 账龄组合 | 逾期天数以及账龄 |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12. 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13. 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14.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15. 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16. 存货
√适用□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和成本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半成品、委托加工物资等。
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7. 合同资产
√适用□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1.6、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8.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不适用
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本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或处置组,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不适用
终止经营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被本公司处置或被本公司划归为持有待售类别: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本公司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19.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上述原则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简称“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等进行调整后确认。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公司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部分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结转,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比例结转,因采用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确认为金融资产,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全部结转。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得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20.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 | 3.00 | 4.8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0 | 3.00 | 9.70-32.33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5 | 3.00 | 19.40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5 | 0.00、3.00 | 19.40、20.00 |
22. 在建工程
√适用□不适用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23. 借款费用
√适用□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
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除外币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4. 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5. 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不适用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摊销方法 | 预计使用寿命的确定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土地使用权证规定使用年限 | 直线法 | 土地使用权证 |
软件 | 3年 | 直线法 | 公司预计 |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2、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7.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油气资产等
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各项费用的摊销期限为在受益年限内平均摊销,摊销方法为直线法。
29. 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30.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
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31. 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2. 股份支付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对于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
增加资本公积。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按照授予日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任何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则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本公司在授予日按照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计入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无论发生在等待期内还是等待期结束后),本公司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本公司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会计处理。
33.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4. 收入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本公司根据合同条款,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
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 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 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本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公司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不适用
1、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具体原则
公司产品主要有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胶粒、热熔胶胶膜等,根据销售区域可分为外销和内销两类。内销和外销收入确认的具体时点如下:
内销产品收入确认方法:①若合同约定产品由公司负责运送到客户指定场所的,公司将产品送到客户指定场所,且取得客户签收单后确认收入;②若合同约定由客户直接提货的,在产品已经发出,且取得经客户指定提货人签收的发货单后确认收入;③对于热熔胶胶膜中的热塑型光学透明胶膜,客户需要拆除包装后进行核验对账,公司在取得客户对账单后确认收入。
外销产品收入确认方法:在产品已经发出,取得海关报关单和国际船运公司提单后确认收入。
2、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确认的具体原则
公司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主要是场地租赁收入,公司根据租赁合同规定,在月末确认当月租赁收入的实现。
35. 合同成本
√适用□不适用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规范范围的,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 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在发生时将其计入当期损益。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本公司转回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 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具体标准为: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本公司将该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判断依据为: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在本公司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3、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37.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包括其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
? 商誉的初始确认;
? 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交易或事项。
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
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 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38. 租赁
√适用□不适用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 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 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 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不包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后续采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本公司按照本附注“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估计27、长期资产减值”所述原则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2) 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
? 固定付款额(包括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 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 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但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则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前述选择权的实际行权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的,本公司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 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但是,租赁付款额的变动源自浮动利率变动的,使用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现值。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4)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本附注“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估计11、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
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 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
进行处理:
?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本附注“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估计11、金融工具”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39.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不适用
40.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
合并(2022年1月1日余额) | 母公司(2022年1月1日余额) | ||
公司作为承租人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经营租赁的调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8,688.94 | 18,688.94 |
未分配利润 | 16,820.05 | 16,820.05 | |
盈余公积 | 1,868.89 | 1,868.89 |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合并 | 母公司 | ||
2023.12.31/2023年度 | 2022.12.31/2022年度 | 2023.12.31/2023年度 | 2022.12.31/2022年度 |
和原因 | |||||
公司作为承租人对于经营租赁的全面追溯调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8.57 | 9,700.21 | 38.57 | 9,700.21 |
所得税费用 | 9,661.64 | 8,988.73 | 9,661.64 | 8,988.73 | |
未分配利润 | 34.71 | 8,730.19 | 34.71 | 8,730.19 | |
盈余公积 | 3.86 | 970.02 | 3.86 | 970.02 |
其他说明无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1.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六、 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3.00、6.00、5.0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缴 | 7.00 |
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计缴 | 3.00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计缴 | 2.00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 25.00、24.00、20.00、17.00、15.00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本公司 | 15.00 |
江苏鹿山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鹿山”) | 15.00 |
广州鹿山功能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鹿山功能”) | 20.00 |
广州鹿山先进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鹿山先进”) | 25.00 |
鹿山新材料(盐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鹿山”) | 25.00 |
新加坡海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加坡海普”) | 17.00 |
鹿山先进材料(马来西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鹿山马来西亚”) | 24.00 |
广州鹿山兴邦光学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鹿山兴邦”) | 25.00 |
2、税收优惠
√适用□不适用
1、增值税
报告期内,公司出口的粘接树脂、热熔胶膜和EVA胶膜等产品属于国家出口减免产品,享受国家关于出口货物的增值税“免、抵、退”优惠政策,出口退税率为13%。
2、企业所得税
(1)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①根据2023年12月28日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344005126),本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三年。
②2021年11月3日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总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132002681),子公司江苏鹿山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三年。
2023年公司及子公司江苏鹿山适用15.00%的所得税优惠税率。
③依据2023年3月26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0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23年子公司鹿山功能适用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政策。
(2)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2023年,本公司及子公司江苏鹿山享受研究开发费加计100%的扣除税收优惠政策。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
银行存款 | 288,336,631.77 | 178,848,303.80 |
其他货币资金 | 13,165,998.19 | 37,282,543.35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
合计 | 301,502,629.96 | 216,130,847.15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其中使用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9,600,903.38 | 32,025,772.40 |
国外信用证保证金 | 556,220.95 | 2,436,940.20 |
保函保证金 | 3,008,873.86 | 2,819,830.75 |
合计 | 13,165,998.19 | 37,282,543.35 |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395,874,132.11 | 455,036,883.88 |
商业承兑票据 | 12,416,756.09 | 7,289,560.80 |
坏账准备 | -620,837.81 | -364,478.04 |
合计 | 407,670,050.39 | 461,961,966.64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251,871,101.22 |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251,871,101.22 |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08,290,888.20 | 100.00 | 620,837.81 | 0.15 | 407,670,050.39 | 462,326,444.68 | 100.00 | 364,478.04 | 0.08 | 461,961,966.64 |
其中: | ||||||||||
商业承兑汇票 | 12,416,756.09 | 3.04 | 620,837.81 | 5.00 | 11,795,918.28 | 7,289,560.80 | 1.58 | 364,478.04 | 5.00 | 6,925,082.76 |
银行承兑汇票 | 395,874,132.11 | 96.96 | 395,874,132.11 | 455,036,883.88 | 98.42 | 455,036,883.88 | ||||
合计 | 408,290,888.20 | 100.00 | 620,837.81 | 407,670,050.39 | 462,326,444.68 | 100.00 | 364,478.04 | 461,961,966.6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商业承兑汇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商业承兑汇票 | 12,416,756.09 | 620,837.81 | 5.00 |
银行承兑汇票 | 395,874,132.11 | ||
合计 | 408,290,888.20 | 620,837.81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商业承兑汇票 | 364,478.04 | 256,359.77 | 620,837.81 | |||
合计 | 364,478.04 | 256,359.77 | 620,837.8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726,350,216.56 | 471,816,424.50 |
1年以内小计 | 726,350,216.56 | 471,816,424.50 |
1至2年 | 2,355,265.87 | 2,360,362.19 |
2至3年 | 1,254,711.04 | 833,096.73 |
3年以上 | 11,245,603.15 | 11,068,395.49 |
合计 | 741,205,796.62 | 486,078,278.91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0,107,877.56 | 1.36 | 10,107,877.56 | 100.00 | 10,104,001.56 | 2.08 | 10,104,001.56 | 100.00 | ||
其中: | ||||||||||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 | 9,243,752.28 | 1.25 | 9,243,752.28 | 100.00 | 9,239,876.28 | 1.90 | 9,239,876.28 | 100.00 | ||
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账款 | 864,125.28 | 0.11 | 864,125.28 | 100.00 | 864,125.28 | 0.18 | 864,125.28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731,097,919.06 | 98.64 | 38,070,858.59 | 5.21 | 693,027,060.47 | 475,974,277.35 | 97.92 | 25,041,180.39 | 5.26 | 450,933,096.96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731,097,919.06 | 98.64 | 38,070,858.59 | 5.21 | 693,027,060.47 | 475,974,277.35 | 97.92 | 25,041,180.39 | 5.26 | 450,933,096.96 |
合计 | 741,205,796.62 | 100.00 | 48,178,736.15 | 693,027,060.47 | 486,078,278.91 | 100.00 | 35,145,181.95 | 450,933,096.9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南昌)有限公司 | 9,243,752.28 | 9,243,752.28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无锡新国飞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864,125.28 | 864,125.28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10,107,877.56 | 10,107,877.56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 | 731,097,919.06 | 38,070,858.59 | 5.21 |
合计 | 731,097,919.06 | 38,070,858.59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无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 | 10,104,001.56 | 3,876.00 | 55,778.02 | -55,778.02 | 10,107,877.56 | |
按信用风险组合计提 | 25,041,180.39 | 14,074,608.52 | 1,044,930.32 | 38,070,858.59 | ||
合计 | 35,145,181.95 | 14,078,484.52 | 55,778.02 | 989,152.30 | 48,178,736.1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1,044,930.32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293,096,045.97 | 293,096,045.97 | 39.54 | 14,654,802.29 | |
第二名 | 126,230,856.78 | 126,230,856.78 | 17.03 | 6,311,542.84 | |
第三名 | 29,083,384.85 | 29,083,384.85 | 3.92 | 1,454,169.25 | |
第四名 | 27,695,485.25 | 27,695,485.25 | 3.74 | 1,384,774.26 | |
第五名 | 22,494,622.93 | 22,494,622.93 | 3.03 | 1,124,731.15 | |
合计 | 498,600,395.78 | 498,600,395.78 | 67.26 | 24,930,019.79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249,595,459.04 | 124,713,607.72 |
合计 | 249,595,459.04 | 124,713,607.72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本期新增 | 本期终止确认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应收票据 | 124,713,607.72 | 886,385,427.88 | 761,503,576.56 | 249,595,459.04 | |
合计 | 124,713,607.72 | 886,385,427.88 | 761,503,576.56 | 249,595,459.04 |
(8).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8、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25,964,063.99 | 100.00 | 44,143,856.07 | 100.00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合计 | 25,964,063.99 | 100.00 | 44,143,856.07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第一名 | 12,540,760.91 | 48.30 |
第二名 | 4,957,200.00 | 19.09 |
第三名 | 3,649,291.02 | 14.06 |
第四名 | 739,044.00 | 2.85 |
第五名 | 410,400.00 | 1.58 |
合计 | 22,296,695.93 | 85.88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9、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2,285,844.16 | 1,918,491.77 |
合计 | 2,285,844.16 | 1,918,491.77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129,390.39 | 1,456,526.44 |
1年以内小计 | 2,129,390.39 | 1,456,526.44 |
1至2年 | 140,260.00 | 252,597.02 |
2至3年 | 195,269.00 | 8,094,635.72 |
3年以上 | 16,336.00 | 73,502.71 |
合计 | 2,481,255.39 | 9,877,261.89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1,735,423.92 | 1,291,858.51 |
往来款 | 745,831.47 | 929,988.15 |
设备款 | 7,655,415.23 | |
合计 | 2,481,255.39 | 9,877,261.89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303,354.89 | 7,655,415.23 | 7,958,770.12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80,735.58 | 80,735.58 | ||
本期转回 | 7,655,415.23 | 7,655,415.23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188,679.24 | 188,679.24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195,411.23 | 195,411.23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 | 7,655,415.23 | 7,655,415.23 | ||||
按信用风险组合计提 | 303,354.89 | 80,735.58 | 188,679.24 | 195,411.23 | ||
合计 | 7,958,770.12 | 80,735.58 | 7,655,415.23 | 188,679.24 | 195,411.2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佛山市顺德区科贝隆塑料机械有限公司 | 7,655,415.23 | 已收回 | 银行回款 | 涉诉,法院前期执行无可执行财产 |
合计 | 7,655,415.23 | / | / | / |
其他说明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188,679.24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1,159,163.81 | 46.72 | 押金 | 1年以内 | 57,958.19 |
第二名 | 107,749.11 | 4.34 | 押金 | 1年以内 | 5,387.46 |
第三名 | 84,400.00 | 3.40 | 保证金 | 1-2年 | 8,440.00 |
第四名 | 78,200.00 | 3.15 | 押金 | 2-3年 | 23,460.00 |
第五名 | 50,000.00 | 2.02 | 保证金 | 2-3年 | 15,000.00 |
合计 | 1,479,512.92 | 59.63 | / | / | 110,245.65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248,600,971.63 | 5,557,103.71 | 243,043,867.92 | 469,530,800.36 | 7,593,094.52 | 461,937,705.84 |
在产品 | 49,570,044.26 | 135,291.78 | 49,434,752.48 | 34,520,307.82 | 51,232.79 | 34,469,075.03 |
库存商品 | 68,912,398.23 | 2,091,804.76 | 66,820,593.47 | 122,833,252.97 | 2,660,814.31 | 120,172,438.66 |
周转材料 | 3,237,166.16 | 86,408.32 | 3,150,757.84 | 3,394,369.33 | 90,798.41 | 3,303,570.92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委托加工物资 | 6,127,205.29 | 171,517.47 | 5,955,687.82 | 6,841,794.36 | 33,519.72 | 6,808,274.64 |
合计 | 376,447,785.57 | 8,042,126.04 | 368,405,659.53 | 637,120,524.84 | 10,429,459.75 | 626,691,065.09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7,593,094.52 | 5,124,544.74 | 7,160,535.55 | 5,557,103.71 | ||
在产品 | 51,232.79 | 112,695.75 | 28,636.76 | 135,291.78 | ||
库存商品 | 2,660,814.31 | 2,084,279.96 | 2,653,289.51 | 2,091,804.76 | ||
周转材料 | 90,798.41 | 74,432.67 | 78,822.76 | 86,408.32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委托加工物资 | 33,519.72 | 161,455.25 | 23,457.50 | 171,517.47 | ||
合计 | 10,429,459.75 | 7,557,408.37 | 9,944,742.08 | 8,042,126.04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发行费用及备付金 | 500,000.00 | 1,150,943.40 |
待抵扣进项税 | 21,471,920.58 | 45,102,526.67 |
预缴所得税 | 3,020,080.50 | 7,410,082.05 |
坏账准备 | -25,000.00 | -57,547.17 |
合计 | 24,967,001.08 | 53,606,004.95 |
其他说明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 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无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494,929,774.37 | 387,341,668.14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494,929,774.37 | 387,341,668.14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78,166,077.31 | 311,309,613.73 | 9,464,178.76 | 43,786,670.64 | 542,726,540.44 |
2.本期增加金额 | 54,773,437.17 | 94,670,330.27 | 1,063,640.01 | 9,967,523.73 | 160,474,931.18 |
(1)购置 | 1,170,162.87 | 777,710.82 | 902,511.35 | 2,850,385.04 | |
(2)在建工程转入 | 54,773,437.17 | 93,500,167.40 | 285,929.19 | 9,065,012.38 | 157,624,546.14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430,722.34 | 484,735.55 | 235,042.97 | 3,150,500.86 | |
(1)处置或报废 | 2,430,722.34 | 484,735.55 | 235,042.97 | 3,150,500.86 |
4.期末余额 | 232,939,514.48 | 403,549,221.66 | 10,043,083.22 | 53,519,151.40 | 700,050,970.76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43,907,196.88 | 89,134,109.39 | 3,315,330.90 | 19,028,235.13 | 155,384,872.30 |
2.本期增加金额 | 9,227,792.61 | 37,881,607.12 | 967,852.95 | 4,648,995.95 | 52,726,248.63 |
(1)计提 | 9,227,792.61 | 37,881,607.12 | 967,852.95 | 4,648,995.95 | 52,726,248.63 |
3.本期减少金额 | 2,305,966.66 | 470,193.49 | 213,764.39 | 2,989,924.54 | |
(1)处置或报废 | 2,305,966.66 | 470,193.49 | 213,764.39 | 2,989,924.54 | |
4.期末余额 | 53,134,989.49 | 124,709,749.85 | 3,812,990.36 | 23,463,466.69 | 205,121,196.3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79,804,524.99 | 278,839,471.81 | 6,230,092.86 | 30,055,684.71 | 494,929,774.37 |
2.期初账面价值 | 134,258,880.43 | 222,175,504.34 | 6,148,847.86 | 24,758,435.51 | 387,341,668.14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不适用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62,385,458.07 | 45,932,727.60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62,385,458.07 | 45,932,727.6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OCA项目工程 | 27,148,337.34 | 27,148,337.34 | ||||
永和厂区装修工程 | 8,471,392.31 | 8,471,392.31 | ||||
TOCF光学膜扩产项目 | 7,023,853.20 | 7,023,853.20 | 2,989,549.22 | 2,989,549.22 | ||
盐城基地建设项目 | 3,449,064.60 | 3,449,064.60 | 3,470,082.66 | 3,470,082.66 | ||
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扩产项目 | 2,918,230.11 | 2,918,230.11 | ||||
永和厂区配套设施、设备建设项目 | 2,783,174.18 | 2,783,174.18 | 4,314,492.14 | 4,314,492.14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655,752.20 | 1,655,752.20 | 908,892.60 | 908,892.60 | ||
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技改项目 | 327,433.64 | 327,433.64 | 1,046,212.83 | 1,046,212.83 | ||
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扩产项目(江苏) | 263,302.75 | 263,302.75 | 1,048,230.07 | 1,048,230.07 | ||
江苏鹿山厂房建设项目 | 26,277,851.00 | 26,277,851.00 | ||||
江苏鹿山厂房项目二 | 4,258,461.21 | 4,258,461.21 | ||||
车间及办公室改造项目 | 4,414,860.67 | 4,414,860.67 |
其他零星工程 | 3,930,057.07 | 3,930,057.07 | 1,618,955.87 | 1,618,955.87 | ||
合计 | 62,385,458.07 | 62,385,458.07 | 45,932,727.60 | 45,932,727.60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技改项目 | 56,200,000.00 | 1,046,212.83 | 17,606,337.74 | 15,888,723.97 | 2,436,392.96 | 327,433.64 | 77.71 | 99.00 | 募集资金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5,850,000.00 | 908,892.60 | 4,770,029.70 | 3,982,803.13 | 40,366.97 | 1,655,752.20 | 24.85 | 25.00 | 募集资金 | |||
江苏鹿山厂房项目二 | 31,000,000.00 | 4,258,461.21 | 19,965,301.18 | 24,223,762.39 | 78.14 | 100.00 | 自筹资金 | |||||
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扩产项目 | 119,240,400.00 | 1,048,230.07 | 3,157,169.80 | 3,923,748.50 | 18,348.62 | 263,302.75 | 18.06 | 18.00 | 募集资金及自筹资金 | |||
江苏鹿山厂房建设项目 | 31,000,000.00 | 26,277,851.00 | 4,358,612.77 | 30,636,463.77 | 98.83 | 100.00 | 自筹资金 | |||||
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扩产项目 | 457,585,500.00 | 49,173,254.56 | 46,255,024.45 | 2,918,230.11 | 10.75 | 11.00 | 募集资金及自筹资金 | |||||
盐城基地建设项目 | 100,000,000.00 | 3,470,082.66 | 15,043,803.13 | 15,048,007.03 | 16,814.16 | 3,449,064.60 | 91.69 | 92.00 | 自筹资金 | |||
TOCF光学膜扩产项目 | 83,683,100.00 | 2,989,549.22 | 11,350,129.31 | 2,417,699.12 | 4,898,126.21 | 7,023,853.20 | 49.20 | 49.00 | 324,913.33 | 募集资金及自筹资金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永和厂区配套设施、设备建设项目 | 20,000,000.00 | 4,314,492.14 | 4,239,640.78 | 4,771,408.81 | 999,549.93 | 2,783,174.18 | 105.21 | 95.00 | 自筹资金 | |||
OCA项目工程 | 40,000,000.00 | 28,475,398.11 | 1,315,769.95 | 11,290.82 | 27,148,337.34 | 71.19 | 71.00 | 自筹资金 | ||||
永和厂区装修工程 | 20,000,000.00 | 12,099,036.38 | 636,324.94 | 2,991,319.13 | 8,471,392.31 | 60.50 | 60.00 | 自筹资金 | ||||
合计 | 44,313,771.73 | 170,238,713.46 | 149,099,736.06 | 11,412,208.80 | 54,040,540.33 | 324,913.33 | / | / |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5、 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450,942.93 | 5,450,942.93 |
2.本期增加金额 | 2,051,387.70 | 2,051,387.70 |
—新增租赁 | 2,051,387.70 | 2,051,387.70 |
3.本期减少金额 | 5,450,942.93 | 5,450,942.93 |
—处置 | 5,450,942.93 | 5,450,942.93 |
4.期末余额 | 2,051,387.70 | 2,051,387.70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4,608,302.97 | 4,608,302.97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13,588.96 | 1,013,588.96 |
(1)计提 | 1,013,588.96 | 1,013,588.96 |
3.本期减少金额 | 5,450,942.93 | 5,450,942.93 |
(1)处置 | 5,450,942.93 | 5,450,942.93 |
4.期末余额 | 170,949.00 | 170,949.0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880,438.70 | 1,880,438.70 |
2.期初账面价值 | 842,639.96 | 842,639.96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1,336,841.00 | 242,029.11 | 31,578,870.1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4,525.57 | 302,654.87 | 317,180.44 | ||
(1)购置 | 14,525.57 | 302,654.87 | 317,180.44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31,351,366.57 | 544,683.98 | 31,896,050.55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5,304,573.92 | 242,029.11 | 5,546,603.0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626,303.92 | 84,070.80 | 710,374.72 | ||
(1)计提 | 626,303.92 | 84,070.80 | 710,374.7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5,930,877.84 | 326,099.91 | 6,256,977.75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5,420,488.73 | 218,584.07 | 25,639,072.80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6,032,267.08 | 26,032,267.08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园林绿化工程改造 | 6,915,157.09 | 115,252.62 | 6,799,904.47 | ||
装修维修工 | 744,721.76 | 4,418,481.12 | 1,088,458.25 | 4,074,744.63 |
程 | |||||
永久用电改造工程 | 3,214,660.99 | 3,214,660.99 | |||
线槽工程 | 2,348,343.49 | 477,629.16 | 1,870,714.33 | ||
水下切粒生产线循环用水系统 | 2,116,217.37 | 310,410.48 | 1,805,806.89 | ||
环保工程 | 1,324,055.82 | 662,028.00 | 662,027.82 | ||
埔北路生产车间环保降噪项目 | 1,017,358.83 | 106,972.47 | 531,008.21 | 593,323.09 | |
车间改造安装工程 | 322,884.04 | 303,602.30 | 141,855.45 | 484,630.89 | |
埔北路厂区消防改造 | 324,725.43 | 216,483.72 | 108,241.71 | ||
其他零星项目 | 116,921.53 | 60,550.44 | 56,371.09 | ||
合计 | 6,199,010.90 | 17,075,091.34 | 3,603,676.33 | 19,670,425.91 |
其他说明:
无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8,042,126.04 | 1,274,679.94 | 10,429,459.75 | 1,613,400.83 |
信用减值损失 | 49,019,985.19 | 8,527,295.16 | 43,525,977.28 | 6,807,653.80 |
递延收益 | 26,403,104.53 | 5,610,867.25 | 30,301,659.01 | 6,392,668.78 |
租赁负债 | 1,880,695.84 | 282,104.38 | 907,307.97 | 136,096.20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4,574,744.04 | 686,211.61 | 5,118,353.28 | 767,753.00 |
股份支付 | 1,212,428.00 | 188,913.20 | 7,254,437.19 | 1,138,841.06 |
可抵扣亏损 | 179,129,532.72 | 28,669,252.53 | 19,761,111.12 | 4,940,277.78 |
合计 | 270,262,616.36 | 45,239,324.07 | 117,298,305.60 | 21,796,691.45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 |
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 13,113,884.36 | 2,648,507.29 | 18,530,262.47 | 3,539,808.76 |
使用权资产 | 1,880,438.70 | 282,065.81 | 842,639.96 | 126,395.99 |
合计 | 14,994,323.06 | 2,930,573.10 | 19,372,902.43 | 3,666,204.75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930,573.10 | 42,308,750.97 | 3,666,204.75 | 18,130,486.7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930,573.10 | 3,666,204.75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
可抵扣亏损 | 34,454,890.73 | |
合计 | 34,454,890.73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8年度 | 34,454,890.73 | ||
合计 | 34,454,890.73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预付设备及工程款 | 20,038,684.98 | 20,038,684.98 | 28,997,966.21 | 28,997,966.21 | ||
合计 | 20,038,684.98 | 20,038,684.98 | 28,997,966.21 | 28,997,966.21 |
其他说明:
无
3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13,165,998.19 | 13,165,998.19 | 其他 | 37,282,543.35 | 37,282,543.35 | 其他 | ||
应收票据 | 251,871,101.22 | 251,871,101.22 | 其他 | 298,741,300.04 | 298,741,300.04 | 其他 | ||
固定资产 | 100,143,789.19 | 89,884,494.01 | 抵押 | 100,143,789.19 | 94,780,033.45 | 抵押 | ||
无形资产 | 14,450,900.00 | 12,620,452.92 | 抵押 | 14,450,900.00 | 12,909,470.88 | 抵押 | ||
合计 | 379,631,788.60 | 367,542,046.34 | / | / | 450,618,532.58 | 443,713,347.72 | / | /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100,000,000.00 | 50,000,000.00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93,195,582.60 | 313,043,774.87 |
信用借款 | 24,100,000.00 | 112,528,486.01 |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 120,829,896.66 | 29,660,325.00 |
合计 | 338,125,479.26 | 505,232,585.88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2023年12月31日,短期借款担保、质押情况如下:
1、质押借款10,000.00万元
10,000.00万元系本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借款,公司以发明专利ZL201811624522.3、发明专利ZL202110163780.1、发明专利ZL201610818776.3、发明专利ZL201410857486.0进行质押担保。
2、保证借款9,319.56万元
(1)7,131.36万元系子公司江苏鹿山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借款,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1,000.00万元系子公司江苏鹿山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借款,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687.20万元系子公司江苏鹿山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金坛支行借款,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500.00万元系子公司江苏鹿山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支行借款,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5)1.00万元系子公司江苏鹿山向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47,996,300.00 | 140,075,100.00 |
合计 | 47,996,300.00 | 140,075,100.00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材料款 | 70,784,638.82 | 55,212,373.94 |
工程设备款 | 19,839,642.12 | 5,535,375.77 |
运杂费 | 14,035,022.25 | 15,508,244.33 |
其他 | 3,882,946.75 | 7,402,920.72 |
合计 | 108,542,249.94 | 83,658,914.76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34,207,566.17 | 20,626,520.37 |
1-2年 | 1,073,801.14 | |
2-3年 | 9,237.42 | |
3年以上 | 12,492.97 | 9,808.99 |
合计 | 35,293,860.28 | 20,645,566.78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9,617,391.12 | 141,084,967.61 | 134,451,457.25 | 16,250,901.48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6,455,723.21 | 6,455,723.21 | ||
三、辞退福利 | 38,250.00 | 38,250.00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9,617,391.12 | 147,578,940.82 | 140,945,430.46 | 16,250,901.48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9,485,713.10 | 125,933,577.54 | 119,246,617.87 | 16,172,672.77 |
二、职工福利费 | 7,818,571.15 | 7,818,571.15 | ||
三、社会保险费 | 69,976.25 | 3,865,713.73 | 3,935,689.98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62,900.00 | 3,370,773.16 | 3,433,673.16 | |
工伤保险费 | 320,481.25 | 320,481.25 | ||
生育保险费 | 7,076.25 | 174,459.32 | 181,535.57 | |
四、住房公积金 | 2,200,417.00 | 2,200,417.00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61,701.77 | 1,266,688.19 | 1,250,161.25 | 78,228.71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9,617,391.12 | 141,084,967.61 | 134,451,457.25 | 16,250,901.48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6,249,401.04 | 6,249,401.04 | ||
2、失业保险费 | 206,322.17 | 206,322.17 |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6,455,723.21 | 6,455,723.21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2,477,160.85 | 3,499,850.40 |
个人所得税 | 491,558.96 | 507,116.87 |
印花税 | 264,257.63 | 346,548.91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06,810.17 | 60,326.19 |
房产税 | 162,381.72 | 73,961.80 |
教育费附加 | 153,364.40 | 43,090.13 |
土地使用税 | 75,755.55 | 75,755.55 |
其他税费 | 263.04 | 1,166.60 |
合计 | 3,831,552.32 | 4,607,816.45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项 | 28,584,699.02 | 44,420,248.18 |
合计 | 28,584,699.02 | 44,420,248.18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 应付利息
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 应付股利
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4). 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25,952,704.00 | 43,668,240.00 |
押金保证金 | 1,210,000.00 | 670,000.00 |
其他 | 1,421,995.02 | 82,008.18 |
合计 | 28,584,699.02 | 44,420,248.18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51,366,600.00 | 10,000,000.00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1,572,000.03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69,501.00 | 907,307.97 |
合计 | 53,308,101.03 | 10,907,307.97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期末已背书未到期的票据 | 131,041,204.56 | 269,080,975.04 |
与合同相关的预收款项的增值税额 | 3,152,253.37 | 946,431.77 |
合计 | 134,193,457.93 | 270,027,406.81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40,661,108.80 | 47,905,554.40 |
保证借款 | 142,316,450.00 | |
信用借款 | ||
合计 | 182,977,558.80 | 47,905,554.4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2023年12月31日,长期借款抵押、保证借款情况如下:
1、抵押借款4,066.11万元
4,066.11万元系子公司鹿山先进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借款 5,066.11 万元,以广州市黄埔区永甘路51号厂房(不动产权证号为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6067338号)作为抵押担保。其中按照还款计划1,000.00万元需一年以内偿还,已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保证借款14,231.65万元
(1)7,414.31万元系子公司江苏鹿山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支行借款,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其中按照还款计划954.00万元需一年以内偿还,已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5,760.00万元系子公司江苏鹿山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借款,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其中按照还款计划240.00万元需一年以内偿还,已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1,057.34万元系子公司江苏鹿山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支行借款,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其中按照还款计划2,942.66万元需一年以内偿还,已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447,683,816.20 | |
合计 | 447,683,816.20 |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债券 名称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发行 日期 | 债券 期限 | 发行 金额 | 期初 余额 | 本期 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 偿还 | 期末 余额 | 是否违约 |
鹿山转债(113668) | 100.00 | 0.4 | 2023年3月27日 | 6年 | 524,000,000.00 | 524,000,000.00 | 76,316,183.80 | 447,683,816.20 | 否 | |||
合计 | / | / | / | / | 524,000,000.00 | 524,000,000.00 | 76,316,183.80 | 447,683,816.20 | / |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0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3年3月27日(以下简称发行首日)公开发行了 5,24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00 元,发行总额 52,400.00万元,期限为6年。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 0.40%,第二年 0.60%,第三年 1.20%,第四年 1.80%,第五年 2.50%,第六年 3.00%。付息方式为每年付息一次,计息起始日为发行首日。每年付息日为本次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计量时,本公司将可转换公司债券中负债成份的公允价值扣除应分摊的发行费用后的金额为433,305,940.36元,作为应付债券的初始成本;将权益成份的公允价值扣除应分摊的发行费用后的金额为79,782,550.21元,作为其他权益工具初始成本。后续计量时,按照实际利率法计提调整负债部分的摊余成本。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4月2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鹿山转债”,债券代码“113668”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起止日期为2023年10月9日至2029年3月26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转股初始价格为59.08元/股,因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实施了2022年度权益分派,“鹿山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初始价格每股人民币 59.08元修正为 58.68元/股。2023年度,“鹿山转债”持有人转股增加股本 136.00 元,减少其他权益工具1,218.05元,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7,697.41元。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鹿山
转债”应付债券期末余额为447,683,816.20元,其中债券面值为524,000,000.00元,利息调整金额为76,316,183.80元,应计利息金额为1,572,000.03元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列示。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2,137,250.95 |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256,555.11 |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69,501.00 | |
合计 | 1,511,194.84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30,301,659.01 | 98,682.09 | 3,997,236.57 | 26,403,104.53 | |
合计 | 30,301,659.01 | 98,682.09 | 3,997,236.57 | 26,403,104.53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93,319,000.00 | 136.00 | 136.00 | 93,319,136.00 |
其他说明:本期股本增加系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鹿山转债”持有者转换成公司股票所致。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说明:可转换公司债券“鹿山转债”本期发行5,240,000.00张,持有者转换成公司股票减少80.00张。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722,116,956.85 | 7,697.41 | 722,124,654.26 | |
其他资本公积 | 10,385,920.78 | 15,524,697.61 | 25,910,618.39 | |
合计 | 732,502,877.63 | 15,532,395.02 | 748,035,272.65 |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
5,240,000.00 | 79,782,550.21 | 80.00 | 1,218.05 | 5,239,920.00 | 79,781,332.16 | |||
合计 | 5,240,000.00 | 79,782,550.21 | 80.00 | 1,218.05 | 5,239,920.00 | 79,781,332.16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股本溢价增加系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鹿山转债”持有者转换成公司股票所致。
(2)、本期其他资本公积增加15,524,697.61元,系本期公司实施的股权激励属于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因确认股份支付费用增加其他资本公积15,524,697.61元。
56、 库存股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43,668,240.00 | 17,715,536.00 | 25,952,704.00 | |
合计 | 43,668,240.00 | 17,715,536.00 | 25,952,704.00 |
说明:本期库存股金额减少17,715,536.00元,系本期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所致。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43,351,940.69 | 3,702,241.30 | 47,054,181.99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43,351,940.69 | 3,702,241.30 | 47,054,181.99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500,670,573.26 | 468,862,429.59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16,820.05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500,670,573.26 | 468,879,249.64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86,309,851.97 | 74,840,421.28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3,702,241.30 | 6,245,097.66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37,327,600.00 | 36,804,000.00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373,330,879.99 | 500,670,573.26 |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945,718,990.13 | 2,803,998,372.06 | 2,569,941,964.26 | 2,309,654,886.18 |
其他业务 | 4,852,502.45 | 2,753,432.52 | 48,289,049.84 | 49,422,109.61 |
合计 | 2,950,571,492.58 | 2,806,751,804.58 | 2,618,231,014.10 | 2,359,076,995.79 |
(2).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上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营业收入金额 | 295,057.15 | 261,823.10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 485.25 | 4,828.90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 | / |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1.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 485.25 | 销售材料、出租固定资产收入及其他 | 4,828.90 | 销售材料、出租固定资产收入及其他 |
2. 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 ||||
3.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4. 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 ||||
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 ||||
6. 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485.25 | 4,828.90 |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
1. 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2. 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 ||||
3.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 ||||
4.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 ||||
5. 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 ||||
6. 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 |
他收入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294,571.90 | 256,994.20 |
(3).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841,024.44 | 481,978.05 |
教育费附加 | 1,315,017.43 | 344,262.90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1,798,694.18 | 1,448,318.41 |
土地使用税 | 386,388.64 | 375,138.64 |
车船使用税 | 5,054.80 | 11,474.80 |
印花税 | 1,207,975.69 | 1,182,497.78 |
环境保护税 | 1,691.85 | 2,323.67 |
合计 | 6,555,847.03 | 3,845,994.25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2,126,640.42 | 17,387,983.53 |
客户推广费 | 6,052,981.22 | 3,450,441.34 |
业务招待费 | 5,522,739.84 | 2,915,495.88 |
股份支付 | 4,173,266.19 | 2,783,347.41 |
差旅费 | 2,642,450.47 | 1,142,403.03 |
业务宣传费 | 2,149,199.63 | 977,505.65 |
办公费 | 754,166.44 | 642,723.28 |
折旧及摊销 | 467,435.00 | 316,950.46 |
运输费 | 12,199.90 | 73,829.44 |
其他 | 3,259.01 | 19,189.12 |
合计 | 43,904,338.12 | 29,709,869.14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40,877,836.94 | 32,307,502.28 |
折旧及摊销 | 5,592,605.11 | 3,859,626.77 |
水电及房屋维修费 | 4,010,802.29 | 2,427,089.92 |
股份支付 | 3,259,035.60 | 2,066,522.83 |
办公费 | 3,763,298.05 | 3,154,315.01 |
咨询宣传费 | 3,221,895.26 | 5,234,024.34 |
业务招待费及差旅费 | 3,198,283.50 | 2,794,014.82 |
中介服务费 | 945,173.45 | 2,876,958.25 |
车辆费 | 544,286.24 | 785,035.48 |
其他 | 746,743.69 | 465,684.63 |
合计 | 66,159,960.13 | 55,970,774.33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材料费 | 49,140,114.78 | 45,156,240.11 |
职工薪酬 | 26,916,249.45 | 19,423,044.91 |
检测费 | 6,904,600.52 | 5,589,591.75 |
股份支付 | 6,096,943.75 | 4,258,289.76 |
设备维验及水电费 | 5,161,734.24 | 4,064,297.22 |
折旧及摊销 | 3,256,468.72 | 2,239,252.83 |
其他 | 1,696,887.31 | 1,364,245.64 |
合计 | 99,172,998.77 | 82,094,962.22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41,154,625.31 | 22,781,378.02 |
其中:租赁负债利息费用 | 54,456.81 | 99,508.17 |
减:利息收入 | 4,197,437.77 | 1,245,603.08 |
汇兑损益 | -754,994.25 | -4,977,529.34 |
其他 | 1,411,200.68 | 1,468,788.72 |
合计 | 37,613,393.97 | 18,027,034.32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16,972,331.43 | 21,436,118.77 |
进项税加计抵减 | 297,103.18 |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 148,052.43 | 92,269.58 |
直接减免的增值税 | 280,900.00 | 114,800.00 |
合计 | 17,698,387.04 | 21,643,188.35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1,281,526.93 | 1,035,347.44 |
合计 | 1,281,526.93 | 1,035,347.44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256,359.77 | -58,112.68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4,022,706.50 | 12,621,237.26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7,574,679.65 | -1,210,967.35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 ||
其他流动资产坏账损失 | -32,547.17 | -183,962.26 |
合计 | 6,671,839.45 | 11,168,194.97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7,557,408.37 | 9,924,033.85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7,557,408.37 | 9,924,033.85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93,584.02 | -494,862.08 |
合计 | 393,584.02 | -494,862.08 |
其他说明:
无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违约赔偿款 | 87,000.00 | 1,119,612.00 | 87,000.00 |
其他 | 16,565.43 | 478,715.80 | 16,565.43 |
合计 | 103,565.43 | 1,598,327.80 | 103,565.43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及赞助 | 50,000.00 | 471,982.00 | 50,000.00 |
非常损失 | 41,883.54 | 690.48 | 41,883.54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77,945.98 | 77,945.98 | |
其他 | 1,766,176.38 | 110,314.32 | 1,766,176.38 |
合计 | 1,936,005.90 | 582,986.80 | 1,936,005.90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4,213,075.92 | 9,426,077.43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4,178,264.27 | -12,654,328.77 |
合计 | -19,965,188.35 | -3,228,251.34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06,275,040.32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5,941,256.05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8,841,110.83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93,706.79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9,214,380.01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8,191,126.66 |
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 | -12,735,423.97 |
其他 | 53,389.04 |
所得税费用 | -19,965,188.35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押金及保证金净额 | 24,116,545.16 | |
政府补助 | 13,073,776.95 | 38,582,787.32 |
利息收入 | 4,197,437.77 | 1,245,603.08 |
收到往来款净额 | 3,932,842.27 | 4,416,033.54 |
营业外收入 | 103,565.43 | 1,598,327.80 |
其他款项 | 726,055.61 | |
合计 | 46,150,223.19 | 45,842,751.74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销售费用付现 | 17,136,996.51 | 8,822,563.10 |
管理费用付现 | 16,422,891.16 | 17,737,122.45 |
研发费用付现 | 13,763,222.07 | 11,018,134.61 |
营业外支出付现 | 1,858,059.92 | 582,986.80 |
财务费用付现 | 1,411,200.68 | 1,468,788.72 |
支付押金及保证金净额 | 25,488,849.21 | |
合计 | 50,592,370.34 | 65,118,444.89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公开发行支出 | 1,661,320.76 | 25,845,939.40 |
租赁负债 | 1,077,999.83 | 2,364,041.40 |
财务费用-综合服务费 | 54,456.81 | 99,508.17 |
合计 | 2,793,777.40 | 28,309,488.97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86,309,851.97 | 74,840,421.28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7,557,408.37 | 9,924,033.85 |
信用减值损失 | 6,671,839.45 | 11,168,194.97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52,726,248.63 | 42,585,217.11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1,013,588.96 | 2,304,116.49 |
无形资产摊销 | 710,374.72 | 611,765.43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3,603,676.33 | 2,009,087.96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93,584.02 | 494,862.08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77,945.98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41,411,535.68 | 24,313,545.61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281,526.93 | -1,035,347.44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4,178,264.27 | -12,654,328.77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50,727,997.19 | -442,782,256.18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18,808,794.43 | -606,470,211.99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03,897,444.87 | 192,943,366.64 |
其他 | 15,524,697.61 | 10,385,920.7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4,844,153.57 | -691,361,612.18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88,336,631.77 | 178,848,303.80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78,848,303.80 | 196,376,070.87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09,488,327.97 | -17,527,767.07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288,336,631.77 | 178,848,303.80 |
其中:库存现金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88,336,631.77 | 178,848,303.8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88,336,631.77 | 178,848,303.80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不适用
8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15,124,316.77 | ||
其中:美元 | 2,135,388.59 | 7.0827 | 15,124,316.77 |
欧元 | |||
港币 | |||
应收账款 | - | - | 22,107,019.88 |
其中:美元 | 3,061,019.04 | 7.0827 | 21,680,279.55 |
欧元 | 54,298.19 | 7.8592 | 426,740.33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应付账款 | 3,847,358.05 | ||
其中:美元 | 543,205.00 | 7.0827 | 3,847,358.05 |
欧元 | |||
港币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
82、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 54,456.81 | 99,508.17 |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 | 1,143,426.56 | 905,378.40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2,221,426.39 | 3,368,927.97 |
本公司已承诺但尚未开始的租赁预计未来年度现金流出的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剩余租赁期 | 未折现租赁付款额 |
1年以内 | 369,501.00 |
1至2年 | 380,585.28 |
2至3年 | 391,669.56 |
3年以上 | 995,495.11 |
合计 | 2,137,250.95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不适用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经营租赁收入 | 17,142.86 | |
合计 | 17,142.86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
第一年 | 18,000.00 | 18,000.00 |
第二年 | 13,500.00 | 18,000.00 |
第三年 | 13,500.00 | |
第四年 | ||
第五年 | ||
五年后未折现租赁收款额总额 | 31,500.00 | 49,500.00 |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3、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八、 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6,916,249.45 | 19,423,044.91 |
材料费 | 49,140,114.78 | 45,156,240.11 |
折旧及摊销 | 3,256,468.72 | 2,239,252.83 |
设备维验及水电费 | 5,161,734.24 | 4,064,297.22 |
股份支付 | 6,096,943.75 | 4,258,289.76 |
检测费 | 6,904,600.52 | 5,589,591.75 |
其他 | 1,696,887.31 | 1,364,245.64 |
合计 | 99,172,998.77 | 82,094,962.22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99,172,998.77 | 82,094,962.22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其他说明:
无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不适用
九、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
单位:万元
序号 | 名称 | 形成控制权方式 | 期末净资产 | 本期净利润 |
1 | 新加坡海普科技有限公司 | 设立 | 0.00 | 0.00 |
2 | 鹿山先进材料(马来西亚)有限公司 | 设立 | -64.85 | -64.85 |
3 | 广州鹿山兴邦光学材料有限公司 | 设立 | 0.00 | 0.00 |
6、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江苏鹿山新材料有限公司 | 江苏常州 | 30,000 | 江苏常州 | 生产 | 87.50 | 12.50 | 设立 |
广州鹿山先进材料有限公司 | 广东广州 | 17,500 | 广东广州 | 生产 | 100.00 | 设立 | |
广州鹿山功能材料有限公司 | 广东广州 | 500 | 广东广州 | 销售 | 100.00 | 设立 | |
鹿山新材料(盐城)有限公司 | 江苏盐城 | 2,000 | 江苏盐城 | 生产 | 100.00 | 设立 | |
新加坡海普科技有限公司 | 新加坡 | 30万美元 | 新加坡 | 生产 | 100.00 | 设立 | |
鹿山先进材料(马来西亚)有限公司 | 马来西亚 | 300万马来西亚林吉特 | 马来西亚 | 生产 | 100.00 | 设立 | |
广州鹿山兴邦光学材料有限公司 | 广东广州 | 8,000 | 广东广州 | 生产 | 100.00 | 设立 |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一、 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30,301,659.01 | 98,682.09 | 3,997,236.57 | 26,403,104.53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30,301,659.01 | 98,682.09 | 3,997,236.57 | 26,403,104.53 | / |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 | 3,997,236.57 | 5,382,238.14 |
与收益相关 | 12,975,094.86 | 17,191,880.63 |
合计 | 16,972,331.43 | 22,574,118.77 |
其他说明:
无
十二、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
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上述金融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公司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等,以及未纳入减值评估范围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和衍生金融资产等。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已代表其最大信用风险敞口。
本公司货币资金主要为存放于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国有银行和其他大中型上市银行的银行存款,本公司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几乎不会产生因银行违约而导致的重大损失。
此外,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等,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
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同时持续监控公司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本公司各项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1年以内 | 1-2年 | 2-5年 | 5年以上 | 未折现合同金额合计 | 账面价值 | |
短期借款 | 338,125,479.26 | 338,125,479.26 | 338,125,479.26 | |||
应付票据 | 47,996,300.00 | 47,996,300.00 | 47,996,300.00 | |||
应付账款 | 107,525,788.69 | 520,554.80 | 495,906.45 | 108,542,249.94 | 108,542,249.94 | |
其他应付款 | 2,251,995.02 | 26,252,704.00 | 80,000.00 | 28,584,699.02 | 28,584,699.02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3,308,101.03 | 53,308,101.03 | 53,308,101.03 | |||
其他流动负债 | 134,193,457.93 | 134,193,457.93 | 134,193,457.93 | |||
长期借款 | 97,116,450.00 | 85,861,108.80 | 182,977,558.80 | 182,977,558.80 | ||
应付债券 | 447,683,816.20 | 447,683,816.20 | 447,683,816.20 | |||
租赁负债 | 380,585.28 | 1,179,551.65 | 207,613.02 | 1,767,749.95 | 1,511,194.84 | |
合计 | 683,401,121.93 | 124,270,294.08 | 87,616,566.90 | 447,891,429.22 | 1,343,179,412.13 | 1,342,922,857.02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
1年以内 | 1-2年 | 2-5年 | 5年以上 | 未折现合同金额合计 | 账面价值 | |
短期借款 | 505,232,585.88 | 505,232,585.88 | 505,232,585.88 | |||
应付票据 | 140,075,100.00 | 140,075,100.00 | 140,075,100.00 | |||
应付账款 | 82,795,497.21 | 825,183.45 | 38,234.10 | 83,658,914.76 | 83,658,914.76 | |
其他应付款 | 44,050,248.18 | 370,000.00 | 44,420,248.18 | 44,420,248.18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0,907,307.97 | 10,907,307.97 | 10,907,307.97 | |||
长期借款 | 20,000,000.00 | 27,905,554.40 | 47,905,554.40 | 47,905,554.40 | ||
合计 | 783,060,739.24 | 21,195,183.45 | 27,943,788.50 | 832,199,711.19 | 832,199,711.19 |
3)市场风险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i.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分别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及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必要时,本公司会采用利率互换工具来对冲利率风险。于2023年12月31日,在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以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
或下降100个基点,则本公司的净利润影响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利率变化 | 对净利润的影响 | |
本期 | 上期 | |
上升100个基点 | -7,181,270.34 | -3,920,639.08 |
下降100个基点 | 7,181,270.34 | 3,920,639.08 |
ii. 汇率风险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持续监控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外汇风险。此外,公司还可能签署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以达到规避汇率风险的目的。于本期及上期,本公司未签署任何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
本公司面临的汇率风险主要来源于以美元计价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
美元 | 其他外币 | 合计 | 美元 | 其他外币 | 合计 | |
货币资金 | 15,124,316.77 | 15,124,316.77 | 21,212,190.45 | 21,212,190.45 | ||
应收账款 | 21,680,279.55 | 426,740.33 | 22,107,019.88 | 17,846,677.67 | 17,846,677.67 | |
应付账款 | 3,847,358.05 | 3,847,358.05 | 10,439,064.83 | 10,439,064.83 |
于2023年12月31日,在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人民币对美元升值或贬值1%,则公司将减少或增加净利润333,839.79元(2022年12月31日将减少或增加净利润286,198.03元)。管理层认为1%合理反映了下一年度人民币对美元可能发生变动的合理范围。iii.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以外的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本公司其他价格风险主要产生于各类权益工具投资,存在权益工具价格变动的风险。于2023年12月31日,在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权益工具的价值上涨或下跌1%,管理层认为1%合理反映了下一年度权益工具价值可能发生变动的合理范围,对本公司净利润暂无影响。
2、 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三、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应收款项融资 | 249,595,459.04 | 249,595,459.04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249,595,459.04 | 249,595,459.04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四、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本公司无母公司。本公司最终控制方为汪加胜、韩丽娜,两人为夫妻关系,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总股本46.15%,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广东萤火虫智慧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广东萤火虫智慧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3,728,080.00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汪加胜 | 4,000.00 | 2020-3-19 | 2023-3-19 | 是 |
汪加胜 | 3,000.00 | 2022-1-18 | 2023-1-18 | 是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704.73 | 825.89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广东萤火虫智慧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1,731,735.00 |
(2). 应付项目
□适用√不适用
(3). 其他项目
□适用√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五、 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数量单位:股金额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 | 本期授予 | 本期行权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 | 521,600.00 | 20,007,660.00 | 391,200.00 | 10,596,414.06 | ||||
合计 | 521,600.00 | 20,007,660.00 | 391,200.00 | 10,596,414.06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授予对象类别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 | 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 |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 | 33.36元/股 | 20个月 | ||
其他说明
无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相关规定及参考市场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股份支付费用测算方法,选择采用国际通行的Black-scholes模型计算公司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议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预计可行权数量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元) | 25,910,618.39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元) | 15,524,697.61 |
其他说明 经本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议,本公司于2022年9月5日起实行股权激励计划,本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1,600,000股,其中首次授予1,380,000股,预留股票220,000股。首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51人,同时,首次授予股票中未认购股票71,000股作废。 2023 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决议,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达成,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50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21,600股。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 | 15,524,697.61 | 0.00 |
合计 | 15,524,697.61 | 0.00 |
其他说明无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六、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无需披露的重要承诺事项。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不适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因子公司向银行借款、开具信用证、保函等业务向相关银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最高金额为102,800.00万元,其中为子公司江苏鹿山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最高金额为 88,800.00万元,为子公司鹿山功能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最高金额为 5,000.00万元,为子
公司鹿山先进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最高金额为9,000.00万元。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七、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八、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不适用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公司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公司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公司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可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九、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349,660,100.47 | 158,750,484.85 |
1年以内小计 | 349,660,100.47 | 158,750,484.85 |
1至2年 | 41,419,481.61 | 1,286,131.05 |
2至3年 | 189,227.29 | 300,909.30 |
3年以上 | 7,533,346.07 | 7,868,325.84 |
合计 | 398,802,155.44 | 168,205,851.04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7,297,631.91 | 1.83 | 7,297,631.91 | 100.00 | 7,297,631.91 | 4.34 | 7,297,631.91 | 100.00 | ||
其中: | ||||||||||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 | 7,297,631.91 | 1.83 | 7,297,631.91 | 100.00 | 7,297,631.91 | 4.34 | 7,297,631.91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91,504,523.53 | 98.17 | 13,190,170.74 | 3.37 | 378,314,352.79 | 160,908,219.13 | 95.66 | 6,283,280.00 | 3.90 | 154,624,939.13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257,544,086.54 | 64.58 | 13,190,170.74 | 5.12 | 244,353,915.80 | 112,031,737.77 | 66.60 | 6,283,280.00 | 5.61 | 105,748,457.77 |
子公司组合 | 133,960,436.99 | 33.59 | 133,960,436.99 | 48,876,481.36 | 29.06 | 48,876,481.36 | ||||
合计 | 398,802,155.44 | 100.00 | 20,487,802.65 | 378,314,352.79 | 168,205,851.04 | 100.00 | 13,580,911.91 | 154,624,939.1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南昌)有限公司 | 7,297,631.91 | 7,297,631.91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7,297,631.91 | 7,297,631.91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子公司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 | 257,544,086.54 | 13,190,170.74 | 5.12 |
子公司组合 | 133,960,436.99 | ||
合计 | 391,504,523.53 | 13,190,170.74 | 5.12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 | 7,297,631.91 | 7,297,631.91 | ||||
按信用风险组合计提 | 6,283,280.00 | 7,951,820.46 | 1,044,929.72 | 13,190,170.74 | ||
合计 | 13,580,911.91 | 7,951,820.46 | 1,044,929.72 | 20,487,802.6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1,044,929.72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133,960,436.99 | 133,960,436.99 | 33.59 | ||
第二名 | 8,582,675.00 | 8,582,675.00 | 2.15 | 429,133.75 | |
第三名 | 7,297,631.91 | 7,297,631.91 | 1.83 | 7,297,631.91 | |
第四名 | 5,788,250.00 | 5,788,250.00 | 1.45 | 289,412.50 | |
第五名 | 5,150,539.44 | 5,150,539.44 | 1.29 | 257,526.97 | |
合计 | 160,779,533.34 | 160,779,533.34 | 40.31 | 8,273,705.13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2,601,695.20 | 19,929,594.30 |
合计 | 12,601,695.20 | 19,929,594.3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2,574,236.06 | 19,539,325.32 |
1年以内小计 | 12,574,236.06 | 19,539,325.32 |
1至2年 | 131,728.02 | |
2至3年 | 74,400.00 | 8,094,635.72 |
3年以上 | 16,336.00 | 73,502.71 |
合计 | 12,664,972.06 | 27,839,191.77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210,611.11 | 701,344.22 |
往来款 | 372,542.17 | 657,918.66 |
设备款 | 7,655,415.23 | |
子公司往来款 | 12,081,818.78 | 18,824,513.66 |
合计 | 12,664,972.06 | 27,839,191.77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 |
用减值) | 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254,182.24 | 7,655,415.23 | 7,909,597.47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226.14 | -2,226.14 | ||
本期转回 | 7,655,415.23 | 7,655,415.23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188,679.24 | 188,679.24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63,276.86 | 63,276.86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 | 7,655,415.23 | 7,655,415.23 | ||||
按信用风险组合计提 | 254,182.24 | -2,226.14 | 188,679.24 | 63,276.86 | ||
合计 | 7,909,597.47 | -2,226.14 | 7,655,415.23 | 188,679.24 | 63,276.8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山市顺德区科贝隆塑料机械有限公司 | 7,655,415.23 | 已收回 | 银行回款 | 涉诉,法院前期执行无可执行财产 |
合计 | 7,655,415.23 | / | / | / |
其他说明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10,320,488.00 | 81.49 | 子公司往来款 | 1年以内 | |
第二名 | 1,761,330.78 | 13.91 | 子公司往来款 | 1年以内 | |
第三名 | 107,749.11 | 0.85 | 押金 | 1年以内 | 5,387.46 |
第四名 | 50,000.00 | 0.39 | 保证金 | 2-3年 | 15,000.00 |
第五名 | 10,462.00 | 0.08 | 保证金 | 1年以内 | 523.10 |
合计 | 12,250,029.89 | 96.72 | 20,910.56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870,456,845.80 | 870,456,845.80 | 864,765,320.84 | 864,765,320.84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870,456,845.80 | 870,456,845.80 | 864,765,320.84 | 864,765,320.84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 | 本期 | 其他 | 期末余额 | 本期 | 减值 |
增加 | 减少 | 计提减值准备 | 准备期末余额 | ||||
江苏鹿山 | 683,852,747.92 | 4,440,170.81 | 688,292,918.73 | ||||
鹿山先进 | 175,365,029.16 | 570,129.16 | 175,935,158.32 | ||||
鹿山功能 | 5,273,771.88 | 253,628.12 | 5,527,400.00 | ||||
鹿山盐城 | 273,771.88 | 427,596.87 | 701,368.75 | ||||
合计 | 864,765,320.84 | 5,691,524.96 | 870,456,845.80 |
说明:长期股权投资增加569.15万元均为本公司以本公司股票向子公司员工实施股权激励所致。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008,336,573.07 | 844,276,677.57 | 974,461,692.17 | 833,520,055.69 |
其他业务 | 9,122,392.52 | 8,971,091.80 | 36,181,791.24 | 34,165,306.83 |
合计 | 1,017,458,965.59 | 853,247,769.37 | 1,010,643,483.41 | 867,685,362.52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 | 1,197,569.05 | 880,246.24 |
合计 | 1,197,569.05 | 880,246.24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二十、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15,638.0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6,972,331.43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1,281,526.93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 |
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7,711,193.25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754,494.49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48,052.43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133,272.1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22,540,975.40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6.47 | -0.94 | -0.9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8.15 | -1.18 | -1.18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汪加胜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4月19日修订信息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