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拟定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拟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拟定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 适用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第二届董事会及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三、 薪酬方案
1、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薪酬和有关激励,将按照董事(不含独立董事)
在公司所担任的职务,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发放相应工资,不额外领取报酬。
(2)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的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人民币7.14万元/年(税前)。
2、监事薪酬方案
监事薪酬和有关激励,将按照监事在公司所担任的职务,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发放相应工资,不额外领取报酬;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额外领取监事薪酬或津贴。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有关激励,将按照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所担任的职务,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发放相应工资。
四、 其他规定
1、兼任不同职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以薪酬孰高的原则确定;
2、公司董事、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五、 独立董事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