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6547 证券简称:无锡晶海 公告编号:2024-063
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3年度认真履职。现将本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员构成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分别是独立董事陈坚、李苒洲和董事李松年,其中独立董事李苒洲为主任委员。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规范运作,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对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松年辞去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董事会选举董事侯一鸣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三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董事会任期一致,与独立董事陈坚、李苒洲共同组成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名称 会议时间 审议事项
审议结果
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2023年4月27日
《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通过
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2023年5月11日
《关于公司2023年1-3月〈审阅报告〉的议案》
通过
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2023年7月4日
《关于收购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通过
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
2023年8月28日
《关于提请对外报出2023年1-6月<审阅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通过
议 《关于更正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2023年10月18日
《关于提请对外报出2023年半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更正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1-6月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的议案》
通过
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2023年11月16日
《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审阅报告的议案》
通过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担任公司年度审计机构。上会和公司无关联关系,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保持独立性,鉴于其专业能力以及多年来的合作关系,能够满足公司的审计要求。
2、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相关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有效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财务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协调治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与配合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相关部门和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充分有效沟通,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
相关事项,推动公司各项审计工作的高效完成;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促进了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
4、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合法合规及财务管理事项等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中存在重大问题。
5、审议关联交易事项
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对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事前审议、事中监督、事后核查,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市场化原则,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