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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牡丹:关于2024年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24-026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对外借款情况:2024年度,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的房地产项目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并以同等条件向其少数股东提供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3,614.00万元的借款(含前期已提供的借款),借款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借款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 履行审议情况:公司2024年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九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提供借款尚未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本次对外提供借款的实施情况,须以各方后续正式签署的书面协议约定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公司部分房地产项目由公司与合作方共同设立项目公司进行合作开发,鉴于房地产项目开发周期较长,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合作各方的经济利益,公司控股的房地产项目子公司取得预售款项后,在充分保障项目后续经营建设所需资金的基础上,将富余资金按股权比例向股东提供借款。2024年度,公司控股的房地产项目子公司拟向其少数股东江苏港龙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港龙”)、无锡蓝光灿琮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蓝光灿琮”)、常州君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德实业”)按少数股东各自所持项目公司股权比例提供为期不超过24个月、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3,614.00万元的借款(含前期已提供的借款);同时,房地产项目子公司以同等条件按公司子公司常州黑牡丹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牡丹置业”)所持项目公司股权比例向

黑牡丹置业提供借款。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出借单位(控股子公司)名称借款对象黑牡丹置业持股比例少数股东持股比例2022年度预计向合作方提供最高借款金额借款年利率
1浙江港达置业有限公司江苏港龙地产集团有限公司51%49%4,504.000%
2常州御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无锡蓝光灿琮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51%49%17,060.000%
3常州绿都房地产有限公司常州君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51%49%22,050.005.0025%
合计43,614.00/

二、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1、江苏港龙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06649428692注册地:常州钟楼经济开发区星港苑1号楼301室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昆路2177号虹桥国际展汇南11号楼港龙地产10F

法定代表人:吕志坚注册资本:4,285.7万美元成立日期:2007年08月13日经营范围:从事房地产开发,从事房地产建设、出租、出售、转让及配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港龙(中国)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1%,港龙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9%。

关系说明:江苏港龙为在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港达置业有限公司持股49%的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江苏港龙资产总额为人民币717,404.73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510,467.44万元,资产净额为人民币206,937.29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3,354.39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48,094.05万元,资产负债率71.15%。(未经审计)

截至2024年3月31日,江苏港龙资产总额为人民币721,872.32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513,065.44万元,资产净额为人民币208,806.88万元;2024

年1-3月营业收入人民币106.00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500.53万元,资产负债率71.07%。(未经审计)江苏港龙为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企业,资信良好,具备正常履行还款义务的能力,不存在被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浙江港达置业有限公司已向江苏港龙提供4,504万元借款,不存在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2、无锡蓝光灿琮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5MA1XMWUX7G

注册地:无锡市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国际轻纺城13号房2N18室

主要办公地点:无锡市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国际轻纺城13号房2N18室

法定代表人:赵普查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12月20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管理咨询、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无锡和骏房地产有限公司持股70%,新余金投长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30%。

关系说明:无锡蓝光灿琮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御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49%的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无锡蓝光灿琮资产总额为人民币62,707.02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45,228.14万元,资产净额为人民币17,478.88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0.00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3.12万元,资产负债率

72.13%。(未经审计)

截至2024年3月31日,无锡蓝光灿琮资产总额为人民币62,705.46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45,228.14万元,资产净额为人民币17,477.32万元;2024年1-3月营业收入人民币0.00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57万元,资产负债率72.13%。(未经审计)

无锡蓝光灿琮为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企业,资信良好,具备正常履行还款义务的能力,不存在被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亦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常州御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向无锡蓝光灿琮提供17,060.00万元借款,不存在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3、常州君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16967067053注册地:常州市新北区飞龙中路168号绿都万和城三区28-402主要办公地点:常州市钟楼区通江南路88号新城国际大厦23楼法定代表人:李芝玲注册资本:44,444.44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09年10月26日经营范围:对市政基础设施、房地产行业、生物化工的投资;电子通信的技术开发;生物技术产品投资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要股东:常州新城创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90%,常州新城亿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

关系说明:君德实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绿都房地产有限公司持股49%的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君德实业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41,466.32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8,820.00万元,资产净额为人民币132,646.32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0.00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0.00万元,资产负债率6.23%。(未经审计)

截至2024年3月31日,君德实业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41,466.32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8,820.00万元,资产净额为人民币132,646.32万元;2024年1-3月营业收入人民币0.00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0.00万元,资产负债率

6.23%。(未经审计)

君德实业为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企业,资信良好,具备正常履行还款义务的能力,不存在被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常州绿都房地产有限公司已向君德实业提供8,820.00万元借款,不存在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财务资助风险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的房地产项目子公司向少数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符合地产项目的运作惯例,且控股子公司以同等条件按黑牡丹置业持有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为黑牡丹置业提供借款,有利于提高控股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及合作各方的经济利益,本次借款对象经营正常,具备偿还能力,控股子公司可在项目竣工结算利润分配时抵减已借给少数股东且未偿还的财务资助金额,故控股子公司向其少数股东提供借款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被资助对象在未来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研究国家宏观经济和房地产行业走势,密切关注被资助对象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实际情况,动态评估风险并同步调整风险应对策略,保证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财务资助协议及授权事项

公司控股子公司尚未就上述借款事项签订借款协议,为保证上述对外借款事项顺利进行,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实施与上述对外提供借款事项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实际经营需要,在为上述公司提供借款的总额度及利率范围内,按实际情况确定实际借款金额及借款利率并负责办理并签署上述借款事项有关合同、协议文件等有关事宜。届时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以上授权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控股房地产项目子公司向少数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符合地产项目的运作惯例,且控股子公司以同等条件按黑牡丹置业持有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为黑牡丹置业提供借款,有利于提高控股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及合作各方的经济利益,本次借款对象经营正常,具备偿还能力,控股子公司可在项目竣工结算利润分配时抵减已借给少数股东且未偿还的财务资助金额,故控股子公司向其少数股东提供借款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借款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被资助对象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能力,财务资助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董事会同意上述对外借款事项。

五、 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借款金额及逾期未收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147,457.1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64%;不存在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金额的情况。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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