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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王: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左浩)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报告人:胡左浩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维护了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胡左浩,男,1964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先后毕业于华中工学院(现华中科技大学)固体力学专业、浙江大学管理学专业和日本京都大学经营学专业,曾任职于浙江大学管理学院、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现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中国高等院校市场学研究会副会长、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以及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2020年6月30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1次董事会、7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参加了相关会议。本人在董事会上认真审议每项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11387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2023年度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相关要求,勤勉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参加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相关会议,主要履职情况如下:

(1) 战略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成员,积极参与公司战略研讨,参与公司《2023-2025年中期经营计划》的制定,对公司发展方向、经营管理等方面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2) 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成员,对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充分了解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专业素养等情况,勤勉、公正、客观地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3、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就审计关注的重点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了解公司年报编制与年度审计情况,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定期报告,针对公司业绩变动等重点事项进行询问,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有序完成。

4、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日常走访等方式,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及财务情况,并保持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沟通,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就公司业务经营的持续性、控股子公司明之辉的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议。

5、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详细讲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提交了详细的会议文件,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员工持股平台调整持股人员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实际情况,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持股人员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有利于构建、完善公司激励机制,吸引、保留和激励实现战略目标所需要的人才。本次调整实施后,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相关关联交易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 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经核查,公司现有内部控制体系基本上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也适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的需要。公司重要业务环节及高风险领域均能得到有效控制,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运行和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为管理层科学决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6月28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

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核查,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条件。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轮值总裁及法定代表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副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陈艳女士为公司轮值总裁、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杨志杰先生为公司轮值总裁、法定代表人,同意聘任邱良杰先生、成林先生为公司副总裁。通过审阅陈艳女士、杨志杰先生、邱良杰先生、成林先生的个人履历等资料,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任的职位,提名及聘任程序规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轮值总裁及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副总裁的议案》,同意聘任成林先生、邱良杰先生为公司轮值总裁,王春先生、林红宇先生为公司副总裁。通过审阅成林先生、邱良杰先生、王春先生、林红宇先生的个人履历等资料,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任的职位,提名及聘任程序规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4、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朱立裕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公司财务工作。通过审阅朱立裕先生的个人履历等资料,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任的职位,提名及聘任程序规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5、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11月30日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中国证监会许

可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参与讨论并制定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管理办法》。

四、 总体评价及建议

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认真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4年度,我将继续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确保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更好地维护广大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胡左浩)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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