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利润分配预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482,682.91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31,993,824.96元。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按母公司2023年净利润31,993,824.96元计提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3,199,382.50元,减去应付2022年度普通股股利14,416,000.00元,加上母公司以前年度结余未配利润198,611,524.25元,母公司2023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总计为212,989,966.71元。
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以及对未来发展的预期,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发展阶段的情况,充分考虑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兼顾股东回报与公司发展,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以总股本129,744,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6,487,200.00元(含税)。 本次股利分配后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另外,公司本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则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按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尤其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实施上述利润分配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将本次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