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538 公司简称:国发股份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其他信息段落中包含其他信息未更正重大错报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内容如下: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国发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朱蓉娟、彭韬夫妇持有的国发股份公司110,002,613股股份(占国发股份公司总股本的20.99%),其中被司法冻结和轮候冻结股份数量为107,852,613股,占其持有国发股份公司股份比例的98.05%。截至审计报告出具日,朱蓉娟所持股份累计被司法拍卖2,100万股,其中1,500万股已完成过户手续。上述1,500万股股份过户登记后,朱蓉娟、彭韬夫妇持有国发股份公司股份由20.99%下降到18.12%。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2023年度财务报表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进行了专项说明,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以及《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专项说明>的意见》。
四、 公司负责人潘利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志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斌斌
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230.83万元,2023年末累计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47,273.70万元,2023年末资本公积为78,488.14万元。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相关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8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53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56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8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3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73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74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 | 指 |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
报告期 | 指 |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会计期间 |
两票制 | 指 | 药品从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 |
国发制药厂 | 指 |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
高盛生物 | 指 | 广州高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北海医药 | 指 | 北海国发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钦州医药 | 指 | 钦州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深圳公司 | 指 | 深圳市国发研发科技营销有限公司 |
北京香雅 | 指 | 北京香雅医疗技术有限公司 |
北京文化 | 指 | 国发思源(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中药饮片厂 | 指 | 钦州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中药饮片厂 |
高盛智造 | 指 | 广州高盛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
正航鉴定中心 | 指 | 广东正航司法鉴定中心 |
优峰生物 | 指 | 优峰(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奇迹医学 | 批 | 奇迹之钥医学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农药公司 | 指 |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农药有限公司 |
菁慧典通 | 指 | 广州菁慧典通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
余江安进 | 指 | 余江安进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现更名为“广州进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华大共赢一号基金 | 指 | 南京华大共赢一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华大共赢二号基金 | 指 | 青岛华大共赢二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中威正信 | 指 | 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 指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国发集团 | 指 | 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国发股份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Beihai Gofar Chuanshan Biological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Gofar Stock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潘利斌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李勇 | 黎莉萍 |
联系地址 | 广西北海市北部湾中路3号 | 广西北海市北部湾中路3号 |
电话 | 0779-3200619 | 0779-3200619 |
传真 | 0779-3200618 | 0779-3200618 |
电子信箱 | securities@gofar.com.cn | securities@gofar.com.cn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广西北海市北部湾中路3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2014年6月,公司办公地址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北京路9号”变更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北部湾中路8号”,详见2014年6月28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办公地址的公告》(临2014-042);2014年9月,公司办公地址门牌号码由“广西北海市北部湾中路8号”变更为“广西北海市北部湾中路3号”,详见2014年9月30日披露的《关于办公地址门牌号码变更的公告》(临2014-059)。 |
公司办公地址 | 广西北海市北部湾中路3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36000 |
公司网址 | http://www.gofar.com.cn |
电子信箱 | securities@gofar.com.cn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国发股份 | 600538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张恩学、李敬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营业收入 | 369,154,644.31 | 459,684,048.23 | -19.69 | 424,717,057.51 |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 367,064,162.02 | 456,448,598.44 | -19.58 | 421,982,360.6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2,308,269.56 | 34,841,980.19 | -336.23 | 10,486,532.8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 -89,558,236.34 | 33,054,104.25 | -370.94 | 7,021,239.21 |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966,446.43 | -15,741,511.89 | 不适用 | -6,338,055.40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1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869,237,165.83 | 951,545,435.39 | -8.65 | 916,703,455.20 |
总资产 | 1,055,520,704.00 | 1,142,164,161.08 | -7.59 | 1,082,774,790.94 |
说明:上表2022年数据与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数据的差异原因,是公司2023年1月1日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详见第十节、五、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6 | 0.07 | -328.57 | 0.0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6 | 0.07 | -328.57 | 0.0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7 | 0.06 | -383.33 | 0.0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9.04 | 3.73 | 减少12.77个百分点 | 1.2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9.84 | 3.54 | 减少13.38个百分点 | 0.80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主要原因:一是全资子公司高盛生物受客户需求下降、客户预算经费的大幅缩减及中标项目减少等因素影响,全年可执行的合同金额相应减少,收入下降,致使其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大幅下降;二是计提商誉减值,基于高盛生物目前经营状况以及未来经营预测,公司对收购高盛生物股权所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三是公司投资的华大共赢一号基金2023年投资收益与上年同期相比大幅减少。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3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101,579,609.22 | 92,672,708.73 | 89,013,382.17 | 85,888,944.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646,847.55 | -7,104,703.73 | -5,976,006.97 | -66,580,711.3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3,089,888.09 | -7,447,983.80 | -6,179,663.42 | -72,840,701.0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405,928.68 | 3,323,121.87 | 7,373,740.47 | 742,619.91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3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79,293.90 | 73,780.48 | 283,810.1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129,054.64 | 1,950,219.18 | 2,935,555.87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7,125,721.96 | -302,028.41 | 3,539.4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76,892.74 | -134,543.34 | 630,076.58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842,771.91 | 428,886.31 | 30,494.84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039,011.56 | 191,127.94 | 334,356.0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6,169.01 | 37,310.34 | 83,827.25 | |
合计 | 7,249,966.78 | 1,787,875.94 | 3,465,293.62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应收款项融资 | 32,189,995.34 | 48,858,754.83 | 16,668,759.49 | -1,476,173.98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33,599,094.57 | 42,724,816.53 | 9,125,721.96 | 7,125,721.96 |
合计 | 65,789,089.91 | 91,583,571.36 | 25,794,481.45 | 5,649,547.98 |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9亿元,同比减少19.6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230.83万元,同比减少336.23%。
2023年公司主要开展的工作如下:
(一)公司医药流通产业收入稳中有升,医药制造及司法IVD(体外诊断)业务销售收入下降。
1、司法IVD(体外诊断)业务:高盛生物
高盛生物主要经营司法IVD(体外诊断)业务,包括DNA检测设备及试剂耗材的生产和销售,以及DNA检测服务等技术服务,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17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0.6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722.86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81.14%。
报告期内,高盛生物被认定为2022年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其子公司高盛智造2023年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并被认定为2023年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盛智造获得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广州赛区)暨2023年广州科技创新创业大赛生物医药成长组优胜奖。高盛智造加大研发力度,丰富完善产品线,其产品品种从U-Pure机型拓展至S-Pure机型,仪器自动化程度得到显著提升,提取通量以及提取纯化的试剂耗材种类不断拓展和增加;正航鉴定中心增加了电子数据鉴定专业资质,业务范围逐步拓展到东莞、深圳等地酒精检测、身份鉴定、毒品检测等领域。
2、医药制造:国发制药厂
国发制药厂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73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2.36%,由盈利转为亏损。销售收入、净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为:酒精销售收入同比减少69%,进行车间改造及产品研发投入,费用增加。
2023年国发制药厂积极做好消毒液成品仓库的建设、提取车间的技改、口服液车间的改扩建工作、消毒液成品仓库消防系统的升级等,更换了综合厂房中央空调冷却塔,完成了污水站在线监测系统机房、酒精车间挥发性气体治理设施的施工、验收并已投入使用。通过一系列技术改造和设施升级,提升产能,满足市场需求。
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制药厂通过北海红十字会向北海市教育系统捐赠珍珠明目滴眼液
2.42万盒,支持北海中小学校的学生开展“爱护眼睛、缓解眼疲劳”公益活动,得到社会的好评。
3、医药流通业务
(1)钦州医药
2023年度,钦州医药实现营业收入1.3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86%,实现扭亏为盈目标。钦州医药通过抢入围品种、拓独家品种、稳优质客户,控劣质客户等一系列措施,医院销售业务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15%;通过狠抓代理品种优势、深挖厂家政策等措施,快批业务实现的销售收入与上年持平;将直营门店促销活动常态化,连锁直营门店稳定了客源,遏制了连锁直营业务收入逐年下滑的态势。
(2)北海医药
2023年度,北海医药实现营业收入7,735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67%;实现净利润11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保持了多年持续盈利。
(二)加大研发投入,丰富产品品种,增强核心竞争力。
2023年公司研发费用为1,276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52%。开展的研发项目如下:
2023年,制药厂进行了旧药新试的研究。肥儿糖浆、金银花合剂恢复批量生产,磺胺醋酰钠滴眼液完成小试,与研发机构探讨复方牛磺酸滴眼液、磺胺醋酰钠眼液工艺问题。为不断优化现有产品结构,并结合按目录管理的古代经典名方新药免临床获批上市的利好政策支持,制药厂委托相关方进行古代经典名方济川煎的研发以及开展复方首乌补液、补血当归精、生脉颗粒(党参方)等产品的工艺变更研究。
2023年,高盛生物就司法IVD(体外诊断)业务在司法领域的具体应用方面不断探索,一是保持定力、深度开展一代测序技术相关技术的研发,相继完成常染色体和Y染色体STR分型试剂盒的研究开发工作;二是在保持一代测序技术优势的同时加大对二代测序技术的研究开发力度,相关技术研发按计划进展顺利;三是完成了第三代高通量超微量DNA自动提取检测工作站即S-Pure 硅磁一体DNA系列提取工作站的定型,实现了法医批量生物检材DNA提取、纯化、定量、分拣的全自动化,以实际行动助力分子刑侦领域自动化新质生产力发展。
(三)对外投资情况
1、收回优峰生物投资
鉴于优峰生物所处行业发生重大变化,根据公司业务规划发展的需要,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持有的优峰(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的股权以1,320万元的价格进行转让。报告期内,公司已收到全部的股权转让款。
2、公司获得华大共赢一号基金第二次分配
公司于2017年以1亿元人民币认购了南京华大共赢一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27.03%的基金份额。2023年,华大共赢一号基金投资的友芝友生物于2023年9月25日在港交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为02496。至2023年年底,华大一号基金在管的项目为14个,已成功上市的项目为3个。
2023年年底华大共赢一号基金减持了华大智造部分股份,根据公司持有基金的份额占比,公司获得分配的金额为656.76万元(其中分配的本金为426.05万元,投资收益为230.71万元)。
3、青岛华大共赢二号投资基金运作情况
2021年,北京香雅以人民币1,000万元认缴山东青岛华大共赢二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2%的基金份额。至2023年年底,北京香雅投资华大共赢二号基金的金额为400万元,华大共赢二号基金实缴资本为1.45亿元,该基金对外投资了美泰科技等11个项目,对外投资的金额为1.4亿元。
(四)积极做好业绩说明会,抓好内控制度的修订完善,全面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2023年,公司完成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届监事会成员的换届选举,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络平台以视频、网络文字互动的方式召开了两场业绩说明会。通过召开业绩说明会,加强与投资者的双向沟通,及时传递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管理信息。经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评选,公司荣获“上市公司2022年报业绩说明会优秀实践”荣誉。
2023年公司持续对内控相关制度进行梳理和完善,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奠定坚实的基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修订了《发展战略管理制度》《全面预算管理制度》等28个内控制度;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并修订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六个内控制度。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医药制造业发展概况
受药品降价、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医药制造行业主要经济指标处于下滑态势,各子行业运行走势持续分化。国家统计局数据,2023年度全国规模以上医药制造业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5205.7亿元,同比下降3.7%,实现利润总额人民币3473.0亿元,同比下降15.1%。
(二)医药流通行业
根据商务部发布的《2022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医药流通行业的规模、运行特点如下:
1、行业规模
根据商务部发布的《2022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信息显示,2022年,全国药品流通市场销售规模稳中有升。统计显示,全国七大类医药商品销售总额27516亿元,扣除不可比因素同比增长6.0%,增速同比放缓2.5个百分点。其中,药品零售市场销售额为5990亿元,扣除不可比因素同比增长10.7%,增速同比加快3.3个百分点。药品批发市场销售额为21526亿元,扣除不可比因素同比增长5.4%。
截至2022年底,全国共有《药品经营许可证》持证企业64.39万家。其中,批发企业1.39万家,零售连锁企业6650家、下辖门店36万家,零售单体药店26.33万家。
2、运行特点
(1)医药流通行业集中度持续提升
从销售情况看,大型药品批发企业销售持续增长、增速放缓。2022年,前100位药品批发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6.7%,增速下降2.4个百分点。
从市场占有率看,药品批发企业集中度有所提高。2022年,药品批发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前100位占同期全国医药市场总规模的75.2%,同比提高0.7个百分点;占同期全国药品批发市场总规模的96.1%。
截至2022年末,药品零售企业连锁率为57.8%,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2022年销售额前100位的药品零售企业销售总额2184亿元,占全国零售市场总额的36.5%,同比提高0.9个百分点。
(2)专业化服务持续拓展
2022年,行业不断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积极拓展医疗器械、第三方医药物流等业务,推动多业态协同联动,强化业务一体化管理。药品批发企业积极开展医院院内物流管理、智慧后勤、创新支付、云仓后台服务支持等供应链服务,开设新特药输注中心、建设“医+药”健康服务平台,为医疗机构提供多场景、多模式的专业化服务,为患者提供治疗和用药便利。药品零售企业围绕患者和消费者健康需求,持续提升专业服务能力,提供多元健康服务。
(3)网络销售管理趋于规范
2022年,《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网络销售禁止清单(第一版)》《关于做好〈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试行)》等一系列医药监管政策与规章相继实施,促进了药品网络销售、医药电商的规范发展。药品流通行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B2B、B2C、020市场模式加速创新医药电商交易规模持续增长,进入发展“快车道”。
(三)司法IVD(体外诊断)行业
1、行业概况
相较于发达国家,中国体外诊断行业起步较晚,但随着我国公民健康意识提高,各类检验手段得到普及,体外诊断行业飞速成长。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医学检验产业分会、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体外诊断分会、上海市实验医学研究院体外诊断产业发展研究所联合主编的《中国体外诊断行业年度报告》(2023版)2024年3月17日在第十一届中国体外诊断产业发展大会上隆重发布。
报告显示,2023年IVD企业A股挂牌数量为0,为10年来首次;共有9家IVD企业撤回IPO上市申请(包含创业板和科创板),撤回数量之多也是近10年来首次,包括已经提交注册的和过会的,另有6家中止。但一级市场投资活跃度还在,投资项目数量较上年有明显增加,尤其是早期阶段的项目占多数,但2023年投资总金额有明显下降。
根据美国IOVIA披露数据,2022年IVD市场在新冠开始以来强劲增长后,增速开始放缓,2022年全球IVD市场规模为1180亿美元(其中新冠占比35%),而2021年全球市场规模为1290亿美元(其中新冠占比40%),同比下降9%(包含新冠),不含新冠的市场规模持平。预计未来五年全球市场年复合增长率为-5%,其中北美市场-7%,欧洲、中东及非洲市场-6%,拉丁美洲0%,亚太-3%。尽管未来五年的年复合增长率为负数,但IVD市场前景依然看好,去掉新冠影响,全球IVD市场的年复合增长率能达到4%。
预计2023年中国体外诊断市场规模为1200亿人民币,与2022年1700亿人民币的市场规模相比,下降约30%,国产产品占比约50%。如果加上出口产品销售额并统计原料、配件及耗材的销售额,估算2023年中国体外诊断整体产业规模为1700亿人民币,与上年2800亿相比下降40%。
2、集采对行业的影响
集采,是2023年体外诊断行业最受关注的事项之一,2023年更是被认为是体外诊断行业的集采“元年”,由江西、安徽医保局牵头的体外诊断试剂集采的格局基本形成。随着体外诊断行业的不断发展,围绕医保控费的试剂阳光采购、带量集采,体外诊断集采常态化是行业发展趋势,整个行业面临新的发展格局。行业集采常态化预计短期内将导致行业部分产品毛利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整个行业或因此发生大变更。
集采对整个行业是挑战与机遇共存,面对短期的挑战,行业企业积极应对,谋求长期持续发展机遇;一方面行业企业纷纷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发展新质生产力,不断提升研发技术水平、提高产品竞争力,以科技推动产业创新,快速适应市场变化,并寻求在“危机”中发现机遇,以扩大市场份额;另一方面行业企业积极布局海外市场,努力克服海外地缘政治冲突等困难,寻找新的“机遇”,拓展新的增长点。
3、目前国内体外诊断行业各领域领先企业正积极进行多元化发展,其发展特点如下:
(1)依托已形成的竞争优势,向体外诊断的其他细分领域或第三方检验服务渗透,以丰富产品及服务种类;
(2)试剂厂商提升仪器生产能力,仪器厂商扩展试剂生产管线,以增强竞争实力,并不断扩展海外市场;
(3)一些非IVD生产型的商业企业,通过委托医院耗材采购及整合销售渠道,快速抢占市场份额。
(4)国内外技术差距缩小,国产品牌逐步替代进口品牌。未来国产替代将成为市场主旋律,尤其在高端医疗器械领域,国产品牌发展潜力巨大。
(四)新公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行业政策对所处行业的重大影响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国家发布多项重磅政策,加大对医药行业的支持力度,持续促进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转型升级。2023年医药行业重点关注严格监管、研发创新、注重质量等。医药政策方面:发布多份药品清单,为临床试验、关键共性技术研究、优先审评审批等给予支持,加强对基础研究和医学创新的支持,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快新药和医疗器械的研发步伐;医保政策方面:医保目录调整工作常态化推进,国家医保基金监管呈高压态势,从飞行检查、专项整治、日常监管、智能监控、社会监督五个维度出发,以点、线、面相结合的方式推进基金监管常态化;医疗政策方面:合理用药、公立医药改革、分级诊疗等方面均有重要政策发布。主要行业政策如下:
1、全方位政策持续鼓励中医药发展
2023年2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全面部署中医药振兴发展目标。注册审批方面2023年2月10日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中药注册管理专门规定》,加快推进完善“三结合”的中药审评证据体系,辩证处理好中药传承与创新的关系,系统阐释了中药注册分类研制原则要求,并明确了中药疗效评价指标的多元性。2023年9月1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古代经典名方目录(第二批)》的通知,目录共包含217首方剂,其中汉族医药方剂93首,藏医药方剂34首、蒙医药方剂34首、维医药方剂38首、傣医药方剂18首。主要为推进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的研发和简化注册审批,以更好地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满足人民群众的用药需求,促进中医药的守正创新和传承发展。
中药饮片方面,国家药典委员会于近日组织完成第六批31个中药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制修订工作,并经国家药监局批准正式颁布。至2024年1月,国家已累计发布296个中药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进一步提高了该类产品的市场准入门槛,同时对企业的规模和质量把控都提出了更高要求。
中医服务方面,多政策鼓励支持中医药健康服务高质量发展与振兴,包括规范中医类诊所职能、保障中医类诊所备案工作按部就班,规范中医药保健服务、界定养生保健机构诊疗范围,强化中医药师承教育,培养具备丰富经验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
2、鼓励创新
2023年3月,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发布《加快创新药上市许可申请审评工作规范(试行)》,鼓励研究和创制新药、儿童用药、罕见病用药创新研发进程,通过早期介入、研审联动、滚动提交、核查检验工作前置的方式加快创新药上市申请。
2023年7月,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连发3项《以患者为中心的药物临床试验相关指导原则》、旨在推动“以患者为中心”理念在药物研发的实践应用,引导医药企业高效研发更符合患者需求的有临床价值的药物。
2023年8月,国家卫健委发布第四批鼓励研发儿童药品清单,进一步鼓励研发儿童药品。
2023年8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医药工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和《医疗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重点强调,要着眼医药研发创新难度大、周期长、投入高的特点,给予全链条支持。
2023年9月22日-23日,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在京召开,会议强调,着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性加快提升产业创新能力,持续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大力推动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全面推动工业绿色发展。2023年12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正式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目录由鼓励、限制和淘汰三大类组成。共有条目1005条,其中鼓励类352条、限制类231条、淘汰类422条。在《目录(2024年本)》中,关于医药产业分别为鼓励类5项、限制类6项、淘汰类8项。其中鼓励类医药板块下,多个领域涉及细胞产业发展,包括:鼓励大规模高效细胞培养和纯化,基因治疗和细胞治疗药物,化学成分限定细胞培养基,高端化、智能化制药设备等。
3、整治行业不正之风,深入治理医疗领域乱象
2023年2月14日,国家医保局印发了《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提升制度保障层级,进一步发挥飞行检查利剑震慑效应与引领示范作用,持续遏制欺诈骗保普发、频发势头,切实强化定点机构自律管理。
2023年4月28日,国家医保局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了《2023年医保领域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全国范围开展医保领域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
2023年5月10日,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等14部门发布《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和《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部际联席工作机制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全面部署今年的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各项工作。
2023年5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明确医保行政部门等各方职责,要求从飞行检查、专项整治、日常监督、智能监控、社会监督五个维度做实常态化监管。
2023年8月,国家卫健委就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发布有关问答,集中整治医药领域行政管理部门以权寻租、医疗卫生机构内“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重点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
4、加强药品监管
2023年2月,国家卫健委等部门联合印发《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扩大了监管涵盖范围并增加了审查范围。
2023年7月,国家药监局发布《药品标准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和加强药品标准管理,建立最严谨的药品标准,保障药品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
2023年7月19日,国家药监局对《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持续加强药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
2023年8月,国家药监局发布《药品监管信息化标准体系》的公告,确立了药品监管信息化标准体系的组成、结构以及标准明细表,适用于药品监管信息化规划、建设、实施,以及药品监管信息化标准的编制、修订工作。
2023年10月,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加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公告》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生产现场检查指南》,针对性加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生产的监督管理,落实持有人委托生产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障药品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提升行业门槛,规范行业秩序。
2023年11月,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药品监管电子证照工程标准已发布35项,实现药品监管证照发证清单标准“全覆盖”。
2023年12月,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发布《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的通知,进一步细化申请新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零售企业,药品批发企业跨省(区市)增设仓库,加快推进药品信息化追溯等具体要求。
5、医保目录优化调整
2023年1月18日,国家医保局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本次目录调整共有111个药品新增进入目录,总体成功率为82.3%。
2023年12月13日,国家医保局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自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本次目录调整共有126个药品新增进入目录,143个目录外药品参加谈判或竞价,其中121个药品谈判或竞价成功,谈判成功率为84.6%,平均降价61.7%。本轮调整后,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总数达到3,088种。
6、持续推进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
2023年3月1日,国家医保局,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医药集中采购和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将持续扩大药品集采覆盖面,从“填空”和“补缺”两个维度扩大覆盖范围,积极探索“空白”品种集采,到2023年底,每个省份的国家和省级集采药品数累计达到450种,其中省级集采药品应达到130种,化学药、中成药、生物药均应有所覆盖。
2023年3月29日,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共有39种药品采购成功,拟中选药品平均降价56%,按约定采购量测算,预计每年可节省167亿元;11月6日,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41种药品采购成功,拟中选药品平均降价58%。
2023年11月30日,第四批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覆盖人工晶体、运动医学相关高值医用耗材。本次集采中选率98%,中选产品平均降价70%左右,其中人工晶体类耗材平均降价60%,预计每年可节约费用39亿元,运动医学类耗材平均降价74%,预计每年可节约费用67亿元。
而在地方层面,集采也呈现出规模化、常态化、制度化的特点。三明牵头、山东组织的14省份中药饮片联合采购,拉开了全国首次中药饮片集采序幕;北京、河北、浙江、四川等地全面落地种植牙价格综合治理措施;中成药集采联盟省份从第一批的18个联盟地区扩大到30个联盟地区;江西拉开体外诊断试剂集采大幕;北京试水DRG付费和带量采购联动等等。
随着药耗集中带量采购进入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提速扩面”成为国家和地方层面集采的重要发展趋势,集采对象“无禁区”也正成为现实。
7、支持定点零售药店开通门诊统筹服务
2023年2月15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高度重视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工作,积极支持定点零售药店开通门诊统筹服务,完善定点零售药店门诊统筹支付政策,明确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的配套政策。
8、数字化助力医药行业转型
202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要求推动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在农业、工业、金融、教育、医疗、交通、能源等重点领域,加快数字技术创新应用。发展数字健康,规范互联网诊疗和互联网医院发展。
早在“十四五”医药工业规划中,国家就明确提出要推动医药工业数字化转型,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的开发应用和整合共享,实现新ICT技术与生产运营深度融合。
而医药产业作为我国的支柱产业之一,数字化转型正迎来爆发期,为未来五年医药行业最重要的一项变革。据《2023—2027全球数字医疗产业经济发展蓝皮书》,2022年全球数字医疗市场规模为2110亿美元,2023年至2030年将以18.6%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增至8092亿美元,全球医疗数字化转型已成大趋势。
数字化转型将重新塑造医药行业格局,推动其走向高效、创新和可持续发展。
2023年医药行业政策致力于优化医药产业结构,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减低医疗保健成本,推动医药行业向高质量发展。2024年医药行业政策还将持续推进并创新,将继续围绕监管、降价、控费、高质量等持续发展。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2〕31号),公司所处的行业为F51批发业。
(一)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的主要产业包括医药制造及医药流通产业、司法IVD(体外诊断)技术服务、分子医学影像中心和肿瘤放疗中心及肿瘤远程医疗技术服务等,主要业务分布于广西、广东、北京、重庆、江苏、深圳等省市。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9亿元,其中医药相关业务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46亿元,占总营业收入的比例为67%;司法IVD检测相关业务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17亿元,占总营业收入的比例为32%。
(1)医药制造
涉及医药制造的主要单位是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钦州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中药饮片厂。
国发制药厂目前生产的剂型包括滴眼剂、片剂、颗粒剂、散剂、酒剂、合剂等。其主要产品有“海宝”牌珍珠明目滴眼液、珍珠末、珍珠层粉、胃肠宁颗粒等。其经营模式为:①生产模式:
依据年度销售计划制定生产计划,并严格按照国家GMP规定的药品质量标准、生产工艺规程等组织生产。销售部门下达要货计划;采购部门采购生产物料;生产部门负责安排生产任务、协调和督促生产计划的完成,监督产品的生产过程、工艺要求和卫生规范等执行情况;质量控制部门通过对生产各环节的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质量严格控制,实现生产过程中的质量监督和管理,保证最终产品的质量和安全。②采购模式:主要原材料为酒精、白糖及布渣叶、珍珠等多种中药材及各种化学原料药、包装材料。其生产的原材料均系向外部供应商采购。公司建立了一套成熟的供应商遴选与审核机制,并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制定了规范的采购管理制度和采购业务流程,由采购部遵照相关制度行使采购职能。③销售模式:分省区进行招商代理和自有销售队伍相结合。对于广西、广东等成熟省区通过自有的销售队伍进行销售,其他省区通过招商代理的方式实现销售。销售渠道主要是通过医药公司(医药连锁企业)配送至终端药店,再最终销售给消费者。
中药饮片厂主要经营中药饮片的生产和销售,经营模式主要是采购中药原材料,按GMP的要求组织生产,再将成品中药饮片通过医院、批发、连锁等渠道对外进行销售。
(2)医药流通
涉及医药流通的企业为北海国发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和钦州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药品的批发和零售。两家企业在广西北海市、钦州市、防城港市等北部湾地区经营多年,具有较为稳定的客户资源。截至报告期末,北海医药和钦州医药拥有直营店8家,特许加盟店4家,加盟店55家。
主要经营模式:按照GSP的相关要求,从上游供应商/生产厂家采购商品,经过验收、存储、分拣、物流配送等环节,销售给客户。批发业务:主要是作为上游生产厂家、供应商的配送商,将各类药品、医疗器械配送至各级医院、农村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个体诊所及加盟连锁药店。零售业务:以直营店为载体,向个人消费者提供药品及医疗器械产品。
(3)司法IVD(体外诊断)技术服务
全资子公司高盛生物主要产品服务包括DNA检测设备及试剂耗材的生产和销售,以及DNA检测服务等技术服务,所处细分行业为医疗器械行业中的体外诊断行业,是一家DNA检测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主营业务覆盖DNA检测行业的上游、中游、下游,具体包括上游配备自主产品超微量DNA自动提取检测工作站,可实现检测样本自动化提取制备;中游提供DNA扩增、DNA测序等设备及配套试剂耗材,满足客户DNA检测综合需求;下游通过派驻技术服务人员,为客户提供DNA测序及数据库建库服务。高盛生物通过有机地结合产业链上、中、下游产品和技术服务,形成了针对性的法医DNA检测整体解决方案。
主要经营模式示意图如下:
(4)分子医学影像中心和肿瘤放疗中心及肿瘤远程医疗技术服务
全资子公司北京香雅医疗技术有限公司主要开展医学影像中心、肿瘤放疗中心、肿瘤领域医疗技术服务及医疗器械销售。其经营模式为:
①医学影像及放疗中心合作共建模式:北京香雅以外购大型医疗设备(如: PET-CT、CT、MRI、DR等大型医学影像设备,伽玛刀、直线加速器等大型放疗设备)及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作为投入,医疗机构以场地、机房及医技人员作为投入,双方合作成立医学影像中心及放疗中心,开展医学影像诊疗、放疗服务。双方按照约定的成本核算方法,分期收回投资并获得收益的模式。目前江苏宿迁影像中心项目就是这种模式。
②技术服务与咨询模式:建立比较完整的技术服务与咨询团队,形成公司独特的管理体系、技术服务与咨询模式,为医院项目运行过程提供全程的完整价值链服务。
③医疗器械销售模式:将外购的医疗设备出售给医疗机构,按合同约定收取设备款并取得收益。
(二)行业情况说明
医药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
(1)周期性
医药行业的需求具有刚性特征,受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较小,长期看,周期性特征不突出。
(2)区域性
药品的时效性、便利性及区域消费习惯等特点决定了医药流通行业的地域性特点较为显著。对于在省市区域内覆盖范围较广、配送能力较强、能更好满足上游供应商和终端客户对渠道需求的医药流通企业,具有更强的市场竞争优势。
(3)季节性
医药行业整体而言不具有明显的季节性特征。受中国传统习俗的影响,在春节期间医药销售会相对降低,致使销售额比其他季节要低。此外,部分药品品种因适应症的高发期受季节因素影响,相应的药物市场存在一定的季节性特征。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国发制药厂具有品牌优势、技术优势和资源优势
国发制药厂目前生产的剂型包括滴眼剂、片剂、颗粒剂、散剂、酒剂等,生产的主要原材料珍珠及其贝壳是北部湾丰富的海洋生物资源;中间体珍珠液的提取技术比较先进,生产的“海宝”牌珍珠明目滴眼液是1999年国家重点技术创新项目,曾获得北海市及广西科技进步奖,是广西名牌产品;主营品种珍珠明目滴眼液同时列入国家医保目录以及国家基本用药目录,市场、消费者反映良好。具有一定的品牌优势、技术优势和资源优势。
(二)医药流通企业具有地域优势和品牌优势
北海医药和钦州医药为医药流通企业,以药品批发零售为主。一是具有区域市场渠道覆盖优势。两公司分别是由原国有企业北海医药总公司和钦州医药总公司改制而来,经过多年的经营积累,与北部湾地区三甲、二甲以上医院建立了稳定的长期良好合作关系,具有较为稳定的客户资源,在钦州、北海、防城港等北部湾地区有一定的竞争力。钦州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中药饮片厂生产的中药饮片,因建厂时间较早,饮片质量持续稳定,在钦州市地区享有很高的声誉。但北海医药和钦州医药规模较小,与在北部湾地区经营的其他上市公司相比,竞争力不强。
随着国家医改政策的深入推动,医保控费、“零加成”、“三省低价联动降价”、“集团采购招标”、分级诊疗等政策不断出台,以及药品集中采购的常态化,医药市场集中度提高,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北海医药和钦州医药面临的经营压力持续增大。
(三)提供分子诊断及司法鉴定技术服务的高盛生物具有核心技术优势、法医DNA检测全产业链产品及服务优势、客户渠道优势高盛生物及其子公司高盛智造为高新技术企业及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至2024年2月23日,高盛生物及其子公司共取得授权的专利52件,其中:授权发明专利5件,授权实用新型专利30件,授权外观专利6件,授权软件著作权11件。
高盛生物主要产品包括DNA检测设备、试剂及耗材等法医DNA鉴定产品,并提供人类身份鉴定相关的基因组学鉴定、数据分析等综合技术服务,项目涵盖DNA提取、DNA PCR-STR复合扩增、DNA数据入库等。自主研发生产的“超微量DNA自动提取检测工作站”,是为刑侦领域量身定做的全自动(自动裂解、自动离心、自动纯化)、高通量(最大可达96个检材)核酸提取工作站,2019年被公安部评为“国产替代双十计划银奖”,是DNA鉴定检测领域实现国产替代的精细自动化装备之一,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技术优势。
高盛生物通过多年的技术研发和人才积累,拥有成熟的业务模式,现已形成集设备研发、耗材生产、技术服务、司法鉴定四大业务为一体,具备群体高通量测序核心技术和精细刻画精准识别刑侦技术的高新技术生物企业,创造性的实现了从案发现场物证的DNA获取到DNA数据分析入库的法医DNA鉴定一站式服务体系,具有全产业链优势。
高盛生物业务立足于华南DNA检测市场,常年服务于广东省各级公安单位的DNA实验室新建、扩建和设备更新换代项目,配套提供DNA检测试剂耗材,参与DNA测序和数据库建库项目,为广州市、东莞市、江门市等主要市局、分局公安系统DNA实验室建设项目提供产品和技术服务方案,为客户提供成套设备、日常试剂耗材和整体技术解决方案,在广东省公安系统DNA数据库建库服务中具有一定的客户渠道优势。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9亿元,同比减少19.6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230.83万元,同比减少336.23%。2023年公司亏损的主要原因为:
1、全资子公司高盛生物受客户需求下降、客户预算经费的大幅缩减及中标项目减少等因素影响,全年可执行的合同金额相应减少,收入下降,致使其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81.14%。
2、计提商誉减值。基于高盛生物目前经营状况、行业发展趋势及未来经营预测,公司对收购高盛生物股权所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金额5,542.70万元。
3、为了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制药厂委托相关方进行古代经典名方新药开发,研发投入增加。2023年公司研发费用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52.27%。
4、投资收益减少。公司投资华大共赢一号基金27.03%份额,因华大共赢一号基金投资的项目产生亏损,公司按投资比例确认投资收益-1,064.14万元,该项投资的投资收益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2,368万元。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369,154,644.31 | 459,684,048.23 | -19.69 |
营业成本 | 277,457,171.39 | 331,469,606.52 | -16.29 |
销售费用 | 36,743,761.86 | 34,871,782.20 | 5.37 |
管理费用 | 53,973,901.94 | 51,276,523.60 | 5.26 |
财务费用 | -3,061,393.62 | -3,807,038.03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12,759,636.70 | 8,379,543.64 | 52.2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966,446.43 | -15,741,511.89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733,554.73 | -20,074,996.84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337,903.48 | 6,622,690.73 | -19.40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一是全资子公司高盛生物2023年度受客户需求下降、客户预算经费的大幅缩减及中标项目减少等因素影响,全年可执行的合同金额相应减少,收入大幅下降;二是国发制药厂生产的乙醇消毒液,在疫情放开后,需求大幅下降,收入同比大幅减少。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变动主要原因见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为了提高国发制药厂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本年度委托开发古代经典名方济川煎药品,研发费用大幅增加。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0年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收购了高盛生物100%的股权,收购完成后,形成合并报表商誉金额2.54亿元。2023年,高盛生物受客户需求下降、客户预算经费的大幅缩减及中标项目减少等因素影响,收入和净利润大幅下降。基于高盛生物目前经营状况、行业发展趋势及未来经营预测,根据评估结果,对收购高盛生物股权所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5,542.70万元,致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5,542.70万元。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收入和成本分析情况如下: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医药流通 | 201,446,461.26 | 174,197,691.18 | 13.53 | 5.44 | 6.17 | 减少0.60个百分点 |
医药制造 | 44,313,812.65 | 22,761,739.11 | 48.64 | -27.31 | -39.79 | 增加10.65个百分点 |
司法IVD | 116,886,025.66 | 73,917,793.42 | 36.76 | -35.74 | -31.71 | 减少3.73个百分点 |
其他 | 4,417,862.45 | 3,186,616.35 | 27.87 | -81.06 | -82.25 | 增加4.84个百分点 |
合计 | 367,064,162.02 | 274,063,840.06 | 25.34 | -19.72 | -16.46 | 减少2.91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批发业务 | 194,572,067.59 | 170,092,231.44 | 12.58 | 6.00 | 6.62 | 减少0.51个百分点 |
连锁零售 | 6,874,393.67 | 4,105,459.74 | 40.28 | -8.29 | -9.43 | 增加0.75个百分点 |
医药流通小计 | 201,446,461.26 | 174,197,691.18 | 13.53 | 5.44 | 6.17 | 减少0.60个百分点 |
珍珠明目滴眼液 | 22,328,573.50 | 5,358,192.75 | 76.00 | 24.27 | 40.83 | 减少2.83个百分点 |
乙醇消毒液 | 8,111,936.83 | 6,548,533.96 | 19.27 | -69.46 | -69.53 | 增加0.16个百分点 |
医药制造其他产品 | 13,873,302.32 | 10,855,012.40 | 21.76 | -15.55 | -13.22 | 减少2.10个百分点 |
医药制造小计 | 44,313,812.65 | 22,761,739.11 | 48.64 | -27.31 | -39.79 | 增加10.65个百分点 |
DNA检测设备及耗材 | 93,070,802.15 | 59,746,410.98 | 35.81 | -35.68 | -31.88 | 减少3.58个百分点 |
DNA检测服务 | 7,856,279.29 | 4,766,653.69 | 39.33 | -65.63 | -60.02 | 减少8.51个百分点 |
司法鉴定 | 15,958,944.22 | 9,404,728.75 | 41.07 | 11.35 | 9.17 | 增加1.18个百分点 |
司法IVD业务小计 | 116,886,025.66 | 73,917,793.42 | 36.76 | -35.74 | -31.71 | 减少3.73个百分点 |
其他行业 | 4,417,862.45 | 3,186,616.35 | 27.87 | -81.06 | -82.25 | 增加4.84个百分点 |
总计 | 367,064,162.02 | 274,063,840.06 | 25.34 | -19.72 | -16.46 | 减少2.91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国内销售 | 367,064,162.02 | 274,063,840.06 | 25.34 | -19.72 | -16.46 | 减少2.91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直销 | 299,779,520.70 | 235,818,463.22 | 21.34 | -12.14 | -4.88 | 减少6.01个百分点 |
经销 | 67,284,641.32 | 38,245,376.84 | 43.16 | -42.01 | -52.29 | 增加12.24个百分点 |
合计 | 367,064,162.02 | 274,063,840.06 | 25.34 | -19.72 | -16.46 | 减少2.91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①医药制造业务,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主要原因是国发制药厂生产的乙醇消毒液,在疫情放开后,需求大幅下降,收入成本同比大幅减少。
②医药制造业务,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主要原因是国发制药厂本期产品结构发生变化,毛利率高的珍珠明目滴眼液产品本期销售增加,毛利率低的乙醇消毒液本期销售下降。
③司法IVD业务,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主要原因是全资子公司高盛生物2023年度受客户需求下降、客户预算经费的大幅缩减及中标项目减少等因素影响,全年可执行的合同金额相应减少,收入成本大幅下降。
④分行业的其他行业,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主要原因是高盛生物全资子公司广东高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因市场需求变化,本期业务下降。
⑤销售模式中经销业务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主要原因是高盛生物、国发制药厂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明目滴眼液 | 支 | 3,700,580 | 3,775,214 | 344,944 | 25.20 | 17.19 | -17.79 |
乙醇消毒液 | 瓶 | 2,746,296 | 2,677,995 | 202,532 | -67.26 | -68.95 | 50.88 |
产销量情况说明国发制药厂生产的乙醇消毒液,在疫情放开后,需求大幅下降,生产和销售量同比大幅减少。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医药流通 | 购入成本 | 174,197,691.18 | 100.00 | 164,068,029.67 | 100.00 | 6.17 | |
小计 | 174,197,691.18 | 100.00 | 164,068,029.67 | 100.00 | 6.17 | ||
医药制造 | 直接材料 | 13,577,077.48 | 59.65 | 27,146,530.27 | 71.81 | -49.99 | |
直接人工 | 1,734,085.01 | 7.62 | 1,908,536.93 | 5.05 | -9.14 | ||
制造费用 | 5,266,470.67 | 23.14 | 5,132,323.79 | 13.58 | 2.61 | ||
燃气动力 | 1,403,165.05 | 6.16 | 1,919,150.77 | 5.08 | -26.89 | ||
运费 | 780,940.90 | 3.43 | 1,695,367.01 | 4.48 | -53.94 | ||
小计 | 22,761,739.11 | 100.00 | 37,801,908.77 | 100.00 | -39.79 | ||
司法IVD业务 | 直接材料 | 66,181,550.47 | 89.54 | 100,985,671.46 | 93.30 | -34.46 | |
直接人工 | 6,751,404.81 | 9.13 | 6,058,759.67 | 5.60 | 11.43 | ||
制造费用 | 783,733.16 | 1.06 | 1,015,249.93 | 0.94 | -22.80 | ||
燃气动力 | 201,104.98 | 0.27 | 182,360.73 | 0.17 | 10.28 |
小计 | 73,917,793.42 | 100.00 | 108,242,041.79 | 100.00 | -31.71 | ||
其他行业 | 小计 | 3,186,616.35 | 100.00 | 17,951,621.71 | 100.00 | -82.25 | |
合计 | 274,063,840.06 | 100.00 | 328,063,601.94 | 100.00 | -16.46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珍珠明目滴眼液 | 原材料 | 1,702,626.74 | 31.78 | 1,476,897.21 | 38.82 | 15.28 | |
人工工资 | 502,622.89 | 9.38 | 390,370.50 | 10.26 | 28.76 | ||
制造费用 | 2,476,547.99 | 46.22 | 1,469,218.71 | 38.62 | 68.56 | ||
外购动力 | 464,352.75 | 8.67 | 326,183.59 | 8.57 | 42.36 | ||
运费 | 212,042.38 | 3.95 | 142,056.95 | 3.73 | 49.27 | ||
合计 | 5,358,192.75 | 100.00 | 3,804,726.96 | 100.00 | 40.83 | ||
乙醇消毒液 | 原材料 | 5,119,128.34 | 78.17 | 17,499,722.44 | 81.44 | -70.75 | |
人工工资 | 386,429.75 | 5.90 | 703,898.19 | 3.28 | -45.10 | ||
制造费用 | 409,184.31 | 6.25 | 1,624,839.31 | 7.56 | -74.82 | ||
外购动力 | 198,903.52 | 3.04 | 317,126.32 | 1.47 | -37.28 | ||
运费 | 434,888.04 | 6.64 | 1,343,027.53 | 6.25 | -67.62 | ||
合计 | 6,548,533.96 | 100.00 | 21,488,613.79 | 100.00 | -69.53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① 医药制造行业,成本项目较上年同期变动较大,主要原因是乙醇消毒液,因疫情的放开,市场需求大幅减少,收入大幅减少,成本相应大幅减少。
② 司法IVD业务,成本项目较上年同期变动较大,主要原因是全资子公司高盛生物收入大幅减少,成本同比下降。
③ 分行业中的其他行业,成本项目较上年同期变动较大,主要原因是高盛生物全资子公司广东高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因市场需求变化,本期业务下降。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10,184.56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27.60%;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6,514.8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21.16%;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 2023年1-12月 | 2022年1-12月 | 变动金额 | 变动幅度(%) |
销售费用 | 36,743,761.86 | 34,871,782.20 | 1,871,979.66 | 5.37 |
管理费用 | 53,973,901.94 | 51,276,523.60 | 2,697,378.34 | 5.26 |
财务费用 | -3,061,393.62 | -3,807,038.03 | 745,644.41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12,759,636.70 | 8,379,543.64 | 4,380,093.06 | 52.27 |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为了提高国发制药厂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本年度委托开发古代经典名方济川煎药品,研发费用大幅增加。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12,759,636.70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0 |
研发投入合计 | 12,759,636.70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3.46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0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22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4.75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1 |
硕士研究生 | 1 |
本科 | 12 |
专科 | 8 |
高中及以下 | 0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13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7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1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1 |
60岁及以上 | 0 |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 2023年1-12月 | 2022年1-12月 | 变动金额 | 变动幅度(%)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 | -17,966,446.43 | -15,741,511.89 | -2,224,934.54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 | 7,733,554.73 | -20,074,996.84 | 27,808,551.57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 | 5,337,903.48 | 6,622,690.73 | -1,284,787.25 | -19.40 |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持有华大共赢一号基金27.03%的份额,因华大共赢一号基金投资的项目2023年产生亏损,公司按投资比例确认投资收益-1,064.14万元,该项投资的投资收益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了2,368万元。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155,261,413.75 | 14.71 | 170,858,268.06 | 14.96 | -9.13 | |
应收票据 | 2,565,000.00 | 0.24 | 16,293,954.00 | 1.43 | -84.26 | 票据到期承兑 |
应收账款 | 219,515,815.29 | 20.80 | 223,539,862.24 | 19.57 | -1.80 | |
应收款项融资 | 48,858,754.83 | 4.63 | 32,189,995.34 | 2.82 | 51.78 | 使用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增加 |
预付款项 | 7,813,254.17 | 0.74 | 10,289,036.08 | 0.90 | -24.06 | |
其他应收款 | 3,708,187.23 | 0.35 | 2,714,880.25 | 0.24 | 36.59 | 支付保证金增加 |
存货 | 79,996,924.96 | 7.58 | 84,921,944.31 | 7.44 | -5.80 |
投资性房地产 | 37,377,750.97 | 3.54 | 40,717,973.68 | 3.56 | -8.20 | |
长期股权投资 | 91,331,880.36 | 8.65 | 107,817,382.45 | 9.44 | -15.29 | |
固定资产 | 110,033,127.34 | 10.42 | 114,538,220.70 | 10.03 | -3.93 | |
在建工程 | 4,824,104.32 | 0.46 | ||||
使用权资产 | 3,396,214.54 | 0.32 | 4,571,371.61 | 0.40 | -25.71 | |
短期借款 | 7,340,564.00 | 0.70 | 10,000,000.00 | 0.88 | -26.59 | |
合同负债 | 20,675,780.62 | 1.96 | 38,065,956.05 | 3.33 | -45.68 | 预收款业务发货 |
租赁负债 | 5,505,009.10 | 0.52 | 2,852,957.49 | 0.25 | 92.96 | 子公司新增融资租赁业务 |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 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2,314,417.77 | 12,314,417.77 | 冻结、保证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保函保证金及受限账户 |
应收账款 | 7,340,564.00 | 6,973,535.80 | 质押 | 应收账款保理 |
固定资产 | 1,921,923.41 | 1,027,140.38 | 抵押 | 抵押授信 |
无形资产 | 1,391,339.10 | 847,493.91 | 抵押 | 抵押授信 |
合 计 | 22,968,244.28 | 21,162,587.86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医药制造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行业和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1). 行业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2). 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按细分行业、治疗领域划分的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治疗领域 | 药(产)品名称 | 注册分类 | 适应症或功能主治 | 是否处方药 | 是否属于中药保护品种(如涉及) | 发明专利起止期限(如适用) | 是否属于报告期内推出的新药(产)品 | 是否纳入国家基药目录 | 是否纳入国家医保目录 | 是否纳入省级医保目录 |
眼科用药 | 珍珠明目滴眼液 | 中药 | 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视力疲劳症和慢性结膜炎 | 否 | 否 | 否 | 是 | 是 | 是 | |
内科不寐类、眼科圆翳内障类 | 珍珠末 | 中药 | 安神,明目消翳。用于惊悸失眠,目生云翳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
内科不寐类,喉痹类 | 珍珠层粉 | 中药 | 安神,清热,解毒。用于神经衰弱,咽炎,外治口舌肿痛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
内科泄泻类、清利肠胃湿热剂 | 胃肠宁颗粒 | 中药 | 清热祛湿,健胃止泻。用于泄泻及小儿消化不良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是 | |
内科胃脘痛类 | 陈香露白露片 | 中药 | 健胃和中,理气止痛。有于胃酸过多,及慢性胃炎引起的胃脘痛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
祛风除湿剂 | 海蛇药酒 | 中药 | 祛风除湿,舒筋活络,强身壮骨。用于肢体麻木,腰膝酸痛,风寒湿痹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报告期内主要药品新进入和退出基药目录、医保目录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主要药品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的中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治疗领域或主要药(产)品等分类划分的经营数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治疗 领域 | 营业 收入 | 营业 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同行业同领域产品毛利率情况 |
眼科用药(明目滴眼液) | 2,232.86 | 535.82 | 76.00 | 24.27 | 40.83 | -2.83 |
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药(产)品研发情况
(1). 研发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为不断优化现有产品结构,结合按目录管理的古代经典名方新药免临床获批上市的利好政策支持,国发制药厂委托相关方进行古代经典名方济川煎的研发以及开展复方首乌补液、补血当归精、生脉颗粒(党参方)等产品的工艺变更研究。另外,2023年国发制药厂进行了旧药新试的研究。肥儿糖浆、金银花合剂恢复批量生产,磺胺醋酰钠滴眼液完成小试,与研发机构探讨复方牛磺酸滴眼液、磺胺醋酰钠眼液工艺改良问题。
(2). 主要研发项目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呈交监管部门审批、通过审批的药(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主要研发项目取消或药(产)品未获得审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研发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项目研究开发支出划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支出,当符合资本化条件时予以资本化。
(6). 研发投入情况
同行业比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发生重大变化以及研发投入比重、资本化比重合理性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投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研发项目 | 研发投入金额 | 研发投入费用化金额 | 研发投入资本化金额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古代经典名方济川煎颗粒 | 3,584,905.67 | 3,584,905.67 | 0.97 | 100 | 为了增加药品品种,本年度新投研发项目 |
3.公司药(产)品销售情况
(1). 主要销售模式分析
√适用 □不适用
①销售队伍方面:在优势省区如广东、广西、云南、北京、福建、四川等通过自有营销团队来开拓和维护市场销售。在非优势省区如上海、浙江等依靠代理商的业务队伍来开拓和维护市场销售。
②销售渠道:
(1)国发制药厂→医药公司(医药连锁企业)→终端药店→消费者。直接供货的销售网络一般到达地级城市,每个城市选择1到2个有网络覆盖优势的商业客户,再通过签订三方分销协议覆盖到县份等市场。
(2)国发制药厂→终端药店→消费者。直接供货的销售网络一般到达地级城市,每个城市选择1到2个有网络覆盖优势的连锁客户,通过连锁的门店直接销售给消费者。
③推广方面:主要依靠终端药店对消费者进行引导推广。
(2). 销售费用情况分析
销售费用具体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具体项目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占销售费用总额比例(%) |
职工薪酬 | 284.87 | 23.84 |
促销费 | 331.25 | 27.73 |
物料消耗 | 193.62 | 16.21 |
广告宣传费 | 147.17 | 12.32 |
咨询费 | 89.14 | 7.46 |
差旅费 | 34.67 | 2.90 |
其他 | 113.94 | 9.54 |
合计 | 1,194.66 | 100.00 |
上表财务数据来源于国发制药厂的财务报表。
同行业比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销售费用发生重大变化以及销售费用合理性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公司对外投资的金额为200万元,主要是北京香雅向华大共赢二号基金的第二期出资。至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投资的情况如下:
① 公司投资华大共赢一号基金的情况
公司于2017年以1亿元人民币认购了南京华大共赢一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27.03%的基金份额。至2022年年底,华大共赢一号基金在管的项目有华大智造、杭州博日、友芝友医药等14个项目,投资金额为3.34亿元。目前,该基金已进入退出期,其投资的三个项目已经IPO上市,其中:
北海康成于2021年12月10日在港交所挂牌上市,华大智造于2022年9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友芝友生物于2023年9月25日在港交所挂牌上市。
② 公司投资优峰生物的情况
2021年9月23日,公司向优峰(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峰生物”)进行现金增资1,000万元人民币,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优峰生物1%的股权。优峰生物主要从事Ii-Key多肽疫苗的研发等业务,根据公司业务规划发展的需要,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持有的优峰生物1%的股权以1,32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优峰生物的大股东北京优峰国际咨询有限公司。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收到全部的股权转让款。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尚未办理完毕。
③北京香雅投资华大共赢二号基金的情况
2021年,北京香雅以人民币1,000万元认缴山东青岛华大共赢二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2%的基金份额,分五期出资。报告期内,北京香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完成了华大共赢二号基金第二期出资200万元人民币的实缴工作。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华大共赢二号基金实缴出资为1.45亿元人民币,对外投资了美泰科技等11个项目,对外投资的金额为1.4亿元。该基金尚处于投资期。
④北京香雅投资奇迹医学的情况
2022年12月底,北京香雅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投资了奇迹之钥医学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投资占其注册资本的2.439%。2023年7月,河南盛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奇迹医学进行增资,北京香雅持有奇迹医学股权的比例降低为1.88%。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标的是否主营投资业务 | 投资方式 | 投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是否并表 | 报表科目(如适用) | 资金来源 | 合作方(如适用) | 投资期限(如有) |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进展情况 | 预计收益(如有) | 本期损益影响 | 是否涉诉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南京华大共赢一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创业投资业务 | 是 | 其他 | 10,000 | 27.03% | 否 | 长期股权投资 | 自有 | 6年 | 投资到位 | -1,064.14 | 否 | ||||
奇迹之钥医学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科技推广及应用 | 否 | 增资 | 2,000 | 1.88% | 否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自有 | 投资到位 | 329.10 | 否 | |||||
合计 | / | / | / | 12,000 | / | / | / | / | / | / | / | -735.04 | / | / | / |
① 华大共赢一号基金投资项目:公司持有华大共赢一号基金27.03%份额,因华大共赢一号基金投资的项目2023年产生亏损,公司按投资比例确认投资收益-1,064.14万元。
② 奇迹医学投资项目:2023年7月,河南盛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奇迹医学进行增资3亿元,公司按持股比例确认了投资奇迹医学项目公允价值变动收益329.10万元。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全资子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 | 2023年12月31日净资产 | 2023年度 营业收入 | 2023年度 营业利润 | 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
高盛生物 | 24,213.87 | 17,818.92 | 11,691.04 | 857.60 | 722.86 |
北海医药 | 11,457.11 | 5,421.03 | 7,735.35 | 145.30 | 117.22 |
钦州医药 | 11,327.25 | -581.45 | 13,191.46 | 124.98 | 9.81 |
北京香雅 | 5,183.40 | 4,958.47 | 429.66 | -8.91 | -124.32 |
深圳公司 | 1,593.07 | 470.38 | 256.55 | -151.61 | -151.62 |
北京文化 | 923.66 | 865.51 | 9.72 | -82.15 | -82.12 |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1、医药制造业发展趋势
(1)医药政策频出,医药监管依然严格,推动药企提质降本。医药政策密集出台,以“组合拳”形式加速医药行业调整,对药企成本和质量提出更高要求,高质量发展成为医药行业必然要求。
(2)集采的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控费压力将倒逼药企转型升级。
(3)国家出台一系列政策,积极支持并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现代化科研体系建设、中药审评审批和注册机制正逐步完善,中医药特色人才队伍建设、中医药品牌建设等各方面预期获得快速发展,中医药疗效的认可度不断提高。
(4)随着资本市场环境逐步改善,医药行业重组整合进程加快,以战略资源互补的产业整合、一体化及强强联合为特征的并购重组将逐渐成为主流方式。
(5)随着我国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战略科技力量,科技创新已成为带动经济转型升级、增强经济活力的重要力量。在鼓励自主创新、提升仿制药质量、支持国际化等一系列政策引导下,医药制造行业将持续加大创新投入,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创新产品研发,推动创新药和高端医疗器械产业化与应用,进一步促进产业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2、医药流通行业发展趋势
(1)药品批发企业持续完善城乡供应网络,增强综合服务能力。
药品批发企业持续完善县乡村三级药品供应与配送网络,加快“渠道下沉、城乡联动”一体化发展,提升药品供应“最后一公里”服务能力。同时,利用数字技术持续赋能,发挥渠道优势,助力工业企业药品上市推广、仓储和运输管理、品牌营销等;通过提供信息系统、组织药师培训,助力零售药店优化品类结构,提升药事服务能力;开展院内物流管理,助力医院提高药品耗材等精细化管理水平,药品供应保障能力和药品流通效率持续提升。
(2)零售药店经营能力持续提升。
随着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完善和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等政策的实施,零售药店将不断提升对接医保信息平台、电子处方流转平台等信息化建设水平,健全药品储存和配送体系,配备专业人才对患者开展合理用药指导。同时,零售药店持续探索专业化、数字化、智能化转型路径,积极拓展服务范围,开展健康体检、慢病自测、药事服务与慢病管理,对特药疾病患者提供咨询服务和跟踪回访,逐步从以商品销售为中心向以消费者服务为中心转型,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
(3)医药物流信息化技术加速应用,智慧医药供应链逐步健全。
医药物流企业积极应用物联网、5G、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及先进物流设备,建设供应链订单智能管控体系、无人化视觉电子监管采集追溯平台等数字化、智能化平台,实现订单药品全流程自动化管理和药品出入库自动化操作,推进与上下游医药企业信息互联互通,提升医药供应链协同能力,加快供应链服务转型和创新,推动健全智慧医药供应链体系。
(4)医药电商在规范管理基础上呈现特色化、多样化发展。
随着药品网络销售持续规范,线上药品销售市场规模将不断增长。零售连锁企业将加强医药电商业务拓展,利用互联网平台扩大药店服务内容和辐射半径,线上线下服务进一步融合;医药B2B企业将凭借服务及仓储运输优势,充分释放“互联网+”潜力,实现资源整合、渠道优化及供需匹配,赋能上下游企业;互联网平台企业将强化自营、在线销售和全渠道布局优势,整合医疗和家庭健康需求,不断推进医药健康服务能力建设。
3、司法IVD体外诊断行业发展趋势
(1)全球IVD市场的发展保持较快的增长,目前已经成为千亿美元的大市场,同时随着新型技术和产品的较快拓展应用,全球体外诊断技术与产品将会保持较快发展,整体市场规模预计将保持较快的增长水平,行业集中度在逐渐提高。
(2)随着医改的推进、医学治疗模式从治疗向预防的转变,以及精准医学、个体化医学的快速发展,国内诊疗人次将稳步提升,诊断技术的发展与应用领域不断扩张,同时在集采政策的逐步落实下,在这些因素的促进下,国内IVD市场的整体发展将会保持稳健增长,IVD行业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趋势。
(3)目前国内医院对体外诊断产品的需求呈现两极分化的趋势。高端医院要求高通量、高效率、高灵敏度的检测产品,而基层医院需要速度适中、价格合适、性能稳定的产品。针对这种需求,国内体外诊断产品也将呈现出一体化的免疫生化流水线与即时检验两极化发展的趋势。
(4)为鼓励我国医疗器械行业,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行业发展政策,加速发展体外诊断仪器、设备、试剂等新产品,多个政策文件中明确提出研发一批重大疾病早期诊断和精准质量诊断试剂以及适合基层医疗机构的高精度诊断产品,提升产业竞争力,推进体外诊断产品的自动化、智能化进程。
(5)随着我国体外诊断产业集中度和竞争实力稳步提升,体外诊断技术平台的创新速度在加快,应用领域得到不断拓展,应用产品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加。进口替代与产品创新、技术创新成为国内IVD企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式,同时中高端诊断技术、产品对低端诊断技术的替代比重在上升中。
(6)伴随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逐年深入,带量集采将是整个医疗行业发展的趋势,企业间将出现分化及向行业头部集中,市场业务将更多元,企业更多走向海外,拓展新渠道,寻求新业务增长点,体外诊断行业将迎来新的发展格局。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任务:继续坚持“健康国发、实力国发、文化国发、祥和国发、富裕国发、高贵国发”。
2、公司的管理指导思想:关注结果数字化,整体贡献关键抓,利用优势重信任,正能思考绩效挂。
3、公司2024年工作的总体指导思想:继续围绕公司长远发展目标,创新思路,聚焦大健康发展战略,以高科技发展为引领,以现有产业为基础,以生物技术为核心,大力拓展大健康和司法IVD领域,继续实行内生与外延双轮驱动,不断开拓新局面,实现公司可持续、快速健康的跨越式发展。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度的经营目标
1、经营目标:计划实现销售收入不低于4亿元,力争实现扭亏为盈。
2、内控目标:继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合法规范经营。
3、安全目标:确保2024年全年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责任事故。
4、工作思路和措施
(1)凝心聚力、抢抓机遇,攻坚克难,精耕细作,提质增效,实现产业经营的新突破。
司法IVD(体外诊断)产业:高盛生物
①在一代测序业务方面,提高自主产品的稳定性,加快自主产品的替代速度,加大设备的销售力度,提高市场占有率;②在司法鉴定业务方面,在保住现有业务的基础上,积极拓展全国市场,力争实现稳定增长;③在新业务拓展方面,积极拓展公安禁毒、食药环检测等新业务,加快组建理化技术服务和销售团队,力争新业务实现销售收入新突破;④在二代测序业务方面,积极完善二代测序技术的建库及案件解决方案,扩充二代测序技服团队,大力推进二代测序技术应用试点单位建库工作,力争实现DNA二代项目营业收入新突破。
医药制造产业:国发制药厂
①以海宝牌珍珠明目滴眼液的央视广告、高铁冠名为重点,通过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和途经,加大品牌宣传力度,提升产品的品牌价值。②对线上和线下、直营和分销等各种销售渠道进行精细化管理,制定针对性的价格策略和销售策略,以提高销售效率。③按照市场的需求,做好生产车间的改造,提高产品生产能力;做好生产过程的细节管理,确保产品质量、产能储备、生产管理的全面提升。④积极推动新产品的研发。加快古代经典名方济川煎的研发,尽快完成复方首乌补液、舒胸片、补血当归精、生脉颗粒(党参方)的工艺变更研发,丰富产品品种,满足市场需要。
医药配送产业
北海医药
①以北部湾区域二甲以上医院业务为基础,重点抓好医疗机构药品配送权的落实及配送工作;
②突出抓好麻醉系列产品、人血白蛋白等产品的开发与销售,实现稳步增长;③大力引进国采、集采的销售品种,想方设法开拓医疗器械及耗材的销售,力争实现新突破;④积极拓展采购渠道,优化产品配送结构,充分发挥配送平台的优势,积极推出新的配送政策,提高销售额;⑤做好各医疗单位各环节的沟通及反馈工作,加大力度催收货款,降低经营风险;⑥全力做好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换证的工作,抓好各项经营管理工作,确保净利润的全面完成。
钦州医药
①继续关注集采等相关政策,对涉及品种做好应对和争取厂家配送授权、品种代替等工作;
②积极顺应国家医疗政策,继续争取更大集采品种的配送资格,培育集采的大品种,努力实现以集采销售品种为主,麻精药品、器械耗材销售为辅的产品销售结构调整;③加大直营连锁的促销力度。继续推进门店的精细化管理,积极认真落实直营连锁全年促销活动方案,加大促销力度,将促销常态化,增强直营连锁销售能力;④继续狠抓中药饮片多品规生产,满足客户不同需求,扩大销量,提高市场占有率。
(2)狠抓内控制度的完善与落实,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积极合理运用法律手段,防范经营风险。
(3)突出抓好下属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建立有效的培训体系,继续加大人才梯队建设,完善动力机制和激励制度,打造适应公司经营发展的人才队伍。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行业政策变动、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医药流通行业受到国家政策的影响较大。“两票制”“GPO”“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带量采购”等政策落地,行业上游格局开始重构,药品批发企业的竞争愈发激烈。分级诊疗、药品零加成、医保目录谈判等政策,则导致药品控费降价压力持续增长,给医药零售企业经营带来挑战。允许营利性医疗机构开展药品和器械经营、互联网医院兴起、医保线上支付、网售处方药有条件放开、地方药店间距限制放开等政策,将同时加剧线上和线下对客流的竞争。在互联网业务快速发展下,跨区域电商平台和第三方医药物流也纷纷加入市场竞争中,市场格局更加复杂,竞争异常激烈。新一轮医改政策涉及的点多面广,复杂程度高,政策颁布、实施和监管过程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风险应对措施:公司将密切关注国家医药行业政策调整动向,加强对政策的把握和理解,积极应对行业政策变化带来挑战。同时根据市场环境变化调整业务模式、市场营销策略,加大服务创新和特色新产品引进的力度,提高市场竞争力。
2、应收账款管理风险
医药流通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日常经营对资金的需求量较大。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分级诊疗、“两票制”等政策逐步实施影响下,医疗终端货款回笼周期延长,从而增加了公司的资金成本和资金压力。全资子公司高盛生物的某些客户因财政预算经费大幅缩减导致应收账款回款周期延长。如果信用政策管理不当,不能对应收账款进行有效管理,下游客户如不能按照约定
偿还资金导致资金回笼不及时,可能会产生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将会影响公司的资金周转速度,给公司经营及业务拓展带来一定影响。
风险应对措施:公司将不断强化应收账款内部控制和日常管理,强化对经营活动现金流的管控,加大重点客户应收款项的对账和清收力度,有效控制和降低应收账款风险。
3、人才短缺的风险
随着行业竞争加剧及公司业务的进一步拓展,公司对包括研发、营销、企业经营管理、物流、信息系统等关键岗位的复合型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大。如果公司不能保持关键岗位人员队伍的稳定并不断吸引优秀人才的加盟,人才培养和引进不能适应未来快速发展的需要,或者人才任用、人才储备和人才管理方面出现失误导致人才流失,将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和业务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风险应对措施:公司充分尊重每位员工的个性化发展需求,将为员工创造和谐、温馨、宽松、积极的工作氛围,努力构建双赢的劳动关系;通过完善人力资源体系,优化人岗配置、考核激励,有效提升组织效能与活力。加大关键岗位人才培养、储备的力度,构建公司的人才梯队;同时,制定公平、公正的激励制度,丰富激励手段,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4、商誉减值风险
公司2020年收购高盛生物股权的交易构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交易完成后形成2.54亿元的商誉。2023年,高盛生物由于行业产生波动、客户需求下降、客户预算经费的大幅缩减及中标项目减少、新市场拓展不理想等原因导致业绩下滑,公司2023年对该项商誉计提减值,减少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5,542.70万元。如果2024年高盛生物业绩进一步下滑或未达到预期,可能需继续计提商誉减值,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风险应对措施:2024年,高盛生物将加大研发、技术服务、销售等领域人才的培养和资深人才的引进力度,夯实人才基础;加大研发和申报力度,丰富产品管线;加大二代测序技术建库及案件解决方案的市场拓展力度,提高市场份额;立足司法鉴定业务的基础上,积极拓展公安禁毒、食药环检测等新业务,加快组建理化技术服务和销售团队,力争新业务实现销售收入的新突破。
5、控股股东股份被质押及司法冻结比例较高的风险
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朱蓉娟及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47%,累计被质押的股份占其持股的比例为75.2%,被司法冻结的股份占其持股的比例为
86.51%。目前,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涉及的诉讼或执行案件较多、涉案金额较大,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的比例也较大,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处置的风险较高。如果被司法处置的股份占比较大,可能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目前公司的生产经营正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暂不会对公司控制权及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风险应对措施:公司将加强风险防范,通过采取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内控体系,加强内部审计等措施,避免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等相关方的不当交易、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情形,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公司治理的稳定;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司法处置的进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做好风险提示,充分保证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保证投资者利益不受损害。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证监会其他规范性文件等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三方之间权责明确、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确保公司规范运作,科学决策,保护全体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1)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召集、召开公司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均采取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确保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充分行使表决权;公司平等对待全体股东,确保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由律师出席见证股东大会,充分保障全体股东能够切实行使各自的权利。
(2)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财务、人员、资产、业务、机构方面做到“五独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控制机构独立运作;公司关联交易程序合法、价格公允,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不存在操纵股东大会的行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决策和经营活动。
(3)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设9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行使职权,并保证董事会会议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其中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公司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严格按照各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职责,依法合规运作,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的专业作用,加强了董事会集体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正确性,确保公司的健康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董事会的召开、议事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依法行使权利并履行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4)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为职工监事。报告期内,公司监事能够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监事会并列席董事会会议,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董事会日常运作、董事、高管人员及公司财务等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认真履行职责。
(5)投资者关系及相关利益者
公司注重投资者关系维护,认真对待股东和投资者来访、咨询工作。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上证E互动”交流平台、电话等多种途径,特别是业绩说明会,加强与投资者的交流、互动,认真听取各方对公司发展的建议和意见,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债权人、客户、供应商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共同推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报期内,荣获“上市公司2022年报业绩说明会优秀实践”荣誉。
(6)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断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接待投资者来访和咨询;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7)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报告期,公司加强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完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登记制度》的相关要求,做好公司编制定期报告等过程中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和管理工作。公司不存在因内幕信息知情人涉嫌内幕交易被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及行政处罚的情况。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8)关于利益相关者。公司能够充分尊重和维护银行和其他债权人、职工、消费者等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相互之间实现良好的沟通,共同推进公司持续、和谐、稳定发展。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
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年5月22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 2023年5月23日 | 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暨第十届董事会工作报告》等15个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暨第十届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暨第十届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标的公司2022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确定公司董事津贴的议案》《关于确定公司监事津贴的议案》《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等15个议案。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潘利斌 | 董事长、总裁 | 男 | 59 | 2009-9-25 | 2026-5-21 | 10,325,050 | 8,620,550 | -1,704,500 | 按减持计划减持 | 184.71 | 否 |
喻陆 | 董事 | 男 | 60 | 2014-3-10 | 2026-5-21 | 8.00 | 否 | ||||
尹志波 | 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 | 男 | 56 | 2010-5-18 | 2026-5-21 | 100.49 | 否 | ||||
李勇 | 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 男 | 58 | 2001-4 | 2026-5-21 | 94.16 | 否 | ||||
彭韬 | 董事 | 男 | 51 | 2021-5-17 | 2026-5-21 | 17,272,700 | 17,272,700 | 0 | 8.00 | 是 | |
吴培诚 | 董事 | 男 | 48 | 2021-5-17 | 2026-5-21 | 4,205,509 | 3,504,209 | -701,300 | 按减持计划减持 | 8.00 | 否 |
许泽杨 | 独立董事 | 男 | 45 | 2020-5-14 | 2026-5-21 | 10.00 | 否 | ||||
宋晓芳 | 独立董事 | 女 | 50 | 2020-5-14 | 2026-5-21 | 10.00 | 否 | ||||
曾艳琳 | 独立董事 | 女 | 44 | 2023-5-22 | 2026-5-21 | 4.17 | 否 | ||||
邓超(离任) | 独立董事 | 女 | 45 | 2017-5-15 | 2023-5-21 | 5.83 | 否 | ||||
吕秋军 | 监事会主席 | 男 | 59 | 2017-5-15 | 2026-5-21 | 8.00 | 否 | ||||
黄振华 | 监事 | 男 | 52 | 2017-5-15 | 2026-5-21 | 5.00 | 否 | ||||
陈燕 | 职工监事 | 女 | 40 | 2011-4-7 | 2026-5-21 | 21.29 | 否 | ||||
合计 | / | / | / | / | / | 31,803,259 | 29,397,459 | -2,405,800 | / | 467.65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潘利斌 | 男,博士。大学毕业留校在广州南方医院从事医、教、研工作;后在三九集团任要职。曾代表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BIMBA担任对外医疗管理咨询项目的负责人,曾任广东三正集团公司首任总经理。现任广州高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智慧联合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信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呈乾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9年9月25日起至今任公司总裁,2010年2月2日起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
喻陆 | 男,中共党员,金融EMBA,心血管病博士,肾脏病博士后、主任医师,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南海解放军305医院肾脏病暨血液净化中心创办主任、上海莱氏血液制品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省人口基金会副理事长、中信医疗北京公司(中信玉泉公司)董事长、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副总裁、北京京东方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国药医疗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药中铁(安徽)医疗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国药长航(上海)医疗健康产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央国家机关离退休干部医养结合工作委员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未来技术研究院博士生导师。自2014年3月10日起至今任公司董事。 |
彭韬 | 男,毕业于广西师范大学政治经济系。曾在广西桂元赖氨酸有限责任公司工作。现任广西汉高盛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广西阳明文化教育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2021年5月17日起至今任公司董事。 |
吴培诚 | 男,博士、副教授。现任广东药科大学基础医学院教师、广州高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广州新老海文具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5月17日起至今任公司董事。 |
尹志波 | 男,大学本科,曾任湖南高溪集团公司投资部部长、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远大空调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经理。现任广州高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0年5月起至今任本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2010年9月起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
李勇 | 男,中共党员,博士,高级经济师,广西第八届青年委员,第十二、十三届新财富金牌董秘。曾在西南交通大学管理学院任教;曾任广西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一秘科科长。现任北海国发医药有限责任公司、钦州医药有限责任公司、钦州国发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香雅医疗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高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01年起至今任本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2008年4月起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
许泽杨 | 男,法学学士、工商管理学硕士。曾任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东莞市人民法院书记员,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广东海派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深圳市心霖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青年人才服务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市通泰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深圳市南山区第八届人大代表、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第八届深圳市青年联合会常委、广东省律师协会招投标与拍卖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深圳市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惩戒工作委员会委员、南山区人民检察院“企业合规监管第三方监管人”、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东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深圳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深圳市南山区资本市场协会法律专家库专家、南山区法律援 |
助处资深民事律师。2020年5月14日起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
宋晓芳 | 女,大学本科,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曾任职于和记黄埔地产(深圳)有限公司、嘉里建设集团等知名外企,曾任深圳研镀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深圳纳克名南咨询有限公司、广州纳克名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高级经理,广州税成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亿华新材料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和深圳研镀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市前海宇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5月14日起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曾艳琳 | 女,本科学历,曾在香港上市公司福山控股(现首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曾任北京斯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3月-2017年5月曾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曾担任电视剧《庆余年》联合监制、电视剧《精英律师》策划。现任海南斯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兴华时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监事,2023年5月22日起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
邓超(离任) | 女,硕士、会计师,中南大学MBA。曾先后在三一重工、三一集团工作十余年,任事业部财务主管、集团审计经理。曾任爱尔医疗投资集团财务投资部财务经理监。现任湖南湘卫医院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7年5月15日起至2023年5月21日任公司独立董事。 |
吕秋军 | 男,医学博士,中国药理学会药物毒理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毒理学会药物毒理与安全性评价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中国药学会药物安全评价研究专业委员会委员,曾作为药审专家参加多年国家药品审评中心的新药审评咨询会。在国外、国内的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主编《新药药理学研究方法》(化学工业出版社出版)、参与编写《Drug Development - A Case Study Based Insight intoModern Strategies》等多部著作。承担或参与多项“十一五”和“十二五”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参与其他国家、军队和地方多项科研课题。1999年军队科技进步二等奖获奖成员,2002年北京市科技进步三等奖项目负责人。曾在西藏军区担任医生;曾在原军事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药理毒理室工作,历任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所聘)。现任北京杰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资深副总裁、杰华生物技术(青岛)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5月15日起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
黄振华 | 男,大学本科。曾在北海华联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商场商管部主任、业务部主任、食品部经理、商场副总经理;曾担任北海和安百货招商部经理,合浦浦金商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合浦正好包装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北海同展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北海莎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和监事、广西南方草牧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5月15日起至今任公司监事。 |
陈燕 | 女,本科,会计师、税务师。2007年毕业于广西财经学院会计系,曾在北京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分公司和广西汉高盛投资有限公司工作。2009年9月至今在本公司财务部工作,现任财务部副经理,2011年4月起至今担任公司职工监事职务。现任钦州医药有限责任公司、钦州国发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香雅医疗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国发研发科技营销有限公司、国发思源(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监事。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董事减持股份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潘利斌、吴培诚按照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分别减持了公司170.45万股、70.13万股股份,具体详见2023年6月6日、2024年1月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届监事会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完成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届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同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出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并完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
董事会: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潘利斌先生、彭韬先生、喻陆先生、吴培诚先生、尹志波先生、李勇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许泽杨先生、宋晓芳女士(会计专业人士)、曾艳琳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潘利斌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监事会: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吕秋军先生、黄振华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监事陈燕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吕秋军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
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潘利斌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尹志波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副总裁;聘任李勇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潘利斌 | 广州高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12-23 | |
北京智慧联合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4-20 | ||
深圳信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7-8-14 | ||
深圳呈乾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2-03-31 | ||
喻陆 | 国药医疗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 | ||
国药中铁(安徽)医疗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0-4-29 | ||
国药长航(上海)医疗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1-07-01 | ||
国药同煤(大同)医疗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6-18 | ||
国药集团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12-24 | ||
国药(北京)口腔诊所有限公司 | 总经理、执行董事 | 2021-07-19 | ||
彭韬 | 广西汉高盛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总经理 | 2013-07-23 | |
广西阳明文化教育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执行董事 | |||
吴培诚 | 广东药科大学生命科学与生物制药学院 | 教师 | ||
广州高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
广州新老海文具有限公司 | 监事 | |||
尹志波 | 广州高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12-23 | |
李勇 | 广州高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12-23 | |
北海国发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长 | 2014-12-23 | ||
钦州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长 | 2017-6-7 | ||
钦州国发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长 | 2017-6-7 | ||
北京香雅医疗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8-3-22 | ||
许泽杨 | 深圳市通泰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12-09 | 2024-1-4 |
宋晓芳 | 深圳纳克名南咨询有限公司 | 高级经理 | ||
广州纳克名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高级经理 | |||
广州税成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合伙人 | |||
深圳研镀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3-6-1 | ||
亿华新材料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1-3-10 | ||
深圳市前海宇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3-12-27 | ||
曾艳琳 | 海南斯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1-10-14 | |
北京兴华时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5-6 | ||
吕秋军 | 北京杰华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资深副总 | ||
杰华生物技术(青岛)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 | |||
黄振华 | 北海同展贸易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
广西南方草牧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北海莎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监事 |
陈燕 | 钦州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
钦州国发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
北京香雅医疗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 | |||
深圳市国发研发科技营销有限公司 | 监事 | |||
国发思源(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监事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后执行;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监事会批准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否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2023年4月12日,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董事津贴的议案》;2023年5月22日,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以上事项经全体委员充分讨论,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在公司专职工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不在公司专职工作的外部董事及独立董事享有固定数额的董事津贴。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本报告期,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依据上述规定已足额发放。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467.65万元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曾艳琳 | 独立董事 | 选举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 |
邓超 | 独立董事 | 离任 | 任期届满离任 |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2023-1-14 | 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参股公司优峰(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23-2-8 | 审议通过《发展战略管理制度》《全面预算管理制度》《财务报告管理制度》《筹资管理制度》《资产损失管理制度》《组织结构管理制度》《子公司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无形资产管理制度》《社会责任管理制度》《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总裁工作细则》《财务总监管理办法》《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审计工作规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内部问责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关于防范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办法》《内部审计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等29个制度 |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2023-4-14 | 审议通过《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暨第十届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财务预算报告》《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修改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标的公司2022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超额业绩奖励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关于换届推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确定公司董事津贴的议案》《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等19个议案 |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2023-4-27 | 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3-5-22 |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等6个议案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3-8-24 | 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3-10-25 | 审议通过《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3-12-20 |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等8个议案 |
六、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潘利斌 | 否 | 8 | 8 | 6 | 0 | 0 | 否 | 1 |
尹志波 | 否 | 8 | 8 | 6 | 0 | 0 | 否 | 1 |
李 勇 | 否 | 8 | 8 | 6 | 0 | 0 | 否 | 1 |
许泽杨 | 否 | 8 | 8 | 6 | 0 | 0 | 否 | 1 |
宋晓芳 | 否 | 8 | 8 | 6 | 0 | 0 | 否 | 1 |
曾艳琳 | 否 | 4 | 4 | 3 | 0 | 0 | 否 | 1 |
邓 超 | 否 | 4 | 4 | 3 | 0 | 0 | 否 | 0 |
喻 陆 | 否 | 8 | 8 | 7 | 0 | 0 | 否 | 1 |
彭 韬 | 否 | 8 | 8 | 6 | 0 | 0 | 否 | 1 |
吴培诚 | 否 | 8 | 8 | 6 | 0 | 0 | 否 | 1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8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1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6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1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宋晓芳、许泽杨、吴培诚 |
提名委员会 | 曾艳琳、潘利斌、许泽杨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许泽杨、宋晓芳、吴培诚 |
战略委员会 | 潘利斌、彭韬、喻陆、曾艳琳、尹志波 |
(二)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4-12 | 审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2022年度财务报表》《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5个议案 | 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 | 无 |
2023-8-23 | 审议《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 审议通过 | 无 |
2023-10-23 | 审议《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 审议通过 | 无 |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4-12 | 审议《关于确定公司董事津贴的议案》 | 审议通过,提交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3-5-22 | 审议《关于确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审议通过,提交董事会审议 | 无 |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4-12 | 审议《关于换届推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推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审议通过,提交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3-5-22 | 审议《关于提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 审议通过,提交董事会审议 | 无 |
(三) 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57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306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463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4 |
专业构成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56 |
销售人员 | 113 |
技术人员 | 118 |
财务人员 | 32 |
行政人员 | 144 |
合计 | 463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博士研究生 | 3 |
硕士研究生 | 8 |
本科 | 128 |
专科 | 164 |
高中及以下 | 160 |
合计 | 463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的薪酬管理原则:依据岗位价值、市场薪级行情等确定岗位薪级,依据员工能力等综合要素满足岗位要求的程度核定员工薪级。薪酬结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津贴组成,其中,基本工资占工资总额的20%,岗位工资与岗位价值和员工能力相关,占工资总额的50%或60%,绩效工资与员工考核结果挂钩,占工资总额的30%或20%,津贴则是因工作需要所给付的相关补贴。薪酬支付:采用月薪制,每月15号左右发放上月工资。由各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按制度规定编制、呈请审批、发放。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下属企业国发制药厂、北海医药、钦州医药结合行业特点及经营需要,对员工进行质量管理制度、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冷链操作程序、仓储管理、营销技巧、消防安全、应急事故处理、采购管理、高效液相色谱仪操作、中药检验技术培训、药物共线生产质量风险管理等方面的相关知识培训,加深员工的工作理论知识,提高员工的工作技能。
2024年,公司各分子公司将根据年度培训计划,针对不同岗位的员工实施不同层次、不同专题的培训,由各分子公司人事部门督促落实,培训形式多样,包括外聘专家进行特定方向培训、“以师带徒”日常培训等,旨在打造和建设适应于公司全面发展的复合型人才队伍。同时,公司还为员工的职业生涯做好相应规划,鼓励员工参加技能等级、职称考核评审,激励员工考取相应等级证书,提高员工队伍整体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为公司持续发展注入动力。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中明确规定了公司利润的分配政策,包括利润分配的原则、利润分配方式、利润分配条件及最低分红比例、利润分配决策程序以及利润分配方案调整条件与程序等。报告期内,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鉴于公司2022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实施包括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在内的其他形式分配。报告期内,公司未对现金分红政策作调整。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中的利润分配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更好的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年度薪酬、专项奖励、超额奖励等部分组成。年度薪酬包括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其中基本薪酬为年度薪酬的60%,剩余部分为绩效薪酬。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按月预发,根据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后清算兑现,多退少补。公司年初与高级管理人员签订目标责任书,年终依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结合年度个人考核得分情况,兑现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并根据目标书责任书中约定的专项奖励和超额奖励发放规定进行相应的考核兑现工作。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2023年公司持续对内控相关制度进行梳理和完善,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奠定坚实的基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修订了《发展战略管理制度》《全面预算管理制度》等28个内控制度;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并修订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六个内控制度。具体详见2023年2月9日、2023年12月2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结构合理,内部控制制度框架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等五部委对于内部控制体系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的要求,能够适应公司管理和发展的需要。公司将不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内部控制运行机制有效,促进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
报告期内,公司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的所有重大方面均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在组织架构、对外投资、人力资源、资金活动、财务报告、全面预算等方面对子公司保持了有效的管理控制。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独立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十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否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25.07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国发制药厂不属于国家环保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2023年度排污情况说明如下:
(1)废水
国发制药厂废水主要为清洗中药材、车间地面、工艺设备器具所产生的废水。废水经污水管网收集后进入到国发制药厂污水站进行统一处理后达标排放,由总排污口排入市政管道,最终流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放废水的污染物主要为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悬浮物、总磷,废水经处理后排放均达到国家《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6-2008)的排放限值标准要求。2023年度废水排放总量为:12420吨。其中生化需氧量排放量75.762㎏;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97.478㎏;氨氮排放量1.354㎏;悬浮物排放量161.46㎏;总磷排放量2.236㎏。
(2)废气
国发制药厂的废气为锅炉燃料燃烧排放的废气。其锅炉为韩国进口4吨燃气锅炉,燃烧完全,干净环保,经检测废气排放符合(GB13271-2014)燃气锅炉II时段标准要求。2023年度废气排放量60.48万m?,其中氮氧化物排放量27.216㎏;二氧化硫排放量0㎏;颗粒物排放量5.383㎏。
(3)固废
一般固废的产生主要为中药提取后的中药材药渣,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办公生活垃圾,以及一些外包装的废纸箱。中药材药渣可以作为农肥或燃料使用,纸箱可以重复利用或卖给废品回收公司,生活垃圾及污泥外运填埋处理。2023年度一般固废的产生总量为78.295吨。其中:
①药渣:40.33吨;②纸箱:9.81吨;③污泥23.28吨;④生活垃圾:4.875吨。
(4)危废
国发制药厂危废全为维修过程上产生的少量的废机油,国发制药厂本年末危废贮存量为
131.57Kg,委托处置利用量0Kg,自行处置利用量0Kg。
(5)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
国发制药厂污水站由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改造升级,目前污水系统总体运行平稳,采用预处理-生化处理-深度处理工艺进行污水处理,日处理能力为240吨/天。国发制药厂污水站的污水处理系统及设施由专人负责管理、操作,并定期维护保养。生产废水经污水管网统一收集后进入国发制药厂污水站处理后达标排放,由国发制药厂总排口排入市政管道,最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否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 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外捐赠、公益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27.59 | |
其中:资金(万元) | ||
物资折款(万元) | 27.59 | |
惠及人数(人) | 24,200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制药厂通过北海红十字会向北海市教育系统捐赠珍珠明目滴眼液2.42万盒,支持北海中小学校的学生开展“爱护眼睛、缓解眼疲劳”公益活动,得到社会的好评。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康贤通、菁慧典通、吴培诚、许学斌、张凤香 | 注1 | 2020年5月28日至2023年5月30日 | 是 | 至2023年5月30日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康贤通、菁慧典通 | 注2 | 本承诺在签署后(2020年5月28日)将持续有效,直至承诺方不再为上市公司股东为止 | 是 | 本承诺在签署后将持续有效,直至承诺方不再为上市公司股东为止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关联交易 | 注3 | 本承诺(2020年5月28日作出)在承诺方作为上市公司的股东期间和之后的12个月内有效且不可撤销 | 是 | 本承诺在承诺方作为上市公司的股东期间和之后的12个月内有效且不可撤销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直接持有菁慧典通财产份额的康贤通、康贤娇、邓良平、朱贤宏、张琦、陆文雄、余江安进、陈晓京 | 注4 | 2020年5月28日至2023年5月30日 | 是 | 至2023年5月30日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通过菁慧典通合伙人余江安进创业间接持有菁慧典通财产份额的最终出资人程钢 | 注5 | 2020年5月28日至2023年5月30日 | 是 | 至2023年5月30日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通过菁慧典通合伙人余江安进间接持有菁慧典通财产份额的最终出资人莫卓华 | 注5 | 2020年5月28日至2023年5月30日 | 是 | 至2023年5月30日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股份限售承诺
1、承诺方所认购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的12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委托第三方管理该等股份。
2、(1)如标的公司(高盛生物)在2020年度、2021年度中任一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达到该年度承诺净利润数(含业绩差额,如适用)90%(含)及以上,或在2022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达到该年度承诺净利润数(含业绩差额,如适用)100%(含)及以上,则承诺方在当年度可解锁相应数量的股份计算公式如下:当年度可解锁股份数量=承诺方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总额×1/3;(2)如标的公司在2020年度、2021年度中任一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该年度承诺净利润数(含业绩差额,如适用)90%,或在2022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该年度承诺净利润数(含业绩差额,如适用)100%,但承诺方已根据《盈利补偿协议》约定履行了业绩补偿义务的,则承诺方在当年度可解锁相应数量的股份计算公式如下:当年度可解锁股份数量=承诺方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总额×1/3-承诺方在当年度以股份方式进行补偿的股份数量(在最后一个业绩补偿年度应包括期末资产减值股份补偿,如适用)。
3、承诺方所认购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至上述锁定期届满之日止,承诺方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的股份因上市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发生变动的,新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规定。
4、承诺方还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实施细则的规定以及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若上述锁定期与前述规定或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承诺方承诺将根据前述规定、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5、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承诺方不得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注2: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
1、承诺方(含承诺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营主体,下同)未在中国境内外任何区域从事或协助其他方从事与上市公司现有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
2、承诺方将不会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从事或协助其他方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的经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3、若上市公司从事新的业务领域,则承诺方亦不会从事与上市公司的新业务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活动,但经上市公司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4、承诺方将不会利用从上市公司获取的信息或其他资源以任何方式作出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5、如因承诺方违反本承诺函,导致上市公司遭受损失,承诺方将对由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做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并保证积极消除由此造成的任何不利影响。注3: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解决关联交易的承诺
1、承诺方将避免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会要求上市公司向承诺方或承诺方控制的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2、承诺方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自愿、公平、合理的市场定价原则,按照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进行,履行合法程序,依法签订协议,并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回避表决、信息披露等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因承诺方违反本承诺函,导致上市公司遭受损失,承诺方将对由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做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并保证积极消除由此造成的任何不利影响。
注4: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其他承诺
菁慧典通因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的股份在其承诺的股票锁定期内,本人/本企业将不以任何方式向其他方直接或间接转让本人/本企业持有的菁慧典通财产份额或从菁慧典通退伙,也不签署任何同意菁慧典通转让其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任何决议文件。菁慧典通通过本次交易取得上市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本企业转让和交易菁慧典通的股权将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办理。若中国证监会或其它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另有要求,本人/本企业承诺同意根据中国证监会或其它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注5: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其他承诺
菁慧典通因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的股份在其承诺的股票锁定期内:(1)作为菁慧典通有限合伙人之一,余江安进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承诺将不以任何方式向其他方直接或间接转让其持有的菁慧典通财产份额或从菁慧典通退伙,也不签署任何同意菁慧典通转让其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任何决议文件。(2)本人承诺不会以任何方式向其他方直接或间接转让持有的余江县安胜投资服务中心的财产份额或退伙,也不会以任何方式通过个人独资企业余江县安胜投资服务中心向其他方直接或间接转让其持有的余江安进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财产份额或退伙。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 | 影响金额 | 备 注 |
2022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项目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9,268.83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5,503.21 | |
未分配利润 | -19,190.02 | |
少数股东权益 | 2,955.64 | |
2022年度利润表项目 | ||
所得税费用 | 16,234.38 |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7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11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张恩学、李敬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张恩学:累计服务年限为8年(签署了公司2013年度-2017年度审计报告,2021年度-2023年度审计报告); 李敬:累计服务年限为2年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0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50万元,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司控股股东朱蓉娟及其一致行动人彭韬、姚芳媛被相关法院采取了限制消费措施。截至2024年4月15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到的执行信息如下:
序号 | 姓名 | 立案时间 | 案号 | 执行金额(元) | 执行法院 |
1 | 朱蓉娟 | 2024年1月30日 | (2024)鲁0105执恢92号 | 2,000,000 |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
2 | 朱蓉娟 | 2023年10月17日 | (2023)鲁0105执6553号 | 22,000,000 |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
3 | 朱蓉娟 | 2024年2月7日 | (2024)桂0103执3970号 | 21,926,153 |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
4 | 朱蓉娟 | 2024年2月7日 | (2024)桂0103执3972号 | 29,473,811 |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
5 | 朱蓉娟 | 2024年1月18日 | (2024)桂01执323号 | 1,853,806 |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6 | 朱蓉娟、彭韬 | 2024年2月1日 | (2024)川0105执1583号 | 27,067,409 |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
7 | 朱蓉娟、彭韬、国发集团 | 2023年9月1日 | (2023)桂0105执7214号 | 15,000,000 |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
8 | 朱蓉娟、彭韬 | 2023年6月15日 | (2023)琼0108执6602号 | 51,252,600 |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
9 | 朱蓉娟、彭韬 | 2024年3月29日 | (2024)桂0103执6131号 | 4,941,260 |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
10 | 朱蓉娟、彭韬 | 2024年3月29日 | (2024)桂0103执6122号 | 3,525,007 |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
11 | 朱蓉娟、彭韬 | 2024年3月29日 | (2024)桂0103执6116号 | 1,002,821 |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
12 | 朱蓉娟、彭韬 | 2024年3月29日 | (2024)桂0103执6118号 | 3,987,232 |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
13 | 朱蓉娟、彭韬 | 2024年3月29日 | (2024)桂0103执6115号 | 3,115,686 |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
14 | 朱蓉娟、彭韬 | 2024年3月29日 | (2024)桂0103执6117号 | 1,807,423 |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
15 | 朱蓉娟、彭韬 | 2024年3月29日 | (2024)桂0103执6128号 | 4,981,430 |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
16 | 彭韬 | 2024年2月22日 | (2024)桂01执1013号 | 49,623 |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17 | 姚芳媛 | 2023年10月30日 | (2023)桂01执3733号 | 69,045,134 |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至2024年4月15日,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司法冻结的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司法冻结、司法标记及轮候冻结数量 | 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朱蓉娟 | 75,400,542 | 14.38% | 75,400,542 | 100.00% | 14.38% |
彭韬 | 17,272,700 | 3.30% | 17,272,700 | 100.00% | 3.30% |
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329,371 | 0.44% | 179,371 | 7.70% | 0.03% |
姚芳媛 | 12,323,000 | 2.35% | 0 | 0 | 0 |
合计 | 107,325,613 | 20.47% | 92,852,613 | 86.51% | 17.71% |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全资子公司高盛生物与其参股公司广州深晓基因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为1,000万元人民币,2023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002.32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人 | 日常关联交易类别 | 2023年度预计金额 | 2023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
广州深晓基因科技有限公司 |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950.00 | 922.00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30.00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0 | 77.89 | |
向关联人提供租赁服务 | 20.00 | 2.43 | |
合计 | 1,000.00 | 1,002.32 |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方名称 | 租赁资产情况 | 租赁资产涉及金额 | 租赁起始日 | 租赁终止日 | 租赁收益 | 租赁收益确定依据 | 租赁收益对公司影响 | 是否关联交易 | 关联关系 |
公司 | 北海中青旅山水酒店有限公司 | 广西北海市北部湾中路3号的物业 | 3,737.78 | 2019-1-1 | 2033-12-31 | 163.66 | 市场价格 | 现金净流入量增加 | 否 |
租赁情况说明
2018年11月16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中青旅山水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物业租赁协议》,将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北部湾中路3号的物业(土地使用面积3,870平方米,建筑面积8,716.96平方米)及其全部配套设施设备整体出租给中青旅山水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租赁期为15年,即自2019年1月1日至2033年12月31日。租赁费用:首年租赁费用为70万元/年(首年考虑到对方需要对物业进行装修,租赁费用较低);第二、第三个租赁年度的租赁费用为人民币210万元/年;从第四年起每三年为一个递增周期,年租赁费用在上一个周期基础上递增7%。
2019年7月10日,公司与中青旅山水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海中青旅山水酒店有限公司签订了《物业租赁合同补充协议》,一致同意将原《物业租赁协议》之承租方变更为北海中青旅山水酒店有限公司。原《物业租赁协议》中约定的承租方权利义务、债权债务等全部转由北海中青旅山水酒店有限公司享有和承担。
详见2018年11月17日、2019年7月11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收回优峰(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进展
经公司2023年1月1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持有的优峰生物1%的股权以1,32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优峰生物的大股东北京优峰国际咨询有限公司。具体详见2023年1月1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收到全部的股权转让款。至2024年4月19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尚未办理完毕。
2、广州高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
经高盛生物2023年1月1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高盛生物同意对全资子公司广州国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其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0万元增至人民币3,000万元。工商变更登记已于2023年3月10日办理完毕,上述增资已实缴到位。
3、公司商誉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2020年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收购了高盛生物100%的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形成合并报表商誉金额2.54亿元。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实施完成上述并购后,每年末均依据中威正信出具的相关评估报告对商誉进行减值迹象的判断及减值测试。
根据中威正信出具的《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的广州高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资产组可回收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威正信评报字[2024]第9008号),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评估报告进行了审计确认。根据评估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本期计提商誉减值准备5,542.70万元,计入公司2023年度损益,致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5,542.70万元。
4、公司控股股东朱蓉娟持有公司的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情况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分别于2024年1月31日、2024年4月9日司法拍卖了朱蓉娟持有的公司1500万股(已过户成交)、600万股股份,详见公司2024年2月1日、2024年3月6日、2024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至2024年4月15日,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质押的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 比例 | 累计被质押 | 累计被司法冻结 | ||
数量 | 占其持股比例 | 数量 | 占其持股比例 | |||
朱蓉娟 | 75,400,542 | 14.38% | 52,440,000 | 69.55% | 75,400,542 | 100.00% |
彭韬 | 17,272,700 | 3.30% | 13,800,000 | 79.89% | 17,272,700 | 100.00% |
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329,371 | 0.44% | 2,150,000 | 92.30% | 179,371 | 7.70% |
姚芳媛 | 12,323,000 | 2.35% | 12,323,000 | 100.00% | 0 | 0 |
合计 | 107,325,613 | 20.47% | 80,713,000 | 75.20% | 92,852,613 | 86.51% |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4,018,367 | 2.67 | -14,018,367 | -14,018,367 | 0 | 0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14,018,367 | 2.67 | -14,018,367 | -14,018,367 | 0 | 0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4,205,510 | 0.80 | -4,205,510 | -4,205,510 | 0 | 0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9,812,857 | 1.87 | -9,812,857 | -9,812,857 | 0 | 0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510,179,981 | 97.33 | 14,018,367 | 14,018,367 | 524,198,348 | 100 | |||
1、人民币普通股 | 510,179,981 | 97.33 | 14,018,367 | 14,018,367 | 524,198,348 | 100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524,198,348 | 100.00 | 0 | 0 | 524,198,348 | 100.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5月30日,公司有14,018,367股限售流通股上市流通。内容详见2023年5月2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康贤通 | 7,009,183 | 7,009,183 | 0 | 0 |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 2023-5-30 |
广州菁慧典通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 4,205,510 | 4,205,510 | 0 | 0 |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 2023-5-30 |
吴培诚 | 1,401,837 | 1,401,837 | 0 | 0 |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 2023-5-30 |
许学斌 | 1,051,378 | 1,051,378 | 0 | 0 |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 2023-5-30 |
张凤香 | 350,459 | 350,459 | 0 | 0 |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 2023-5-30 |
合计 | 14,018,367 | 14,018,367 | 0 | 0 | / | / |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6,933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3,303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朱蓉娟 | 90,400,542 | 17.25 | 0 | 质押 | 67,440,000 | 境内自然人 | ||||
冻结 | 90,400,542 | |||||||||
北海市路港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19,353,064 | 3.69 | 0 | 无 | 国有法人 | |||||
彭韬 | 17,272,700 | 3.30 | 0 | 质押 | 13,800,000 | 境内自然人 | ||||
冻结 | 17,272,700 | |||||||||
姚芳媛 | -1,677,000 | 12,323,000 | 2.35 | 0 | 质押 | 12,323,000 | 境内自然人 | |||
盛世融邦(广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盛世融邦9号证券私募投资基金 | 9,160,040 | 9,160,040 | 1.75 | 0 | 无 | 其他 | ||||
广州菁慧典通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 -750,000 | 9,149,029 | 1.75 | 0 | 无 | 其他 | ||||
潘利斌 | -1,704,500 | 8,620,550 | 1.64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深圳市中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颖海龟医疗健康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7,760,000 | 7,760,000 | 1.48 | 0 | 无 | 其他 | ||||
盛世融邦(广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盛世融邦1号证券私募投资基金 | 7,340,000 | 7,340,000 | 1.40 | 0 | 无 | 其他 | ||||
广东金羊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羊套利cta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6,860,000 | 6,860,000 | 1.31 | 0 | 无 | 其他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朱蓉娟 | 90,400,542 | 人民币普通股 | 90,400,542 | |||||||
北海市路港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19,353,064 | 人民币普通股 | 19,353,064 | |||||||
彭韬 | 17,272,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7,272,700 | |||||||
姚芳媛 | 12,323,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323,000 | |||||||
盛世融邦(广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盛世融邦9号证券私募投资基金 | 9,160,040 | 人民币普通股 | 9,160,040 | |||||||
广州菁慧典通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 9,149,029 | 人民币普通股 | 9,149,029 | |||||||
潘利斌 | 8,620,550 | 人民币普通股 | 8,620,550 |
深圳市中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颖海龟医疗健康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7,7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760,000 | |
盛世融邦(广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盛世融邦1号证券私募投资基金 | 7,34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340,000 | |
广东金羊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羊套利cta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6,8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860,0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前10名股东中,朱蓉娟与彭韬是夫妻关系;朱蓉娟、姚芳媛分别持有南宁市东方之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65%、16%的股份。盛世融邦(广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盛世融邦9号证券私募投资基金、盛世融邦(广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盛世融邦1号证券私募投资基金为同一个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产品。 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朱蓉娟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现任南宁市东方之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南宁市柏辰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本图的持股比例为截至到2023年12月31日的数据。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朱蓉娟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现任南宁市东方之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南宁市柏辰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姓名 | 彭韬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现任广西汉高盛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广西阳明文化教育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 计 报 告
天健审〔2024〕2-219号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发股份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国发股份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国发股份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二)所述,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国发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朱蓉娟、彭韬夫妇持有的国发股份公司110,002,613股股份(占国发股份公司总股本的20.99%),其中被司法冻结和轮候冻结股份数量为107,852,613股,占其持有国发股份公司股份比例的98.05%。截至审计报告出具日,朱蓉娟所持股份累计被司法拍卖2,100万股,其中1,500万股已完成过户手续。上述1,500万股股份过户登记后,朱蓉娟、彭韬夫妇持有国发股份公司股份由20.99%下降到18.12%。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四、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 收入确认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五)、五(二)1及十四(一)。国发股份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医药批发、医药的生产和销售及DNA检测设备、耗材的生产与销售及相关服务。2023年度,国发股份公司营业收入金额为人民币36,915.46万元,其中医药相关业务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4,576.03万元,占营业收入的66.57%;DNA检测相关业务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1,688.6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31.66%。
由于营业收入是国发股份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国发股份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针对收入确认,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检查销售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适当;
(3) 按月度、产品、客户等对营业收入和毛利率实施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4) 选取项目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发票、出库单、发货单、运输单及客户签收单等;
(5) 结合应收账款函证,选取项目函证销售金额;
(6) 实施截止测试,评价营业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检查有无期后大额退回或冲红的情况;
(7) 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 商誉减值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六)2、三(二十一)、五(一)18。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国发股份公司商誉账面原值为人民币25,409.60万元,减值准备为人民币5,542.70万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9,866.90万元。
管理层将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确定。由于商誉金额重大,且商誉减值测试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因此我们将商誉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针对商誉减值,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了解与商誉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针对管理层以前年度就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所作估计,复核其结果或者管理层对其作出的后续重新估计;
(3) 评价管理层聘用的外部估值专家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
(4) 评价管理层在减值测试中使用的方法的适当性和一贯性;
(5) 评价管理层在减值测试中使用的重大假设的适当性,复核相关假设是否与总体经济环境、行业状况、经营情况、历史经验、运营计划等一致;
(6) 评价管理层在减值测试中使用的数据的适当性、相关性和可靠性,并复核减值测试中有关信息的一致性;
(7) 测试管理层对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计算是否准确;
(8) 检查与商誉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五、其他信息
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六、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国发股份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国发股份公司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国发股份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七、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
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国发股份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国发股份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 就国发股份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恩学(项目合伙人)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敬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155,261,413.75 | 170,858,268.06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2,565,000.00 | 16,293,954.00 |
应收账款 | 七、5 | 219,515,815.29 | 223,539,862.24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7 | 48,858,754.83 | 32,189,995.34 |
预付款项 | 七、8 | 7,813,254.17 | 10,289,036.08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3,708,187.23 | 2,714,880.25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10 | 79,996,924.96 | 84,921,944.31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1,400,646.19 | 2,452,975.91 |
流动资产合计 | 519,119,996.42 | 543,260,916.19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七、16 | 9,717,068.38 | 2,519,145.02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91,331,880.36 | 107,817,382.4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18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七、19 | 42,724,816.53 | 33,599,094.57 |
投资性房地产 | 七、20 | 37,377,750.97 | 40,717,973.68 |
固定资产 | 七、21 | 110,033,127.34 | 114,538,220.70 |
在建工程 | 七、22 | 4,824,104.32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3,396,214.54 | 4,571,371.61 |
无形资产 | 七、26 | 27,777,625.81 | 28,908,156.97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七、27 | 198,669,000.24 | 254,096,045.37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6,181,208.34 | 6,050,094.95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4,146,462.36 | 3,959,459.57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221,448.39 | 2,126,300.0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36,400,707.58 | 598,903,244.89 | |
资产总计 | 1,055,520,704.00 | 1,142,164,161.08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7,340,564.00 | 10,000,000.0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11,068,733.36 | 8,466,847.36 |
应付账款 | 七、36 | 63,443,289.90 | 59,000,022.68 |
预收款项 | 七、37 | 217,825.09 | 227,837.17 |
合同负债 | 七、38 | 20,675,780.62 | 38,065,956.05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10,555,501.76 | 15,080,598.03 |
应交税费 | 七、40 | 5,772,384.77 | 8,417,195.50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43,992,806.08 | 32,905,252.81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598,991.05 | 598,991.05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2,964,074.96 | 1,669,642.38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2,537,200.22 | 4,460,893.63 |
流动负债合计 | 168,568,160.76 | 178,294,245.61 | |
非流动负债: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5,505,009.10 | 2,852,957.49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29 | 2,143,019.41 | 1,053,682.23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7,648,028.51 | 3,906,639.72 | |
负债合计 | 176,216,189.27 | 182,200,885.3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524,198,348.00 | 524,198,348.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784,881,409.25 | 784,881,409.25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1,100,000.00 | -1,100,000.00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33,994,377.93 | 33,994,377.93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472,736,969.35 | -390,428,699.7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869,237,165.83 | 951,545,435.39 | |
少数股东权益 | 10,067,348.90 | 8,417,840.3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879,304,514.73 | 959,963,275.75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055,520,704.00 | 1,142,164,161.08 |
公司负责人:潘利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志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斌斌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6,842,213.88 | 53,140,029.44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11,148,050.33 | 14,643,433.80 |
应收款项融资 | 5,224,364.49 | 7,018,867.56 | |
预付款项 | 2,268,731.30 | 2,512,343.60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99,154,512.98 | 98,379,615.71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7,296,992.68 | 10,225,062.85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27,911.37 | ||
流动资产合计 | 172,162,777.03 | 185,919,352.96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575,828,433.74 | 593,037,384.01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3,200,000.00 | 10,000,000.00 | |
投资性房地产 | 37,377,750.97 | 40,717,973.68 | |
固定资产 | 70,733,657.59 | 71,185,199.73 | |
在建工程 | 4,824,104.32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25,471,773.33 | 26,251,809.39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554,292.23 | 1,932,508.17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21,448.39 | 2,076,300.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729,211,460.57 | 745,201,174.98 | |
资产总计 | 901,374,237.60 | 931,120,527.94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应付账款 | 2,206,823.75 | 3,968,120.57 | |
预收款项 | 22,936.02 | 22,936.02 | |
合同负债 | 1,002,802.42 | 3,015,203.50 | |
应付职工薪酬 | 1,808,137.60 | 2,605,883.75 | |
应交税费 | 443,939.73 | 1,626,342.78 | |
其他应付款 | 26,321,160.52 | 19,052,927.67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598,991.05 | 598,991.05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64,326.58 | 325,938.69 | |
流动负债合计 | 31,870,126.62 | 30,617,352.98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800,000.00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800,000.00 | ||
负债合计 | 32,670,126.62 | 30,617,352.9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524,198,348.00 | 524,198,348.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782,352,350.33 | 782,352,350.33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1,100,000.00 | -1,100,000.00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4,575,377.13 | 24,575,377.13 | |
未分配利润 | -461,321,964.48 | -429,522,900.5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868,704,110.98 | 900,503,174.96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901,374,237.60 | 931,120,527.94 |
公司负责人:潘利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志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斌斌
合并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369,154,644.31 | 459,684,048.23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369,154,644.31 | 459,684,048.23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381,309,930.77 | 425,784,791.32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277,457,171.39 | 331,469,606.52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3,436,852.50 | 3,594,373.39 |
销售费用 | 七、63 | 36,743,761.86 | 34,871,782.20 |
管理费用 | 七、64 | 53,973,901.94 | 51,276,523.60 |
研发费用 | 七、65 | 12,759,636.70 | 8,379,543.64 |
财务费用 | 七、66 | -3,061,393.62 | -3,807,038.03 |
其中:利息费用 | 372,678.07 | 505,050.00 | |
利息收入 | 3,578,521.39 | 4,713,589.91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1,233,911.02 | 2,379,105.49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9,789,887.71 | 12,664,840.81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9,895,384.60 | 13,469,587.88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7,125,721.96 | -267,139.03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5,759,028.14 | -5,381,758.50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58,418,128.50 | -1,122,999.28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113,595.69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77,762,697.83 | 42,284,902.09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442,704.93 | 77,105.18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245,106.09 | 251,463.73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77,565,098.99 | 42,110,543.54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3,593,662.03 | 5,461,413.31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1,158,761.02 | 36,649,130.23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1,158,761.02 | 36,649,130.23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2,308,269.56 | 34,841,980.19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49,508.54 | 1,807,150.04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81,158,761.02 | 36,649,130.23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82,308,269.56 | 34,841,980.19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149,508.54 | 1,807,150.04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6 | 0.07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6 | 0.07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潘利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志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斌斌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39,976,777.82 | 57,955,737.58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21,667,228.86 | 37,580,599.51 |
税金及附加 | 2,256,781.76 | 2,317,928.72 | |
销售费用 | 11,946,645.70 | 10,241,091.17 | |
管理费用 | 25,040,541.90 | 23,132,153.19 | |
研发费用 | 4,728,273.65 | 132,921.46 | |
财务费用 | -2,411,190.31 | -3,134,632.20 | |
其中:利息费用 | |||
利息收入 | 2,415,637.54 | 3,139,235.98 | |
加:其他收益 | 104,341.78 | 502,858.76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10,641,382.70 | 13,034,439.79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0,641,382.70 | 13,034,439.79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200,000.00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1,020.39 | -230,202.78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629,734.73 | -807,172.02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844.96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1,187,259.00 | 183,754.52 | |
加:营业外收入 | 386,620.66 | 32,957.52 | |
减:营业外支出 | 198,425.64 | 36,969.57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0,999,063.98 | 179,742.47 | |
减:所得税费用 | 800,000.00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1,799,063.98 | 179,742.47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1,799,063.98 | 179,742.47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31,799,063.98 | 179,742.47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潘利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志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斌斌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88,823,866.92 | 458,615,742.97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140,160.70 | 3,892,987.82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9 | 16,426,311.42 | 20,933,169.2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06,390,339.04 | 483,441,900.02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93,929,253.84 | 364,213,337.79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63,517,568.57 | 54,467,149.69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9,604,214.71 | 22,665,728.45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9 | 47,305,748.35 | 57,837,195.9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24,356,785.47 | 499,183,411.9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966,446.43 | -15,741,511.89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7,460,462.22 | 64,688.36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307,105.35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20.00 | 8,126,981.93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9,767,687.57 | 8,691,670.29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0,034,132.84 | 7,766,667.13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000,000.00 | 21,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034,132.84 | 28,766,667.13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733,554.73 | -20,074,996.84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500,000.00 | 700,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500,000.00 | 70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97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9 | 7,877,076.27 | 8,800,295.61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377,076.27 | 10,470,295.61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97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6,274.44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9 | 2,052,898.35 | 3,847,604.88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039,172.79 | 3,847,604.88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337,903.48 | 6,622,690.73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255.11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894,988.22 | -29,196,073.11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7,841,984.20 | 177,038,057.31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2,946,995.98 | 147,841,984.20 |
公司负责人:潘利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志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斌斌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6,098,145.11 | 63,372,320.34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492,461.25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59,703.44 | 2,522,447.16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7,757,848.55 | 66,387,228.75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5,515,142.46 | 35,968,965.42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7,043,546.27 | 16,247,781.57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6,089,744.73 | 4,888,802.82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9,668,118.75 | 24,949,670.7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8,316,552.21 | 82,055,220.5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558,703.66 | -15,667,991.79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7,460,462.22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307,105.35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7,534.93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649,176.68 | 13,433,678.08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8,416,744.25 | 13,441,213.01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6,655,856.15 | 2,770,140.89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500,000.00 | 9,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155,856.15 | 11,770,140.89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260,888.10 | 1,671,072.12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297,815.56 | -13,996,919.67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3,140,029.44 | 67,136,949.11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6,842,213.88 | 53,140,029.44 |
公司负责人:潘利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志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斌斌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524,198,348.00 | 784,881,409.25 | -1,100,000.00 | 33,994,377.93 | -390,428,699.79 | 951,545,435.39 | 8,417,840.36 | 959,963,275.7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24,198,348.00 | 784,881,409.25 | -1,100,000.00 | 33,994,377.93 | -390,428,699.79 | 951,545,435.39 | 8,417,840.36 | 959,963,275.7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82,308,269.56 | -82,308,269.56 | 1,649,508.54 | -80,658,761.0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2,308,269.56 | -82,308,269.56 | 1,149,508.54 | -81,158,761.0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500,000.00 | 500,00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500,000.00 | 50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24,198,348.00 | 784,881,409.25 | -1,100,000.00 | 33,994,377.93 | -472,736,969.35 | 869,237,165.83 | 10,067,348.90 | 879,304,514.73 |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524,198,348.00 | 784,881,409.25 | -1,100,000.00 | 33,994,377.93 | -425,270,679.98 | 916,703,455.20 | 5,910,690.32 | 922,614,145.5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24,198,348.00 | 784,881,409.25 | -1,100,000.00 | 33,994,377.93 | -425,270,679.98 | 916,703,455.20 | 5,910,690.32 | 922,614,145.5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4,841,980.19 | 34,841,980.19 | 2,507,150.04 | 37,349,130.2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4,841,980.19 | 34,841,980.19 | 1,807,150.04 | 36,649,130.2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700,000.00 | 700,00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700,000.00 | 70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24,198,348.00 | 784,881,409.25 | -1,100,000.00 | 33,994,377.93 | -390,428,699.79 | 951,545,435.39 | 8,417,840.36 | 959,963,275.75 |
公司负责人:潘利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志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斌斌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524,198,348.00 | 782,352,350.33 | -1,100,000.00 | 24,575,377.13 | -429,522,900.50 | 900,503,174.9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24,198,348.00 | 782,352,350.33 | -1,100,000.00 | 24,575,377.13 | -429,522,900.50 | 900,503,174.9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1,799,063.98 | -31,799,063.9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1,799,063.98 | -31,799,063.9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24,198,348.00 | 782,352,350.33 | -1,100,000.00 | 24,575,377.13 | -461,321,964.48 | 868,704,110.98 |
项目 | 2022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524,198,348.00 | 782,352,350.33 | -1,100,000.00 | 24,575,377.13 | -429,702,642.97 | 900,323,432.4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24,198,348.00 | 782,352,350.33 | -1,100,000.00 | 24,575,377.13 | -429,702,642.97 | 900,323,432.4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79,742.47 | 179,742.4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79,742.47 | 179,742.4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24,198,348.00 | 782,352,350.33 | -1,100,000.00 | 24,575,377.13 | -429,522,900.50 | 900,503,174.96 |
公司负责人:潘利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志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斌斌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桂体改股字〔1992〕50号文批准,定向募集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1993年1月22日在北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50500198228069W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524,198,348.00元,股份总数524,198,348股(每股面值1元),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为524,198,348股。公司股票已于2003年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本公司属批发行业。主要经营活动为批发零售各类药品、医疗器械,生产并销售珍珠明目滴眼液等中成药,DNA检测设备、耗材的销售及检测服务和艺术品销售。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2024年4月19日第十一届第五次董事会批准对外报出。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金融工具减值、存货、固定资产折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在建工程项目 | 单项在建工程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3% |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付账款 | 单项应付账款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3% |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其他应付款 | 单项其他应付款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3% |
重要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 单项投资活动现金流量金额超过资产总额5% |
重要的筹资活动现金流量 | 单项筹资活动现金流量金额超过资产总额5% |
重要的子公司、非全资子公司 | 公司将资产总额/收入总额/利润总额超过集团总资产/总收入/利润总额的15%的子公司确定为重要子公司 |
重要的联营企业 | 公司将资产总额/收入总额/利润总额超过集团总资产/总收入/利润总额的15%的子公司确定为重要联营企业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控制的判断
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可变回报金额的,认定为控制。
2.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2. 当公司为共同经营的合营方时,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1) 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 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 确认出售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 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资产所产生的收入;
(5) 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1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3) 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 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 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①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②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 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 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 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 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2)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 金融工具减值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
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对于租赁应收款、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 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 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7.预期信用损失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1)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
组合类别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 票据类型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 ||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其他应收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其他应收款——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应收款项组合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长期应收款——项目组合 | 款项性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2)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 龄 | 应收账款 预期信用损失率(%) | 他应收款 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下同) | 5 | 5 |
1-2年 | 10 | 10 |
2-3年 | 20 | 20 |
3-4年 | 50 | 50 |
4年以上 | 100 | 100 |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账龄自款项实际发生的月份起算。
(3)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的认定标准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12.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见第十节财务报告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1、金融工具。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见第十节财务报告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1、金融工具。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见第十节财务报告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1、金融工具。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见第十节财务报告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1、金融工具。
13.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见第十节财务报告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1、金融工具。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见第十节财务报告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1、金融工具。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见第十节财务报告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1、金融工具。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见第十节财务报告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1、金融工具。
14.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融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见第十节财务报告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1、金融工具。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见第十节财务报告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1、金融工具。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见第十节财务报告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1、金融工具。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见第十节财务报告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1、金融工具。
15.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见第十节财务报告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1、金融工具。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见第十节财务报告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1、金融工具。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见第十节财务报告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1、金融工具。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见第十节财务报告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1、金融工具。
16.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
3. 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4.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7.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见第十节财务报告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1、金融工具。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见第十节财务报告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1、金融工具。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见第十节财务报告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1、金融工具。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见第十节财务报告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1、金融工具。
18.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 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 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公司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因公司无法控制的下列原因之一,导致非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未能在一年内完成,且公司仍然承诺出售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继续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 买方或其他方意外设定导致出售延期的条件,公司针对这些条件已经及时采取行动,且预计能够自设定导致出售延期的条件起一年内顺利化解延期因素;(2) 因发生罕见情况,导致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未能在一年内完成出售,公司在最初一年内已经针对这些新情况采取必要措施且重新满足了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
初始计量和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除企业合并中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外,由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以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初始计量金额而产生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2) 资产减值损失转回的会计处理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
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
(3) 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以及终止确认的会计处理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 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 可收回金额。
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已经被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且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确认为终止经营:
(1) 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 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 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终止经营的列报方法:公司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期间的终止经营损益列报。终止经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期间的持续经营损益列报。
19.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 投资成本的确定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 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
(1) 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原则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公司结合分步交易的各个步骤的交易协议条款、分别取得的处置对价、出售股权的对象、处置方式、处置时点等信息来判断分步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多次交易事项属于“一揽子交易”:
1) 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 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 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 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 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
1) 个别财务报表
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2) 合并财务报表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3)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
1) 个别财务报表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 合并财务报表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0.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1. 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2. 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并采用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21.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10-40 | 3 | 2.4-9.7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8-20 | 3 | 4.8-12.1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7-10 | 3 | 9.7-13.9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3 | 9.7-19.4 |
2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 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类 别 | 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
机器设备 | 安装调试后达到设计要求或合同规定的标准 |
工程施工 |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完成验收时点 |
23.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 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 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 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 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24.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1.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其他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如下:
项 目 |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 | 摊销方法 | |
土地使用权 | 40-50年 | 参照不动产产权证使用期限 | 直线法 |
专有技术 | 5-20年 | 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 |
其他 | 5年 | 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
(1) 人员人工费用
人员人工费用包括公司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研发人员同时服务于多个研究开发项目的,人工费用的确认依据公司管理部门提供的各研究开发项目研发人员的工时记录,在不同研究开发项目间按比例分配。
(2) 物料消耗
物料消耗指公司为实施研究开发活动而实际发生的直接消耗的材料
(3) 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
折旧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
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同时又用于非研发活动的,对该类仪器、设备使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折旧费按实际工时,采用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研发设施的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支出进行归集,在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4) 使用权资产摊销费用
使用权资产摊销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资产租赁费用。
(5)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是指公司委托境内外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研究开发活动成果为公司所拥有,且与公司的主要经营业务紧密相关)。
(6) 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是指上述费用之外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差旅费、交通费等。
2.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27.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9.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30.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1)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2)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3) 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 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 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1.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 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2. 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32.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3.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4. 收入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 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 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 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3) 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 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 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 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 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 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 收入计量原则
(1) 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2) 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3)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4)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按时点确认的收入
公司销售及批发医药产品,销售DNA检测仪器及耗材、司法鉴定服务、艺术品等产品,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内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且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外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取得提单,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
(2) 按履约进度确认的收入
公司提供包括技术培训、精准治疗指导咨询、DNA测序及数据库建库等技术服务,由于公司履约的同时客户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35.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如果合同取得成本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 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公司对于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转让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 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2)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4.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37.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 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 企业合并;(2) 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5.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1)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2)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38.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1)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2)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3) 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4) 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公司按照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
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1) 经营租赁
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
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9.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分部报告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公司的经营分部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 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 能够通过分析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40.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9,268.83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5,503.21 | |
未分配利润 | -19,190.02 | |
少数股东权益 | 2,955.64 |
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 所得税费用 | 16,234.38 |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1.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3%、9%、6%、5%、3%、1% |
消费税 | 应纳税销售额 | 10%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 1.2%、12%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7%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2%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20%、2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广州高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州高盛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 15% |
广东正航司法鉴定中心(以下简称广东正航公司)、广州国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发生物公司)、广东高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盛信息公司) | 20% |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 | 2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 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公司、北京香雅医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香雅公司)及广东正航公司享受上述税收优惠。
2.企业所得税
高盛生物于2022年12月22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244011199),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优惠税率执行。
广州高盛智造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2344012800),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优惠税率执行。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广东正航公司、国发生物公司及高盛信息公司符合小微企业的标准,报告期内享受上述所得税税收优惠。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60,138.29 | 80,795.01 |
银行存款 | 142,627,027.66 | 148,005,728.71 |
银行存款--应计利息 | 191,644.95 | |
其他货币资金 | 12,382,602.85 | 22,771,744.34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
合计 | 155,261,413.75 | 170,858,268.06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
1)期末银行存款中受限资金包括ETC冻结资金2,000.00元。
2)期末其他货币资金系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7,589,237.26元、保函保证金569,590.22元、微信或POS机刷卡余额261,830.03元及因与客户开展业务而开立的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账户(账户尾号5647)余额3,961,945.34元。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6,033,954.00 | |
商业承兑票据 | 2,565,000.00 | 10,260,000.00 |
合计 | 2,565,000.00 | 16,293,954.00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
商业承兑票据 | 2,100,000.00 | |
合计 | 2,100,000.00 |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700,000.00 | 100.00 | 135,000.00 | 5.00 | 2,565,000.00 | 16,833,954.00 | 100.00 | 540,000.00 | 3.21 | 16,293,954.00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6,033,954.00 | 35.84 | 6,033,954.00 | |||||||
商业承兑汇票 | 2,700,000.00 | 100.00 | 135,000.00 | 5.00 | 2,565,000.00 | 10,800,000.00 | 64.16 | 540,000.00 | 5.00 | 10,260,000.00 |
合计 | 2,700,000.00 | / | 135,000.00 | / | 2,565,000.00 | 16,833,954.00 | / | 540,000.00 | / | 16,293,954.0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商业承兑汇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2,700,000.00 | 135,000.00 | 5.00 |
合计 | 2,700,000.00 | 135,000.00 | 5.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40,000.00 | -405,000.00 | 135,000.00 | |||
合计 | 540,000.00 | -405,000.00 | 135,000.0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61,554,831.25 | 190,074,142.87 |
1年以内小计 | 161,554,831.25 | 190,074,142.87 |
1至2年 | 58,838,719.91 | 36,079,699.43 |
2至3年 | 12,272,827.01 | 9,210,717.94 |
3至4年 | 6,531,232.14 | 6,258,245.36 |
4至5年 | 4,039,599.59 | 1,733,448.31 |
5年以上 | 91,701,999.76 | 91,189,406.29 |
合计 | 334,939,209.66 | 334,545,660.20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49,568,953.68 | 14.80 | 49,568,953.68 | 100.00 | 49,568,953.68 | 14.82 | 49,568,953.68 | 100.00 | ||
其中: | ||||||||||
单项计提 | 49,568,953.68 | 14.80 | 49,568,953.68 | 100.00 | 49,568,953.68 | 14.82 | 49,568,953.68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85,370,255.98 | 85.20 | 65,854,440.69 | 23.08 | 219,515,815.29 | 284,976,706.52 | 85.18 | 61,436,844.28 | 21.56 | 223,539,862.24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285,370,255.98 | 85.20 | 65,854,440.69 | 23.08 | 219,515,815.29 | 284,976,706.52 | 85.18 | 61,436,844.28 | 21.56 | 223,539,862.24 |
合计 | 334,939,209.66 | / | 115,423,394.37 | / | 219,515,815.29 | 334,545,660.20 | / | 111,005,797.96 | / | 223,539,862.2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广西防城港市兴泰海水产品开发有限公司 | 4,054,469.86 | 4,054,469.86 | 100.00 | 预计逾期货款收回的信用风险高 |
广西南宁朝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2,219,600.00 | 2,219,600.00 | 100.00 | |
广东康生药业有限公司 | 1,970,999.24 | 1,970,999.24 | 100.00 | |
江苏常隆化工有限公司 | 1,067,837.50 | 1,067,837.50 | 100.00 | |
其他客户 | 40,256,047.08 | 40,256,047.08 | 100.00 | |
合计 | 49,568,953.68 | 49,568,953.68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61,554,831.25 | 8,077,741.57 | 5.00 |
1-2年 | 58,838,719.91 | 5,883,871.98 | 10.00 |
2-3年 | 12,272,827.01 | 2,454,565.40 | 20.00 |
3-4年 | 6,531,232.14 | 3,265,616.07 | 50.00 |
4-5年 | 4,039,599.59 | 4,039,599.59 | 100.00 |
5年以上 | 42,133,046.08 | 42,133,046.08 | 100.00 |
合计 | 285,370,255.98 | 65,854,440.69 | 23.08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49,568,953.68 | 49,568,953.68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1,436,844.28 | 4,417,596.41 | 65,854,440.69 | |||
合计 | 111,005,797.96 | 4,417,596.41 | 115,423,394.3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北海市人民医院 | 48,578,267.63 | 48,578,267.63 | 14.50 | 3,213,948.11 | |
北海市第二人民医院 | 28,957,175.58 | 28,957,175.58 | 8.65 | 1,878,855.75 | |
灵山县人民医院 | 6,499,789.88 | 6,499,789.88 | 1.94 | 324,989.49 | |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医院 | 6,429,430.01 | 6,429,430.01 | 1.92 | 3,283,001.67 | |
江门市公安局蓬江分局 | 6,374,380.00 | 6,374,380.00 | 1.90 | 1,722,592.75 | |
合计 | 96,839,043.10 | 96,839,043.10 | 28.91 | 10,423,387.7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5,224,364.49 | 11,587,314.17 |
应收账款 | 43,634,390.34 | 20,602,681.17 |
合 计 | 48,858,754.83 | 32,189,995.34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953,885.05 | |
合计 | 953,885.05 |
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具有较高信用的商业银行,由其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不获支付的可能性较低,故公司将已背书或贴现的该等银行承兑汇票予以终止确认。但如果该等票据到期不获支付,依据《票据法》之规定,公司仍将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1,419,280.45 | 100.00 | 2,560,525.62 | 4.98 | 48,858,754.83 | 33,274,346.98 | 100.00 | 1,084,351.64 | 3.26 | 32,189,995.34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5,224,364.49 | 10.16 | 5,224,364.49 | 11,587,314.17 | 34.82 | 11,587,314.17 | ||||
应收账款 | 46,194,915.96 | 89.84 | 2,560,525.62 | 5.54 | 43,634,390.34 | 21,687,032.81 | 65.18 | 1,084,351.64 | 5.00 | 20,602,681.17 |
合计 | 51,419,280.45 | / | 2,560,525.62 | / | 48,858,754.83 | 33,274,346.98 | / | 1,084,351.64 | / | 32,189,995.3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银行承兑汇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融资款项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5,224,364.49 | ||
合计 | 5,224,364.49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账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融资款项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 46,194,915.96 | 2,560,525.62 | 5.54 |
合计 | 46,194,915.96 | 2,560,525.62 | 5.54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减值准备 | 1,084,351.64 | 1,476,173.98 | 2,560,525.62 | |||
合计 | 1,084,351.64 | 1,476,173.98 | 2,560,525.6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7,703,831.81 | 98.60 | 10,132,350.54 | 98.48 |
1至2年 | 69,343.40 | 0.89 | 102,329.57 | 0.99 |
2至3年 | 8,313.57 | 0.11 | 22,995.36 | 0.22 |
3年以上 | 31,765.39 | 0.40 | 31,360.61 | 0.31 |
合计 | 7,813,254.17 | 100.00 | 10,289,036.08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湖南易能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2,192,000.00 | 28.05 |
广州中乔方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333,500.00 | 17.07 |
安捷伦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 453,089.11 | 5.80 |
广州合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59,703.00 | 3.32 |
广州新务科学技术有限公司 | 256,835.00 | 3.29 |
合计 | 4,495,127.11 | 57.5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3,708,187.23 | 2,714,880.25 |
合计 | 3,708,187.23 | 2,714,880.2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3,156,956.89 | 1,197,149.90 |
1年以内小计 | 3,156,956.89 | 1,197,149.90 |
1至2年 | 537,556.94 | 1,025,361.14 |
2至3年 | 272,221.18 | 565,816.69 |
3至4年 | 30,318.61 | 404,218.95 |
4至5年 | 224,575.25 | 100,847.72 |
5年以上 | 31,951,455.15 | 31,850,607.43 |
合计 | 36,173,084.02 | 35,144,001.83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3,064,990.14 | 1,782,605.80 |
应收暂付款 | 740,871.51 | 1,737,101.59 |
历史遗留款项 | 20,736,863.60 | 20,736,863.60 |
其他 | 11,630,358.77 | 10,887,430.84 |
合计 | 36,173,084.02 | 35,144,001.83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59,857.49 | 102,536.12 | 32,266,727.97 | 32,429,121.58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26,877.85 | 26,877.85 | ||
--转入第三阶段 | -27,222.12 | 27,222.12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24,868.21 | -48,436.15 | -40,656.85 | 35,775.21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157,847.85 | 53,755.70 | 32,253,293.24 | 32,464,896.79 |
各阶段划分依据:第一阶段是指其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第二阶段是指其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第三阶段是指其他应收款已发生信用减值。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1,504,337.60 | 15,318.61 | 21,519,656.21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0,924,783.98 | 20,456.60 | 10,945,240.58 | |||
合计 | 32,429,121.58 | 35,775.21 | 32,464,896.7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南宁万安特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 5,500,000.00 | 15.21 | 历史遗留款项 | 5年以上 | 5,500,000.00 |
广西迈迪森药业有限公司 | 2,529,070.00 | 6.99 | 历史遗留款项 | 5年以上 | 2,529,070.00 |
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 | 1,600,000.00 | 4.42 | 历史遗留款项 | 5年以上 | 1,600,000.00 |
原生物农药业务历史遗留款 | 1,453,269.20 | 4.02 | 历史遗留款项 | 5年以上 | 1,453,269.20 |
张春飞 | 1,166,337.12 | 3.22 | 历史遗留款项 | 5年以上 | 1,166,337.12 |
合计 | 12,248,676.32 | 33.86 | / | / | 12,248,676.32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2,042,853.49 | 2,042,853.49 | 2,968,158.63 | 2,968,158.63 | ||
在产品 | 3,156,469.21 | 169,187.26 | 2,987,281.95 | 3,702,927.26 | 3,702,927.26 | |
库存商品 | 66,657,064.77 | 2,489,927.86 | 64,167,136.91 | 63,230,836.02 | 1,694,413.42 | 61,536,422.60 |
发出商品 | 52,022.14 | 52,022.14 | 657,293.07 | 657,293.07 | ||
包装物 | 1,977,907.60 | 1,977,907.60 | 2,214,675.41 | 2,214,675.41 | ||
合同履约成本 | 8,403,360.40 | 8,403,360.40 | 13,486,092.56 | 13,486,092.56 | ||
其他 | 366,362.47 | 366,362.47 | 356,374.78 | 356,374.78 | ||
合计 | 82,656,040.08 | 2,659,115.12 | 79,996,924.96 | 86,616,357.73 | 1,694,413.42 | 84,921,944.31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145,996.02 | 145,996.02 | ||||
在产品 | 187,698.09 | 18,510.83 | 169,187.26 | |||
库存商品 | 1,694,413.42 | 1,246,000.13 | 450,485.69 | 2,489,927.86 | ||
包装物 | 10,645.29 | 10,645.29 | ||||
合计 | 1,694,413.42 | 1,590,339.53 | 625,637.83 | 2,659,115.12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项 目 | 确定可变现净值 的具体依据 | 本期转销 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
原材料 | 相关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 | 本期已将期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售出 |
在产品 | ||
包装物 | ||
库存商品 | 相关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 |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本期摊销 | 本期计提减值 | 期末数 |
合同履约成本 | 13,486,092.56 | 8,837,752.46 | 13,920,484.62 | 8,403,360.40 | |
小 计 | 13,486,092.56 | 8,837,752.46 | 13,920,484.62 | 8,403,360.4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及认证进项税 | 318,847.02 | 509,406.58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1,081,799.17 | 1,943,569.33 |
合计 | 1,400,646.19 | 2,452,975.91 |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融资租赁款 | |||||||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 2,646,066.03 | 150,000.00 | 2,496,066.03 | 2,519,145.02 | 2,519,145.02 | ||
其中:未实现融资收益 | 353,933.97 | 353,933.97 | 480,854.98 | 480,854.98 | 4.75%-4.85% | ||
分期收款提供劳务 | 7,305,484.89 | 84,482.54 | 7,221,002.35 | ||||
其中:未实现融资收益 | 1,461,570.77 | 1,461,570.77 | 4.82% | ||||
合计 | 9,951,550.92 | 234,482.54 | 9,717,068.38 | 2,519,145.02 | 2,519,145.02 | /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9,951,550.92 | 100.00 | 234,482.54 | 2.36 | 9,717,068.38 | 2,519,145.02 | 100.00 | 2,519,145.02 | ||
其中: | ||||||||||
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9,951,550.92 | 100.00 | 234,482.54 | 2.36 | 9,717,068.38 | 2,519,145.02 | 100.00 | 2,519,145.02 | ||
合计 | 9,951,550.92 | / | 234,482.54 | / | 9,717,068.38 | 2,519,145.02 | / | / | 2,519,145.0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34,482.54 | 234,482.54 | ||||
合计 | 234,482.54 | 234,482.5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南京华大共赢一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105,695,843.21 | 4,260,462.22 | -10,641,382.70 | 2,307,105.35 | 88,486,892.94 | ||||||
广州深晓基因科技有限公司 | 2,121,539.24 | 723,448.18 | 2,844,987.42 | ||||||||
小计 | 107,817,382.45 | 4,260,462.22 | -9,917,934.52 | 2,307,105.35 | 91,331,880.36 | ||||||
合计 | 107,817,382.45 | 4,260,462.22 | -9,917,934.52 | 2,307,105.35 | 91,331,880.36 |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其他 | |||||||
北海银湾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
合计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说明:对北海银湾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的账面余额为1,100,00.00元,公允价值变动-1,100,000.00元,期末账面价值为0.00元。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42,724,816.53 | 33,599,094.57 |
其中:权益工具投资 | 42,724,816.53 | 33,599,094.57 |
合 计 | 42,724,816.53 | 33,599,094.5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97,126,225.39 | 97,126,225.39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97,126,225.39 | 97,126,225.39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56,408,251.71 | 56,408,251.71 |
2.本期增加金额 | 3,340,222.71 | 3,340,222.71 |
(1)计提或摊销 | 3,340,222.71 | 3,340,222.71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59,748,474.42 | 59,748,474.4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7,377,750.97 | 37,377,750.97 |
2.期初账面价值 | 40,717,973.68 | 40,717,973.68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10,033,127.34 | 114,538,220.70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110,033,127.34 | 114,538,220.7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29,909,027.80 | 106,285,746.47 | 11,259,967.27 | 13,938,812.53 | 261,393,554.07 |
2.本期增加金额 | 346,368.18 | 1,930,796.48 | 729,725.67 | 3,219,312.77 | 6,226,203.10 |
(1)购置 | 346,368.18 | 1,930,796.48 | 729,725.67 | 3,219,312.77 | 6,226,203.10 |
3.本期减少金额 | 144,944.24 | 1,720,319.25 | 62,740.00 | 325,202.76 | 2,253,206.25 |
(1)处置或报废 | 144,944.24 | 1,720,319.25 | 62,740.00 | 325,202.76 | 2,253,206.25 |
4.期末余额 | 130,110,451.74 | 106,496,223.70 | 11,926,952.94 | 16,832,922.54 | 265,366,550.92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52,404,487.46 | 77,866,969.30 | 6,204,249.82 | 9,956,659.78 | 146,432,366.36 |
2.本期增加金额 | 3,275,574.94 | 4,167,681.43 | 843,094.22 | 951,657.50 | 9,238,008.09 |
(1)计提 | 3,275,574.94 | 4,167,681.43 | 843,094.22 | 951,657.50 | 9,238,008.09 |
3.本期减少金额 | 128,733.58 | 1,657,656.95 | 59,603.00 | 314,668.19 | 2,160,661.72 |
(1)处置或报废 | 128,733.58 | 1,657,656.95 | 59,603.00 | 314,668.19 | 2,160,661.72 |
4.期末余额 | 55,551,328.82 | 80,376,993.78 | 6,987,741.04 | 10,593,649.09 | 153,509,712.7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422,967.01 | 422,967.0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400,743.84 | 1,400,743.84 | |||
(1)计提 | 1,400,743.84 | 1,400,743.8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1,823,710.85 | 1,823,710.85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4,559,122.92 | 24,295,519.07 | 4,939,211.90 | 6,239,273.45 | 110,033,127.34 |
2.期初账面价值 | 77,504,540.34 | 27,995,810.16 | 5,055,717.45 | 3,982,152.75 | 114,538,220.70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房屋及建筑物 | 673,695.23 |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医药物流园 | 5,739,415.25 | 权证尚在办理之中 |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公允价值和处置费用的确定方式 | 关键参数 | 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医学影像中心资产减值 | 1,489,707.07 | 88,963.23 | 1,400,743.84 | 根据预计废料价值扣除处置费用后的净值确定 | 根据资产账面原值3%确定 | 预计废料价值扣除处置费用后的净值 |
合计 | 1,489,707.07 | 88,963.23 | 1,400,743.84 | / | / | / |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4,824,104.32 |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4,824,104.3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口服液车间净化改造项目 | 1,803,105.47 | 1,803,105.47 | ||||
提取车间改扩建项目 | 1,526,548.67 | 1,526,548.67 | ||||
消毒液成品仓库建设项目 | 1,483,299.74 | 1,483,299.74 | ||||
水解车间技改项目 | 11,150.44 | 11,150.44 | ||||
合 计 | 4,824,104.32 | 4,824,104.32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6,996,817.90 | 6,996,817.90 |
2.本期增加金额 | 696,873.00 | 696,873.00 |
其中:租入 | 696,873.00 | 696,873.00 |
3.本期减少金额 | 2,127,000.87 | 2,127,000.87 |
其中:处置 | 2,127,000.87 | 2,127,000.87 |
4.期末余额 | 5,566,690.03 | 5,566,690.03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425,446.29 | 2,425,446.29 |
2.本期增加金额 | 1,872,030.07 | 1,872,030.07 |
(1)计提 | 1,872,030.07 | 1,872,030.07 |
3.本期减少金额 | 2,127,000.87 | 2,127,000.87 |
(1)处置 | 2,127,000.87 | 2,127,000.87 |
4.期末余额 | 2,170,475.49 | 2,170,475.4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396,214.54 | 3,396,214.54 |
2.期初账面价值 | 4,571,371.61 | 4,571,371.61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有技术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5,524,053.28 | 6,594,591.64 | 1,192,001.41 | 53,310,646.33 |
2.本期增加金额 | 171,397.53 | 171,397.53 | ||
(1)购置 | 171,397.53 | 171,397.5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45,524,053.28 | 6,594,591.64 | 1,363,398.94 | 53,482,043.86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7,661,581.42 | 5,802,591.64 | 938,316.30 | 24,402,489.36 |
2.本期增加金额 | 914,325.48 | 258,333.33 | 129,269.88 | 1,301,928.69 |
(1)计提 | 914,325.48 | 258,333.33 | 129,269.88 | 1,301,928.69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18,575,906.90 | 6,060,924.97 | 1,067,586.18 | 25,704,418.05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6,948,146.38 | 533,666.67 | 295,812.76 | 27,777,625.81 |
2.期初账面价值 | 27,862,471.86 | 792,000.00 | 253,685.11 | 28,908,156.97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高盛生物 | 253,810,921.85 | 253,810,921.85 | ||||
广东正航 | 285,123.52 | 285,123.52 | ||||
合计 | 254,096,045.37 | 254,096,045.37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处置 | |||||
高盛生物 | 55,427,045.13 | 55,427,045.13 | ||||
合计 | 55,427,045.13 | 55,427,045.13 |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所属资产组或组合的构成及依据 | 所属经营分部及依据 | 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
高盛生物 | 资产组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使用权资产和商誉 | DNA检测设备、耗材及检测服务 | 是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预测期的年限 | 预测期的关键参数(增长率、利润率等) | 预测期内的参数的确定依据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等)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高盛生物 | 273,427,045.13 | 218,000,000.00 | 55,427,045.13 | 5年 | 预测期间营业收入增长率依次为11.80%、14.37%、12.58%、10.10%、5.06%。营业利润率依次为11.86%、13.49%、14.59%、15.28%、15.45%。 | 依据公司历史经营情况、行业发展趋势及管理层未来规划等 | 预测期第五年达到稳定,第六年及永续期增长率为0,收入及利润率等参数保持预测期第五年状态 | 依据公司历史经营情况、行业发展趋势及管理层未来规划等 |
合计 | 273,427,045.13 | 218,000,000.00 | 55,427,045.13 | / | / | / | / | / |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 上期商誉减值金额 | ||||||
本期 | 上期 | 本期 | 上期 | |||||
承诺业绩 | 实际业绩 | 完成率(%) | 承诺业绩 | 实际业绩 | 完成率(%) | |||
高盛生物 | 34,200,000.00 | 40,780,364.62 | 119.2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医药门店改造 | 184,009.78 | 141,287.13 | 121,111.71 | 204,185.20 | |
绿化补偿费 | 1,050,000.00 | 100,000.00 | 950,000.00 | ||
办公室装修 | 861,147.78 | 514,142.97 | 494,898.43 | 880,392.32 | |
其他 | 3,954,937.39 | 1,325,475.25 | 1,133,781.82 | 4,146,630.82 | |
合计 | 6,050,094.95 | 1,980,905.35 | 1,849,791.96 | 6,181,208.34 |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7,701,879.14 | 3,345,523.95 | 13,176,387.43 | 2,721,900.63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5,096,906.20 | 764,535.93 | 1,455,347.87 | 218,302.18 |
可抵扣亏损 | 4,505,750.26 | 675,862.54 | 6,399,447.21 | 959,917.08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866,233.60 | 129,935.04 | 267,139.03 | 40,070.85 |
租赁负债 | 7,599,087.40 | 491,229.36 | 4,478,716.56 | 701,647.23 |
合 计 | 35,769,856.60 | 5,407,086.82 | 25,777,038.10 | 4,641,837.97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企业合并公允价值增加 | 1,107,715.58 | 163,921.42 | 1,403,616.97 | 209,667.96 |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 4,860,436.59 | 729,065.49 | 5,390,073.75 | 808,511.06 |
使用权资产 | 3,396,214.61 | 293,879.10 | 4,571,371.61 | 717,881.61 |
长期应收款 | 5,711,474.77 | 285,573.73 | ||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 | 7,724,816.53 | 1,931,204.13 | ||
合 计 | 22,800,658.08 | 3,403,643.87 | 11,365,062.33 | 1,736,060.63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260,624.46 | 4,146,462.36 | 682,378.40 | 3,959,459.57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260,624.46 | 2,143,019.41 | 682,378.40 | 1,053,682.23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
可抵扣亏损 | 72,315,502.26 | 43,242,511.39 |
资产减值准备 | 137,599,246.15 | 134,000,264.18 |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 | 1,100,000.00 | 1,100,000.00 |
合 计 | 211,014,748.41 | 178,342,775.57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4年 | 4,556,782.55 | 4,556,782.55 | |
2025年 | 12,683,943.80 | 12,683,944.11 | |
2026年 | 12,483,481.49 | 12,483,481.49 | |
2027年 | 13,518,303.24 | 13,518,303.24 | |
2028年 | 29,072,991.18 | ||
合 计 | 72,315,502.26 | 43,242,511.3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设备及工程款 | 221,448.39 | 221,448.39 | 2,126,300.00 | 2,126,300.00 | ||
合计 | 221,448.39 | 221,448.39 | 2,126,300.00 | 2,126,300.00 |
3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12,314,417.77 | 12,314,417.77 | 冻结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保函保证金及受限账户 | 23,016,283.86 | 23,016,283.86 | 冻结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保函保证金及受限账户 |
应收票据 | 1,000,000.00 | 1,000,000.00 | 质押 | 票据质押 | ||||
固定资产 | 1,921,923.41 | 1,027,140.38 | 抵押 | 抵押授信 | 1,921,923.41 | 1,073,746.94 | 抵押 | 抵押 |
无形资产 | 1,391,339.10 | 847,493.91 | 抵押 | 抵押授信 | 1,391,339.10 | 874,686.15 | 抵押 | 抵押 |
应收账款 | 7,340,564.00 | 6,973,535.80 | 质押 | 应收账款保理 | 1,930,000.00 | 1,833,500.00 | 质押 | 应收账款保理 |
合计 | 22,968,244.28 | 21,162,587.86 | / | / | 29,259,546.37 | 27,798,216.95 | / | / |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7,340,564.00 | 2,900,000.00 |
商票贴现借款 | 7,100,000.00 | |
合计 | 7,340,564.00 | 10,000,000.00 |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1,068,733.36 | 8,466,847.36 |
合计 | 11,068,733.36 | 8,466,847.36 |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货款 | 61,411,472.16 | 58,174,206.67 |
工程及设备款 | 1,524,937.04 | 628,349.92 |
其他劳务或服务 | 506,880.70 | 197,466.09 |
合 计 | 63,443,289.90 | 59,000,022.68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货款 | 217,825.09 | 227,837.17 |
合计 | 217,825.09 | 227,837.17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货款 | 20,675,780.62 | 38,065,956.05 |
合计 | 20,675,780.62 | 38,065,956.05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陕西省公安厅 | 3,472,393.81 | 合同尚未执行完毕 |
合计 | 3,472,393.81 |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5,072,181.38 | 55,427,560.09 | 59,953,700.15 | 10,546,041.32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8,416.65 | 3,513,643.93 | 3,512,600.14 | 9,460.44 |
三、辞退福利 | 15,000.00 | 15,000.00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15,080,598.03 | 58,956,204.02 | 63,481,300.29 | 10,555,501.76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4,693,179.04 | 48,225,942.09 | 52,701,752.47 | 10,217,368.66 |
二、职工福利费 | 348,280.00 | 4,021,154.92 | 4,071,050.37 | 298,384.55 |
三、社会保险费 | 10,133.39 | 1,711,036.61 | 1,715,321.73 | 5,848.27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6,716.23 | 1,611,310.23 | 1,612,407.53 | 5,618.93 |
工伤保险费 | 204.04 | 76,293.54 | 76,268.24 | 229.34 |
生育保险费 | 3,213.12 | 23,432.84 | 26,645.96 | |
四、住房公积金 | 805,907.00 | 805,907.00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3,775.13 | 517,115.58 | 510,476.12 | 20,414.59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6,813.82 | 146,403.89 | 149,192.46 | 4,025.25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15,072,181.38 | 55,427,560.09 | 59,953,700.15 | 10,546,041.32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8,161.60 | 3,396,887.21 | 3,395,875.05 | 9,173.76 |
2、失业保险费 | 255.05 | 116,756.72 | 116,725.09 | 286.68 |
合计 | 8,416.65 | 3,513,643.93 | 3,512,600.14 | 9,460.4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4,138,414.24 | 6,315,128.96 |
消费税 | 63,587.61 | 44,018.47 |
企业所得税 | 1,130,642.76 | 1,387,850.09 |
个人所得税 | 231,005.12 | 268,373.4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63,523.13 | 183,988.25 |
房产税 | 30,207.34 | 30,207.34 |
教育费附加 | 27,224.18 | 79,857.25 |
地方教育附加 | 18,149.45 | 51,562.91 |
印花税 | 69,630.94 | 56,208.83 |
合计 | 5,772,384.77 | 8,417,195.50 |
41、 其他应付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598,991.05 | 598,991.05 |
其他应付款 | 43,393,815.03 | 32,306,261.76 |
合计 | 43,992,806.08 | 32,905,252.8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利息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应付股利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598,991.05 | 598,991.05 |
合计 | 598,991.05 | 598,991.05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尚无法联系到支付对象。
(4). 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1,741,182.31 | 1,690,730.29 |
应付暂收款 | 32,129,732.29 | 20,894,933.46 |
其他 | 9,522,900.43 | 9,720,598.01 |
合计 | 43,393,815.03 | 32,306,261.76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964,074.96 | 1,669,642.38 |
合计 | 2,964,074.96 | 1,669,642.38 |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额 | 2,537,200.22 | 4,460,893.63 |
合计 | 2,537,200.22 | 4,460,893.63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 | 9,039,871.14 | 5,065,635.38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570,787.07 | 543,035.51 |
减:一年内到期部分 | 2,964,074.97 | 1,669,642.38 |
合 计 | 5,505,009.10 | 2,852,957.49 |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524,198,348.00 | 524,198,348.00 |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768,867,913.84 | 768,867,913.84 | ||
其他资本公积 | 16,013,495.41 | 16,013,495.41 | ||
合计 | 784,881,409.25 | 784,881,409.25 |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10.00 | -110.00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10.00 | -110.00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10.00 | -110.00 |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33,994,377.93 | 33,994,377.93 | ||
合计 | 33,994,377.93 | 33,994,377.93 |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390,409,509.77 | -425,270,679.98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19,190.02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390,428,699.79 | -425,270,679.98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82,308,269.56 | 34,841,980.19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472,736,969.35 | -390,428,699.79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19,190.02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67,064,162.02 | 274,063,840.06 | 457,245,058.64 | 328,063,601.94 |
其他业务 | 2,090,482.29 | 3,393,331.33 | 2,438,989.59 | 3,406,004.58 |
合计 | 369,154,644.31 | 277,457,171.39 | 459,684,048.23 | 331,469,606.52 |
(2).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上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
营业收入金额 | 369,154,644.31 | 459,684,048.23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 2,090,482.29 | 3,235,449.79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0.57 | / | 0.70 | / |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1.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 2,090,482.29 | 主要为房屋出租、销售材料等收入,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 2,438,989.59 | 主要为房屋出租、销售材料等收入,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 |
2. 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 |||||
3.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796,460.20 | 贸易业务收入,未形成稳定收入来源 | |||
4. 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 |||||
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 |||||
6. 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2,090,482.29 | 3,235,449.79 |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
1. 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2. 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 |||||
3.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
4. 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 ||||
5. 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 ||||
6. 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367,064,162.02 | 456,448,598.44 |
(3).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医药流通 | 医药制造 | DNA检测设备、耗材及检测服务 | 其他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医药流通 | 201,446,461.26 | 174,197,691.18 | 201,446,461.26 | 174,197,691.18 | ||||||
医药制造 | 44,313,812.65 | 22,761,739.11 | 44,313,812.65 | 22,761,739.11 | ||||||
DNA检测设备、耗材及检测服务 | 100,927,081.44 | 64,513,064.67 | 100,927,081.44 | 64,513,064.67 | ||||||
司法鉴定 | 15,958,944.22 | 9,404,728.75 | 15,958,944.22 | 9,404,728.75 | ||||||
其他 | 4,491,782.18 | 3,193,118.41 | 4,491,782.18 | 3,193,118.41 | ||||||
小计 | 201,446,461.26 | 174,197,691.18 | 44,313,812.65 | 22,761,739.11 | 116,886,025.66 | 73,917,793.42 | 4,491,782.18 | 3,193,118.41 | 367,138,081.75 | 274,070,342.12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国内地区 | 201,446,461.26 | 174,197,691.18 | 44,313,812.65 | 22,761,739.11 | 116,886,025.66 | 73,917,793.42 | 4,491,782.18 | 3,193,118.41 | 367,138,081.75 | 274,070,342.12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201,446,461.26 | 174,197,691.18 | 44,313,812.65 | 22,761,739.11 | 109,029,746.37 | 69,151,139.73 | 195,138.87 | 117,920.65 | 354,985,159.15 | 266,228,490.67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 | 7,856,279.29 | 4,766,653.69 | 4,296,643.31 | 3,075,197.76 | 12,152,922.60 | 7,841,851.45 | ||||
小计 | 201,446,461.26 | 174,197,691.18 | 44,313,812.65 | 22,761,739.11 | 116,886,025.66 | 73,917,793.42 | 4,491,782.18 | 3,193,118.41 | 367,138,081.75 | 274,070,342.12 |
合计 | 201,446,461.26 | 174,197,691.18 | 44,313,812.65 | 22,761,739.11 | 116,886,025.66 | 73,917,793.42 | 4,491,782.18 | 3,193,118.41 | 367,138,081.75 | 274,070,342.12 |
说明:61(1)和61(3)两表数据差异主要是61(3)数据不含租赁收入。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确认的包括在合同负债期初账面价值中的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营业收入 | 24,892,085.27 | 35,542,611.03 |
小 计 | 24,892,085.27 | 35,542,611.03 |
(4).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181,351.10 | 110,289.04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674,363.64 | 818,685.76 |
教育费附加 | 480,771.64 | 584,897.59 |
房产税 | 1,257,765.72 | 1,249,180.83 |
土地使用税 | 583,782.63 | 580,964.03 |
车船使用税 | 11,622.86 | 13,932.93 |
印花税 | 247,194.91 | 205,749.31 |
其他 | 30,673.90 | |
合计 | 3,436,852.50 | 3,594,373.39 |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8,159,893.33 | 18,728,555.70 |
业务招待费 | 3,565,771.59 | 2,710,910.38 |
物料消耗及促销 | 3,230,532.92 | 2,782,514.86 |
咨询费 | 3,211,219.64 | 3,456,718.52 |
广告宣传费 | 2,204,786.03 | 1,035,879.88 |
差旅费 | 1,793,485.16 | 1,214,889.01 |
车辆使用费 | 896,651.72 | 729,470.12 |
招标费 | 823,097.65 | 1,348,282.65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654,215.30 | 846,292.96 |
维修费 | 407,751.65 | 385,827.06 |
租赁费 | 270,519.91 | 72,376.00 |
折旧及摊销费 | 176,067.92 | 174,680.12 |
其他 | 1,349,769.04 | 1,385,384.94 |
合计 | 36,743,761.86 | 34,871,782.20 |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6,639,771.99 | 27,876,043.65 |
业务招待费 | 8,521,598.77 | 5,867,176.66 |
折旧及摊销费 | 3,767,834.09 | 3,576,353.76 |
差旅费 | 2,643,709.66 | 2,048,909.87 |
咨询服务费 | 2,287,138.87 | 2,374,369.80 |
租赁费 | 1,238,300.15 | 36,729.29 |
审计及信息披露费 | 1,150,490.31 | 1,243,540.96 |
水电及办公费 | 1,146,794.54 | 1,378,121.51 |
董事会费 | 1,164,538.78 | 961,304.77 |
车辆使用费 | 802,798.47 | 664,847.43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944,055.11 | 1,731,914.86 |
其他 | 3,666,871.20 | 3,517,211.04 |
合计 | 53,973,901.94 | 51,276,523.60 |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委外研发费 | 4,931,767.74 | |
物料消耗 | 3,383,982.49 | 3,112,478.31 |
职工薪酬 | 3,253,421.23 | 4,347,610.37 |
折旧费用 | 1,050,976.13 | 749,521.07 |
租赁费用 | 134,750.00 | 164,248.52 |
其他 | 4,739.11 | 5,685.37 |
合计 | 12,759,636.70 | 8,379,543.64 |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372,678.07 | 505,050.00 |
减:利息收入 | 3,578,521.39 | 4,713,589.91 |
减:汇兑收益 | -65,536.07 | -348,406.99 |
其他 | 78,913.63 | 53,094.89 |
合计 | -3,061,393.62 | -3,807,038.03 |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1,129,054.64 | 1,950,219.18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41,030.63 | 33,691.27 |
增值税加计抵减及减免 | 63,825.75 | 395,195.04 |
合计 | 1,233,911.02 | 2,379,105.49 |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9,895,384.60 | 13,469,587.88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应收款项融资贴现损失 | -859,374.98 | -769,857.69 |
黄埔分局项目收益 | 964,871.87 | |
处置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34,889.38 | |
合计 | -9,789,887.71 | 12,664,840.81 |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7,125,721.96 | -267,139.03 |
其中: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7,125,721.96 | -267,139.03 |
合计 | 7,125,721.96 | -267,139.03 |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405,000.00 | -52,532.11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4,417,596.41 | -4,867,648.48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35,775.21 | 622,773.73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234,482.54 | |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 ||
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准备 | -1,476,173.98 | -1,084,351.64 |
合计 | -5,759,028.14 | -5,381,758.50 |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590,339.53 | -1,122,999.28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1,400,743.84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55,427,045.13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58,418,128.50 | -1,122,999.28 |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106,088.13 | |
使用权资产处置收益 | 7,507.56 | |
合 计 | 113,595.69 |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1,251.72 | 1,251.72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1,251.72 | 1,251.72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无需支付款项 | 30,000.00 | ||
违约赔偿款收入 | 115,000.00 | 23,853.21 | 115,000.00 |
罚没收入 | 1,100.00 | 2,900.00 | 1,100.00 |
其他 | 325,353.21 | 20,351.97 | 325,353.21 |
合 计 | 442,704.93 | 77,105.18 | 442,704.9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80,545.62 | 39,815.21 | 80,545.62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80,545.62 | 39,815.21 | 80,545.62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122,819.95 | 154,421.59 | 122,819.95 |
罚没支出 | 41,740.52 | 10,000.21 | 41,740.52 |
违约赔偿款支出 | 33,845.56 | ||
其他 | 13,381.16 | ||
合 计 | 245,106.09 | 251,463.73 | 245,106.09 |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691,327.64 | 5,292,448.34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902,334.39 | 168,964.97 |
合计 | 3,593,662.03 | 5,461,413.31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77,565,098.99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9,391,274.75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684,562.09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6,180.43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1,975,052.12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2,134,508.81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43,985.06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1,681,671.18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2,152,724.28 |
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 | -19,166.75 |
其他 | 100,323.28 |
所得税费用 | 3,593,662.0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 | 1,129,054.64 | 1,950,219.18 |
利息收入 | 3,386,876.44 | 4,709,910.37 |
营业外收入 | 279,262.00 | 80,796.45 |
受限账户资金收回 | 9,402,724.76 | |
受限票据保证金 | 2,176,668.64 | 12,836,249.43 |
其他 | 51,724.94 | 1,355,993.80 |
合 计 | 16,426,311.42 | 20,933,169.23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付现的费用 | 41,918,215.62 | 32,217,322.07 |
票据、保函保证金 | 1,468,594.84 | 12,534,967.86 |
受限账户资金 | 9,169,741.31 | |
营业外支出 | 41,576.79 | 190,940.56 |
金融机构手续费 | 205,834.64 | 197,103.50 |
其他 | 3,671,526.46 | 3,527,120.68 |
合 计 | 47,305,748.35 | 57,837,195.98 |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深圳华大共赢一号部分份额退出 | 4,260,462.22 | |
收回优峰(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权 | 13,200,000.00 | |
深圳华大共赢一号分红 | 2,307,105.35 | |
处置房产收到的现金 | 5,000,000.00 | |
合计 | 19,767,567.57 | 5,000,000.00 |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建固定资产、工程项目支付现金 | 9,371,672.10 | 7,471,401.13 |
金融资产投资 | 2,000,000.00 | 21,000,000.00 |
合计 | 11,371,672.10 | 28,471,401.13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预付软件款退回 | 500,000.00 | |
合计 | 500,000.00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保理 | 7,093,970.97 | 1,930,000.00 |
票据贴现 | 6,870,295.61 | |
定期存单质押到期 | 783,105.30 | |
合 计 | 7,877,076.27 | 8,800,295.61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租金 | 2,052,898.35 | 3,064,499.58 |
定期存单质押 | 783,105.30 | |
合 计 | 2,052,898.35 | 3,847,604.88 |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10,000,000.00 | 7,093,970.97 | 246,593.03 | 970,000.00 | 9,030,000.00 | 7,340,564.00 |
租赁负债 | 4,522,599.87 | 897,250.81 | 2,052,898.35 | 3,366,952.33 | ||
应付利息 | 16,274.44 | 16,274.44 | ||||
合计 | 14,522,599.87 | 7,093,970.97 | 1,160,118.28 | 3,039,172.79 | 9,030,000.00 | 10,707,516.33 |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不涉及现金收支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背书转让的商业汇票金额 | 2,248,004.95 | 2,035,896.10 |
其中:支付货款 | 2,248,004.95 | 2,035,896.10 |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81,158,761.02 | 36,649,130.23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58,418,128.50 | 1,122,999.28 |
信用减值损失 | 5,759,028.14 | 5,381,758.50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2,578,230.80 | 11,715,711.80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1,872,030.07 | 3,050,477.51 |
无形资产摊销 | 1,301,928.69 | 1,308,412.50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849,791.96 | 1,553,813.96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13,595.69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79,293.90 | 39,815.21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7,125,721.96 | 267,139.03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31,412.54 | 640,790.66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8,930,512.73 | -13,434,698.50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87,002.79 | -625,917.55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089,337.18 | 794,882.52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334,679.82 | -12,852,288.89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421,100.60 | -61,068,047.19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0,418,234.39 | 9,828,104.73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966,446.43 | -15,741,511.89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42,946,995.98 | 147,841,984.20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47,841,984.20 | 177,038,057.31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894,988.22 | -29,196,073.11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42,946,995.98 | 147,841,984.20 |
其中:库存现金 | 60,138.29 | 80,795.01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42,818,672.61 | 147,220,623.41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68,185.08 | 540,565.78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2,946,995.98 | 147,841,984.20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理由 |
银行存款 | 2,000.00 | 2,000.00 | ETC冻结资金 |
银行存款 | 783,105.30 | 定期存单质押 | |
银行存款 | 191,644.95 | 银行理财应计利息 | |
其他货币资金 | 3,961,945.34 | 13,364,670.10 | 受客户监管账户受限 |
其他货币资金 | 8,158,827.48 | 8,866,508.46 | 票据、保函保证金 |
合计 | 12,314,417.77 | 23,016,283.86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美元 |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应付账款 | 3,179,197.38 | ||
其中:美元 | 448,868.00 | 7.0827 | 3,179,197.38 |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2、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会计政策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租赁之说明。计入当期损益的短期租赁费用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短期租赁费用 | 1,703,570.06 | 466,848.69 |
合 计 | 1,703,570.06 | 466,848.69 |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3,583,721.79(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租赁收入 | 2,016,562.56 | |
合计 | 2,016,562.56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销售损益 | 融资收益 | 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的相关收入 |
黄浦区视频升级改造项目 | 964,871.87 | ||
合计 | 964,871.87 |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 期末数 | 上年年末数 |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 8,767,055.66 | |
减:与租赁收款额相关的未实现融资收益 | 1,461,570.77 | |
加:未担保余值的现值 | ||
租赁投资净额 | 7,305,484.89 |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
第一年 | 5,897,907.44 | 2,408,517.00 |
第二年 | 5,906,843.44 | 2,347,800.00 |
第三年 | 5,044,378.12 | 2,506,356.00 |
第四年 | 2,509,902.00 | 2,430,756.00 |
第五年 | 2,678,202.00 | 2,404,296.00 |
五年后未折现租赁收款额总额 | 14,954,012.88 | 15,975,792.00 |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8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研发支出
(1). 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委外研发费 | 4,931,767.74 | |
物料消耗 | 3,383,982.49 | 3,112,478.31 |
职工薪酬 | 3,253,421.23 | 4,347,610.37 |
折旧费用 | 1,050,976.13 | 749,521.07 |
租赁费用 | 134,750.00 | 164,248.52 |
其他 | 4,739.11 | 5,685.37 |
合 计 | 12,759,636.70 | 8,379,543.64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12,759,636.70 | 8,379,543.64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2).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预期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 | 项目资本化或费用化的判断标准 | 项目资本化或费用化的具体依据 |
经典名方济川煎颗粒 | 增加产品扩大销售 | 项目研发划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费用化,开发阶段支支资本化 | 制剂研究、工艺研究和稳定性研究阶段开支均费用化,进入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的开发费用进行资本化 |
九、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北海医药 | 北海市 | 1,680.00 | 北海市 | 商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钦州医药 | 钦州市 | 800.00 | 钦州市 | 商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高盛生物 | 广州市 | 3,060.00 | 广州市 | 商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农药公司 | 北海市 | 1,000.00 | 北海市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北京香雅 | 北京市 | 7,000.00 | 北京市 | 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北京文化 | 北京市 | 1,000.00 | 北京市 | 文化艺术业 | 100.00 | 设立 | |
深圳公司 | 深圳市 | 1,500.00 | 深圳市 | 商业 | 100.00 | 设立 |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华大共赢一号基金 | 南京市 | 南京市 | 创业投资业务 | 27.03 | 权益法核算 |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华大共赢一号基金 | 华大共赢一号基金 | |
流动资产 | 102,530,033.88 | 4,175,275.33 |
非流动资产 | 226,057,500.00 | 386,899,624.55 |
资产合计 | 328,587,533.88 | 391,074,899.88 |
流动负债 | 1,207,025.50 | |
非流动负债 | ||
负债合计 | 1,207,025.50 |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327,380,508.38 | 391,074,899.88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88,486,892.94 | 105,695,843.21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88,486,892.94 | 105,695,843.21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 -39,373,155.36 | 48,227,475.45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39,373,155.36 | 48,227,475.45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2,307,105.35 |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2,844,987.42 | 2,121,539.24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723,448.18 | 435,148.09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723,448.18 | 435,148.09 |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收益相关 | 1,129,054.64 | 1,950,219.18 |
合计 | 1,129,054.64 | 1,950,219.18 |
十二、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东和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本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管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一)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1. 信用风险管理实务
(1) 信用风险的评价方法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1) 定量标准主要为资产负债表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2) 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等。
(2) 违约和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当金融工具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时,公司将该金融资产界定为已发生违约,其标准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定义一致:
1) 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合同中对债务人的约束条款;
3)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4)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2.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3. 金融工具损失准备期初余额与期末余额调节表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之说明。
4. 信用风险敞口及信用风险集中度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和应收款项。为控制上述相关风险,本公司分别采取了以下措施。
(1) 货币资金
本公司将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存放于信用评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故其信用风险较低。
(2) 应收款项
本公司定期对采用信用方式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评估。根据信用评估结果,本公司选择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客户进行交易,并对其应收款项余额进行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会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由于本公司的应收账款风险点分布于多个合作方和多个客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应收账款的28.91%(2022年12月31日:26.60%)源于余额前五名客户,本公司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集中风险。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二)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能源于无法尽快以公允价值售出金融资产;或者源于对方无法偿还其合同债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
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综合运用票据结算、银行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并采取长、短期融资方式适当结合,优化融资结构的方法,保持融资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本公司已从多家商业银行取得银行授信额度以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和资本开支。
金融负债按剩余到期日分类
单位:元 人民币
项 目 | 期末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银行借款 | 7,340,564.00 | 7,579,889.91 | 7,579,889.91 | ||
应付票据 | 11,068,733.36 | 11,068,733.36 | 11,068,733.36 | ||
应付账款 | 63,443,289.90 | 63,443,289.90 | 63,443,289.90 | ||
其他应付款 | 43,992,806.08 | 43,992,806.08 | 43,992,806.08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964,074.96 | 3,196,430.95 | 3,196,430.95 | ||
租赁负债 | 5,505,009.10 | 5,843,440.19 | 4,810,940.19 | 1,032,500.00 | |
小 计 | 134,314,477.40 | 135,124,590.39 | 129,281,150.20 | 4,810,940.19 | 1,032,500.00 |
(续上表)
项 目 | 上年年末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银行借款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应付票据 | 8,466,847.36 | 8,466,847.36 | 8,466,847.36 | ||
应付账款 | 59,000,022.68 | 59,000,022.68 | 59,000,022.68 | ||
其他应付款 | 32,905,252.81 | 32,905,252.81 | 32,905,252.81 | ||
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负债 | 1,669,642.38 | 1,835,696.47 | 1,835,696.47 | ||
租赁负债 | 2,852,957.49 | 3,229,938.91 | 2,186,038.91 | 1,043,900.00 | |
小 计 | 114,894,722.72 | 115,437,758.23 | 112,207,819.32 | 2,186,038.91 | 1,043,900.00 |
(三)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固定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金融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控维持适当的金融工具组合。本公司面临的现金流量利率风险主要与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银行借款有关。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银行借款人民币7,340,564.00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2,900,000.00元),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假定利率变动50个基准点,不会对本公司的利润总额和股东权益产生重大的影响。
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于中国内地经营,且主要活动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本公司所承担的外汇变动市场风险不重大。本公司期末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之说明。
2、 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转移方式 | 已转移金融资产性质 | 已转移金融资产金额 | 终止确认情况 | 终止确认情况的判断依据 |
不附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融资 | 应收账款 | 31,708,446.61 | 应收账款终止确认 | 签署不附追索权的保理协议,且融资款已到账 |
合计 | / | 31,708,446.61 | / | / |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融资产转移的方式 | 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金额 | 与终止确认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
应收账款 | 不附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融资 | 31,708,446.61 | -650,242.32 |
合计 | / | 31,708,446.61 | -650,242.32 |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资产转移方式 | 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金额 | 继续涉入形成的负债金额 |
应收账款 | 附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融资 | 7,340,564.00 | 7,340,564.00 |
合计 | / | 7,340,564.00 | 7,340,564.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42,724,816.53 | 42,724,816.53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42,724,816.53 | 42,724,816.53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48,858,754.83 | 48,858,754.83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91,583,571.36 | 91,583,571.36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 对于持有的应收票据,采用票面金额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持有的应收账款,采用考虑信用风险后的账面金额确定其公允价值;
(2) 因被投资企业北海银湾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环境和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已
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所以公司按预计可回收金额0.00元作为公允价值的合理估计进行计量。
(3) 因被投资企业上海英莱盾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经营环境和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持续经营能力存疑,所以公司全部确认金融资产损失;因被投资企业优峰(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已收到股权处置款,故以收到的款项作为公允价值。青岛华大共赢二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根据基金管理公司提供的运营报告估值确认公允价值。奇迹之钥医学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因本期新增较大金额融资,按照市场价确认公允价值。深圳市正法影业有限公司的经营环境和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所以公司按投资成本作为公允价值的合理估计进行计量。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广州深晓基因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的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 |
广西汉高盛投资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上海汉虎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北海国发远洋渔业有限公司 | 其他 |
南宁市东方之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南宁市翠都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南宁市明东实业有限公司 | 其他 |
南宁市柏辰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南宁市良辰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广西阳明文化教育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北京智慧联合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
深圳信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 |
深圳呈乾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
湖南元合明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广州深晓基因科技有限公司 | DNA检测试剂盒及DNA测序服务 | 9,219,989.66 | 10,000,000 | 否 | 6,197,599.38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广州深晓基因科技有限公司 | DNA检测试剂盒及DNA测序服务 | 778,907.95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广州深晓基因科技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24,338.82 | 153,055.96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467.65 | 386.98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广州深晓基因科技有限公司 | 1,100.00 | 55.00 | ||
预付款项 | 广州深晓基因科技有限公司 | 340,815.00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广州深晓基因科技有限公司 | 3,432,208.00 |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出具的履约保函共计569,590.22元。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为依据确定报告分部,以业务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分别对医药流通业务、医药制造业务、DNA鉴定及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的经营业绩进行考核。与各分部共同使用的资产、负债按照规模比例在不同的分部之间分配。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医药流通 | 医药制造 | DNA检测设备、耗材及检测服务 | 其他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主营业务收入 | 20,144.65 | 4,431.38 | 11,688.60 | 664.07 | -222.28 | 36,706.42 |
主营业务成本 | 17,419.77 | 2,276.17 | 7,391.78 | 323.34 | -4.68 | 27,406.38 |
资产总额 | 22,765.85 | 10,106.68 | 23,540.22 | 87,986.20 | -38,846.88 | 105,552.07 |
负债总额 | 17,926.26 | 10,125.25 | 4,814.61 | 4,056.62 | -19,301.12 | 17,621.62 |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实际控制人朱蓉娟及彭韬夫妇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司法冻结、司法标记及轮候冻结数量 | 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朱蓉娟 | 90,400,542.00 | 17.25% | 90,400,542.00 | 100.00% | 17.25% |
彭韬 | 17,272,700.00 | 3.30% | 17,272,700.00 | 100.00% | 3.30% |
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329,371.00 | 0.44% | 179,371.00 | 7.70% | 0.03% |
合 计 | 110,002,613.00 | 20.99% | 107,852,613.00 | 98.05% | 20.58% |
注:朱蓉娟、彭韬合计持有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00%股权
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朱蓉娟股份期后累计被司法拍卖2,100.00万股,其中1,500万股已过户。上述1,500万股股份过户登记后,朱蓉娟及彭韬夫妇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由20.99%下降到18.12%。朱蓉娟股份拍卖情况如下:
1. 朱蓉娟将持有的2,910.00万股股份质押给海南润泰欣茂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为海南风正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向其的5,0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1月30日10时至2024年1月31日10时在阿里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分别对朱蓉娟持有的公司1,000万股、5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进行了公开拍卖,其中:王骏飞以4,248.00万元竞拍到1,000.00万股,晏阳槟以2,124.00万元竞拍到500.00万股。2024年3月1日完成1,500万股股份的过户。
2. 朱蓉娟将持有的1,15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东营容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其本人的2,000.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截至2024年1月30日案件执行金额为2,400万元。济南市天桥区
人民法院于2024年4月8日至4月9日对控股股东朱蓉娟持有的公司6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进行了拍卖,上述拍卖网拍阶段已经结束,梁醒文以2,884.39万元的价格在网拍中竞买成功。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九、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0,320,429.33 | 14,368,691.94 |
1年以内小计 | 10,320,429.33 | 14,368,691.94 |
1至2年 | 1,101,450.83 | 786,979.60 |
2至3年 | 258,897.48 | 297,656.66 |
3至4年 | 216,250.60 | 14,943.25 |
4至5年 | 5,878.25 | 17,133.00 |
5年以上 | 53,803,964.20 | 53,789,125.20 |
合计 | 65,706,870.69 | 69,274,529.65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8,528,384.53 | 28.20 | 18,528,384.53 | 100.00 | 18,528,384.53 | 26.75 | 18,528,384.53 | 100.00 | ||
其中: | ||||||||||
单项计提坏账 | 18,528,384.53 | 28.20 | 18,528,384.53 | 100.00 | 18,528,384.53 | 26.75 | 18,528,384.53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7,178,486.16 | 71.80 | 36,030,435.83 | 76.37 | 11,148,050.33 | 50,746,145.12 | 73.25 | 36,102,711.32 | 71.14 | 14,643,433.80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46,723,304.73 | 71.11 | 36,030,435.83 | 77.11 | 10,692,868.90 | 49,960,187.69 | 72.12 | 36,102,711.32 | 72.26 | 13,857,476.37 |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应收款项组合 | 455,181.43 | 0.69 | 455,181.43 | 785,957.43 | 1.13 | 785,957.43 | ||||
合计 | 65,706,870.69 | / | 54,558,820.36 | / | 11,148,050.33 | 69,274,529.65 | / | 54,631,095.85 | / | 14,643,433.8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广西防城港市兴泰海水产品开发有限公司 | 4,054,469.86 | 4,054,469.86 | 100.00 | 预计逾期货款收回的信用风险高 |
广东康生药业有限公司 | 1,970,999.24 | 1,970,999.24 | 100.00 | |
其他客户 | 12,502,915.43 | 12,502,915.43 | 100.00 | |
合计 | 18,528,384.53 | 18,528,384.53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0,151,935.33 | 507,596.77 | 5.00 |
1-2年 | 814,763.40 | 81,476.34 | 10.00 |
2-3年 | 258,897.48 | 51,779.50 | 20.00 |
3-4年 | 216,250.60 | 108,125.30 | 50.00 |
4-5年 | 5,878.25 | 5,878.25 | 100.00 |
5年以上 | 35,275,579.67 | 35,275,579.67 | 100.00 |
小 计 | 46,723,304.73 | 36,030,435.83 | 77.11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应收款项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68,494.00 | ||
1-2年 | 286,687.43 | ||
合计 | 455,181.43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8,528,384.53 | 18,528,384.53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6,102,711.32 | -72,275.49 | 36,030,435.83 | |||
合 计 | 54,631,095.85 | -72,275.49 | 54,558,820.3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防城港兴泰海水产品开发有限公司 | 4,054,469.86 | 4,054,469.86 | 6.17 | 4,054,469.86 | |
广东省康生药业有限公司 | 1,970,999.24 | 1,970,999.24 | 3.00 | 1,970,999.24 | |
宁波市五环医药有限公司 | 1,808,192.00 | 1,808,192.00 | 2.75 | 1,808,192.00 | |
北海市珍珠有限责任公司南珠宫 | 1,465,562.93 | 1,465,562.93 | 2.23 | 1,465,562.93 | |
福建省厦门医药采购供应站 | 1,033,828.20 | 1,033,828.20 | 1.57 | 1,033,828.20 | |
合计 | 10,333,052.23 | 10,333,052.23 | 15.72 | 10,333,052.2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99,154,512.98 | 98,379,615.71 |
合计 | 99,154,512.98 | 98,379,615.7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1,825,257.53 | 11,920,305.53 |
1年以内小计 | 11,825,257.53 | 11,920,305.53 |
1至2年 | 11,155,078.35 | 25,314,216.29 |
2至3年 | 24,740,142.64 | 19,267,467.37 |
3至4年 | 16,468,928.63 | 36,931,418.90 |
4至5年 | 35,025,472.29 | 4,965,318.98 |
5年以上 | 34,647,242.69 | 34,647,242.69 |
合计 | 133,862,122.13 | 133,045,969.76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375,000.00 | 45,000.00 |
历史遗留款项 | 10,168,806.91 | 10,168,806.91 |
内部往来(合并范围内) | 121,723,389.89 | 121,322,285.88 |
其他 | 1,594,925.33 | 1,509,876.97 |
合 计 | 133,862,122.13 | 133,045,969.76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16,511.36 | 600.00 | 34,649,242.69 | 34,666,354.05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3,250.00 | 3,250.00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0,286.49 | 2,650.00 | 18,318.61 | 41,255.10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33,547.85 | 6,500.00 | 34,667,561.30 | 34,707,609.15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0,168,806.91 | 15,318.61 | 10,184,125.52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4,497,547.14 | 25,936.49 | 24,523,483.63 | |||
合计 | 34,666,354.05 | 41,255.10 | 34,707,609.1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钦州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6,251,968.54 | 4.67 | 内部往来 | 1年以内 | |
4,754,046.27 | 3.55 | 内部往来 | 1-2年 | ||
9,107,531.61 | 6.80 | 内部往来 | 2-3年 | ||
15,658,143.27 | 11.70 | 内部往来 | 3-4年 | ||
35,025,472.29 | 26.17 | 内部往来 | 4-5年 | ||
北海世尊海洋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18,448,834.91 | 13.78 | 内部往来 | 5年以上 | 18,448,834.91 |
北海国发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3,433,151.40 | 2.56 | 内部往来 | 1年以内 | |
6,046,371.99 | 4.52 | 内部往来 | 1-2年 | ||
6,585,997.02 | 4.92 | 内部往来 | 2-3年 | ||
785,466.75 | 0.59 | 3-4年 | |||
深圳市国发研发科技营销有限公司 | 1,469,180.66 | 1.10 | 内部往来 | 1年以内 | |
289,660.09 | 0.22 | 内部往来 | 1-2年 | ||
9,046,614.01 | 6.76 | 内部往来 | 2-3年 | ||
国发农药公司 | 4,820,951.08 | 3.60 | 内部往来 | 5年以上 | 4,820,951.08 |
合计 | 121,723,389.89 | 90.93 | / | / | 23,269,785.99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543,166,929.28 | 54,776,104.25 | 488,390,825.03 | 543,166,929.28 | 54,776,104.25 | 488,390,825.03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87,437,608.71 | 87,437,608.71 | 104,646,558.98 | 104,646,558.98 | ||
合计 | 630,604,537.99 | 54,776,104.25 | 575,828,433.74 | 647,813,488.26 | 54,776,104.25 | 593,037,384.01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农药公司 | 54,776,104.25 | |||||
北海医药公司 | 24,962,008.31 | 24,962,008.31 | ||||
钦州医药公司 | 12,664,129.86 | 12,664,129.86 | ||||
北京文化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深圳公司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 ||||
北京香雅公司 | 70,000,000.00 | 70,000,000.00 | ||||
高盛生物 | 355,764,686.86 | 355,764,686.86 | ||||
合计 | 488,390,825.03 | 488,390,825.03 | 54,776,104.25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华大共赢一号基金 | 104,646,558.98 | 4,260,462.22 | -10,641,382.70 | 2,307,105.35 | 87,437,608.71 | ||||||
小计 | 104,646,558.98 | 4,260,462.22 | -10,641,382.70 | 2,307,105.35 | 87,437,608.71 | ||||||
合计 | 104,646,558.98 | 4,260,462.22 | -10,641,382.70 | 2,307,105.35 | 87,437,608.71 |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7,273,934.32 | 18,320,504.09 | 55,063,204.84 | 34,221,201.49 |
其他业务 | 2,702,843.50 | 3,346,724.77 | 2,892,532.74 | 3,359,398.02 |
合计 | 39,976,777.82 | 21,667,228.86 | 57,955,737.58 | 37,580,599.51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医药制造-分部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医药制造 | 37,303,781.59 | 18,327,006.14 | 55,146,755.28 | 34,240,376.81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国内地区 | 37,303,781.59 | 18,327,006.14 | 55,146,755.28 | 34,240,376.81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37,303,781.59 | 18,327,006.14 | 55,146,755.28 | 34,240,376.81 |
合计 | 37,303,781.59 | 18,327,006.14 | 55,146,755.28 | 34,240,376.81 |
说明:4(1)和4(2)两表数据差异主要是4(2)数据不含租赁收入。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0,641,382.70 | 13,034,439.79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10,641,382.70 | 13,034,439.79 |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79,293.9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129,054.64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7,125,721.9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76,892.74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842,771.91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039,011.56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6,169.01 | |
合计 | 7,249,966.78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9.04 | -0.16 | -0.1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9.84 | -0.17 | -0.17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潘利斌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4月19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