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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格精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市凯格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市凯格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东莞市凯格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格精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凯格精机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司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东莞市凯格精机股份有限公司、GKG AsiaPte. Ltd.公司、芯凯为半导体(东莞)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及高风险领域包括:组织架构、制度建立、人力资源管理、销售业务、采购业务、资金管理、资产管理、研究与开发管理、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产品质量、募集资金、财务报告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项目一般缺陷重要缺陷重大缺陷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错报<资产总额的0.25%资产总额的0.25%≤错报<资产总额的0.5%错报≥资产总额的0.5%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错报<营业收入的0.5%营业收入的0.5%≤错报<营业收入的1%错报≥营业收入的1%

上述标准直接取决于该内部控制缺陷的存在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的重要程度。这种重要程度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

①该缺陷是否会导致内部控制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错报;

②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组合可能导致的潜在错报金额的大小。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①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A、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B、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C、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公司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D、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②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A、决策程序出现一般性失误;

B、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C、重要业务制度控制或系统存在缺陷;

D、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E、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③一般缺陷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项目一般缺陷重要缺陷重大缺陷
直接损失金额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0.25%资产总额的0.25%≤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0.5%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0.5%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①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公司存在非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A、公司经营活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B、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决策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财产损失;C、关键管理人员或技术人才大量流失;

D、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且缺乏有效的补偿性控制;

E、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F、负面消息或报道频现,引起监管部门高度关注,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消除。

②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A、公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轻微处罚;

B、决策程序出现一般性失误;

C、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D、重要业务制度控制或系统存在缺陷;

E、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F、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③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五、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通过多种方式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包括:审阅了公司出具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与公司董事、高管等相关人员沟通,查阅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会议记录及有关文件等,查阅信息披露文件、与内部控制相关的各项业务和管理制度、内部审计资料等。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3年度,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的评价报告较为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执行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市凯格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付爱春朱锦峰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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