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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长龙: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的审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的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年4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

郭澳先生为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本次会议应到独立董事3人,实际参会独立董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基于完全独立、认真、审慎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在认真阅读和审核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各位独立董事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审查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融资环境等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股东的短期和长期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侵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的审查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自身情况及发展需要。公司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我们认为公司2023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

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出具《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的审查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和投资项目内容的改变,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的审查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及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盘活票据资产,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减少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与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开展合计共享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票据池业务,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审查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2,8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流动资金需求,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8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审查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现金管理收益,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7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30,000.00万元,自有资金不超过40,000.00万元),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审查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等事项的法定程序,并及时、准确、完整的向广大投资者披露详细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公司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关于2024年度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审查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关联方拟为公司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无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利于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接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陈跃先生及配偶杨婉玉女士、北京华跃长龙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无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及新增会计估计的议案》的审查意见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新增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赵彤 郭澳 吴韬

2024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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