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波长光电: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波长光电”)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为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降低公司票据管理的成本,全面盘活票据资源,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拟与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合作开展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票据池业务,即用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董事会重新审议公司票据池业务相关议案之日,但最长不超过36个月,上述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

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银行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决定具体的合作银行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授权由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票据池业务的相关操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

(一)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业务。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票据池及票据质押业务实施额度,即用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董事会重新审议公司票据池业务相关议案之日,但最长不超过36个月。上述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

(三)合作机构及授权

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银行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决定具体的合作银行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授权由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票据池业务的相关操作。

(四)质押担保情况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为票据池建立和使用可以在各自的质押额度范围内采用票据质押的方式,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但办理票据池业务的公司仅使用持有的票据为该公司主体提供质押担保,上市公司与其子公司之间、各级子公司之间不得相互交叉质押担保,如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对外提供担保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要求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具体票据质押操作授权公司财务部实施。

二、业务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在与客户、供应商的结算过程中使用票据的频率不断增加,通过开展票据池及相应的票据质押业务可以提高票据管理效率与规范性,降低票据管理成本与风险,有利于实现票据资源的统筹使用和管理,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和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三、业务风险的控制措施

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等措施,保证入池票据的安全性和流动性,风险可控。

四、组织实施

1. 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银行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决定具体的合作银行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2. 授权由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票据池业务的相关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 公司内审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履行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本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