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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源钨业: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平)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自2023年5月19日起任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3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谨慎、认真、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审慎客观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与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8次,股东大会3次,本人积极参加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王平550022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等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年度内本人均认真仔细地审议了董事会的各项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做出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履行了勤勉尽责的义务,对2023年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审核了《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激励方案》,相关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认为高管薪酬方案核定与发放符合公司相关规定,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现状,有利于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二)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主任委员出席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次,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2023年1-9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等议案,并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披露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三)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提名委员会1次,审核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相关议案。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2023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我们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二)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聘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公正、客观、独立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履行

职责,为公司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聘任财务负责人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认为候选人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

(四)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五)提名董事、聘任高管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董事、高管候选人的履历,在充分了解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特长、兼职等情况后,本人认为相关候选人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管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

(六)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基于独立、客观的判断原则,经审慎判断,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激励对象行使权益条件成就情况

2023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本人对《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八)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事项。

(九)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应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十)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事项。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十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不存在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情况;不存在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四、其他履职情况

(一)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良好沟通,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计划、重点关注等事项进行沟通,关注审计重点的内容,确保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关注公司舆情信息等多途径,加强与投资者间的互动,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监督和中小投资者保护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公司定期报告,通过双周报详细了解钨行业发展动态、公司的生产经营、宏观经济等情况,利用参加董事会现场会议时间,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向公司和董事会提出公正、客观的意见,并在此基础上发表了相关的独立意见,有效促进了董事会在决策上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五、总体评价及建议

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

此表示衷心感谢。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态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

王 平

2024年4月21日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京彬)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自2023年5月19日起任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3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谨慎、认真、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审慎客观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与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8次,股东大会3次,本人积极参加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王京彬550021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等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年度内本人均认真仔细地审议了董事会的各项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做出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履行了勤勉尽责的义务,对2023年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审核了《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激励方案》,相关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认为高管薪酬方案核定与发放符合公

司相关规定,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现状,有利于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二)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次,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2023年1-9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等议案,并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披露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三)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主任委员出席了提名委员会1次,审核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相关议案。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2023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我们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二)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聘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公正、客观、独立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履行

职责,为公司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聘任财务负责人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认为候选人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

(四)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五)提名董事、聘任高管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董事、高管候选人的履历,在充分了解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特长、兼职等情况后,本人认为相关候选人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管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

(六)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基于独立、客观的判断原则,经审慎判断,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激励对象行使权益条件成就情况

2023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本人对《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八)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事项。

(九)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应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十)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事项。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十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不存在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情况;不存在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四、其他履职情况

(一)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良好沟通,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计划、重点关注等事项进行沟通,关注审计重点的内容,确保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关注公司舆情信息等多途径,加强与投资者间的互动,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监督和中小投资者保护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前往苏州调研,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向公司和董事会提出公正、客观的意见,并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其他时间,持续跟踪调研后续情况,有效促进了董事会在决策上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五、总体评价及建议

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态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相关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

王京彬

2024年4月21日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安建-离任)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自2017年5月19日起任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3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谨慎、认真、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审慎客观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与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8次,股东大会3次,本人积极参加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王安建330011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等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年度内本人均认真仔细地审议了董事会的各项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做出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履行了勤勉尽责的义务,对2023年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审议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管薪酬方案,相关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认为高管薪酬方

案核定与发放符合公司相关规定,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现状,有利于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二)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提名委员会2次,审核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相关议案。

三、2023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我们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二)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聘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公正、客观、独立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履行职责,为公司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情况

报告期初至本人离任期间,公司未出现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情况。

(四)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五)提名董事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董事的履历,在充分了解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特长、兼职等情况后,本人认为相关候选人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

(六)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基于独立、客观的判断原则,经审慎判断,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激励对象行使权益条件成就情况

报告期初至本人离任期间,公司未出现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情况。

(八)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事项。

(九)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应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十)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事项。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十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不存在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情况;不存在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四、其他履职情况

(一)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良好沟通,详细了

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计划、重点关注等事项进行沟通,关注审计重点的内容,确保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关注公司舆情信息等多途径,加强与投资者间的互动,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监督和中小投资者保护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公司定期报告,详细了解钨行业发展动态、公司的生产经营等情况,利用参加董事会现场会议时间,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向公司和董事会提出公正、客观的意见,并在此基础上发表了相关的独立意见,有效促进了董事会在决策上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五、总体评价及建议

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态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

王安建

2024年4月21日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洪发-离任)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自2017年5月19日起任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3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谨慎、认真、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审慎客观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与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8次,股东大会3次,本人积极参加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张洪发330011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等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年度内本人均认真仔细地审议了董事会的各项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做出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履行了勤勉尽责的义务,对2023年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审计委员会3次,审核了《关于2022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确认资产损失的议案》《2022年年度报告》《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

报告》《续聘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并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披露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审议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管薪酬方案,相关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认为高管薪酬方案核定与发放符合公司相关规定,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现状,有利于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三、2023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我们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二)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聘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公正、客观、独立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履行职责,为公司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情况

报告期初至本人离任期间,公司未出现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情况。

(四)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五)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基于独立、客观的判断原则,经审慎判断,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激励对象行使权益条件成就情况

报告期初至本人离任期间,公司未出现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情况。

(七)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事项。

(八)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应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九)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事项。

(十)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十一)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不存在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情况;不存在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四、其他履职情况

(一)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良好沟通,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计划、重点关注等事项进行沟通,关注审计重点的内容,确保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关注公司舆情信息等多途径,加强与投资者间的互动,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监督和中小投资者保护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公司定期报告,详细了解钨行业发展动态、公司的生产经营等情况,利用参加董事会现场会议时间,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向公司和董事会提出公正、客观的意见,并在此基础上发表了相关的独立意见,有效促进了董事会在决策上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五、总体评价及建议

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态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

张洪发

2024年4月21日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武文光-离任)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自2020年6月19日起任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3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谨慎、认真、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审慎客观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与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8次,股东大会3次,本人积极参加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武文光330011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等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年度内本人均认真仔细地审议了董事会的各项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做出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履行了勤勉尽责的义务,对2023年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审计委员会3次,审核了《关于2022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确认资产损失的议案》《2022年年度报告》《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

报告》《续聘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并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披露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审议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管薪酬方案,相关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认为高管薪酬方案核定与发放符合公司相关规定,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现状,有利于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三)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提名委员会2次,审核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相关议案。

(四)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战略委员会1次,会议结合公司2022年经营情况和所处行业发展情况,讨论与研究了公司2023年主要战略方向。

三、2023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我们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二)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聘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公正、客观、独立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履行职责,为公司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情况

报告期初至本人离任期间,公司未出现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情况。

(四)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五)提名董事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董事的履历,在充分了解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特长、兼职等情况后,本人认为相关候选人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

(六)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基于独立、客观的判断原则,经审慎判断,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激励对象行使权益条件成就情况

报告期初至本人离任期间,公司未出现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情况。

(八)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事项。

(九)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应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

不利影响。

(十)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事项。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十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不存在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情况;不存在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四、其他履职情况

(一)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良好沟通,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计划、重点关注等事项进行沟通,关注审计重点的内容,确保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关注公司舆情信息等多途径,加强与投资者间的互动,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监督和中小投资者保护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公司定期报告,详细了解钨行业发展动态、公司的生产经营等情况,利用参加董事会现场会议时间,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向公司和董事会提出公正、客观的意见,并在此基础上发表了相关的独立意见,有效促进了董事会在决策上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五、总体评价及建议

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态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

武文光

2024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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