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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科防务: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关峻,作为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者“雷科防务”)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勤勉尽职的义务,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关峻,中国国籍,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自2021年2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曾就职于武汉建工集团、武汉机场综合发展总公司,2007年至今就职于北京工业大学,曾在北京工业大学从事管理科学与工程方向的博士后研究工作,现任北京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

本人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性自查报告,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公司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认为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概述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公司2023年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3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五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的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出席了全部五次会议,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本人对公司历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无异议并投了赞成票,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 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50500

2、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年度股东大会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两次,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全部三次股东大会,并在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上,就本人履职情况向各位股东进行了汇报,充分发挥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建议,同时听取了各位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在2023年度主持召开了委员会会议,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对具体候选人提名并提出建议。2023年度,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议案》,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财务总监发生变更,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聘任了新一任公司财务总监。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按时参加了审计委员会的工作,在2023年召开的审计委员会会议中,履行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责,审议了公司各季度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内部审计报告以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并通过指导、监督和检查公司年度报告、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实施、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情况等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及履职情况

2023年度,本人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对公司重大事务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具体情况如下: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年度,公司应披露的关联交易均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制度履行决策、披露程序。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补充确认及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认

为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及2023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属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具备必要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

2、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健全和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的实际情况。

3、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对2023年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这一事项,本人对有关材料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就议案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充分研讨,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较好地履行审计业务约定书中规定的责任与义务,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当前实际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审阅了《关于确定公司部分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的议案》的相关资料,认为该议案与公司目前经营管理现状及行业、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吻合,有利于强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更好地为公司服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

5、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

在审议《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议案》的过程中,本人认真审阅财务总监候选人履历,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者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财务总监候选人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并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6、审查股权激励行使权益条件成就情况

2023年3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股权激励行使权益条件成就情况进行审查,鉴于公司2022年度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同时因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并离开公司,已不再满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条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3年度,公司未涉及以下事项: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提名或者任免董事;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2023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1)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5)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补充确认及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7)关于确定公司部分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的独立意见

(8)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9)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独立意见

(11)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2、2023年08月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1)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3)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将上述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发布于公司法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以及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所做的工作

2023年4月,公司在全景网举办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代表参加业绩说明会并与中小股东进行了沟通互动,认真回复了公司投资者在线上提出的问题,听取股东的建议和诉求,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权益。

(六)对公司的调研及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在会上与公司管理层、其他董事及公司股东的讨论与交流,进一步了解公司经营和治理情况;通过多次到公司及子公司实地调研、及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沟通、密切关注公司新闻报道、舆情信息及有关政策变化对公司经营状态的影响、与公司主动分享相关政策解读

及市场案例分析、等多种方式,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七)培训和学习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23年11月29日至30日,本人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第136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后续培训),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升独立董事履职能力,确保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有效维护。

三、其他事项

2023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无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无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事项。

2024年,本人将继续秉承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充分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勤勉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的沟通与合作,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以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

关 峻

2024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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