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经纬辉开 |
保荐代表人姓名:侯立潇 |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洪滨 |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 工作内容 |
1. 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不适用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否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对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期间(2023年4月25日-2023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银行存放情况进行了2次查阅。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是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0次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0次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0次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2023年度持续督导期间(2023年4月25日-2023年12月31日)对公司现场检查1次。 |
项 目 | 工作内容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是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 |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 2023年度持续督导期间(2023年4月25日-2023年12月31日)发表专项意见6次。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不适用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0次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公司存在于2023年4月21日发生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签署增资协议,该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但未能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2024年3月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保荐机构敦促上市公司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监管规定。及时补充审议并披露上述关联交易,后续及时披露相关事项进展情况。 保荐机构提示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切实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及时披露相关信息,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避免出现内部控制未能充分有效执行的事项,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项 目 | 工作内容 |
(1)培训次数 | 2023年度持续督导期间(2023年4月25日-2023年12月31日),对上市公司培训1次。 |
(2)培训日期 | 2023年12月12日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培训主要围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则要点”、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常见问题与相关处罚案例” 等两方面展开。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公司存在于2023年4月21日发生关联交易未能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 | 2024年3月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保荐机构敦促上市公司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监管规定,及时补充审议并披露上述关联交易,后续及时披露相关事项进展情况。 保荐机构提示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切实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及时披露相关信息,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避免出现内部控制未能充分有效执行的事项,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公司存在于2023年4月21日发生关联交易未能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 | 采取措施同上 |
3.“三会”运作 | 无 | 无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无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无 |
6.关联交易 | 公司存在于2023年4月21日发生关联交易未能及 | 采取措施同上 |
事 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 | ||
7.对外担保 | 无 | 无 |
8.购买、出售资产 | 无 | 无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无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无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无 | 无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1、股份锁定承诺 | 是 | 不适用 |
2、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承诺 | 是 | 不适用 |
3、业务发展承诺 | 是 | 不适用 |
4、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 是 | 不适用 |
5、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承诺 | 是 | 不适用 |
6、不在期货市场以投机或套利为目的进行期货交易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无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2023年9月1日,保荐人国信证券因保荐业务存在“薪酬考核不合理,未严格落实收入递延支付要求、部分债券承揽人员薪酬 |
报告事项 | 说明 |
收入与项目直接挂钩,内部问责机制不健全,个别项目内控跟踪落实不到位,部分内核员工独立性不足,部分岗位人员出现廉洁从业风险,廉洁从业检查流于形式”的事项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采取责令整改措施的决定。针对以上事项,保荐人积极整改,对内规进行统一修订完善,同时在操作层面针对各项问题进行落实,并已向证监局递交了整改总结报告。 |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受国内外经济环境、商誉减值等因素影响,经纬辉开2023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930.2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86.80%;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2,658.5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12.51%。 |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侯立潇 | 张洪滨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